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网-历史之家、历史上的今天!

历史网-中国历史之家、历史上的今天、历史朝代顺序表、历史人物故事、看历史、新都网、历史春秋网

当前位置: 首页 > 历史学 > 史学评议 >

中国古代治吏之法的得失借鉴(3)

http://www.newdu.com 2017-09-06 人民论坛·学术前沿 张晋蕃 杨静 参加讨论

    依法治吏的基本环节
    为政之要,重在治吏。执掌刑名钱谷的官吏发挥治国理政驭民的作用是国家正常运转的基本保障。吏治的清明与否关乎国家的气运。历代治吏,首推综合为治,其中尤重有法。如前所述,历代治吏之法可谓详矣。然法贵在施行,“有法不行,不如无法。”16依法治吏贯穿于选吏、课吏、察吏的基本环节,选吏有铨选之法,课吏有上计之法,察吏有监察之法,惩吏有惩贪之法,情节严重者则入刑律。具体说来:
    明职课责。明职是指明确划分官吏的职掌。这在官僚制度形成之初便已经这样做了。秦汉时期,三公九卿之制已经形成,其职掌各有明确的分工。至唐代,《唐六典》将三省六部二十四司官僚机构的职掌分别规定于六典当中。明清时期的会典主要是仿《唐六典》划分各级官吏的职掌与品级。只有明确职掌才能考订其治绩,因此明职之后便是课责。课责就是考课职官的功绩治绩。考课的目的在于督励职官尽职尽责,因此考课之后继之以奖惩。根据考核结果,区别等级,予以升降赏罚。这种方法最早见于《尚书》,“三载考绩,三考黜陟幽明”17。
    战国时期实行的上计制度是最早的官吏考课法。考课官吏的职责要有标准。唐代明定“四善二十七最”法。宋朝沿袭唐代“四善”来考课官吏。元末以“守令黜陟之法”为标准。明朝有“八法”考吏。清朝有“六法”考吏。奖惩是考课的必然结果,凡重考课则重奖惩。“夫有官必有课,有课必有赏罚。有官无课,是无官也;有课而无赏罚,是无课也。”18优劣故而考课官吏分别成绩给予奖惩是治吏的重要手段。
    明职课责依法明确了官吏的应作为和不应作为,对于违法失职起到了积极的预防作用。上述商之官刑“三风十愆”便是告诫官吏所不应为的。历代制定的“职官法”中许多规定带有预防性质。譬如,监临部主之官不许于部内娶妻妾、置办田产,居官逢父母丧秘不举哀,离家五百里为官等也都旨在预防官吏违法失职。明职课责、依法治官不限于发生以后的行为,更重要的是预期为非,举其何者应为,何者不应为。
    选吏察吏。在预防官吏腐败上有两个重要环节,一是选官;二是察官。在选拔官吏时,严守选官之法,坚持选官标准。历史上将选拔官吏作为国家的一项制度自汉朝始,汉初倡忠孝、廉德,实行举孝廉制度。隋唐发展为德才并重的科举选官、唯才是举的制度。选官择官经历了由考察德礼到制度取试,由重孝廉到重贤才的变化,体现了德礼与法的融合。铨选的标准向着人才的专业化方向发展。汉代实行举荐选官法,在察举之外设有征辟制度,使得选官制度化。隋唐实行科举选官法,这是对魏晋以来九品中正法的特权选官制度之否定。科举广开科目,无等级门第之分,考试合格者便迈入了官僚的阶梯。科举选官具有民主性,“朝为田舍郎,暮登天子堂”所在多有。统治者通过任用良吏,使德才兼备之士子参与政权管理,提高了行政效能。
    随着官僚机构的扩大,察官也是国家统治的重要内容。对官吏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监督检查,防止官吏违法乱纪,及时纠举并清除那些腐败变质及贪污枉法的官吏,以保持官吏群体的纯洁性。察官在于考察官吏是否称职,是否公忠体国,是否清政爱民,是否廉洁奉公。对察官之官的监察,唐以来所设规范极为详密。譬如察官到所察之地,不许接待门客,不许会见私友,不许仆人外出等。为察官而建立起的监察制度,是监督官吏行权的本土性立法经验。总之,依法规制官吏的选任、监察是统治者加强统治的工具。有效地保障了国家秩序的正常运转,使得中国古代的官僚制度形成了完整的体系。
    惩贪奖廉。治吏首要察之以廉,绳之以法。据《夏书》“昏、墨、贼、杀,皋陶之刑也”19,说明皋陶时期已有惩贪之法。至秦至唐历代各有惩贪之法。依汉律,主管官吏所盗财物计赃值十金者,即处以死刑。汉文帝时还下令,坐赃者不得为吏。汉代允许从被免职的官吏中重新选拔官吏,但因犯赃而被免职者终身不为官。唐律将官吏犯罪划分为“公罪”、“私罪”,实行不同的处罚原则。公罪从轻,私罪从重,力求将行政过失与贪墨枉法区分开来,在保护官吏工作积极性的同时防止官吏徇私舞弊。唐统治者深恶官吏贪墨,将涉及钱财的犯罪统称为“赃罪”,制有“六赃”之法,分别情节,按吏惩罚。“六赃”之中“枉法、不枉法、受所监临、坐赃”四种是专指官吏的身份犯罪。明时根据贪污的数量分别惩治,有可算之法。惩贪是吏治的重要方面也是刑法的重要内容。但历代统治者治吏并不是一味惩贪,相反更积极的是奖励廉洁。常以最高统治者的身份赞美褒奖清官廉吏。如三国时诸葛亮,明朝海瑞、清朝于成龙等都受到正史的旌表。惩贪是治理官吏的消极手段,奖励廉洁是治理官吏的积极手段。开明之制下的吏治清廉是跟这两者的结合分不开的。
    总之,依法治吏,就是把官吏的选拔、任用、职责、考核、升降、奖惩等一系列环节纳入法制化的轨道,使之规范化、制度化,而且要使这种法律与制度具有权威性。依法治吏的目的在于预防、惩戒官吏腐败,使得官吏奉公守法,廉洁自持。在手段上,依法纠弹官邪分别处罚,将官吏的职掌权责纳入法定的规范内。凡在法定范围内的活动是合法行权。凡超出法定权力外的额外诛求,即所谓习惯权力便是违法失职。在选官上,要求官吏德才兼备;在考课上,要求官吏重德识礼、遵制守法;国之安危系于官吏清廉,强调为官以廉;在整饬吏治时强调礼法结合,重教化、重刑责。
    综上可见,中国古代治吏之法严密周翔,使得依法治吏的基本环节有章可循。历史经验启示我们需要依借于法,做到依法治吏。 (责任编辑:admin)
织梦二维码生成器
顶一下
(0)
0%
踩一下
(0)
0%
------分隔线----------------------------
栏目列表
历史人物
历史学
历史故事
中国史
中国古代史
世界史
中国近代史
考古学
中国现代史
神话故事
民族学
世界历史
军史
佛教故事
文史百科
野史秘闻
历史解密
民间说史
历史名人
老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