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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彰抑或利用:唐代德政碑刻立的政治意图

http://www.newdu.com 2017-11-01 中国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 刘琴丽 参加讨论

    摘要:文章从唐代德政碑所刻内容大多粉饰虚夸的现象入手,利用流传下来的地方行政官员的德政碑及相关史料,通过碑文内容分析不同社会群体为碑主申奏刻碑的政治意图,进而揭示出在名为“表彰”美政或善政的德政碑背后之政治动机,以及中央和地方之间的复杂关系。
    关键词:唐代;德政碑;申奏刻立;政治意图
    德政碑,指颂扬官吏政绩而立的石碑,主要表彰官员的美政或善政。有关唐代德政碑的研究,清代学者叶昌炽在《语石》[1]P72-73、当代学者毛远明在《碑刻文献学通论》中对其性质、名称等进行了论述[2]P183-185。刘馨珺《从生祠立碑谈唐代地方官的考课》,其间涉及到德政碑刻立的申奏问题,考证了地方政府的申奏程序[3]P241-284。仇鹿鸣《权力与观众——德政碑所见唐代的中央与地方》,论述了德政碑的立碑地点、迎碑仪式、申奏程序、德政碑颁授、以及其所体现出来的中央控驭藩镇、藩镇借德政碑彰显其统治的合法性问题[4]P79-111。本文则从唐代德政碑所刻内容大多粉饰虚夸的现象入手,通过唐人文集和金石材料中的德政碑,分析申奏刻碑群体和碑主之间的关系,唐朝天子同意臣民们申奏刻碑,有时还慷慨敕赐碑文的现象,揭示不同社会阶层刻立德政碑的真实意图,究竟是出于表彰还是利用?抑或兼而有之?这不仅关系到一个朝廷的社会风气,还可以由此窥知唐代官员与辖下民众、官员与属下、中央与地方之间的复杂关系。
    
    白居易在《青石》一诗中提到“不愿作官家道旁德政碑,不镌实录镌虚辞” [5](卷4P74。认为德政碑所书内容的真实性值得怀疑。德政碑作为一种大众传播媒介,其书写内容的真实与否直接决定了民众对政府的信任程度,因为虚假的表彰内容会损害朝廷的形象和威信。然而,唐代这种虚假刻立德政碑的事迹并不少见,如大历十四年(779)所立《唐宣州刺史薛邕去思碑》,碑文赞扬薛邕“清襟湜湜,雅操翼翼”[6](卷990,P10254),即品德高洁,操守高雅。然而,《册府元龟·牧守部·贪黩》则记载:“薛邕为宣州刺史。德宗建中初,盗官货计钱万万,殿中侍御史员寓因私憾而奏举之,故贬官。”[7](卷700,P8352)表明碑文所刻内容与事实之间存在着一定距离。长庆四年(824)三月,朝廷贬司农少卿李彤为吉州司马,“以前为邓州刺史,坐赃百万,仍自刻德政碑故也”[8](卷17上,P508)。早在唐代初年,《唐律疏议》就禁止虚妄刻碑和遣人申奏刻碑;“诸在官长吏实无政绩辄立碑者,徒一年。若遣人妄称己善,申请于上者,杖一百”;官员即便有政绩,也不得遣人申请立碑,“自遣所部立碑,或遣申请者,官人亦依前科罪”[9] (卷11P846-847。法律明令禁止的本身,便表明唐代一些德政碑的刻立存在着官员弄虚作假的行为:他们或虚妄刻碑,或遣人为己刻碑,或遣人向朝廷申奏刻碑,这些现象从侧面反映了唐代一些德政碑的刻立并不完全是发自民众内心,他们有的受到官员驱使。中晚唐时期,考功员外郎郑澣便揭露了一位强迫吏民为之虚妄申奏德政碑的官员,“刺史有驱迫人吏上言政绩,请刊石纪政者。澣探得其情,条责廉使,巧迹遂露,人服其敏识”[8](卷158,P4167)
