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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术史视野下的中国土地革命问题

http://www.newdu.com 2017-09-06 《社会》2013年2期 孟庆延 参加讨论

    内容提要:土地革命被认为是中国共产党最终完成战争动员并取得革命胜利的重要因素。在有关近代中国革命的诸多研究中,土地革命一直是一个非常重要的议题。本文在细致梳理相关研究的基础上,尝试从问题意识、理论范式与具体议题三个不同层面,从学术发展史的角度对有关土地革命的研究做一批评性回溯,以此澄清土地革命的问题化过程,进而理清学术的内在理路与发展变化过程,洞悉不同研究传统与理论视角所存在的问题与局限,为新的学术研究的展开奠定基础。
    关键词:土地革命 共产主义 极权主义 问题意识
    作者简介:孟庆延,清华大学社会学系。
     
    土地革命一直被认为是中国共产党最终取得革命胜利的重要因素,无论国内学界还是海外中国研究,都将土地革命作为自身领域的焦点问题。但到目前为止,学界更多地是将土地革命的重要性作为一个不证自明的命题而存在,缺少对下述问题的有力回应,即:土地革命究竟是如何成为学术界研究的重要议题的?土地革命本身的“问题化”过程是怎样的?
    本文将从“问题意识”、“理论范式”和“具体议题”三个层面①对目前国内外有关土地革命的研究进行梳理和述评,希望在对土地革命本身的“问题化”进程进行回应的前提下,发掘目前学术研究可能存在的问题,并以此作为新的学术研究的起点。
    一、从极权主义到社会革命:美国中国革命史研究的发展及其影响
    对中国共产党土地革命的关注与研究乃是与海内外学界对于“中国共产主义革命”这一更为宏大的学术关怀与问题意识密切相关的。应该说,土地革命这一研究议题是作为“中国共产主义革命”这一问题意识的重要组成部分而存在的,因此,首先需要从“中国共产主义革命”本身的渊源与流变出发对相关学术研究进行梳理,才能明确土地革命在相应问题谱系中的位置。
    在美国的中国学研究领域,中国革命史的研究一直占有极为重要的位置。从美国中国学研究所关心的核心问题及理论视角来看,大致可以概括为从“极权主义”到“社会革命”这样一个主要的变化过程。②
    (一)“毛主义”与“极权主义”
    最初对中国共产主义革命产生兴趣和关注的是以史华慈(Benjamin Schwartz)为代表的一代美国学者,他们围绕领导共产党政权夺取革命胜利的“毛主义”究竟是不是“极权主义”这一问题展开了长达十年的争论。史华慈在1952年发表了他的重要著作《中国的共产主义与毛泽东的崛起》,提出了“毛主义”的概念,从而将中国的共产主义定义为经典马克思主义的异端。史华慈(2006: 184)关心的基本问题在于:“以某种信仰为基础的历史运动在多大程度上可以偏离最初的基本前提而依然保持它的特性?”在他看来,“毛主义”的特征不在于理论层面,而在于战略层面,即一个按照列宁主义原则组织起来的、由于信仰马克思列宁主义的基本信条而充满活力的政党组织,这个组织的群众基础则是由纯粹不满的农民所组成;“毛主义”的战略与有力的外部环境密切相关,在前期,他选择将根据地建立在几省交界地区,从而远离行政和军事权力的中心地区;而在后期,则主要利用了民族主义情绪将农民组织起来,结合在一起,最终将中国共产主义运动推向了胜利。
    魏特夫(Karl Wittfogel)则不同意史华慈将“毛主义”归结为“马列主义异端”这样的判断,尽管在最初他并未直接处理中国的共产主义革命这一具体议题,而是通过对中国古代史的研究来回应史华慈的命题。在魏特夫(1989)看来,在中国社会中,社会生产方式并非如同马克思所定义的那样经历了奴隶制、封建制和资本主义的不同发展阶段,而是一直停留在所谓的亚细亚生产方式之中。魏特夫的研究引起了很大反响,其笔下的所谓东方专制主义的亚细亚生产方式,实际指向了所谓共产党的“极权统治”,他认为,包括苏联和中国在内的社会主义制度不过是东方专制主义的翻版罢了。在魏特夫之后,鲍大可(Doak, 1960)在其著作《共产主义的中国和亚洲:对美国政策的挑战》一书中,首次公开将中国的共产主义定义为极权主义。
    继承了魏特夫这一脉观点的主要是包括麦克莱恩(Charles B. Mclane)在内的一系列研究者,后者在1958年出版了《苏联政策与中国的共产主义,1931—1946》一书。在这些研究者看来,史华慈的最大问题就是没有考察当时共产国际以及苏联对中国的影响,也没有去处理苏联革命与中国革命之间的关系以及两者之间的异同。
    接续史华慈观点与传统的是施拉姆(Schram, 1963),他强调要看到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具体经验的结合情况,指出不仅要考察在二者结合中孰轻孰重,而且要考察二者是如何结合的。迈斯纳(2004)则继续强调“毛主义”并非极权主义,而是马克思主义,因为毛保持着“乌托邦主义”的冲动,同时又根据中国国情,将马克思主义同所谓的“民众主义”有机地结合起来,塑造了“毛主义”主导下的共产革命。另一不能忽略的著作就是魏斐德(Frederic Wakeman)的《历史与意志:毛泽东思想的哲学透视》一书,这本书认为共产党的胜利源泉乃是抗日战争时期的农民民族主义,并强调共产党具有动员农民民族主义的强大能力,以此回击苏联阴谋论和苏联影响说(魏斐德,2005)。魏斐德对于农民民族主义的解释思路也为其后大众动员、社会革命的基本视角奠定了基础。
    (二)社会革命与大众参与
    在极权主义与毛主义激烈争论的时期,研究者或限于材料,或由于理论视角的局限,只将焦点汇聚在上层政治精英的身上,研究共产主义者本身的哲学思想与政治理想以及政治精英之间的权力斗争。这些研究都与下层社会没有直接的联系,而在这一思路下,土地革命也还没有成为一个重要的议题。这种情况在20世纪60年代中期发生了转变,美国的中国革命史研究开始不只将中国共产主义革命作为“毛主义”或是“极权主义”来理解,而是将其作为一场社会革命和大众参与过程来加以考察。
