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文义和逻辑上来看,“无名万物之始也;有名万物之母也”句后应接“两者同出,异名同谓,玄之又玄,众妙之门”一句,因为符合此“两者……”条件的只能是“无”和“有”。“故恒无欲也,以观其妙;恒有欲也,以观其所徼”中的“无欲”和“有欲”抑或“其妙”和“所徼”,明显不适合此处的本体论设定,都不能充当此“两者”。历史上有不少人注意到了这个问题并试图解决之,如宋代的王安石、司马光等。他们解决的办法就是在“常无”“常有”后断句,而传世本“欲”字后无“也”字的事实,为他们如此断句提供了现实的可能。但这种断法的硬伤也较为明显:其一,《老子》文本中大量使用的是“常”“无”“有”的概念,而没有使用过“常无”“常有”的概念。其二,帛书《老子》(王安石、司马光未见过此本)“欲”字后有“也”字的事实,宣告了二人断法的不合适。“两者同出,异名同谓,玄之又玄,众妙之门”。这是说无、有这两者,来源相同,名称相异,都可称之为幽远玄妙。玄妙背后的玄妙即道之玄妙,是一切玄妙的根源。这里的“门”字与第六章“玄牝之门”中的“门”字是一个意思,不是指门径,而是指根源和出处,乃道是也。 “故恒无欲也,以观其妙;恒有欲也,以观其所徼”。意思是,所以常处无欲状态,才能观察、体悟道的奥妙;常处有欲状态,只会带来“道之物”感知的世俗化后果。“故常无欲以观其妙;常有欲以观其徼”作为结论放在本章结尾,从文义和逻辑上看都是可行的,而“故”字作为本句的首字为这种调整提供了便利。若作如此调整,不仅整章的语意清晰而且结构合理:道……;名……。无……;有……。此两者……;故常……。但这种处理尚未找到传本的依据。严灵峰先生在《马王堆帛书老子试探》一书中指出,帛书本的底本原写在竹简上,因此抄写中会有简序倒错现象。严先生甚至列举了原竹简存放的多种可能的秩序。“此两者……”句与“故常……”句之间的竹简顺序有否发生过“倒错”现象,只能留待文献的进一步发掘去证明了。 (作者单位:岭南师范学院,本文系河南社科规划项目“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关系研究”〔2015BKS006〕成果)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