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定命名标准 学界在定名方法上基本约定俗成,尤其是20世纪40年代容庚先生的《商周彝器通考》对金石学以来的器物命名的系统性总结,备受学界认可和推崇。然而事实上,受访学者也表示,在实际操作过程中,仍会出现争议和诸多难解的谜题。 据徐良高观察,器物命名方式与命名者对器物功用与性质的认识有关,具有一定的主观性,因此最难的是准确性和一致性。同样器物名称不同,不同器物名称相同,都容易引起学术研究和公众认识的混乱。尽管有人提出如某种编码系统的新定名办法,但太繁琐,与器物的功能、性质认识脱节,且缺乏与当代人的亲近感,难以实现“由物及人”。目前沿用旧有名称和通俗名称,强调名称与功能关联性的传统器物命名法和名称体系仍是中国考古学的主流。 严志斌认为,对古代文物的命名和功能的判断应该严谨慎重。因为一旦命名往往涉及定性,影响对更多历史事实的判断,影响此后的研究。徐良高提出,对考古发现的各类器物进行命名、分类,确定其功能等,需要考古学、历史文献学、古文字学以及当代生产生活经验等多方面的知识,如果能够参照人类学所提供的相关知识,结合现代科技手段对古代器物功能、用途与年代进行深入分析,将更为理想。此外,考古学界还应制定某种共同遵守的器物命名标准与规范。 谈到博物馆中的文物展示说明,严志斌认为,不宜作粗疏的分类和功能定论,最好是能提供相关的原始情境。 记者 张清俐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