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理好“文”与“质”的辩证关系 任何文化的发展都涉及形式(“文”)、内容(“质”)及其相互关系问题。孔子曾说:“质胜文则野,文胜质则史,文质彬彬,然后君子。”这段话虽然是从内外兼修的角度讨论理想人格塑造问题,但也为我们思考中华文化创新发展的方法论提供了有益启示。中华文化的传承、创新、发展,必须兼顾“文”与“质”,不断丰富发展中华文化的表现形式和内涵底蕴。 中华文化源远流长,从先秦子学、两汉经学、魏晋玄学到隋唐佛学、儒释道合流、宋明理学,经历了数个学术思想繁荣时期。在历史长河中,中华民族产生了儒、释、道、墨、名、法、阴阳、农、杂、兵等各家学说,涌现了老子、孔子、庄子、孟子、荀子、韩非子、董仲舒、王充、何晏、王弼、韩愈、周敦颐、程颢、程颐、朱熹、陆九渊、王守仁、李贽、黄宗羲、顾炎武、王夫之、康有为、梁启超、孙中山、鲁迅等一大批思想大家,留下了浩如烟海的文化遗产。在数千年的历史进程中,中华文化的主流发展趋势是以儒学为主干、以释道为两翼。从形式上说,儒释道三家各有自己的传承方式和路径,形成了不同的学派,从而使中华文化呈现丰富多彩的“文”。如何使这些形式在当代中国人的物质生活与精神生活中得到进一步发展,是中华文化创新发展的重要课题之一。 与形式的创新相比较,内容方面的传承与发展更为重要。无论采取哪种形式,中华传统文化的主流都具有强烈的实践性和时代性,具有鲜明的入世精神。我国古代的儒学宗师、道家大德和佛教高僧之所以能为后世所敬仰,就在于他们审时度势,把握时代需求和时代精神,通过概念、理论和意义体系的建构,汲取其他学派的优秀成分丰富自身。无论是“居庙堂之高”还是“处江湖之远”,儒释道都没有抱残守缺、自我封闭,而是不断加强彼此之间的互通互融,从而形成了中华文化三位一体的“质”。这一坚强的文化内核,是中华文化生生不息、历久弥新的重要支柱。 促进中华文化创新发展,关键在于实现“文”与“质”二者新的辩证统一。当前,有的人过分注重“文”而忽视“质”,把中华文化当作漂亮的外衣,注重文化包装而忽略文化内涵,这种“文化创新”是表象化、浅层次的。同时,也有一些人片面强调文化的“质”而忽略“文”,使文化成为与民众生活割裂的高头讲章、阳春白雪,这是一种书本化而非生活化的创新发展,其生命力和实效性值得怀疑。总之,“文”与“质”如车之两轮、鸟之双翼,不可偏废,必须兼而有之,方能促进中华文化创新发展。 周虽旧邦,其命维新。中华文化不是僵死的传统,而是日新又日新的有机生命体。如何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新的发展进程中,通过“述”与“作”的结合、“损”与“益”的互补、“文”与“质”的相得益彰,使得中华文化适应新的时代需求,在形式和内容上得到更新,这是中华文化创新发展在方法论上的重要课题。一旦在方法论上取得突破,开放、包容、创新的中华文化必将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提供强劲动力,必将照亮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历史进程。 (作者为中国人民大学哲学院院长、教授)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