    当然,唐代百姓也有自愿为良吏刻立德政碑者,如武周时期,越王李贞在汝南起兵失败后,牵连甚众,时狄仁杰检校刺史,“止司刑使,停斩决”,被“特敕配流丰州”,诸囚感激狄仁杰的救命之恩,至丰州,为狄仁杰“立碑纪德”[10](卷4P250。囚徒所立的德政碑,自然是发自内心的赞扬。武周时陈子昂所撰《九陇县独孤丞遗爱碑》云:“独孤丞上迫宰君,下杂群尉。文墨教令,不专在躬。然力行务仁,推诚爱物,讴吟者不歌其宰,颂议者必归于丞,岂欺也哉?”[11](卷5,P106)肯定百姓为其树碑颂德的真实心情,以及碑文内容的真实性。
    据上可知,百姓为官员刊立德政碑大体存在两种情况,或发自内心表彰良吏,或受地方官员驱使。为何地方官要驱迫民众上言?尤其是以耆老为代表的民众,这从德政碑文可以窥知一二,因为碑文中反复出现他们的身影。如唐玄宗开元二十七年(739)所立《屯留令薛仅善政碑》,为“十七乡父老崔亮臣、郭全璧等五百余人,式刊善政”[6](卷362,P3678)。这十七乡当是屯留县所辖,从人数来看,几乎各乡的耆老都参与其事。宝应二年(763)以后所刻《洪州刺史张镐遗爱颂》,为“耆老吉州安福、县丞邓林玉等一百一十五人,乃率籲众戚,谋及故吏、从事、州长县尹、虎贲亚旅、乡老大夫,相与稽乎陈迹,建颂表德”[12](卷775,P4085)。耆老的名字列在县丞之前,反映了在德政碑的申奏中,以耆老为代表的民意不可忽视。大历五年(770)所刻《龚丘县令庾贲德政颂》云:“邑考彭滔等三十五人,以公政柔□大,咸愿刻石褒美。申于元戎,元戎允答”[13](卷95,P1587)。耆老彭滔等在德政碑的申奏中,成了主要代表人物。《虞城县令李锡去思颂碑》的刻立,是由耆老牵头,邑之贤老刘楚环等“乃咨群聊,兴去思之颂”[14](卷29,P1683)
    无论耆老们是发自内心、还是受官员驱使申奏刻碑,德政碑文不厌其烦地提到他们,便表明以耆老为代表的 “民意”对官员的申奏刻碑作用巨大,这也是他们被地方官利用的价值所在。唐代耆老具有“选举贤能和评论官员优劣的职责”,史例中也有不少县令借助乡老的美言得以彰显,或本该解职的县令借父老的相助又留任的事例,这从深层面“反映着乡耆老对县令有制约作用”[15]P22。不仅在基层县,就是在州、道一级行政部门,刺史、节度使或观察使等德政碑的申奏刻立中,恐怕也少不了耆老的美言,因为有些美言已经被记录在德政碑文中。如开元二十二年(734)所立《京兆尹张公德政碑》提到:
    于是台背黄发之老曰:“我有田畴,钟秉其亩;我有子弟,颜闵其行;乡党以睦,恂失其独;道路有礼,汰无与争;酒先养老,贿不问吏;既无吠犬,亦无奸人。临年余资,幸蒙惠化,其曷以至臻兹?”君子曰:“此天子至公,内举不避亲,锡汝明尹张公之力也。”[16](卷8,P682)
    耆老们对京兆尹张去奢的政绩进行了充分肯定。《成德军节度使李宝臣纪功载政颂》实则为一方融纪功碑和德政碑为一体的碑文,里面也有耆老贾审祥等人的美言:
    耆老贾审祥等师锡言:“奸臣反常,迭起东土,人用墋黩,殆无指告。惟公牧恒,天眷尔下。尔有君臣,公正尔;有父子,公保尔;有灾厉,公奠尔;有稼穑,公成微,公疇依,恒大圯也。”[13](卷93P1562
