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陆兴祺长期担任“护理驻藏办事长官”,并一度被授予陆军中将,提出了许多治藏建议,是1912—1926年间西藏治理的重要人物。但是包括陆氏的职衔、所属机构及其部属情况等问题的研究仍然十分薄弱。本文依据《政府公报》和新近公布的民国时期档案等文献,梳理了相关史实。 关键词:陆兴祺;职衔;民国时期;西藏治理 陆兴祺在清朝末年就与驻藏大臣、官员往来密切,辛亥革命后长期担任“护理驻藏办事长官”,并一度被授予陆军中将,参与西藏治理的多项工作,还提出了许多治藏建议。陆氏是民国时期西藏治理的重要人物,但包括陆氏的职衔、所属机构及其部属情况等问题的研究仍然十分薄弱。[1]本文主要依据《政府公报》和新近公布的民国时期档案等文献,以民国时期陆氏职衔、所领导的机构及主要部属为中心,简要论述他在民国时期西藏治理的主要活动和影响。 一、陆氏在清末民初治藏中的表现与出任“护理驻藏办事长官” 陆兴祺,字蕴秋、韵秋、鸣秋,又号韵,[2]生卒年月不详。他是广东客家人。据英国档案记载,19世纪末20世纪初陆兴祺就已经在印度加尔各答活动,经营天益商行(Thinyik Trade Company)。[3]辛亥革命前,陆兴祺与驻藏官员往来密切,天益商行还成为一些官员途经印度时的寓所。当时,由印度进藏的中国官员大多得到他的照料,汉文记载中多称其为“天益号主”或天益长,如光绪三十四年(1908)道台陶思曾奉命赴藏处理开埠事宜,到印度加尔各答后,十月初八日(11月1日)早晨“天益号主陆君韵秋(兴祺)来访”,次年三月二十二日(5月11日)他从西藏返回加尔各答,又住在天益号。[4]因此,陆兴祺也得到了驻藏官员的信任,宣统元年十一月初八日(1909年12月20日)驻藏大臣联豫、温宗尧在致电外务部分析当时西藏形势时提到,他们委派在印度的“陆兴祺充采办委员,因该员商印日久,情形熟悉”,让他在印度“查探一切”。[5]陆氏被委任为驻印采办后,每月发给饷银30两,也借此扩张业务,在拉萨设立了天益商行分号,贩运西藏羊毛货物。[6]宣统二年五月四日(1910年6月10日),联豫向清廷奏请保荐“三年差满暨各项出力人员”时,请将“候选布经历陆兴祺”以“同知归部候选,并加四品衔”。[7] 辛亥革命发生后,1911年11月清朝在拉萨、日喀则、江孜、亚东的驻军先后起事、哗变,一些西藏贵族官员也组织武装与清朝驻藏官兵对抗。英帝国乘机挑拨,使西藏地区的局势更加混乱。至1912年底,经过尼泊尔驻拉萨代表的调解,驻藏清军离藏,战事才结束。这期间,1912年1月1日中华民国在南京宣告成立,多次申明中国在西藏的主权;4月袁世凯接任临时大总统,把中央政府迁往北京,5月任命尚在西藏的前清军官钟颖为西藏办事长官,[8]6月命令四川、云南出兵进军西藏,7月设立蒙藏事务局管理蒙古、西藏地区事务,还与英国交涉。此时,身在印度的陆兴祺极为关注西藏局势,希望中央及早恢复与西藏的政治关系,抵制英国侵略。1912年9月2日,陆氏与印度华侨杨子范、王廷显等5人联名致袁世凯、副总统黎元洪和国内各界,表示获悉“英使干涉藏事,阻我进兵,以承认民国为改藏约之谋”,还“不准华人由印度来往西藏”,呼吁中央与英国“据理交涉”,希望“派遣领事驻印,保护华侨,近顾西藏”![9] 从1912年下半年起,陆氏对藏事更为关注,与中央政府的联系更为紧密,提出的部分建议受到重视并得到采纳,逐步成为了西藏治理中的重要角色。