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内忧外患的历史背景下,晚清政府被迫实行新政,其变革的广度和深度均超过了此前的洋务运动与戊戌变法,积累了大量中国现代化建设所必需的经验。清末新政的目的本来是为了挽救王朝垂危的命运,然而事与愿违,清王朝在新政十年后很快被辛亥革命推翻。但辛亥革命后,中国并没有走上和平发展道路,反而长期陷入军阀混战和内外战争之中。据此,有人认为,如果没有辛亥革命,中国按照清政府新政改革的方向,可以更好地和平发展,从而提出“告别革命”的论点。究竟如何看待清末新政?又如何看待辛亥革命?如何认识改良与革命的关系?通过总结清末新政五个方面的深刻教训可以给出答案。 一、最高决策层的问题 清政府没有坚强而智慧的改革领袖及决策群体。一方面,最高决策者慈禧太后与监国摄政王载沣都无力担此重任。慈禧太后有传统政客老辣的政治经验与高超的政治手腕,但缺乏近代政治家的政治智识。载沣则生性懦弱,才具平庸,既没有政治手腕,又缺乏决断的魄力,根本无法控制朝政,更是难有作为了。久历政坛的老臣王文韶晚年禁不住对人感叹:“大家皆抱怨老太太(即指慈禧太后),汝须防老太太一旦升天,则大事更不可问。”(何刚德《话梦集·春明梦录》)另一方面,慈禧太后长期专权造就一批平庸的大臣,内阁、军机处、督办政务处(1906年后改称会议政务处)、宪政编查馆大臣集体政绩平平。满族重臣荣禄在新政初期去世,庆亲王奕劻为首席军机大臣。奕劻贪婪成性,与大臣那桐同流合污,以贪污受贿名传坊间,被叫做“庆那公司”(《晚清宫廷生活见闻》)。其他少壮亲贵如载泽、载洵、载涛、溥伦、毓朗等人,也只知争权夺利。如时人所谓:“劻耄而贪,泽愚而愎,洵、涛童騃(ái,呆)喜事,伦、朗庸鄙无能,载搏(奕劻次子)乳臭小儿,不足齿数。广张羽翼,遍列要津,借中央集权之名,为网利营私之计,纪纲混浊,贿赂公行。有识痛心,咸知大祸之在眉睫矣……即无革命军,亦必有绝之者矣。”(《恽毓鼎澄斋日记》)汉族重臣李鸿章、刘坤一在新政初期去世,对新政未能有所作为。王文韶、孙家鼐、鹿传霖位高齿尊,亦相继谢世。张之洞晚年入阁拜相,却多有掣肘,抑郁而终。瞿鸿禨、岑春煊、袁世凯又因故被开缺。无论满汉大臣,要么平庸无能,要么成为权力斗争的牺牲品,均不能在新政中大有作为。 二、地方督抚的问题 地方督抚是推行新政的中坚力量,对新政的进程及其成败有着重要的影响。虽然李鸿章、刘坤一、张之洞、袁世凯、岑春煊等强势督抚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参与和影响清廷的新政决策,但大部分督抚一般都只是新政政策的执行与推动者。事实上,正是依靠各省督抚的执行,使新政在全国的开展取得了一些成绩。然而地方督抚本身的特点,也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新政成效。比如,地方督抚是由儒家传统孕育出来的旧式官僚群体,从整体上较少革新精神,容易安于现状。比如,清政府为控制地方,使督抚频繁调动,任职时间过短,既不利于政策的稳定,又让官员疲于奔命、难有作为。更重要的是,由于各省陷入不同程度的财政经费困境,地方督抚巧妇难为无米之炊,大都有意无意地放慢了推行新政的脚步。清末新政在各省进展不一,成效并不理想,其中原因固然颇为复杂,而作为新政中坚力量的地方督抚大都推行不力,则是其中重要的因素。 三、改革的时机问题 在宏观决策方面,清政府不能掌握改革的主动权,而是处处被动,拖泥带水,终至错失时机。清末新政是在庚子事变后被迫启动的,当新政发展到预备立宪阶段而走向政治体制变革时,慈禧太后游移持重,摄政王载沣迟疑不决,处处拖延敷衍,终于失败。新政之初,多数大臣对于变法便是阳奉阴违。光绪二十九年(1903)四月,调任四川按察使的冯煦被慈禧太后与光绪帝召见。慈禧太后说:“现在所行新政必须认真举办。”冯对曰:大小臣工“因循敷衍者如故,总由自私自利之心一成不变,其弊遂至于此。”(《蒿庵随笔》)预备立宪初期,官制改革之事闹得沸沸扬扬,不仅遭到地方督抚的反对,而且还引起了立宪派的不满,他们认为:“政界事反动复反动,竭数月之改革,迄今仍是本来面目。”(《梁启超年谱长编》)在他们看来,清廷是在搞拖延战术,没有立宪的诚意。四川总督岑春煊在被慈禧太后召对时,也曾提出过“今日中国政治是好是坏”及“改良是真的还是假的”的疑问。