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后,“一带一路”战略的实施,为东部沿海地区、中部地区与西部民族地区地方政府之间在“互联互通”中加强政府之间的协作和合作,进一步完善、创新府际合作方式和模式,提供了新导向。 “一带一路”战略中的“互联互通”,要求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创新“对口支援”和“西部大开发”等国家区域援助政策和区域发展战略,强化东部沿海地区、中部地区和西部民族地区地方政府之间的相互协作和合作,共同建设“一带一路”,提升开放型经济水平。为此,一是要全方位推进基础设施以及体制机制、资金流、技术流、人才流和信息流等层面的东、中、西部地区的“互联互通”建设,形成区域经济一体化或区域协调发展以及跨区域合作的大格局,互惠互利,互通有无。二是要有效处理好各方面的利益关系,确定能够兼顾“对口支援”支援方与受援方、双方或多方利益的项目,拓宽协作合作领域、范围及其内容,创新协作合作方式和模式,逐步形成“对口支援”的良性循环;要在进一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中推进东部沿海地区和西部民族地区之间多层次、多形式的经济技术协作与合作,加大东部沿海地区发达省市对西部民族地区欠发达省区和贫困地区的帮扶力度。三是要加快完善“一带一路”战略的总体布局,通过签署东部沿海地区、中部地区和西部民族地区地方政府间的合作框架协议,携手制定整体规划,明确东、中、西部地区及其三大地区各省市区在“一带一路”建设中的定位和职责,充分发挥各自的比较优势,在协同合作中全面提升开放型经济水平。 三、“一带一路”战略下促进民族发展的对策和建议 “一带一路”首先是“互联互通”的战略[2],即中国与外部世界的“互联互通”,以及国内各地区之间,特别是东部沿海地区、中部地区和西部民族地区之间的“互联互通”;不仅是基础设施上的“互联互通”,而且还是体制机制、资金流、技术流、人才流和信息流层面的“互联互通”。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创新、完善“对口支援”和“西部大开发”等国家区域援助政策与区域发展战略,要同推进“一带一路”建设有机地结合起来,紧紧围绕国际国内两个“互联互通”,发挥“对口支援”“西部大开发”的政策、战略功能和作用。 首先,把“对口支援”“西部大开发”等国家区域援助政策和区域发展战略同推进中国与外部世界的“互联互通”有机地结合起来,充分发挥其政策和战略功能与作用。 改革开放近40年来,我国的对外开放尽管是从沿海和陆路两个方向进行的,但主要还是以东部沿海地区为依托、以海路为主要通道的面向亚太地区和欧洲的对外开放。这是因为,东部沿海地区交通通讯等基础设施方便、工业基础相对较好、技术与管理水平比较高、教育科技文化事业比较发达,以及与外部世界的联系相对密切。在东部沿海地区及其4个经济特区、14个沿海城市率先实行对外开放,可以充分发挥其比较优势,更好地利用欧美日等发达国家和地区的资金、技术、知识和市场,推动该地区企业的设备更新、改造以及新产品、新技术的开发、创造,增强产品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能力,促使东部沿海地区及其4个经济特区、14个沿海城市从内向型经济向内外结合型经济转化。与此同时,发挥其对内地的辐射作用,带动中部地区、西部民族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与此相比,陆路方面的对外开放相对滞后,其原因恰恰在于中国经济社会发展战略的重心在东部沿海地区,而西部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相对落后。西部民族地区工业基础比较薄弱,基础设施建设相对滞后,交通运输邮政通讯不发达,走出去的通道不多,而且这些通道还受到当时多种多样国内国际因素的制约和掣肘而无法有效发挥作用。经过近40年的对外开放,我国逐步形成了以经济特区、沿海开放城市、沿江沿河开放港口城市以及沿边开放城镇为层次序列的对外开放格局。实施“一带一路”战略,要求我们进一步从海陆两个方面推进对外开放和对外延展,特别是从陆路方面加大对外开放和对外延展,最大限度和最大可能地拓展中国的外部利益。今后一段时间内,中央政府以及东部沿海地区、中部地区“对口支援”“西部大开发”的援助和帮扶项目应当紧紧围绕交通、通讯、管网、能源设施等基础设施建设内容开展,推进国内地区之间,特别是东部沿海地区、中部地区、西部民族地区之间的“互联互通”,为整个中国与外部世界的陆路“互联互通”奠定基础。同时,在党中央、国务院的领导下,东、中、西部地区要相互协作合作,充分发挥各自的比较优势,积极参与“高铁外交”,共同推进国际骨干通道的建设,逐步形成连接亚洲各次区域以及亚洲、欧洲和非洲之间的基础设施网络,推进中国与外部世界的“互联互通”,以突破传统交通、通讯、管网、能源等“瓶颈”对我国陆路对外开放和对外延展的束缚、制约和掣肘。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