首先,他在8、9月间被蒙藏事务局聘请为顾问。该局在呈报给国务院和通知各位顾问的文件中表示:“本局办理蒙藏一切事宜,关系綦重,亟应延请熟悉蒙藏情形者聘为本局顾问,以便随时咨询。素稔执事,洞悉边情,富有经验,用特聘为本局。际兹边疆多故,筹划为劳,端赖硕学通才宏济艰巨,谅执事眷怀时局,必蒙俯就,即请随时赐教,襄助一切为祷。”这些顾问共l9名,其中就有熟悉藏事的温宗尧、陆兴祺等人。[10]第二,联豫、钟颖等原清朝驻藏官员把一些事务托付给陆氏,陆氏和清朝前亚东关监督马师周、江孜关监督史悠明等人都成了联络中央与原驻藏官兵的重要人物。9月6日,联豫、钟颖再次致电中央政府,表示清军到靖西(今属西藏亚东)后“商疲粮贵”,请求将汇款交给印度的陆兴祺收转。[11]第三,1912年底,联豫等驻藏官员和部分军队陆续离开西藏,中国政府派往西藏的杨芬等人又受英印当局阻挠无法入藏,一些人建议中央委派陆兴祺承担相关事务。11月20日,马师周致电袁世凯,强调“陆君少年留学印度,于藏印情形,至为熟识。藏事素著热心,向来驻藏官员,多所借重。刻藏务紧急,变态万端,消息(诚)贵灵通,委托尤须慎重”,推荐陆兴祺负责联络达赖的各项事宜,而“达赖等知陆君为政府委任之人,当必愈加信用,消息易通,感情益洽,或能转移达赖背向之心”,对于“西藏危局,大有裨益”。他还建议:“速寄陆君密电码一本俾转消息,不致泄露机密。”[12]12月9日,尹昌衡也致电袁世凯,认为陆兴祺:“熟悉藏情,热心祖国,番民肇乱,牒报频传,于西征颇有裨益,大总统可否酌加委任,令该华侨从探一切?”[13]根据这些建议,北京民国政府决定让陆氏在印度负责侦探西藏形势和联络达赖、班禅等事务。12月27日,国务院致电尹昌衡,表示大总统已饬令国务院,根据他的建议“委任陆兴祺侦探藏中情形”。[14]这之后,陆氏承担起“侦探藏中情形”、在中央政府与十三世达赖喇嘛、九世班禅额尔德尼、西藏地方政府之间传递文件、信息的任务,在传递文件的同时向中央提出很多建议。此外,他还协助邮政总局保管西藏邮政资产。限于篇幅,这里均不详述。 1913年4月14日,钟颖从亚东越过中印边界进入印度,正式离开西藏地区。[15]此时,北京民国政府被迫采取应对性的措施,其中重要的一项就是在4月2日大总统袁世凯颁布策令:“任命陆兴祺护理驻藏办事长官。”任命发表后,有人提出异议,如曾任赴藏宣慰员的杨芬4月23日致电大总统、国务院、蒙藏事务局,提出陆兴祺“以商贾护理长官,令藏人轻视,请更命他人”,强调在印度“闻命陆兴祺护理长官,其才固堪任巨”,但“向营商业,为藏人所素知”,近期汉、藏“舆论”都说中国“无人,而以西藏重要事宜授之于一商贾,实属启人轻视”。[16]后来,谢国梁又说:“陆兴祺系侨印商人,因与梁士诒有戚谋得暂代驻藏办事长官。”[17]对此房建昌和邱熠华都有分析,笔者赞同,但同时认为:北京民国政府任命陆氏为“护理驻藏办事长官”,主要是因为他在清末民初主动参与西藏治理,发挥了重要作用,表现非常出色,而仅仅让他临时“护理”,则表明当时中央政府暂时没有比陆氏更合适的人选,希望将来有更合适的人选时再正式任命。 二、陆兴祺在1913—1926年问的职衔 陆兴祺在被任命为“护理驻藏办事长官”后至1926年间长期担任这一职务,同时也被授予过其他相应的职衔。从《政府公报》等档案文献的记载看,他在这十多年间几次请求休假、辞职,并由“护理驻藏办事长官”变为“驻藏办事长官”,被授予中将,1920年以后还担任过藏事会议代表、国民代表会议西藏议员临时选举监督等职务。 