    在魏斐德的研究中就已经露出了此种转向的某些端倪,他所强调的对农民民族主义的关注,实质上已经开启了对共产主义革命下的中国乡村社会的讨论。因此,在20世纪60—80年代中期的这段时间中,美国学界对于中国共产主义革命的研究,采用的是大众运动、农村动员这类基本视角。③美国学者赛尔登(Mark Selden)的著作《革命中的中国:延安道路》直接将中国共产主义革命的胜利源泉归结为土地改革,④他认为通过土地改革,共产党在乡村社会中实现了平等主义,利用群众路线赢得了人民群众的支持(赛尔登,2002)。在这里,赛尔登已经将讨论的重点放在了“社会革命”上,土地革命是作为“社会革命”的过程而存在的,研究所关心的问题已经从“毛主义”究竟是不是极权主义转变成了共产主义革命如何在乡村社会中进行并完成社会动员,从而成为一场群众运动。
    黄宗智(Philip C. Huang)的早期作品《共产主义运动中的知识分子、流氓无产者、工人和农民:1927—1934年兴国县实例》也是在这一基本思路下处理具体的苏区问题。在他看来,在共产主义革命的早期阶段,大量被从城市驱赶到乡村的知识分子,首先同农村中的流浪者和流氓无产者结盟,而中国共产党在早期为了在地方社会站稳脚跟,也将这些人作为革命的锐利锋刃,但是这就使党陷入了流寇主义的危险境地。中共正是通过土地革命和农民群众有组织地参与革命政权的斗争,才和农村真正建立了纯正的联系(Huang, 1978b: 27)。
    随着基本的问题意识从政治哲学领域的“毛主义”与极权主义之争转向将共产主义革命作为社会革命来理解,加之20世纪70年代末,研究者逐渐具备了到中国进行实地田野调查的可能,这一问题意识的转化带来了研究范式上的重要变化,即根植于社会史与地方史基础上的对中国共产主义革命的研究成为学术界的一个重要趋势。⑤
    以往的研究往往将这一转变理解为单纯理论范式层面的转变,强调这是从“政治史”到“社会史”的转向,例如黄宗智(Huang, 1978a)就认为,早期史华慈、魏特夫等人的研究尽管有很多争论与分歧,但他们都属于局限在权力斗争层面的“政治史”研究,并进而提出了共产主义革命的“社会史”视野。通过上面的梳理我们会发现,这一转变并不仅仅是研究视角上的“向上”还是“向下”的问题,其背后蕴含的是两代学者所关注的核心问题意识的差异:史华慈和魏特夫关心的是如何理解“毛主义”与极权主义的问题,而以黄宗智为代表的第二代学者则认为共产党革命胜利的根本原因在于成功完成了社会动员,激发了大众对革命的参与。
    正是在这一转变过程中,土地革命成为重要的研究议题和学术研究的聚焦点。既然第二代学者将理解中国共产主义革命的要点放在了社会革命的层面上,那么以重新分配土地和划分农村社会结构(阶级划分)为主要内容的土地革命自然成为研究的重要议题。应该说,大多数有关土地革命的研究都是在这一背景下开始的。⑥
    (三)动员目标与现实效果
    既然基本的问题意识已从是否极权主义转化为社会革命和大众参与,而土地革命被作为社会革命与大众动员的实现路径来加以理解,那么问题接踵而至,即土地革命究竟在多大意义上完成了动员的任务?沿着这一基本疑问,学者就土地革命的现实效果展开了激烈讨论。
    金一平(Ilpyong J. Kim)和徐金一(Hsu King-Yi)等人认为,共产党在中央苏区时期的土地革命在政治和经济两个层面都起到了战争动员的巨大作用(Kim, 1973; Hsu,, 1980,均转引自王才友,2011),而后来的学者则开始注意到土地革命动员的局限性,其中最具代表性的是古德曼(Goodman, 2000)的研究,他认为农民投身参与革命与中共的分田之间并没有逻辑上的直接因果关系。
    问题由此进一步深入,为什么苏区的分田运动不能达到其预期效果?韦思谛(Averill, 1990)指出,中共之所以能够在乡村社会发动革命,其重要的依靠力量是本地的青年学生群体。这些学生作为中共力量深入到乡村地区指导革命,并充分利用其当地人的优势发动自身的人际网络建立起乡村组织,同时,这些人也往往被派到非本籍的乡村地区指导革命。这就构成了所谓“外来干部”与“地方干部”两个群体。正是他们之间的张力使得土地革命没有达到预期的效果。韦思谛(Averill, 1987)指出,在江西苏区的分田过程中,地方干部与外来干部(多为当地驻军或者中央派出的工作组)在分田等问题上存在很多不同意见,本地干部往往会抵制侵害到自身利益的土地政策,从而导致土地改革受到阻碍,而外来干部往往通过强制甚至带有恐怖色彩的手段(如肃反)来清除这些障碍。这样一些冲突和张力往往会影响土地革命在实际运作中的动员效果。此类研究实质上都是在讨论和回应土地革命究竟在多大意义上实现了社会动员这样一个基本命题,因此,都可看作是对土地革命的效果的研究。
    二、从“意识形态”到“历史学”:中共党史研究的史学化趋势
    有关中国革命史的研究在国内学界属于中共党史研究的范畴,发展到今天,虽然党史研究的史学化趋势⑦已经是一个不争的事实,但仍然存在着局限,在一定程度上依然没有完全走出“平反/正名”模式,这在有关土地革命的研究中体现得尤为明显。
    其一,“路线之争”。所谓路线之争,是指在中共党史研究中,很多难点、热点问题以及由此引发的激烈争论,其研究与考证的目的往往是要证明某一历史人物或历史事件是否属于某一路线。落实到土地革命的具体议题中,“路线之争”集中体现为研究者经过大量考证,试图说明某一土地革命的具体政策在当时是否是正确的抑或错误的路线。其中最为典型的例子就是温锐、谢建社(1991)所著《中央苏区土地革命研究》一书,在这本书中,作者将中央苏区土地革命的具体现实嵌套在官方叙事的“左”与“右”的路线摇摆中,用大量的篇幅去讨论中央苏区早期土改中的农村阶级划分标准究竟是“左”还是“右”,从而使得具体而复杂的土地革命的历史进程成为“路线史”的缩影。杨奎松(2009)有关《五四指示》的讨论同样陷入了“左”与“右”的路线之争中。《五四指示》是党史争论中的一个焦点问题,简单地说,《五四指示》是对之前抗日统一战线下“农民交租交息,地主减租减息”的土地政策的一种调整,即开始主张实行“耕者有其田”的土地革命。这一土改政策引起党史界“是否彻底”的争论,因为当时并没有明确提出“耕者有其田”,而只是强调对地主进行“清算减租”的斗争,然而,随着清算斗争的深入,这场土地改革又陷入了“左”的危机。应该说,杨奎松对《五四指示》进行的考证诚然属于史学范畴,但其问题意识仍然在于“左”与“右”的判断,同时也包括下面即将提到的“平反”与“正名”。
