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统计局1983年公布的人口数据究竟是不是通过户籍登记的办法取得的,我们认为是,杨先生认为不是。这是我们争论的一个关键问题。对这个问题,1983年前后担任国家统计局局长的李成瑞先生最有发言权。李成瑞先生明确指出:“我国经常性人口统计资料,是通过公安部门的户口登记取得的。关于‘大跃进’和随后的经济困难时期的户口登记数字,长期没有公布。……直到1983年,国家统计局报请国务院批准,才将这些数字列入了1983年出版的《中国统计年鉴》,第一次向国内外公布了1949年到1982年户口登记的每个年度的人口数字。”(李成瑞:《“大跃进”引起的人口变动》,载《中共党史研究》1997年第2期)这段话明确告诉人们,国家统计局1983年公布的人口数据“是通过公安部门的户口登记取得的”。这就完全否定了杨先生的错误观点。 从杨先生的两篇文章可以看出,他根本不了解我国户籍管理制度的基本内容和我国经常性人口统计数据的采集与汇总过程。在户籍人口统计数据中,“当年岁末人口总数”这一数据的形成过程与人口变动(出生、死亡、迁出和迁入)数据的采集过程是一个完整的、统一的过程,“当年岁末人口总数”这一数据根本不需要独立采集。这就是在这一问题上的“中国实际”。 显然杨继绳先生对这些内容一无所知。他在《走向谬误》一文中说:“中国的人口数据最基层是由生产大队的会计或文书上报的”,“生产大队干部在一起回忆一下:今年死了几个人,生了几个孩子。迁出数、迁入数也是上报时回顾的”。从表面上看,在实践中可能存在着杨先生所说的这种情况。但是他在这里模糊和遗漏了更为重要的情况。人民公社成立以后我国农村地区基层户籍登记机关是人民公社管理委员会。所以杨先生所说的“生产大队的会计或文书上报”,实际上是上报到人民公社管理委员会负责户籍登记的人员那里。人民公社管理委员会负责户籍登记的人员在接到这些上报数据后,就要按照户籍管理制度的规定,分别将这些人口变动数据登记到本公社的“出生、死亡、迁出、迁入登记册”中,并且在本公社的常住人口户口簿中“根据人口变动,随时填入或者注销”。这就是说,杨先生所说的情况,仅仅是户籍登记的一种形式和辅助手段,这种情况改变不了我国经常性人口统计数据“是通过户籍登记的办法取得的”这一实质。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