根据笔者所见资料,陆氏在1913年4月2日被任命为“护理驻藏办事长官”,但正式的委任状却是在1915年11月补发的。这年春,他呈上履历“恳请觐见并请发给任命状”,5月1日大总统袁世凯在批令中指示:“藏事重要,该护长官毋庸来觐,由政事堂饬铨叙局查照补给任命状。”他在收到委任状之后,即呈文大总统报告说,“本年十一月二十日准政事堂铨叙局咨补送民国二年四月二日简任状一道”,内有“大总统策令:任命陆兴祺护理驻藏办事长官,此状”等内容,并表示:“自奉职以来时逾两载,遥领卫藏益切咎心,既乏公辅之材,又无筹边之略”,并深切地为“国土未复,朔饬徒存,上负大总统期望之殷,抑且有负国人寄托之重”而忧心。[18]这说明,陆氏的“护理驻藏办事长官”是在1913年4月2日正式任命的,可是他的委任状却迟迟没有拿到。1915年春他为此呈报了自己的履历,恳请进京“觐见”和发给任命状。5月1日袁世凯认为“藏事重要”,他“毋庸来觐”,但政事堂饬铨叙局要“补给任命状”,这年11月20日他才收到了政事堂铨叙局补发的委任状。 在担任了近三年的“护理驻藏办事长官”之后,陆氏请求休假。1916年3月2日,袁世凯批准陆兴祺休假,派陆氏的秘书李嘉矗“代行事务”,并“交外交部、蒙藏院查照”。[19]这年6月,袁世凯去世,黎元洪继任大总统,此后国内军阀混战,中央政府更迭频繁。在这种情况下,陆兴祺几次请求辞职。1917年初,陆兴祺第一次向中央政府请求辞职,1月13日大总统发布指令,就“护理驻藏办事长官陆兴祺呈请准予辞职”一事,表示“边事重要,得人綦难,该办事长官谙达藏情,正资倚任,所请辞职之处应毋庸议”。[20]1920年,陆兴祺在印度向中央政府请假返回原籍探亲,以后便以母亲生病需要照顾为由,几次延期。1920年5月19日,大总统发布指令,内称“驻藏办事长官陆兴祺呈报请假回里起程日期”,并“以李嘉嘉代理本署职务”,批复为“呈悉,交蒙藏院查照”。[21]8月,“护理驻藏办事长官”陆兴祺又呈报“假期届满,母病未痊,恳准续假六个月”,大总统批复为“应准续假”。[22] 1921年,陆兴祺第二次向中央政府提出辞职。10月25日,对于“护理驻藏办事长官陆兴祺呈才辁不能胜任请另简贤能”,大总统强调“该长官驻藏已久,悉心擘理,克协机宜,正赖宏济艰难共匡大局,毋得遽萌退志,所请著无庸议”。[23]不久,由于华盛顿会议召开在即,国务院为应对中英藏事交涉,向有关专家询问,陆兴祺受邀进京作为咨询专家参加藏事会议。这年11月9日至12月7日,外交部连续召开5次藏事研究会议,钱锡宝、谢国梁、陆兴祺、吴廷燮、陈启图、曾彝进等人参加。根据会议的记录,在第七次会议上与会人士都主张及早议结藏案,如陆兴祺在发言时就强调“藏案久搁恐将别生枝节”。以后,又陆续召开了第八至十一次会议,最后形成了“筹藏五纲要”,包括“以前藏、后藏为西藏自治区域,惟外交、国防、交通须归中央主持”;驻藏长官职权“暂照前清光绪年间旧制”,待入藏后再协商制定详细办法,卫队不超过300人等。会议期间,达赖所派代表经香港前往北京,中央政府决定派陆兴祺、吴廷燮负责接待,希望重建中央与西藏地方的关系。[24] 1922年,西藏地方政府与中央政府关系有所改善,陆兴祺希望中央以嘉奖的方式强化自己的地位,提高他在西藏问题上的权威性和作用。1922年12月23日,他呈文中央政府,希望给予中将军衔。