    其二,“平反—正名”。所谓“平反—正名”,是指党史研究者通过不断地考据史料而希望达到对某个历史人物或历史事件的重新评价与定性。比如,某一时期的土地革命政策是否过火?土地革命的发起者究竟是为了完成战争动员还是为了农民的切实需要?这其中,杨奎松(2009)有关土地改革的研究实际上驳斥了“战争动员论”的说法。
    随着中共党史研究的逐步“史学化”过程,党史研究的青年一代的问题意识也发生着微妙的转化,他们逐渐不再局限于“路线之争”,而开始通过史料的搜集与考证去尝试解释历史现象。王才友(2011)有关中央苏区土地革命的研究就是其中的典型例子。通过对东固根据地分田运动的研究,王才友深刻揭示了土地革命中外来干部与地方干部之间的矛盾冲突。在分田运动中,地方干部的利益受到冲击,进而形成两大群体的冲突,这成为土地革命深入的主要障碍,甚至造成了江西苏维埃的失败。⑧
    三、从社会史到口述史:口述史研究传统的发端与变化
    在土地革命的研究传统中,清华大学孙立平、郭于华在20世纪90年代发起并持续至今的“20世纪下半期中国农村社会变迁口述资料搜集计划”占据着相当的位置。在问题意识转变为作为“社会革命”与“大众动员”的土地革命之后,研究的基本视角开始偏向微观史学,用口述史的方式处理土地革命问题实际上是在这一总体背景下产生的。⑨口述史的研究传统,一方面是在底层史观和底层叙事前提下进行的历史重构与历史讲述的实践,另一方面又超越了单纯底层研究的领域与范畴,而将自身的学术关怀放置在对于共产主义文明的关注上。
    (一)底层史观与底层叙事
    毫无疑问,对于以农民的口述材料为主要资料的口述史实践而言,底层研究和底层历史都是其重要的学术资源。需要注意的是,尽管从总体趋势和背景上看,无论是口述史研究还是底层研究都处在中国革命的“大众动员”与“社会革命”的视角转换之下,但口述史中所蕴含的底层视角却有其独特的理论意涵。
    郭于华(2008)明确指出,相较杜赞奇在《从民族国家拯救历史》一书中所提到的“复线的历史”而言,口述历史提供了另一种历史的可能性。对于无法书写自己的历史甚至无法发出自己声音的底层人民,口述史研究并不是要为他们制造一种历史,而是力图拓展其讲述的空间,在其中,普通农民能够自主地讲述他们的经历、感受与历史评判。
    在这里,与从“精英”转向“大众”的历史学家所展示出来的技艺不同的是,口述史研究强调的并不是在“英雄史观”和“精英史”之外重塑一部不同的历史面向,而是希望通过以底层讲述为核心的口述史实践来“从普通人的日常生活构建历史”,从而在主体性的意义上重新建立无名者的生活史。
    口述史的实践对于理解20世纪上半期处于革命中的中国乡村社会而言,有着极为重要的理论意涵。在已往的研究中,中国革命的历史进程最初被理解为“冲击—回应”模式下对西方冲击的一种反应,继而又在“传统—现代”的模式下被理解为对现代化进程的一种基于传统的、本土性的文化反应过程,这些研究都被柯文(2007)以“中国中心观”做出了批评性回应。“中国中心观”强调的乃是以中国本土的社会历史文化作为基础性视点,但是这里的“中国中心”在某种意义上依然只是历史学家的中国中心论而已。因此,口述史意义上的革命史研究的独特之处在于,它试图真正去处理中国革命的大众动员面向——建立在底层讲述与底层叙事意义上的大众动员。⑩
    (二)个人苦难与制度文明
    口述史研究虽然试图通过口述资料来重构历史,但其学术旨趣并不局限于此。口述史研究围绕土地革命的社会过程,强调利用口述史实践的方法,勾连宏观历史背景与微观社会进程之间的关系,分析土地改革场景中,共产党政权在乡村社会中具体的权力运作逻辑及其历史后果。尽管口述史研究所提供的社会历史进程并不是绝对客观与真实的历史,(11)但它提供了理解中国革命的另一种历史路径——建立在底层叙事意义上的对整体共产主义文明及其现实逻辑的历史关照。
    实际上,我们并不能将口述史称为“底层史”,因为口述史实践的学术关怀并非仅仅在于解读一个村庄或某个地区的微观历史进程,而是要通过对发生在具体日常生活实践中的事件所进行的过程性分析,将宏大的历史进程与具体的个人生活贯穿起来,进而解析一种作为文明的共产主义的独特治理逻辑和微妙运作机制(郭于华,2011)。正如刘新(2003: 309)所评价的,“他们的研究目的,是要理解在不远的过去,日常生活世界有着怎样的形态,考察毛泽东时代政府的‘权力实践’,探讨农村生活如何被一种新型控制所渗透,这种特定的控制形式如何在生活中被吸收等问题,以及检视建基于共产主义意识形态和组织下,如何生成了新的惯习”。有关共产主义文明的口述史研究小传统尽管强调“事件”、“过程”等的重要性,但其基本的问题意识却指向作为一种文明的共产主义。
    口述史研究传统敏锐地把握住了土地革命中“苦”这一底层叙事中呈现出来的社会性表达。在研究者看来,“苦”并非个体性的情绪化表达,在整体国家政权建设与革命历史进程这一基本框架下,底层叙事中“苦”的表述实质上具有了普遍性的意义,我们只有在社会的、历史的面相上去理解“苦”的含义,才能回答下列复杂的问题:普通人如何在宏大的社会工程或社会实验中容身与适应?作为社会底层的普通农民又如何在其中生存?如何经历、感受和评判这一历史过程?他们的生活世界和精神世界因而发生了哪些改变?这些都需要研究者认真倾听和思考。从普通人的经历和讲述中理解革命的过程和逻辑,这也是研究者探寻和书写“受苦人”历史的动力来源之一(郭于华,2008)。
    局限于一个或几个村庄的底层叙事文本中,“受苦人”对于“苦难”的讲述在口述史的文本中呈现出了远远超越个体性痛苦的意涵,这其中包含着对共产主义文明的整体关照,无论是共产主义文明的运作逻辑还是这一社会实验的历史效果,都在其中得到了具体的呈现。
    (三)权力实践与精神图像
    既有的作为“大众动员”的土地革命研究,更多处理的是权力、利益等层面的具体问题,而建立在底层叙事基础上的口述史研究并不局限在“权力实践”的单一面向上,而是尝试将土地革命场景中的权力实践与农民整体的国家观念、精神结构乃至革命的“心灵后果”一同勾画出来。
    郭于华、孙立平(2002)通过对“诉苦”这一权力技术的过程—事件分析,呈现了革命进程中农民国家观念形成的微观历史进程。研究指出,诉苦将农民日常生活中的种种困难提取出来,并通过“阶级”这种中介性分类范畴与更宏大的“国家”、“社会”等话语建立联系。