    耆老的美言对德政碑的申奏有作用,耆老和民众手中记录官员政绩的“状”,更成为德政碑申奏的重要凭据。文宗大和七年(833)中书门下的奏文中就曾提到,耆老、百姓手中的状成为刺史序迁的一个依据:若诸州刺史序迁,需要在离任后一个月,“委知州上佐及录事参军各下诸县,取耆老、百姓等状”[7](卷636,P7629)。正是因为耆老、百姓等人手中的“状”详细记录了官员在当地的治理情况,故在德政碑的申奏中,就常常提到它。如《高陵令刘仁师遗爱碑》云:“大和四年(830),高陵人李仕清等六十三人思前令刘君之德,诣县请金石刻。县令以状申于府,府以状考于明法吏,吏上言:谨按天宝诏书,凡以政绩将立碑者,其具所纪之文上尚书考功。有司考其词宜有纪者,乃奏。”[17](卷2,P26)县令所持之“状”当是百姓所书。咸通六年(865)所刻《徐襄州碑》载:“襄之卒校民吏,自七州之幼艾,追思公之养育教训,相与上言京师,状公之事绩,请于天子,刻之碑石”;而且,碑文所述徐商的八项善政,就是根据“襄民之状”[12](卷870,P4591)。天祐三年(906)所刻《王审知德政碑》,也提到军将、百姓耆老的状,“今节度都押衙程赟及军州将吏、百姓耆老等,久怀化育,愿纪功庸,列状上闻,请议刊勒”[13](卷118,P2161)
    可见,在唐代官员德政碑的申奏刻立中,以耆老为代表的地方民众,虽然为碑主辖下的百姓,但是由于其有记录官员治绩的“状”,耆老可以对其政绩进行评价,因此,在德政碑的申奏刻立中,他们的意见也就显得较为重要,这也是其被官员“利用”的价值所在。无论民众是发自内心表彰良吏,还是受官员驱使,都反映了唐代德政碑的申奏刻立,朝廷较为关注基层百姓对官员的评价。
    
    以耆老为代表的民众为德政碑的申奏刻碑群体之一,地方官员的属下或将佐则为德政碑的另一大申奏群体,二者经常联合向上申奏,这在前面的史料中已有论及。然而,属下官员或将佐为部门长官申奏刻立德政碑,其背后是否存在着政治利益和私人感情?尤其是对于那些身处下位的僚佐、属吏而言,他们需要寻求向上攀升的机会,因此,为长官刻立德政碑,增进彼此情谊,也就成为一个可以凭借的媒介。
    1、属下借以表达私人感情或巴结逢迎官员,以寻求晋升
    在笔者所收录的63方地方官员的德政碑中,申奏刻立群体不详者10方,由皇帝直接敕命刻立者1方(《江西观察使韦丹遗爱碑》)[12](卷870P4589,由官员的故吏、属下、将佐刻立,或这些官员属下与百姓共同刊刻者36方,这一比例足以说明属下官吏与碑主之间不同寻常的关系。
    属下官吏为何要如此积极地为长官申奏刻立德政碑?虽然绝大部分碑文都讳莫如深,但是玄宗时宰相宋璟却一语中的。开元四年(716),宋璟“迁吏部兼侍中。……广人为璟立遗爱颂,璟上言:‘颂所以传德载功也。臣之治不足纪,广人以臣当国,故为溢辞,徒成谄谀者。欲厘正之,请自臣始。’有诏许停。”[18](124P4391-4392宋璟认为其在广州的治绩不值得刻碑赞扬,广州人之所以为自己立碑纪德,真正意图是因为他任职宰相,故通过刻碑来巴结奉承他。尽管如此,《广州都督岭南按察五府经略使宋公遗爱碑颂》后来仍然刻立,据碑文内容,所谓的“广人”指广府司马谭环、番禺耆老某乙等,即当地的官民[19](卷12P640。