他在呈文中指出“前清驻藏办事大臣兼辖藏中文武各属,而尤以练兵阅边为重要职务,故更兼以副都统之职”,这表明“除教务外,其权力实出达赖、班禅之上”,体现了“重边防”的考虑。他自己“服务十年,奉职无状,何敢尚有所开求”,只是因为“职权关系”,不能不在西藏有一定权威,而“前清副都统一职与现在陆军中将品位相当”,因此如果中央政府“恩准赐给陆军中将,并给予二等文虎章,则体制既崇,观瞻亦壮,于统驭文武事宜尤形便利”。[25]对于这一请求,中央政府予以批准,1923年1月1日陆兴祺被授为陆军中将。[26]此后,他几次请求休假、续假,但《政府公报》中的职衔变成为“驻藏办事长官”,对于“护理”两个字很少用。1923年春,鉴于“驻藏办事长官陆兴祺呈拟暂行请假六个月回籍省亲”的要求,3月31日中央政府批准给假。[27]这次回到广东后,他住了很长时间,而且前往广州拜谒孙中山,讨论了西藏问题。[28]1924年,“驻藏办事长官”陆兴祺呈报“母病未痊,请准续假六个月俾得躬亲调养”,5月16日中央政府予以批准。[29] 1924年11月,直系军阀曹锟、吴佩孚在第二次直奉战争中战败,张作霖控制华北,24日段祺瑞组建中华民国临时政府,号称临时执政。[30]随后,他又在1925年2月13日至4月21日召开“善后会议”,孙中山、黎元洪和各地都统、长官及其代表参加会议,陆兴祺也参加了会议。同时,段祺瑞又筹划召开国民代表会议,8月28日陆兴祺被“特派为国民代表会议西藏议员临时选举监督”,并于29日正式就职。[31]9月14日,陆氏发布公告,强调此次国民代表会议“系议定中华民国宪法及其施行附则,事属国家大法”,请西藏地区所有“具有选举资格者,于投票期亲到投票所投票”,不可“放弃权责”,并公布选举日程、办法。[32]11月20日,陆兴祺“依法定手续当众监视开票”,当天公布得票情况,按照“多数者当选为议员”的规定,前、后藏都选举产生了正式、候补议员各8人,随后将当选的名单呈报临时执政府,12月1日得到批准。[33]1926年4月20日,段祺瑞逃往天津,奉系张作霖控制了北京民国政府,国民代表会议未能如期召开。 三、“护理驻藏办事长官"机构、经费及主要部属 陆兴祺出任护理驻藏办事长官之后,英印当局不承认其合法性,采取多种手段加以阻挠,不准陆氏与西藏方面联系,也不准他进入西藏。1912年8、9月间,他为此多次向北京民国政府报告这一情况,请示办法。8月16日,他致电大总统、国务院和外交部,根据中央“现时不能进藏,不妨暂在印京护理”和办公经费“月限支银二千元”的批复,他已于6月开始办公,“宣布藏中,并照会印督”,他特意“电请大总统照会驻京英使,知照印督”。当时英印当局派警察把“印外参赞函”递送给他,内称奉印度总督之命,英国驻华公使已向中国外交部声明,“藏约未议结期内,中国不能由印与藏交通”,至于他“来文宣布护理驻藏长官一节”,英印政府“不能承认,原文退回”,并且告诫他“不得与藏人通信”,否则让他离开印度。[34]9月4日,他又在电文中强调“印政府不承认驻藏办事长官,并不准与藏人通信”等情况。[35]不仅如此,英印当局还一度监视他的活动,对他与中国政府往来函电进行监控,1914年前后英方截获并破译了陆氏与中央政府所有往来电文,西姆拉会议期间得以“更好地了解中方的意图”。[36] 由于英印当局极力阻挠,陆兴祺无法赴藏就任“护理驻藏办事长官”,就在印度开始办公。他在组建机构时首先要解决三个问题:一是驻地问题。他本想及早进藏,但由于英印当局的阻挠和西藏亲帝分裂势力的阻止,他始终未能进入西藏。