    李康(1999)通过对华北西村土地革命的口述史研究,呈现出了在精神气质与心灵结构这一层面上,“革命”对于普通农民的历史形塑。文章指出,农民在土地革命的权力实践过程中,逐渐接受了国家主导的“革命意识形态”的精神结构,并和自身日常生活世界中的逻辑相互融合,从而完成了“从革命到革命”的转变。
    口述史实践为研究者提供的不仅是底层历史的叙事文本,也不仅是国家—农民关系的现实形态,更是一种革命意识形态在权力实践过程中所塑造的“心灵后果”。这种精神层面上的历史后果,也恰恰构成了理解共产主义文明治理逻辑的一条重要路径。
    因此,在这个意义上,我们可以看到,在口述史研究的小传统中,土地革命更多是作为一种历史场景而存在的,其核心问题意识在于通过对土地革命的考察,解析土地革命中的种种权力技术(如诉苦)的运作逻辑及其历史后果。
    四、从经济史到社会史:社会经济史的研究脉络及其演化
    在有关土地革命的研究中,除上述已经提到的美国中国革命史所开创的研究传统与研究范式外,我国知识分子的社会经济史研究也是不可忽视的力量,这其中,又以20世纪二三十年代的陈翰笙、薛暮桥、孙冶方和四五十年代的傅衣凌为两条重要的研究脉络。
    (一)陈翰笙与“中国农村派”
    20世纪二三十年代,陈翰笙与薛暮桥、孙冶方等人为回应马季亚尔关于当时中国社会性质的判断,(12)从1929年开始,先后在无锡、河北、岭南三个典型区域的乡村社会中进行调查,并在此基础上形成了一系列研究论文,直接参与到当时有关中国农村社会性质的论战中去,构成了所谓的“中国农村派”。(13)
    在理解中国农村社会性质这一问题上,陈翰笙所选择的切入路径是土地与农民关系。(14)在1936年出版的《解放前的地主与农民》一书中,陈翰笙(1984)在以人口与劳动力作为主要标准(15)划分农村阶级的前提下,集中分析了广东农村的土地分配与使用情况,对围绕土地而产生的复杂剥削机制进行了详细剖析,重点揭示了在残酷的封建剥削下,广东乡村社会中所发生的阶级分化、劳动力流失、农村凋敝等一系列问题。在以生产关系为核心的考察下,陈翰笙认为,当时的中国乡村社会并非资本主义性质,而是半封建半殖民地性质;同时,中国乡村社会的种种危机,其症结也并不在生产规模与生产技术,而在于土地分配的严重不均以及土地所有权与使用权的分离,即大量占有土地却不事耕种的大地主的存在及其对贫农的剥削。在此基础上,陈翰笙等中国农村派学者强调,解决危机的出路既不是改进农业生产技术,也不是扩大农业生产规模,而是彻底废除不合理的制度,改变畸形的生产关系,如其所言:“我更明确地看到中国就是一个半封建半殖民地社会,废除封建的土地制度,进行土地革命,是解决农村问题的唯一正确的道路”(陈翰笙,1988: 49)。
    (二)傅衣凌与“乡族势力”
    以陈翰笙为代表的“中国农村派”实质上是以人口和劳动力等经济要素为核心内容,构成了以“生活水平”为主体的农村阶级划分标准,也就是说,是用经济因素的生产关系来对社会性质进行判断,进而得出了有关中国社会半殖民地半封建的判断。与这一思路有所不同的是,傅衣凌(2007, 2008)尽管同样强调所有制结构,但他并没有像陈翰笙等人那样,从所谓“生活水平”这一要素入手来划分乡村社会的不同阶层,而是从乡村社会的既有土地制度及其所有制结构着手,考察由此产生的具体社会势力与社会关系。
    傅衣凌的研究主要集中在明清时期的佃农经济(契约文书)、农民斗争(奴变)、商业商人(手工业)。他希望通过对明清时期社会经济史的研究,回答20世纪二三十年代社会史论战与社会性质论战中所提出的有关中国封建社会的历史命题以及中国农村社会关系的现实命题。傅衣凌认为,处理这些问题的关键是要去处理土地制度,但是又不能简单地从土地制度本身去理解这一问题,而应该考察其他社会诸要素。傅衣凌(2007: 9-25)指出,秦汉以后,各个地方乃是一种自给自足的经济,名义上受命于中央,实际上自己可以做主。在这种地方分权制度下,土豪、士绅是地方上的主要政治与社会力量。他用“乡族势力”来形容这一力量,它是由血缘关系和地缘关系所组成的一种社会力量。这些人大部分属于非身份地主,他们不一定占有很多土地,有的是已失去现实政治地位的望族之后,但可以凭借其族大丁多的特点,在地方上拥有特殊势力,可以武断乡曲,豪霸一方(傅衣凌,2008: 79-104)。在傅衣凌看来,这些乡族势力可以左右土地交易,从而阻碍生产力的合理配置和有效发展。因此,只要乡族势力存在,那么无论怎样改良治理结构或者发展地方工业,都不能真正解决问题。需要注意的是,傅衣凌对于这一问题的判断尽管并非直接与土地革命相关,但却开启了一条以社会生产关系来进行社会经济史研究的传统,即从所有制结构以及在此基础上具体的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出发去展开研究。
    (三)社会经济史研究的新动向
    时至今日,在有关华南地区社会经济史研究领域又出现了经由社会史处理革命史问题的新趋势。研究者们开始尝试将长时段内的社会史、经济史的变化状况作为理解一个地区土地革命的基本背景,其中较有代表性的是饶伟新(2002)关于赣南土地革命历史背景的研究。他从区域社会文化史的角度出发,对赣南地区的生态环境、经济结构、社会文化传统等因素进行了深入剖析,指出赣南地区从明初到清末发生了巨大的历史转变,特别是经历了大量移民之后的赣南地区,在土地革命前夕已经形成了闽粤流民、客家移民同赣南土著之间的剧烈冲突,并且在土客冲突这一层面之上,往往还夹杂着复杂的阶级冲突。由于移民涌入,人地关系趋于紧张,粮食供给严重不足,因此客籍的闽粤佃农同赣南的土著田主之间又产生了阶级意义上的矛盾冲突,并日趋尖锐化,加之长期历史发展过程中所形成的各种乡族集团的政治博弈乃至武装械斗,土地革命前夕的赣南地区有着极为复杂的聚落格局和社区关系。这些都构成了中共赣南土改的基本历史背景。
    与美国中国学研究中的社会史视角不同的是,饶伟新的研究理路并没有将不同社会阶层对于革命的不同反应作为社会史的实质内涵,他更关注的是长时段内的具体社会历史条件的变迁以及具体社会关系的变化(例如宗族、土客关系等)对于革命进程的可能影响。
    五、局限与脱节:几点批评性讨论
    上文详细梳理了有关土地革命的四个重要研究传统,这些研究传统存在哪些问题与不足,有哪些内在的张力与困境?这些研究成果及其局限如何构成后来者研究中国共产主义革命,进而理解共产主义革命所形成的独特政党政治传统及其生成过程的新的起点呢?
