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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末民国的中国法制建设

http://www.newdu.com 2017-09-06 东方早报 徐萧 石剑峰 参加讨论

    
        会审公廨是近代中国历史上外国租界内的司法审判机构,例如上海有上海公共租界会审公廨、上海法租界会审公廨等。
     
    
        清末民国法律史料丛刊(四辑37册),分为“京师法律学堂笔记”、“朝阳法科讲义”、“汉译六法”、“法律辞书”四辑。
     
    
    两江总督刘坤一向朝廷呈递“江楚会奏变法三折”,拉开了清末改制的序幕。
     
    清末民初,正是中西交汇的历史时段。在法学领域,它处于中国的法治文明和西方的法治文明全方位地接触、冲突、融合的阶段。这部分史料,正是具体反映了两种法治文明交汇的过程。”这是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高鸿钧对“清末民国法律史料丛刊”(四辑37册)做出的评价,该丛书由华东政法大学法律史研究院组织整理,日前由上海人民出版社完整出版。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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