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考古实践中不断完善 我国学界在对器物的命名、分类、确定功能方面已经形成了一整套研究规范。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研究员严志斌告诉记者,目前最能肯定其原有名称的定名依赖于器物的“自名”。徐良高解释说,在古代,尤其是青铜器上往往刻铸有铭文,在有些铭文中会有对这件器物的称呼,比如,“作某某簋”、“作某某鼎”等等,这类器物的命名应该说是最符合其古代称谓的。 而事实上,还有很多器物上并没有自名。河南大学历史文化学院副教授侯卫东告诉记者,对于古代文献中明确记载器名、经过考证比较合理的器物,如鼎、鬲、爵等,同时在宋人金石学著述中有图形,就可以根据文献记载比对命名。 徐良高介绍说,根据文献的记载或来自前人的命名,除了根据《仪礼》《说文解字》等古代文献的记载,沿袭宋人定名体系,少数情况下还可参照甲骨文、金文中记载的一些物品的字形,因为中国古代的文字是象形文字,对照字形与器物实物,可以确定一些器物的名称,如尊。 对于史前时期的器物命名,因为没有文献记载可以对照,通常是以考古学为本位,约定俗成。严志斌介绍说,旧石器时代的器物有一套基于器物形态的专业术语体系,比如有砍砸器、刮削器和尖状器等。新石器时代借鉴了一些现代生活经验,比如将各类陶器命名为陶碗、陶罐……而对其分类和功能的判断等定性研究则需要更多考古学手段,比如通过对其附着物的检测,判断其为水器或者酒器。 正如中央民族大学教授潘守永所说,在考古实践中,器物命名是一个不断丰富完善的过程,名称所包含的信息更全面和准确,一般包括时代、主要特征、技法工艺和功能。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