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古以来就是中国领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近代以来,由于帝国主义的侵略、渗透和封建统治者的腐败无能,特别是受政教合一封建农奴制度的禁锢,再加上当时西藏的少数上层分裂主义分子与帝国主义的相互勾结,使西藏长期处于封闭、落后的状态,人民生活在水深火热之中,社会发展停滞不前。1951年,中央人民政府与原西藏地方政府签订了和平解放西藏的“十七条协议”,帝国主义侵略势力被逐出西藏,粉碎了帝国主义和西藏上层少数分裂主义分子试图将西藏从祖国分裂出去的阴谋。 与汉学、蒙古学、突厥学以及敦煌学一样,藏学是中华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世界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有人认为汉学是研究中国历史文化的一切学问,其中包括藏学、蒙古学、突厥学和敦煌学等)有人将汉文典籍中有关藏事的记载和历代藏文典籍(比如新旧《唐书》的《吐蕃传》等,藏文文法《三十颂》和藏医学著作《四部医典》等),都算成藏学研究成果,于是认为,中国对藏学的研究源远流长,至少可以上溯到隋唐,甚至还要更早。这种表述很不准确。汉文典籍中有关藏事的记载自隋唐以降随处可见,不胜枚举。而藏文典籍则较为完整地记录和保存了藏族文化各个领域的重要贡献和历史轨迹,但它们都不是现代意义的科学论著,而是我们今天从事藏学学术研究的坚实根基、历史源泉和重要史料。 现代意义的藏学(Tibetology或Tibetan Studies)研究,是指用现代科学研究方法研究藏族地区的社会历史文化诸方面问题的学科。藏学作为一门学科,肇源于19世纪的西方。一般认为,匈牙利人杜·乔玛(A. Csoma de ,1790—1842)出版的《藏英词典》(Essay towards a Dictionary, Tibetan and English,1834)、《梵藏英佛教词汇》(Sanskrit Tibetan English vocabulary: being an edition and translation of the Mahāvyutpatti,1835)、《藏文文法》(Grammar of the Tibetan Language,1834)是西方藏学研究的发端和津梁。(1834—1835年只是讨论问题的时段标志,实际上在西方藏学学科正式诞生以前,西方各国早有传教士、探险家怀揣着“慈悲的”殖民情怀,“代表上帝拯救人类”而纷纷赴藏,撰写了大量涉藏的读物,这些算是西方藏学的孕育和萌芽时期的成果)现代意义的中国藏学,即用科学方法研究藏学问题,则是1911年中国推翻帝制之后,开始引进和借鉴西方近代科学研究方法从事学术研究以后的事情了。 在国外藏学研究中,欧洲素有历史语文学的传统,文本解读、译释和研究,历史宗教研究是传统的藏学研究强项;相对而言,美国更重视近现代的研究,藏区人类学、社会学,近现代藏族社会历史研究方面比欧洲发达。中国的藏学研究,大致始于1911年,但中国藏学的真正繁荣和发展是在新中国成立,尤其是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