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 20世纪30年代发生在陕西的有关考古学与传统伦理道德观念之间的争论,最后虽以戴季陶的失败而告终,但是考古学研究与伦理道德的关系并没有得到当时大部分考古学家的重视,更遑论如何协调两者的关系了。 现在,与20世纪相比,整个社会环境和学术研究的氛围都发生了巨大变化,这使得我们有可能重新思考考古学行为(特别是涉及古墓葬时)与伦理道德的关系,使得在科学研究的同时,尽可能不违反伦理道德,而尽可能与伦理道德观念保持一致。与其他学科不同,考古学家要经常面对考古发掘中出土古人类遗骸的现象,这就涉及到了如何对待、处理经常遇到的古人类遗骸的问题,实际上也就是如何对待古人的问题。在现今这个提倡、保护动物权利的时代,毫无疑问,人类自身的权利也应该得到关注和重视。逝者属于我们的同类,他们与我们一样都是人,对逝者的尊重也是生者应该和必须具有的一种态度,因为对逝者的尊重就是对人类自身以及人类尊严的尊重,即使他们是年代久远的逝者,可能与我们并没有直接的、比较密切的血缘关系。对此,葛剑雄先生也曾做过深刻的阐述:尊重和保护坟墓,不仅是对祖先的尊敬、对逝者的怀念,也是对生者自身的尊重,是一个群体、民族以至人类的需求[4]。虽然是针对名人墓葬而言,实际上仍是说对古人的尊重。 那么,怎样才算是尊重古人呢?通常,尊重古人就意味着要尽量不发掘或少发掘古墓葬。而作为古人最后安身之处的古墓葬和古人类遗骸本身就是以探索未知的科学研究为己任的考古学的重要研究资料,尊重古人和科学研究两者之间似乎存在着不可调和的矛盾,那么如何才能做到既尊重古人又保证科学研究正常进行呢? 本质上,尊重古人与考古学的科学研究之间并不是互相排斥的。这里需要指出的是,在现代人类活动的广度和深度空前扩大的情况下,古人类遗骸的出土不可避免,为了减少破坏、损毁就要进行考古发掘,因此一定程度上考古发掘也是不可避免的。那么,如何在科学研究和尊重古人之间达到平衡就成为考古学伦理道德建设的重要内容,即既要尊重古人又要保证科学研究的正常进行。对于直接面对古人的考古学家来说,尊重古人是必须有的一种态度,而科学研究则是在尊重古人的基础上进行的,考古发掘、研究并不是以金钱或满足人们猎奇心理为目的或者与古人过意不去,而是探索未知世界的科学研究,满足人类渴望了解自身发展历史的精神需求。 具体来说,尊重古人至少可以有两个方面,一方面在能够妥善保护的情况下尽量减少对古墓葬的发掘,除非确有考古研究的必要;另一方面,则更多体现在科学研究之后如何妥善处理、安置古人类遗骸,使得科学研究的同时,尽可能地符合伦理道德,更易为社会大众所接受和支持。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