淮南节度使杜佑贞元十九年(803)“政成入觐”,据德政碑内容,碑文刻立于其任宰相期间,当时继任节度使王公“累章上请(刻碑),公辄牢让中止”,最后,王公“复以邦人不可夺之诚,达于聪明,且用季孙行父请史克故事”,才得到刻碑的许可[20](卷11P178-179。杜佑屡次拒绝藩镇为之刻立德政碑,显然是他对此事有着自己的认识。咸通六年,“襄之卒校民吏,自七州之幼艾”为前节度使徐商申奏刻立德政碑[12](卷870P4591,碑的刻立时间为咸通六年十二月[21](卷3P18124,而咸通六年二月,徐商任职宰相,“二月,制以御史中丞徐商爲兵部侍郎、同平章事”[8](卷19上,P658。刻碑时间与其任职宰相时间高度吻合,地方僚佐们为徐商刻立德政碑的意图昭然若揭。已升至高位者,故吏们纷纷为之申奏刻碑,以巴结奉承。然而,对于那些还处在中低层的官员而言,僚佐们为之立碑,“恐转公以大用”[14](卷29P1660,揭示了申奏刻碑者的复杂心理,即担心这些官员将来有可能上升至高位。更为重要者,恐怕还与碑主手中的人事权力有关。唐代制度规定:
    上元三年(676)闰三月,令京官五品以上及诸州都督、刺史各举所知一人。[7](卷67P759
    永隆元年(680)十二月,诏县令、刺史、御史、员外郎、太子舍人、司仪郎、左右史、文武五品以上清要、近侍及宿卫之官,并令举所知一人。[7](卷67P759
    (贞元)二年(786)正月,诏曰:“(常)参官及节度、观察、防御、军使、城使、兵马使、诸州刺史、少尹、赤令、畿令并七品以下清官及大理司直·评事等,顷者,令内外新授官人三日内上表举一人自代。”[7]630P7557
    县令、刺史、都督和藩镇主帅皆有荐举权,尤其是藩镇主帅手中的人事权力尤为突出,其不仅可以辟署使府的文武僚佐,还可以为属下向朝廷奏请官职;一旦离职,既可以带领部分僚佐归朝,也可以带领他们到新的藩镇任职[22]P172-175。正是因为藩镇主帅、都督、刺史、县令与其属下之间存在着利益关系,因此各地方行政部门的属下才会积极为其上司申奏刻碑,故大部分德政碑由故吏所立,也就不足为奇。这些属下故吏的身影,在德政碑的碑阴题记中一目了然,如《李宝臣纪功载政颂》之碑阴题名,清晰地展示了刻碑群体有节镇的两监军使、使府的文武僚佐、支州刺史及其属下别驾、长史之类 [23](卷10P13326-13329。《何进滔德政碑》碑侧题名,为其文武僚佐,“魏博镇节度使府文职僚佐列衔居于碑右侧、武职僚佐列衔居于碑左侧”[24]P238。《恒岳碑阴纪段使君德政》为定州刺史段愔的德政碑,其碑阴题名为定州的六曹参军,定州辖下的恒阳县、义丰县的县丞、县尉、县主簿等地方官,以及市令、录事史、岳令等吏职人员,罕见普通民众的身影[25]P47-48。可见,由于彼此之间的利益关系,属下官吏为其部门长官刻立德政碑,在唐代较为常见。
    还有的属下官员或文武僚佐,借助德政碑来表达对碑主的知遇之恩。如《容州刺史李公去思颂并序》提到,“岭南经略使判官权知容州留后事监察御史里行同郡李罕,始以文学居辟选之首,遂参帷席。复以谋能当器任之重,留总军府。美公之政大备,感公之礼有加,因其人之请而上之”[6](卷621P6267。李罕感激碑主的原因是其受到碑主的辟署和重用,而且他与碑主为同乡。《湖南观察使李巽遗爱碑》载,当李巽调任江西后,“申命小宗伯吕公谓为之代。于是循其功善,迹其故实。百城之吏言於郡,伍府之长款于军。