在受命担任护理驻藏办事长官之初,陆兴祺就致电中央,表示“藏路不通,不能进藏”,请求辞职。随后,他接到中央回复,指示他“现时不能进藏,不妨暂在印京护理”。1913年6月,钟颖把“印信及文卷送来”,陆氏考虑到“办事人多,地方湫隘,故电请经费,另租洋房开办”。中央批准了这一请求,财政部还电告陆氏,他的办公经费“月限支银二千元”。[37]根据中央的批复,陆氏便在印度设立“护理驻藏办事长官行署”,开始办公。二是启用关防。1913年5月20日前后国务院秘书厅经与蒙藏事务局协商,确定了如何制作“护理驻藏办事长官”的关防,最后决定关防的印文采用汉、藏两种文字。[38]6月,钟颖把清朝驻藏大臣印信交给了陆兴祺,但陆氏仍希望及早接到“护理驻藏办事长官”的新关防。进入7月,关防仍未交给陆兴祺,为此他于7月2日致电国务院,请“速将驻藏办事长官关防造送,以资信用”。[39]9月,陆兴祺再次致电蒙藏事务局,希望把“西藏办事长官关防”邮寄到印度。[40]从档案影印件来看,他的电文原文如下:“腾越,转北京蒙藏局鉴:冬电悉,西藏办事长官关防,祈内用小木箱、外用铁匣,并权皮、重油布加密胶印封固,由邮加双保险寄上。照邮政章程,保险物件如有损失,须照价赔偿,彼必慎重传递。如蒙变通办理,似较派员费省而速。酌覆。陆兴祺佳。”这份电文标明为“(民国)二年九月十三日收西藏陆护长官电”,因为“佳”是每月9日的韵目,所以这份电文应当是9月9日发出,13日收到的。它表明,蒙藏事务局想派人送到印度,陆兴祺建议变通,也就是“内用小木箱、外用铁匣”,包上油布,再办理邮寄保险手续,以便让邮政机构“慎重传递”。这既表明了陆兴祺在印度盼望早点收到“关防”的急切心情,又反映出他对国际邮寄业务、商务的熟悉。尽管如此,由于资料限制,我们今天仍不能知道蒙藏事务局是否接受了他的建议,也不知道“西藏办事长官关防”是怎样送到印度的,能看到的就是到1916年初陆兴祺呈报给中央政府的《驻藏行署造送四年下半年经常用款四柱清册》[41]等文件上,已经加盖了“驻藏办事长官关防”,印文为藏、汉合璧的两种文字。三是办事长官机构的人员配置与经费开支。1913年5月,他就致电国务院报告了最初筹办护理驻藏办事长官处的情况。[42]到1915年5月,他再次呈文大总统,“造报行署员名、履历”。他表示,“兴祺受命于西藏乱离之际,印藏梗塞不通,不能进藏,曾呈明缘由,奉覆电令在印度暂设办事机关,旋于民国二年四月十七日接奉国务院知照,令择用留藏汉员以裨藏事等因,当即遵照于藏具有经验者酌留数人以资臂助。本拟藏事解决后,需员较多,所有履历俟汇齐造报,今既议约中止,续议无期”,因此把“现在留用之员名、履历先行呈明”。他还说,曾任秘书的邓光远已经辞职,英文翻译汪愨、驻噶伦布委员谢庆尧已经暂行裁撤,此次未“造具履历”。[43]在固定的工作人员外,陆氏在上报中央的各种函电中还透露,他秘密聘用一些“情报员”,或在印度,或前往西藏,搜集各种情报,建立了一个情报网。 陆兴祺的“护理驻藏办事长官”机构有多少人?他呈报的公务开支表提供了一定的信息。1915年4月1日,财政部的一份公文显示,该部接到了政事堂主计局抄交的陆兴祺“呈驻藏行署经常用款暨先时办理藏事、电报各费造册请鉴核一案”,并接到批令“交财政部查核办理,并外交、交通两部暨蒙藏院查照”。陆氏在呈文和所造清册中表示“选派藏探、赠送品物各项费用均在驻藏机关未设之前”,所以专门编制“邮电费销册、派探旅费销册及赠送品物费销册”,免得和经常费用混淆;从1913年6月到1914年12月,共收到1000卢比和大洋36944元4角,按照当时的汇率,共折合54930卢比,而支出总额为96782卢比2安5文,因此不敷41852卢比2安5文,均“借款垫支”。