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航海时代的澳门算是被葡萄牙人殖民了吗?该如何理解它的性质? 董少新:澳门显然和香港不同。我们不能说澳门当时就是葡萄牙人的殖民地,葡萄牙人虽然住在这儿,但是中国政府设有专门的官吏管理澳门,而且葡萄牙人要缴纳地租,最初是五百两白银,虽然不多,但象征着中国对这一小块地方拥有主权。 当然这个地租的来历还是与贿赂有关。1572年前后,澳门的葡萄牙人派一名通事前往广州见海道副使交付贿金,由于当时有其他官员在场,所以出于遮掩受贿事实的目的,海道副使当场宣布这笔白银缴纳国库。从此,葡萄牙人原来私下给海道副使的贿银五百两,便成为正规化的地租银,从形式上确立了葡萄牙人在澳门的赁居地位。 澳门是一直到1887年的《中葡和好通商条约》签订后,才算成为了被葡萄牙人殖民式统治的一块土地。我认为此前澳门的性质比较类似于唐、宋时期专门为到中国经商居住的外国人设置的“番坊”,像广州、泉州这种对外贸易发达的地方都有“番坊”。葡萄牙人在澳门定居经商显然也不属于朝贡体系,澳门算是在封闭的朝贡体系中打开了一个缺口,后来又发展出广州的“十三行”制度。对中国来说,在传统的朝贡体制与1840年以后的条约体制之间,大航海时代的澳门是一种新型的中外贸易体制。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