乡部侨旧,华颠丱角,一其音词,奔走理下,请镂金石,以为表式。吕公以公之馨香,可覆视而不可诬也,众之咏叹,可论次而不可遏也。悉以列上,实蒙可报”[6](卷496P5053。呂谓要“报”李巽什么?显然荐举之恩为其中的一个因素。前云继任节度使王公,“累章上请”为杜佑刻立德政碑,恐怕也与杜佑“密疏请以王公为代”有部分关系[20](卷11,P182)。可见,有的德政碑成了宣泄私人感情的工具,申奏刻立者通过它,来表达自己对碑主的感激之情,从而加深与碑主之间的情谊。
    2、碑主和属下皆可获取政治声誉
    对于德政碑的功用,唐人有自己的观点。大和三年(830)所刻《义成军节度使李听德政碑》提到,建立德政碑有三善:“邦人爱戴,形于文奏,一善也。恳辞叠至,乞寝篆纪,二善也。茂功显迹,存乎不朽,三善也。”[6](卷623,P6288)即刻立德政碑可以彰显碑主在地方的民意、朝廷对其政绩的认可,通过树碑的形式,可以将他的功绩存于不朽,这些都能给碑主带来较好的政治声誉。在这声誉的背后,是否还有其它动机?刘馨珺认为,这种政治声誉对于其将来的考课有利,可以对考官形成一定的舆论压力[3]P279。动机是官职升迁。由于德政碑的公共性较强,一般安置在交通要道或官署衙门,目的是为了便于展示与观看,以弘扬教化,并进行政治宣传[4]P82-83。如杜牧在《进撰故江西韦大夫遗爱碑文表》中提到:“所冀通衢一建,百姓皆观,事事彰明,人人晓会”[26](卷15,P966),立碑于通衢,目的是让百姓观览和知晓。《庐州刺史罗珦德政碑》云,建立德政碑“令一郡之人,入则瞻之,出则望之”[6](卷478,P4884),强调德政碑的政治宣传效果。正是因为德政碑的政治宣传功能,利于碑主获取较好的政治声誉,因此大多数刺史、县令和藩镇主帅都比较热衷刻立德政碑。
    属下官员或僚佐在德政碑中赞扬碑主的同时,有时也会顺带夸奖他们自己的品德、政绩或才能,从而间接为自己带来良好的政治声誉。如中宗时期,《洛阳县令卢正道清德文》,碑文除赞扬县令卢正道的治绩外,还称颂县丞马据、主簿解伯宗、县尉高贲和司马贻道等人,“并干将重宝,新甫贞柯,道可济时,位不充量”;县尉刘虔奖、录事王虔福和常守一、佐史、里正等人“或簪缨著族,夙劳州郡之班;或仁义在躬,暂屈乡闾之任”[13](卷68P1158-1159。景龙二年(708)所立《县令岑植德政碑》,碑文也花了一定篇幅来赞扬本县的官吏,如县丞魏烜“家承轩冕,代传儒墨,鸣谦自牧,处剧若闲,以函牛之巨量,贰割鸡之小道”;县主簿崔子佺“相门卿族,玉叶金柯,光彩可以射人,风神可以凛俗”;县尉李棻、张隐朝、章仇嘉勖等“并公侯复祉,琳琅积誉,经史足用,刀笔推工”[6](卷405P4147-4148。《恒岳碑阴纪段使君德政》碑阴题名部分全是赞扬属下官吏的品德、才能或治绩[25] P47-48
    可见,德政碑由下至上申奏刻立的背后,折射出长官与属下之间潜在的人际关系,以及部分碑主、申奏刻碑的属下官吏对于官职晋升和政治声誉的渴求。至于中晚唐时期,藩镇节度使如何利用德政碑“来强化其权力来源的合法性”问题,可参见仇鹿鸣一文,兹不赘述[4] P79-111
    
    由下而上申奏刻立德政碑,其背后有着较为复杂的政治动机。那么,对于身处天子位置的皇帝而言,他同意臣民们的申奏,有时还慷慨敕赐碑文,纯粹是出于表彰大臣们的政绩?还是另有政治意图?