[44]由此可知,民国初年到1914年l2月,陆兴祺经手的选派密探、邮电通讯、赠送物品和出任“护理驻藏办事长官”后公务开支的所有公务开支为96782卢比2安5文,其中一部分先由他垫付,1915年初均由中央政府拨付。 对于护理驻藏办事长官行署的常规经费,1913年6月财政部致电陆氏,“每月不得过大洋二千之数”,第一次世界大战爆发后陆兴祺在印度的开支明显加大,为此他一再强调“经常用款不敷”,请中央给予补助,中央政府也在审核之后给予报销、补助。1915年9月,陆氏又报告中央,称“上年底曾将本处收支各项造册呈报在案”,1915年“自一月至六月止用款目自应造报以备查核”。该行署欲遵照每月不超过2000大洋的规定,但是“印度通用卢比今年汇水奇跌”。此时“每月经常用款牵算仅卢比二千二百有零,约合大洋一千八百之数,实属无可再省”。[45]9月19日,在接到陆兴祺“呈送行署经常用款各册”后,袁世凯批复“交财政部审计院核销,并交蒙藏院查照,册并发”。1916年2月14日,财政部、审计院报告“审查驻藏办事长官行署四年一月至六月支出各款”情况,“拟准核销”,袁氏批准“准予核销,即由该部院转行遵照”。[46] 1916年3月,陆兴祺又报告“四年下半年行署经常用款不敷造册报销”,并报告“行署经费不敷数目暨本年上半年用款请饬部筹拨”,袁氏直接批复“交财政部查核筹拨”。[47] 1915年下半年的这份经费报告中的“四柱清册”清晰地反映了驻藏办事长官行署在印度的各项常规开支和邮电、通信的费用。在这份报告中,陆氏称1915年12月三次汇款收入共大洋8000元,按汇价合卢比11057元,6个月用款计13636卢比6安3文,“除收不敷”2579卢比6安3文,“连前垫支之数,共不敷”41058卢比14安3文;邮电费6个月用卢比207元5安2文,“由六月底册报实存项下开支仍实存”1100卢比9安2文,“留备以后电费支出之用”。以1915年11月为例,这个月共支出2183卢比12安2文,包括三大类:一是“薪给项”下共支出1208卢比3安2文,包括属员的“员薪”和工人的“工资”两部分,“员薪”共支出1038卢比3安2文,包含秘书、文案、庶务兼会计、书记、藏语通译兼差弁、打字生、“英医生”各一名,司书、藏事密探各二名的薪水。“工资”共支出170卢比,包含门丁、厨司、花工、厕役、打扫夫各一名,听事、厨役、杂役各二名的工资。二是“办公项”下共支出390卢比5安,包括洋纸、墨水、铜夹钉等文具,大米、薪炭、鱼肉、蔬菜、油盐酱醋、茶水,电灯、风扇等电费的“消耗”。三是“杂费项”下共支出585卢比4安,包括租房两层,木器家具,马车一辆连马夫,电风扇六架,购办零件杂项。[48]这份经费表说明,1915年11月陆氏的主要部属共11人,包括秘书、文案、书记、打字生、“英医生”、庶务兼会计、藏语通译兼差弁各1员,司书、藏事密探各二名。同时,行署还雇用了听事、厨役、杂役各2名,门丁、厨司、花工、厕役、打扫夫各1名。这些人中的主要成员后来应当维持了一定的时间,1916--1926年间,陆兴祺几次回国参加藏事会议和有关全国性会议,也几次请求辞职。在辞职不成的情况下,他便请求让秘书代行职权,并请中央表彰驻藏办事长官行署职员,暂时维持着驻藏办事长官行署在印度办公的局面。