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3日至24日,新疆教育系统民族团结进步年工作推进情况汇报会南疆片区会议在喀什市召开。自治区教育工委副书记、教育厅厅长帕尔哈提·艾孜木出席会议并讲话,自治区教育厅副厅长同继敏主持会议并对各单位汇报情况做了点评。 7月中下旬,自治区督查调研组对全区民族团结进步年工作推进情况进行了督查调研,召开了督查调研工作汇报会,自治区党委常委肖开提·依明听取汇报,并逐一作了点评。为贯彻落实自治区督查调研汇报会议精神,全面深入了解掌握教育系统民族团结进步年工作开展情况,进一步推进教育系统民族团结进步年工作深入开展,自治区教育工委、教育厅决定,召开教育系统民族团结进步年工作推进情况汇报会,并分南疆、北疆、驻乌高校、区属中等职业学校4个片区、类别召开。此次会议逐一听取了喀什地区教育局、和田师范专科学校等13个单位的工作汇报。 帕尔哈提·艾孜木指出,各地、各高校要紧紧把握民族团结进步工作重点,在总结前期工作的基础上,抓住关键,突出重点,紧紧把握贯彻落实张春贤书记在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年动员大会上的讲话精神这一核心,全面推进自治区教育系统民族团结进步年工作。全区教育系统要认真学习、深刻理解“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年”的丰富内涵,努力促进自治区各民族师生员工交往、交流、交融,坚守教育系统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主渠道主阵地,全面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进校园活动,充分发挥干部教师在民族团结进步中的带头作用,紧紧围绕自治区提出的总要求,全力做好教育系统民族团结进步年工作。 帕尔哈提·艾孜木强调,党的领导是做好民族工作的根本保证,也是各民族大团结的根本保证。做好民族团结进步年各项工作,关键是发挥好各级党组织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要把民族团结进步年与“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访惠聚”、纪律教育年结合起来,充分发挥干部教师的作用,形成推进民族团结进步的强大合力。各地各高校要始终牢记“民族团结无小事”,要从大局出发,增强做好民族工作、维护民族团结的责任意识,立足本单位实际,充分发挥主体作用,拿出落实民族团结进步年工作的具体举措和办法。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