    (一)“抽象”:美国中国革命史研究的困境
    在美国中国革命史的研究范式之下,既有研究存在如下问题:
    其一,围绕“毛主义”和“极权主义”之争的最大问题在于,两种观点中无论哪一派都将具体的论述过程转化成了中共高层领导人之间的权力斗争,从而用较为抽象的方式来处理中国的共产主义革命究竟是不是极权主义这一重要理论问题。孙立平(2005)曾经指出,极权主义的研究传统和范式强调列宁主义政党的作用以及领袖个人的领导能力,在他们看来,共产党中国几乎不存在自主性的社会制度与社会过程,国家权力的实践只是塑造了原子化的大众。与此同时,由于研究资料等的限制以及问题意识本身的特殊性与限定性,这一时期有关这一问题的争论人为地割裂了上层政治人物与下层社会之间的关系,割裂了国家权力实践与现实社会进程之间的关系。
    其二,无论“极权主义”范式还是“社会革命”范式,一个共同存在的问题就是对于核心问题的抽象化理解。就“极权主义”范式而言,研究者将一切都抽象成为政党领导人、政治精英之间的权力斗争和派系关系;而就“社会革命”范式而言,这一抽象化理解则是指其抽象的“社会史”研究进路,简单来说就是在分析中国社会某一地域的区域社会文化时所使用的却是阶级分析的基本路数。以黄宗智(Huang, 1978b)对于兴国县的分析为例,其文中归纳的“流氓无产者”、“知识分子”、“贫苦农民”等所沿用的完全是共产党意识形态下对于乡村社会群体的阶级划分,那么这一研究还能在多大意义上称为社会史,本身就是一个疑问,因为阶级划分本就是对于具体的、活生生的人的一种简单归纳,即按照经济关系来抽象人与人之间的一切社会关系和伦理关系。在这种情况下划分出来的贫农、中农、富农、雇农乃至所谓的“流氓无产者”只是经济上的关系,他们在现实历史中的社会关系和伦理关系是怎样的呢?这是既往的社会史视角所存在的一大问题。实际上,这样一套阶级划分的标准并不能和中国社会的现实状况完全对接。以富农问题为例,在苏联布尔什维克的划分中,所谓富农实际上是指当时苏联所存在的小的农场主,它是一个资本主义范畴内的概念,因此苏联的社会主义革命自然强调对富农的革命。但是当富农这一阶级成分被用到分析中国乡村社会时,就出现了很大的麻烦,因为在中国乡村社会中,并不存在这样一个“资本主义农场主”的富农群体,因此,“富农问题”最麻烦的就是需要重新界定究竟谁是“富农”。由此看来,我们需要明确这场阶级划分实质上是一个给中国乡村社会中的人“贴标签”的过程。
    其三,无论是“极权主义”还是“社会革命”,这两代学者的研究都有一个内在的明确指向,即中国共产党为什么能够取得成功?进一步说,他们都关心是哪些具体因素促成了成功?史华慈的回答是,“毛主义”作为马列主义异端在中共党内斗争中取得了胜利,黄宗智等人的研究则强调“社会动员”的成功,后来就具体演变成“土地革命究竟在何种意义上成功了”这个问题。在这个意义上,美国的中国革命史研究者并不关心共产党政治文化的诞生、绵延与发展等问题,这也并不构成他们的核心问题意识。
    其四,当“土地革命”成为研究的重要议题之后,研究者实际上更多考察的乃是共产党政权的“社会经济政策”与“不同社会群体”之间的关系问题。早期的美国学者认为“社会经济政策”与“革命的目的”之间是相吻合的关系,后来才有了对土地革命究竟是否成功的批评与反思。然而即便到了批评与反思阶段,依然存在着一个非常要害的问题没有引起人们的注意,即共产党所采取的包括“土地革命”在内的社会经济政策纵然与革命的总体目标相冲突,那么它究竟是怎样协调、弥合冲突的?在协调、弥合冲突的过程中,发展出了怎样的组织技术,进而生成了何种政治文化与治理传统的最初形态?(16)在这个问题上,伯恩斯坦(Bernstein, 1967)有关“参与式动员”的讨论可以提供很多新的启发。伯恩斯坦对比了中苏两国的农业合作化进程,他将苏联的动员模式归结为“命令式动员”,而将中国的动员方式称为“参与式动员”。他指出,中国和苏联在农业合作化运动中都向村庄派出了工作队,但苏联工作队采取的是强制性措施,而中国工作队的任务则是对农民进行宣传和教育。但我们要去追问的恰恰是:为什么会形成这种治理传统与政治文化上的差异?中共“参与式动员”的社会发生学情境是怎样的?
    (二)“固化”:中共党史研究领域的局限
    作为独立研究领域的中共党史研究在几十年的发展变化中越来越呈现出“史学化”的特征,并逐渐摆脱政治话语和意识形态的限制,同其他有关中国革命的研究传统进行对话和讨论。但是我们仍需看到,经历了“史从论出”到“论从史出”转变的中共党史研究,依然存在着两个层面的问题:
    其一,“平反—正名”模式的内在局限。在这里,中共党史研究领域需要面对的一个棘手问题是,如何进一步走出“平反—正名”这一总体问题意识和思维惯性的限制,也就是说,如何能够让中共党史研究无论从方法上,还是从问题意识上都完成其自身的“学术化”过程。这一点尤为重要。我们固然要通过严谨的史料考证来澄清历史事实乃至孰是孰非,但在这一过程中,很多更重要的共产主义文明的意识形态、运作机制乃至制度本身的发生过程与实践形态都被忽视掉了。在这个意义上,中共党史研究视域下的土地革命问题,首先可以尝试跳出某一阶段的土地政策处于哪条路线、是“左”还是“右”这样的问题逻辑,而尝试在共产主义文明的层面上、在制度的发生学与政治传统的发生学的意义上去重新提出问题,拓展思考路径。
    其二,随着中共党史研究领域与美国中国革命史等其他研究传统的交汇,中共党史研究也出现了“地方史”转向的趋势,(17)例如王才友(2011)对江西吉安东固根据地土地革命的研究就充分体现了这一特点。但是与美国中国革命史研究一样,中共党史研究的这一地方史的转向和努力在尽量抛离“平反—正名”模式的同时,也存在着自身的局限,即当问题从路线之争和“左倾”、“右倾”转化成了具有地方史意义的来自不同系统之干部的利益冲突时,如何进一步从“地方史”进入“社会史”就成为一个棘手的问题:我们不能简单地以本地干部和外来干部有着不同的利益诉求来理解苏区的土地革命及其失败。相较于此,更为值得探讨的问题或许在于:这些不同的干部群体有着怎样的社会属性?有着怎样的精神气质?这些历史的具体担纲者和行动者本身有着怎样的传统、气质和惯习?他们与地方社会之间在宗族、血缘、地缘乃至土客的意义上是怎样的关系?这些恰恰是目前已经呈现出鲜明“史学化”特征的中共党史研究正面临的切实问题。在这个意义上,无论是美国中国革命史研究的“社会史”取向,还是中共党史研究中的“地方史”取向,都急切面对着如何从利益层面的“精英学”转向精神气质层面的“人物学”问题。
    (三)“片段”:口述史研究存在的问题
    上文已经说到,口述史研究的学术旨趣在于通过口述资料的搜集和分析来理解作为文明的共产主义,其学术目标在于“总体史”的历史呈现。但是,这要求研究者本身具有深厚的理论积淀以及对于底层叙事材料的敏锐嗅觉,否则,口述史研究成果容易以单纯“权力技术”的面向呈现在读者面前。
    除上述限制外,一个更为深切的原因在于,口述资料和口述史实践本身是不自足的,单从这两者身上,容易局限于从“运作逻辑”和“权力技术”的角度去理解所谓的共产主义文明,单纯依靠底层叙事的表层含义进行解读,并不能理解一种现代政党统治传统与政治文明的全貌,而一旦缺少了对全貌的总体性理解,我们往往也并不能确定“权力技术”和“运作逻辑”本身在政治文化乃至总体结构中的位置,(18)这也就连同下面两个因素一起,造成了口述史在解释链条上的局限:
    其一,强调“共产主义文明的运作逻辑”的口述史研究,尽管分析了国家权力在土改实践过程中的现实逻辑及其塑造的复杂历史效果,但是受困于口述材料搜集的困难,其研究时段往往局限在延安时期以后,从而无法回答土地革命的发生学问题:为什么会采用土地革命这样的具体进路来推进中国共产主义革命的历史进程?(19)在这样的历史进程中,农民运动缘何走向了具有明确政纲的土地革命?在这样的过程中,形成了怎样的政治传统与政党伦理?都是哪些具体的历史因素影响了这一政党伦理的形成过程?