通过中央政府的这些表彰,我们大致能够理清“驻藏办事长官行署”的主要部属。 1917年,陆兴祺呈报中央政府,请求给予“驻印机关职员并助理藏务之藏员勋章”。6月,中央政府给予布宜扎、汪曲策忍、杨恢五等嘉禾章,彭错六等嘉禾章,许建熊、邓汉章七等嘉禾章,王永福七等文虎章。[49] 1922年12月23日,陆兴祺呈文中央政府保荐贤才,都是自己的部属。他在呈文中表示,根据“前清旧例,凡调藏任用人员,除优予薪俸外,每届三年得保奖异常劳绩一次”,其赴川解饷人员也是如此,这是因为“西藏僻处边陲,毗连外邦,险阻困难,实较涉重洋为尤艰苦,若非破格保奖,不足以资鼓励”。他担任护理驻藏办事长官“迄今十载,随从办事诸人多系前清在藏资劳俱优之员,一切筹谋多资臂助,迄今中藏日益接近,而外人不能肆其狡谋者,实非兴祺一人之力所能至此”。但是,这些“异常劳绩”人员“历十载未经请奖叙一次,现值办理藏案正待解决之际,尤恃群策群力共济时艰,尤宜择尤请奖,以资鼓励”。李嘉嘉等人“或洞悉藏情计图善后,或严防外患智烛机先,或致力于疏通,或劳形于案牍,或且有纯尽义务足裨咨询者,均属不可多得之才”。除了以后呈请“各级勋章另案办理”的部属外,他开列出“任事异常出力人员”名单,包括秘书兼代理驻藏办事长官李嘉嘉、秘书兼总务处处长王寿昆、高等顾问兼驻京办事委员杨葆琛、高等顾问兼驻京文报委员胡宪徽,他们都“具有简任资格,拟请特准以简任职交院存记”;副官王永福,秘书室办事兼书记徐鸿勋,文电主任李善望,编纂主任兼书记张印涛,庶务主任陆超铭,英文秘书陈存理,前西藏学务局会办现充驻藏通讯专员王锡康,前任本署收支兼会计主任、现充驻京文报员徐锡年,机要科主任马吉悦,宗教科主任萧振声,交际委员胡庆生、陶良赞,他们都“具有荐任资格,拟请特准以荐任职分发任用”。[50]根据陆氏请求,1923年1月1日中央政府发布命令,批准李嘉嘉等均“准以简任职交国务院存记”,王永福等均“准以荐任职分发任用”。[51]3月30日,中央政府又给“劳绩卓著人员”颁发勋章:全绍清晋给一等大绶宝光嘉禾章,李嘉嚞、王寿崑坤、陈世琯给予二等嘉禾章,陈世璇、马世元、陈作钧给予三等嘉禾章,王永福、徐鸿勋、张印涛、陆超铭、邓汉章、陈致棣、陈洪毅、陆怀谦给予四等嘉禾章。[52] 陆氏在请奖时强调10年问“随从办事诸人多系前清在藏资劳俱优之员”,这一说法并非仅仅出于请求奖励的需要,他所开列的请奖人员中的确有一些是清末进藏的官员,如李嘉嚞在1909年调入西藏,驻藏大臣联豫在《调罗长裿等五员片》中强调“四川候补知县李嘉嚞”等人“或久历戎行,或长于文牍会计,均属有用之才”,奏请调往西藏任职。1911年夏,联豫奏请改革驻藏办事大臣衙门官制,设置“幕职分科办事”其中“番务兼夷情藩属科参事一员,以奏调四川候补知县李嘉嚞充当”。[53]1913年以后,李嘉嚞长期担任陆兴祺的秘书,一度随同陈贻范参加西姆拉会议的谈判,陆氏请假期间多次代理其职务。 四、余论 国民政府成立后,通过“北伐”实现了形式上的全国统一,并设立蒙藏委员会管理蒙古、西藏地区事务。此后几年间,陆氏积极促成西藏地方与新的中央政府的联系,还参与缓和藏尼冲突、调解康藏纠纷、移交有关档案等事务,1931年完成《西藏交涉纪要》,呈交《呈中央国民政府文》,力求全面、系统地介绍清末民国以来藏事演变的脉络,分析其原因,并提出西藏治理的意见和建议。在《呈中央国民政府文》的最后,陆氏以“驻藏长官”的名义,提出请“准予退职,另简贤员,以维大局,不胜恳切待命之至”。