    1、表彰典型,树立良吏典范以巩固政权,维护秩序
    对朝廷而言,要巩固政权,维护现有秩序,必需树立良吏形象。正如《淮南节度使崔圆颂德碑》所云:“褒大臣则王室尊,崇美政则王命行。不唯颂公,尊天王也。”[12](卷869,P4587)即褒奖大臣的美政是在彰显朝廷政令的推行。故治绩突出的官员,朝廷大体都愿意进行表彰。如玄宗时期,王毛仲在陇右监牧养马有功,“既而大君有命,旧史书功,吟咏环奇,篆刻金石”,玄宗命张说为之撰写《陇右监牧颂德碑》[19](卷12P625。大中时期,为了给天下树立循吏典范,唐宣宗专门挑选了宪宗朝“理人”居第一的江西观察使韦丹,为之刻立德政碑:
    皇帝召丞相延英便殿讲议政事,及于循吏,且称元和中兴之盛,言理人者谁居第一?丞相墀言:“臣尝守土江西,目睹观察使韦丹有大功德被于八州,殁四十年,穉老歌思,如丹尚存。”丞相敏中、丞相植皆曰:“臣知丹之为理,所至人思,所去人思,江西之政,熟于听闻。”乃命首臣纥干臮上丹之功状,联大中三年正月二十日诏书,授史臣尚书司勋员外郎杜牧,曰:“汝为丹序而铭之,以美大其事”。[26](卷7,P581-582)
    宣宗时期,韦丹已经去世四十年,为了政治统治的需要,“训劝守吏,勉于为治”[26](卷7,P585),宣宗挑选了循吏典范韦丹,为之刻立德政碑,敕杜牧撰写碑文。
    唐代中后期,藩镇割据是朝廷面临的严重问题,他们威胁着唐朝的版图完整、政局稳定以及税收等现实问题。因此,凡是归顺朝廷者,也就成为朝廷刻意表彰的对象。如唐宪宗元和元年(806)以后所刻《义武军节度使张孝忠遗爱碑》,碑文表彰了张孝忠父子对朝廷的忠心,张孝忠虽“迹染污俗,心坚本朝”,“一心事王”;其子张茂昭“戴翼天子,抚征诸侯”[20](卷11,P183-187)。元和七年(812),魏博节度使田弘正归朝,“乃图六州之地域,籍其人与三军之生齿,自军司马已下,至于郡邑吏之废置,尽献于先帝”,打破了魏博镇自田承嗣以来“传兄子”的割据传统,故当田弘正离职后,“魏人思之,因守臣(李)愬状其德政”,请求为田弘正立德政碑,穆宗允诺,并敕元稹撰写碑文[27](卷52,P562-563)。元稹在《进田弘正碑文状》中明确指出,“臣伏以陛下所以令臣与弘正立碑,盖欲遣魏博及镇州将吏等并知弘正首怀忠义,以致功勋”[27](卷35,P405)。显然此碑主要是表彰田弘正归顺朝廷一事,而不是其在地方的治绩。中晚唐时期,朝廷之所以刻意表彰归顺朝廷的节度使,目的是欲以此来诱劝天下方镇,正如《王审知德政碑》在叙述刻碑缘由时云:“朝廷冀宏诱劝,特示褒扬。”[13](卷118,P2162)
    据上可知,对于唐朝天子而言,德政碑的刻立需要服务于现实政治。
    2、利用德政碑来笼络强藩
    唐代中后期,中央实力削弱,地方藩镇势力增强。在这一格局下,仇鹿鸣认为,德政碑“已从最初中央褒奖循吏的‘政治激励’工具,一变为中晚唐中央与藩镇间博弈过程中地方节帅的政治权威象征物,再变为唐末五代中央羁縻地方的礼仪道具”[4]P107-108。实际上,中晚唐时期的德政碑有时甚至沦落为唐朝天子笼络强藩的工具。如德宗时期,田承嗣割据河北,亡故后,其子田绪奏请为之刻立德政碑。对此,朝廷非但没有按照唐初令文对田绪虚妄申奏进行处罚[9](卷11,P846-847),德宗反而敕令大臣陆贽为田承嗣撰写碑文。陆贽对此事愤愤不平,在《请还田绪所寄撰碑文马绢状》中提到:
    田承嗣阻兵犯命,靡恶不为,竟逭天诛,全归土壤。此乃先朝所愧恨,义士所惋嗟。今田绪尚干宸严,请颂遗爱,微臣隘跼,实愤于心。谬承恩光,备位台辅,既未能涤除奸慝,匡益大猷,而又饰其愧词,以赞凶德。纳彼重赂,以袭贪风,情所未安,事固难强。是以屡尝执翰,不能措辞,辄投所操,太息而止。[28](卷20,P641-642)