    其二,口述史研究中所呈现的“共产主义文明的运作逻辑”并没有太多考虑中共的革命实践在多大程度上受到了当时苏联布尔什维克马列主义意识形态的影响。中共早期的革命实践,在意识形态上与当时苏联布尔什维克的马克思列宁主义的意识形态直接相关,在现实政治上又受到共产国际的经费资助与直接领导,因此,早期的中共政权对于时局的判断与主张,往往随着共产国际对于中国革命在世界革命中的位置以及对中国革命自身性质、形势与所处阶段的判断的变化而不断变化。从革命的发生学上来看,中国的共产主义革命实践有着自己的主导政党,有着明确的革命纲领、意识形态与话语体系,同时又通过严密而有效的组织架构和权力技术付诸实施。因此,从本质上讲,中国的共产主义革命实践,实际上是作为政党组织的中国共产党试图用外来引进的一整套意识形态体系来改造中国社会的实践,这样一场实践的过程包含着国家权力主导的意识形态以及具体的社会状况两个方面,而并非自发的社会革命与大众动员就可以涵盖。通过对这一根源性问题的讨论,我们可以进一步深入理解在中国社会中逐渐铺陈开来的所谓“共产主义文明”的具体逻辑与实质意涵。
    (四)“脱节”:社会经济史研究的不足
    如果将陈翰笙与傅衣凌的研究归到“社会经济史”这一标签之下,那么这两种研究传统则呈现出了双重的脱节特征:
    其一,生产关系与社会关系的脱节。陈翰笙(1984, 2002)等人有关华南农村土地问题的研究以及“半封建社会”的判断,实际上是用以经济要素为核心的生产关系完成了对包括血缘、宗族、地缘等要素在内的社会关系的替换。在这个意义上,以人口、劳动力为标准的“生产关系”在何种意义上可以完整呈现乡村社会的具体分化方式就构成了一个重要疑问。对于华南地区而言,地主和农民、族田族产与佃农之间的关系,并非只是单向度经济意义上的剥削关系——在宗族组织发达、客家移民聚居的社会历史条件下,族田族产与佃农之间、地主与农民之间都可能同时存在着更为复杂的积极与消极面向:地主与农民之间既可能是同一家族的庇护关系,也可能是土客分野的对立关系。但无论何种具体情境,都并非单纯经济要素意义上的“阶级分化”所能够涵盖的,这也就构成了中国农村派“泛阶级化”的分析理路所存在的内在局限与张力。
    其二,社会史研究进路与革命史研究的脱节。在一定意义上,傅衣凌(2007, 2008)重视所有制结构之社会基础的社会经济史研究进路乃是“具体”的社会史研究,而且更多地是从区域社会文化的视野出发来思考问题,这样的确可以避免“抽象”地处理社会史问题,即避免将“社会史”视角简单理解为脱离于具体社会历史环境的、贴上了各种“阶层”或者“阶级”标签的“群体”对于“革命”的反应与行动。但是,这一研究传统的最大问题在于,它天然地割裂了革命史与社会史之间的关系。事实上,饶伟新(2002)尽管列举了土改前赣南地方社会包括宗族、土客、阶级等在内的极为复杂的历史要素,但整个研究却并未回答这样一个问题,即这些历史因素在后来的赣南土改过程中都起到了怎样的作用?我们也无从知晓,在中国共产党土地革命的实践过程中,在中国共产党作为一个独立的政党组织生产自己的政治文化和统治传统的过程中,这些地方性的要素都发挥了怎样的作用?这些要素与中共本身的政治理念、组织架构之间怎样融合、发展与流变?这些未解的议题使得社会经济史这一脉络的研究同样也陷入到了“重史实而轻史识”的困境中。这些研究很精致,也很具体,但是却因为社会史与革命史之间的脱节而流于琐碎,从而以碎片化的方式呈现出来。
    六、结语:“发生学”意义上的再出发
    经过上述简要的学术史视野的梳理之后,本文初步澄清了土地革命本身的问题化进程。
    在问题意识层面,美国的中国革命史研究经历了从“主义之争”到“社会革命”的基本转换,研究者不再简单地将中国共产主义革命理解为政治哲学意义上的“主义”的竞争或者是政治精英的权力斗争,而是将其定义为一场“大众动员”意义上的社会革命。在这样的背景与前提下,微观史学与社会史开始成为革命史研究中的主要理论范式,土地革命成为中国革命史研究中的重要经验论题。
    在理论范式层面,随着20世纪70年代以来的改革开放进程,越来越多的研究者可以到中国大陆进行实地调查和获取资料,有关土地革命乃至中国革命的研究范式随之悄然发生转换,社会史与微观史学成为主流的研究思潮与理论范式。学者们从过去关注宏观的结构问题、路线问题、意识形态问题转而开始去考察过程、事件等细微的历史进程,试图真正在“社会革命”的意义上理解中国革命的复杂面向。
    在具体议题方面,随着上述两个环节的转换,研究者不再将目光聚焦在政治精英本身的个人经历、政治思想以及政治派系之间的角力和竞争,而开始去关注土地革命本身的动员效果、动员过程以及动员过程中的权力技术与运作逻辑,同时去考察一系列权力运作所形塑的具体历史效果。
    行文至此,我们基本上理清了不同时期随着基本问题意识、理论范式的转换,“土地革命”这一研究议题本身所具有的现实意义的变化。然而,这些研究传统的流变都有自身的内在局限,特别是从“主义之争”到“社会革命”的转换之后,无论是口述史研究还是社会经济史研究,这些从不同方向、不同学科和不同视角所做出的努力也都存在着各自的问题。
    本文认为,正是在充分理解和认识各种学术传统的自身局限和问题的情况下,所谓“新”的学术研究一定要首先在“问题意识”的层面上明确研究所关心的问题。在这个意义上,特别是在面对“社会转型”的基本情况下,研究者应该延续口述史研究传统所提出的“理解共产主义文明”这一总体问题意识——对“共产主义文明”有总体性的、历史性的理解,实质上是明了中国社会的当下处境、历史境遇与历史选择的前提。
    那么,我们究竟在何种意义上能够推进这一总体性问题意识呢?
