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次是部分网民尤其是青少年的马克思主义素养不高,政治敏感性不强,辨别能力不够,不知不觉中成为污名的扩散者。部分网民为增加点击率或浏览量,满足自己的“被关注”心理,或在求新、求异、求奇、跟风盲从等心理状况下进行转发。 多层面联动肃清“污名化”影响 化解意识形态领域“污名化”现象,在政治上要高度重视污名扩散的负面影响。我们要加强思想文化建设,筑牢思想防线。党员干部、马克思主义专家学者要敢于亮剑,第一时间站出来化解和防范污名。高校马克思主义学院教师要积极主动参与到宣传教育工作中来,特别要注意积极支持和鼓励群众骨干参与其中。 在学术和宣传舆论工作上要积极引导,防止污名扩散。加强学术研究,以严肃科学的态度对污名涉及的问题,以翔实的事实、严密的逻辑、科学的结论说服群众,化解污名。深入分析我国意识形态领域各类“污名化”形成、扩散的途径、方式、影响人群等,增强化解“污名化”工作的规律性认识。合理区分学术和宣传,恪守相关的规范和要求。对待学术问题鼓励“百花齐放、百家争鸣”,营造良好的学术研究氛围,推进学术研究,使之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对于借学术之名行“污名化”之实的言行,则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建立化解污名的多方协同联合机制,做好化解污名、防范污名的工作。综合分析近年来的污名,可以看出它们形成了一些基本的要素和过程:污名制造者一般处于隐匿状态,有时候也以化名出现;关键扩散者一般都是境内的有影响力人士,他们多以实名形式出现,影响较多群众;从污名扩散载体来看,部分是境外媒体率先传播,境内部分网络媒体转播,随着影响增大,境内部分报刊有时也参与其中。这要求我们抓住污名扩散的关键要素和环节,高度重视境外涉华污名,及时采取针对性措施;加强对境内网络媒体和报刊杂志的规范和教育,消除污名扩散载体,压缩污名扩散空间。 此外,还要注重以法律法规和纪律等方式防止污名扩散。要进一步完善惩处制造污名、扩散污名的法律规范,对于违法违纪的个人和组织要依法严肃处理。积极支持和鼓励被污名者及相关利益者运用法律手段保护自身权利;加强对党员干部的纪律约束;完善传统媒体和网络媒体的自律制度,加强对新闻宣传思想工作队伍的教育,推动媒体切实担负起自身的守土责任。 (作者单位:华南理工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