摘要:处于传统向现代过渡背景下的南京国民政府借鉴西方经验,从法律法规、机构设置、人员结构方面对医患纠纷解决机制的建构都已经初具规模,体现西方法律精神的文本表达比较规范,但在实际运作时却经常遇到中国传统情理法困扰。透过历史司法案例从诉讼、调解与和解这三个方面考察南京国民政府时期医患纠纷解决机制的运作机理,表明司法机关无法完全按照西方的严格法条主义解决纠纷,必须充分考虑中国传统的情理,同时司法官也不能独立做出判断,必须借助医学团体以及行政的力量,因此顶层设计的全盘西化与厚重的传统文化的剧烈博弈,是导致南京国民政府时期医患纠纷解决中表达与实践背离的主要原因。 关键词:南京国民政府时期 医患纠纷解决机制 运作 传统与现代 基金:安徽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AHSK11—12D71:《法社会学视野下的安徽省医患纠纷解决ADR机制研究》);安徽医科大学博士基金资助项目(201203-09:《民国时期医患纠纷解决机制研究》)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