    其一,在“问题意识”层面上,不去讨论“中国共产党何以成功”或者“土地革命是否成功”这样的问题,也不纠缠于某一时期土地革命的具体政策究竟属于正确抑或错误路线这样的问题。我们需要重新面对的是这样一个总体性问题,即在共产党政权借助一整套外来意识形态改造中国社会的实践中,究竟遇到了哪些问题与困难,产生了怎样的矛盾和张力?更为重要的是,为了协调与弥合这些张力,共产党政权采用了怎样的具体方法?在实践的过程中,究竟生发了怎样的组织技术,形成了怎样的治理传统与政治文化?我们需要通过社会史的考察去进一步理解共产党政权独特政治传统的历史生成过程。(20)
    其二,在研究议题上,应该尝试去处理土地革命的“发生学”问题。这个发生学问题至少包含如下三个层面:第一,时间上的发生学,即将研究维度扩展到中央苏区时期共产党政权在苏维埃地区的土地革命实践中,去考察土地革命的历史源头;第二,发生学问题也是指土地革命在意识形态上的源头问题,即土地革命本身在意识形态框架中的位置何在?与以苏联为主体的共产国际当时的革命意识形态是何种关系?在这里,需要特别说明的是,我们去处理发生学意义上的土地革命问题并非单纯地将时间维度扩展到苏区时期,而是要去考察在将这样一套意识形态(苏共的马列主义)引入中国并展开对中国社会的全面改造时,共产党政权进行了怎样的调试?这一过程中都融合了原本地方社会中的哪些社会性要素,才逐渐在历史的进程中形成了一整套程序技术(如土地革命中的划分阶级成分、诉苦、土改等)?第三,历史担纲者层面的发生学问题。本文认为,对于中国共产党高层精英的研究在土地革命的发生学意义上依然具有很强的生命力。土地革命诚然是一场巨大的社会变革过程,但是土地革命本身的理念、划分阶级的标准等却都和土地革命政策的制定者和具体执行者密切相关。在这个意义上,研究者就需要在考察乡村社会具体历史行动者(也就是地方精英)的同时,进一步去讨论这些政策制定者本身的传统与精神气质,他们究竟如何判断中国乡村社会的革命?他们为什么做出这样的判断?他们自身的家庭环境、教育背景、成长经历(比如留苏或者旅欧)等对其形成关于中国乡村社会性质与症结的判断,对于其采取某种土地革命的具体政策都产生了怎样的影响?因此,在这个意义上,无论是在高层精英的层面还是在地方精英的层面,我们都要尝试从对于精英的“权力”和“利益”取向的单一理解中走出来,而去具体处理精神气质层面的历史担纲者的发生学问题。
    其三,研究者应根据自身的核心问题意识,通过与已有理论范式的对话,将土地革命这一研究议题不断推进,从而走出单纯依靠“权力的运作逻辑和组织技术”一个面向来理解共产主义革命所带来的局限。也只有在这个意义上,我们才能去尝试回应斯考切波(2007)所提出的“把国家带回来”的重要命题,同时又不是简单地回到“主义之争”的层面去讨论中国革命,而是将中国的共产主义革命实践理解为一场试图借助一整套外来意识形态(马克思列宁主义)来应对当时的各种危机,进而改造中国社会的尝试,在这样的前提下重新考察共产主义革命的宏观与微观双重历史进程,充分考虑当时苏联意识形态与共产国际的现实影响,充分考虑当时军阀割据的复杂历史情形,充分考虑复杂的地方社会独特的社会历史情境,特别是要尝试将“利益”的“地方精英学”与“权力”的“上层精英学”转化为具体历史担纲者与行动者的“精神气质学”,并以此在治理传统与政治文化的社会历史发生学的层面上推进对共产主义文明的理解。
    拙文在写作和修改过程中,得到了清华大学社会学系郭于华老师、中国政法大学社会学院应星老师及方慧容老师的精心指导和帮助。在此,笔者致以诚挚的谢意,而文中的纰漏之处皆由作者负责。
    注释:
    ①“问题意识”、“理论范式”和“具体议题”分属于三个不同层面。问题意识指向的是更为宏观的“学术关怀”(concern)层面,具体议题则是研究者为了实现自己的学术关怀而选择的具体经验议题,在这两者之间的就是研究者所依循的“理论范式”。
    ②实际上,在海外中国研究中,美国的中国革命史研究只是诸多研究传统中的一条线索。除此之外,日本在二战后也有过关于中国共产主义革命的相关研究,而台湾地区学术界对于中国革命的研究与讨论传统一直延续至今。由于作者本身学力所限,同时考虑到篇幅限制以及本文“土地革命”这一核心议题,在这里不涉及这两条研究脉络。
    ③实际上,这个领域中的另一部经典著作是周锡瑞(Joseph W. Esherick)1976年出版的《改良与革命:辛亥革命在两湖》。该书并没有直接处理共产主义革命的问题,但却是最鲜明地将中国近代以来所发生的革命进程理解为一场社会革命与大众动员的典型著作,作品通过分析不同社会群体和社会阶层在革命中的具体行动来达到理解“社会革命”的目的(周锡瑞,2007)。
    ④当然,需要说明的是,赛尔登考察的是延安时期的土地改革,而非中央苏区时期的土地改革。
    ⑤实际上,《十里店》(1959)和《翻身》(1966)也是不得不提的两本著作,尽管这两本书都不能算是严格意义上的学术著作,但是它们呈现了共产党政权通过土地革命与乡村社会发生联系,并最终成功完成革命的大众动员过程的历史图景(参见柯鲁克,2007;韩丁,1980)。
    ⑥需要说明的是,中国共产党所领导的共产主义革命究竟能否理解为一场单纯的社会革命与大众动员,本身就是个值得深入讨论与反思的问题。笔者将在下文中进行简要论述。
    ⑦杨奎松(1999)曾经将中共党史研究划分为三个不同阶段:1979年之前为第一阶段,主要特点是“将中共党史研究等同于政治宣传与政治教育”;第二阶段是20世纪80年代,这一时期学界出现了一些不同于以往的新迹象,对中共党史上的一些重要问题出现了不同于以往的新说法,但是总体状况并没有根本扭转;20世纪90年代至今的党史研究则构成了第三阶段,这一时期的研究无论从史实,还是从史论抑或是从方法上都已经逐渐脱离政治领域而进入史学研究领域,其中最为突出的是史学方法在党史研究中的广泛应用。实际上,杨奎松所划分的这三个阶段,恰恰勾勒出了中共党史研究领域中呈现出的鲜明的史学化趋势。
    ⑧有趣的是,王才友的研究和本文所梳理的美国中国革命史的研究趋向有很多暗合之处——尽管它与美国中国革命史研究的问题关照不尽相同——他并没有着力讨论土地革命的现实动员效果问题,而是将土地革命的问题转化为本地干部与外来干部的冲突问题,并以此来理解苏区土地革命乃至整个江西苏维埃运动的失败。