在他看来,朝廷固然希望“真心改良政治”,但“奉行之人,实有欺蒙朝廷不能认真改良之据”。(《乐斋漫笔》)宣统二年(1910)十月,资政院议员汪荣宝致书议长溥伦,力请设法提前一年召集国会,有谓:“多一日预备,不过多一日敷衍。”(《汪荣宝日记》)清廷的专制皇权与近代的政治民主趋向之间是矛盾的。无论是慈禧太后还是摄政王载沣,其关注皇位统治更胜于中国的前途与命运,最终无法真正迈出政治体制改革最关键的一步,预备立宪终于未能完成政治体制结构的转型。 四、各利益群体的关系问题 清末新政改革的目标是极力加强中央集权,甚至集权于皇族亲贵,从而激化了皇族亲贵内部的矛盾、满汉矛盾、中央与地方的矛盾,造成各阶层均不满意。如御史胡思敬当时笔记所谓:“新政之害,已情见势绌,督抚知之,政府知之,摄政王亦知之。京师官三五杂坐,莫不挼(ruó,揉搓)手叱骂。”(《国闻备乘》)胡思敬虽较为守旧,每每敌视诋毁新政不遗余力,然其所言并非不符事实。现代西方政治学理论认为:“每一个未被吸收到政治体系中的社会阶级都具有潜在的革命性……挫败一个集团的要求并拒不给它参与政治体系的机会,有可能迫使它变成革命的集团。”(亨廷顿《变动社会的政治秩序》)事实上,是清政府把立宪派逼到了自己的对立面。如何处理各种既得利益集团与未得利益群体的矛盾,是新政改革过程中非常棘手而又无法回避的难题,是对改革领导者政治智慧的大考验。清政府从根本上缺乏这方面的智慧,因而不可避免地自食其恶果。 五、民生问题 清末新政改革的实施过程中,清政府高层各种政治势力争权夺利,而根本无暇顾及中间社会及下层民众的民生问题,结果民变迭起,革命终于像火山大爆发一样不可避免。张謇于宣统三年五月在京被摄政王载沣召见时奏对,提出一个“内政重要计划”,其要点就是“须注重民生,以实行宪政”。有谓:“各种人民生计缺乏,即宪政无由进行。若因生计而一有乱象,则又可引起外患……若不能设法,即不亡国,也要穷死。”他进而认为:“重视民生,各国方信朝廷实意立宪。又谘议局为道达民隐之地,须得各督抚重视舆论,方足宣朝廷之德意;又须朝廷体察民隐,方能得舆论之真相。但得民心不失,则内政可修,外患犹可渐弭。”(《张謇全集》)这是张謇对清政府最后的忠言。然而,民生凋敝,民心尽失,清廷已是无力回天。 以上有关清末新政五个方面的教训是惨痛的,这也是清政府终究无法解决的难题。因此,抽象地称赞或一厢情愿地假设清廷的改良是好的,是没有意义的,清末新政的历史教训足以证明革命不可避免。 关于改革与革命的关系,改革一方面充分暴露了旧制度的种种弊端,唤起了人们的觉醒;另一方面又造就了新兴的社会力量,并引发新旧势力之间的矛盾。如果旧制度不能有效地控制这些新的社会力量,并化解各种政治势力之间的矛盾,只能加速革命的进程,促使旧制度走向崩溃。清末新政与辛亥革命的关系为此提供了一个典型的例证。宣统三年十二月十七日,湖南布政使郑孝胥在清帝逊位前感叹:“有孝钦(慈禧太后)反对立宪于前,遂有庆王、摄政王伪饰立宪于后,乃成瓦解土崩之局。故革命党魁非他,即孝钦是也,庆、摄助而成之,亦其次耳。”(《郑孝胥日记》)正如辛亥鼎革之际,当时的报刊评论所谓:“二三年来,立宪既经绝望,人人心中即有革命之意。今日武汉事起,全国和之,如铜山西崩,洛钟东应,人心所趋,有莫知其然而然者。或以瓜熟蒂落喻之,理义甚合。”(《赵凤昌藏札》)革命的爆发,真如水到渠成。事实证明,清末新政的道路没有走通,同时逼出了辛亥革命,以暴力推翻了清王朝。这不是革命有问题,而是清政府的新政出了问题。 究竟应当进行温和的改良还是激进的革命是由具体的历史条件决定的,不以任何人的主观意志为转移。今天对改良与革命的反思,与其老是纠缠于革命出了什么问题,还不如深入探究改良的道路为什么就走向了死胡同。清末新政的目标本有消弭革命的意图,但结果却不可避免地走向了革命,这才是最值得深刻反思的问题。 作者简介: 李细珠,1967年生,湖南安仁人,历史学博士,中国社会科学院近代史研究所研究员、博士生导师。主要研究中国近代政治史、思想史。出版专著《晚清保守思想的原型——倭仁研究》、《张之洞与清末新政研究》、《地方督抚与清末新政——晚清权力格局再研究》,合著《中国近代通史》、《超越国境的东亚近现代史》,发表论文60余篇。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