    虽然陆贽受命为田承嗣撰写德政碑,但是一想到田承嗣与朝为敌的行径,他便心感愤恨,无法下笔。陆贽最后是否给田承嗣撰碑不得而知,因为《宝刻丛编》著录的《田承嗣德政碑》为营田副使裴伉撰,杨志方书[21](卷6P18165。唐朝天子同意为魏博节度使田承嗣刻立德政碑,笼络意味明显。此外,贞元元年(785),德宗还下嫁公主给魏博节度使田绪,“以嘉诚公主降(田)绪,拜驸马都尉”[18](卷210P5933。元和年间,朝廷又同意给魏博节度使田绪刻立遗爱碑,《金石录》著录有《唐魏博节度田绪遗爱碑》,裴垍撰,张弘靖书,元和六年(811)二月立[29](卷9P163-164。田绪卒于贞元十二年(796)四月[8](卷141P3846,此碑当是其子、继任的魏博节度使田季安等人申奏刻立,田季安卒于元和七年(812)[8](卷141P3847。无论田承嗣还是田绪,都是割据一方的节度使,朝廷同意为他们刻立德政碑,显然是为了笼络魏博节镇。文宗时期,魏博节度使何进滔也无事迹可言,但朝廷依然同意其刻立德政碑,文宗还诏“(柳)公权等为撰德政碑”[30](卷10,P18000)。可见,中晚唐时期,德政碑实际上也成为笼络强藩的一种工具。
    唐末,藩镇之间互相吞并,朱温在混战中逐渐强大,光启三年(887)十二月,僖宗“遣使赐帝(指朱温)铁券,又命翰林承旨刘崇望撰德政碑以赐帝。”[31](卷1,P9)昭宗时,华州节度使韩建与宦官联合,谋杀诸王,“昭宗无如之何,为(韩)建立德政碑以慰安之”[32](卷40,P435)。因自身势弱,唐昭宗非但不敢处置韩建,反而隐忍含屈,为立德政碑以“慰安之”。可见,中晚唐时期的德政碑,有的已经部份蜕变为朝廷姑息逆臣、笼络强藩的工具,而不一定与善政、美政有关。
    总之,唐代德政碑的刻立,里面夹杂着各种复杂动机。对于申奏刻碑的百姓而言,他们有的是发自内心为良吏奏立德政碑,有的则是受地方官员驱使。由于朝廷重视基层百姓对地方官的评价,因此,耆老、百姓等记录官员治绩的“状”,以及耆老对地方官的评价也就成为申奏刻碑的重要依据,这成为他们被地方官利用的价值所在。对属下官吏而言,他们为州刺史、县令或藩镇主帅立碑,带有巴结逢迎的目的,因为地方长官手中握有辟署权、荐举权等,双方之间有着一定的利益关系;有的属下官员则借助德政碑来表达对碑主的知遇之恩;此外,在为长官申奏刻立德政碑的同时,碑阴题名也能间接为他们自身带来政治声誉。对碑主而言,德政碑可以为他们带来良好的政治声誉,从而为考课带来好处。中晚唐时期的节度使还可以借朝廷的德政碑,获取权力的合法性来源。对唐朝天子而言,刻立德政碑,可以为天下官员树立良吏典范,从而达到巩固政权、维护秩序的目的;当中央势弱之时,天子又借助德政碑来笼络强藩。由此表明,唐代德政碑刻立的背后,隐藏着复杂的政治动机,而不仅仅是出于表彰美政或善政这样简单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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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发表于《江西社会科学》2014年第12期。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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