    ⑨当然,在严格意义上,口述史研究的小传统并不属于“美国中国史研究”的范畴,本文之所以这样处理,只是想强调美国中国革命史研究在发生了“社会革命”与“大众动员”这一问题意识的转变之后,对学术界产生了很大影响,在某种意义上,口述史研究传统也受到这一转向的影响。
    ⑩这构成了我们理解中国革命与土地革命的前提性基础。只有在底层讲述这一基本前提下,研究者才能通过对口述历史材料的分析进一步在历史与文明的意义上去理解“革命”的实践逻辑。郭于华、孙立平(2002)有关土地革命中“诉苦”这一权力技术与国家观念中介机制的研究就集中体现了口述史研究的穿透力。他们在对口述材料和底层讲述进行记录、还原的基础上,充分揭示了国家权力如何通过土地革命中“诉苦”这一权力技术,帮助农民建立起“新国家”的观念。
    (11)实际上,无论是作为一种研究方法还是作为一种价值关怀,口述史本身都在不断地受到挑战和质疑。李猛、方慧容都曾经就作为“权力”的口述史方法进行过反思,他们认为,口述史的本意在于探寻区别于官方叙事的来自底层的“日常生活”的历史,以求呈现更为“完整”和“真实”的历史图景,但是在实践中他们发现,农民的生活世界本就是混沌与模糊的,而口述史调查本身却成为介入农民日常生活世界的“权力”实践。在这种情况下,农民或者试图将生活中的小事件转变成为世界历史中的大事件,又或者用空白、沉默和笑话来抵抗这种权力的入侵(参见方慧容,2001)。
    (12)1928年,马季亚尔的《中国农村经济》一书出版,他认为中国社会自原始社会解体后,既无奴隶社会,也无封建社会,而只是一种由亚细亚生产方式决定的水利社会。资本主义传入中国以后,中国也就成了资本主义,因此中国的农村也就是资本主义的农村。陈翰笙(1988)并不认可这一观点,他认为马季亚尔所讲的农产品商品化早在中国宋代就开始了,这并不能作为中国农村社会性质判断的依据。陈翰笙认为,中国农业基本上是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是封建性质的。为了回应马季亚尔并验证自己的假设,陈翰笙回国后和薛暮桥等人一起开始了针对中国农村的大规模社会经济调查。
    (13)20世纪二三十年代,中国如何完成自身的现代化进程成为当时学术界关心的重要问题。围绕这一问题,从理论的探索到具体的调查研究,从危机成因的分析到社会性质的判断,再到提供实际的解决方案,构成了民国时期有关中国社会性质和社会史的著名论战。在这场论战中,陈翰笙、薛暮桥等人发起成立了中国农村经济研究会,他们强调从生产关系的角度对中国农村社会性质进行判断,被称为“中国农村派”。与之相对的,王宜昌、张志澄等人侧重于生产力的讨论,他们认为对于中国农村社会经济的研究,在人和人的关系之外,更要充分注意人和自然的关系,他们从当时中国土地可以自由买卖和雇佣劳动两个现象出发,认为当时中国农村经济中资本主义已经占据了很大成分,因此属于资本主义性质的经济。这一派构成了中国社会性质论战中的“中国经济派”(温乐群、黄冬娅,2004)。
    (14)陈翰笙基于广东农村调查而展开的讨论实际上对中国农村社会性质做出了“半封建”的判断。除此之外,陈翰笙还通过在安徽、山东、河南烟草区进行的调查,完成了《帝国主义工业资本与中国农民——中国烟农生活研究》一书,在这本书中,陈翰笙(2002)明确指出当时的中国农村同时也陷入了“半殖民地”的境地:外国金融资本往往通过将新的烟草品种引入中国而给中国地主、商人和高利贷者提供更多的剥削机会,从而导致中国产烟区的农民受到帝国主义与封建主义的双重剥削,生活水平每况愈下。
    (15)陈翰笙(1984: 11)强调以生活水平作为标准对农民进行划分,而生活水平的标准则是土地和劳动力。他认为,应该首先确定每户平均人数,然后计算出维持这一平均人数所必须的土地亩数和所需要的必要的劳动力人数。据此首先确定中农——依靠自己的土地收入自给自足,无任何雇佣关系的农户即为中农,而劳力的总消耗超过一般自给自足的中农家庭所需要的总劳动力的消耗,或者耕种土地面积超过中农耕种土地面积的平均数的农户,即为富农,反之则为贫农。
    (16)后来的研究者中以陈耀煌(2002)为代表,开启了“地方精英”的研究模式。他们认为共产党的成功动员,一个重要的方面就是妥善处理了党与地方精英之间的关系。但这一研究存在的问题依然在于,“社会动员”并不只是处理与“精英人物”之间的关系就可以完成的,更为重要的是,我们需要考察在这其中生发了怎样的治理传统。
    (17)陈耀煌(2010)用“从中央到地方”来概括近30年来西方中国革命史研究的转向趋势。他认为,从20世纪70年代末,西方中共党史研究出现了一股后来称为“地方研究”的新趋势,主张中国革命是一场因地制宜的地方革命,并且称之为西方中共党史研究的主流。
    (18)对所谓政治文化的理解,目前学界尚未有明确而统一的讲法。就笔者目前的理解来看,我们不能仅仅用“权力技术”与“运作逻辑”这两个环节去理解“政治文化”和“治理传统”,这一概念至少还应该包括“意识形态”、“组织架构”、“程序与管理”、“组织技术与权力技术”、“符号与话语”等内容。篇幅所限,在这里笔者不再展开论述。
    (19)实际上,后来秦晖(2001)等人的研究都已经指出,20世纪二三十年代的中国乡村社会中,土地集中的程度究竟有没有到了必须以“土地革命”的方式来解决,本身就是一个值得讨论的问题。因为在华北、关中等地,地主阶级不仅没有占据土地的大部分,甚至出现了一个村庄找不到严格意义上的“地主”这样的情况,即秦晖所谓的“关中无地主”,因为在这两个地方,自耕农乃是农民经济的主要形态。同时,这一基本判断也在有关华北、关中地区的口述史研究中呈现出来(参见李康,1999)。
    (20)实际上,这一点非常重要。从地理上看,闽粤赣边区已被学界公认为是一个相对独立而完整的文化区域,而这一宗族组织发达、土客关系复杂的文化区域又和中央苏区在地理上高度重合,这就提示我们必须追问如下问题:在苏维埃时期,共产党政权在中央苏区的土地革命过程中,究竟在具体的历史情境中生发了怎样的组织技术与治理传统?在这一过程中,各种独特而复杂的社会历史要素都产生了怎样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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