[54]对于这一请求,南京国民政府并未以公文形式明确回复,但此前已暗示过陆氏的“护理驻藏办事长官”职事已经终结。档案表明,1930年7月19日,为安排由陆兴祺派员护送贡觉仲尼到南京一事,行政院院长谭延阎训令蒙藏委员会,其中就提到行政院接到国民政府文官处第4619号函,内称“奉主席交下前驻藏办事处长官陆兴祺电陈”。[55]这里把陆氏称为“前驻藏办事处长官”,虽然与陆氏曾担任过的“护理驻藏办事长官”职衔不完全相符,但其中的“前”字并非无意,而是明确认定这个“驻藏办事处”及其长官的使命已经终结。9月20日,蒙藏委员会委员长马福祥在给陆氏的信中,称赞陆氏“老成谋国,语重心长”、“身在林泉,心怀宗国”的爱国情怀,还希望他对于蒙藏事务“尽力协助,他日大功告成,国防巩固,执事之功”,岂在班超等人之下。[56]马福祥给予陆氏很高评价,又无疑再次委婉地表达“护理驻藏办事长官”使命已经结束的意思。作为近代西藏治理史上的重要人物,陆兴祺对20世纪上半叶,特别是1912年至20世纪30年代实现历届中央政府的西藏治理的确做出了一定贡献。 注释: [1]就笔者所见,尽管研究民国时期西藏历史的论著 ,如冯明珠著 《近代中英西藏交涉与川藏边情》(台北 “故宫博物院”1996年版)中对陆兴祺有所涉及 ,但专门研究的论著仍然很少,主要有房建昌 《英国秘密档案中记载的民国初年护理西藏办事长官陆兴祺——兼论印度华侨在维护中央对西藏的主权中所起的重要作用》 ( 《西北民族学院学报》2002年第4期),孙宏年 《陆兴祺与中印边界交涉》 ( 《世界知识》2009年第8期),邱熠华 《民国政府任命的西藏办事长官——以陆兴祺研究为中心》 (《中国藏学》2011年第3期)。这些论著或受篇幅限制 ,或未采用重要的汉文文献 ,因此许多问题仍需要深入探讨。 [2] 参见 《邮政总办所具陆兴祺报西藏正招兵购械用敌汉人商货运输甚稀节略》 (民国元年四月十九 日), 《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所存西藏和藏事档案汇编》 (一),中国藏学出版社2009年版,第441—442页。按 ,1912年 4月邮政总局在这份档案中提到,据邓维屏来函,“陆鸣秋 ,本名兴祺,号韵”。 [3]参见房建昌:《英国秘密档案中记载的民国初年护理西藏办事长官陆兴祺——兼论印度华侨在维护中央对西藏的主权中所起的重要作用》,《西北民族学院学报》2002年第4期。 [4]参见陶思曾:《藏鞘随记》,四川官印刷局宣统三年(1911)再版,第5、34页。 [5]中国藏学研究中心、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等编:《元以来西藏地方与中央政府关系档案史料汇编》(4),中国藏学出版社1994年版,第1600页。 [6]参见谢国梁:《密呈说帖三》(民国十三年七月)。转引自冯明珠:《近代中英西藏交涉与川藏边情》,台北“故宫博物院”1996年版,第425页。 [7]吴丰培辑:《清代藏事奏牍》,中国藏学出版社1994年版,第1550--1552页。 [8]参见《临时大总统令》,《政府公报》第11号(民国元年五月十一日)。本文所引用《政府公报》为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整理编辑,上海书店1988年影印本。 [9]参见吴丰培辑:《民元藏事电稿》,西藏人民出版社1983年版,第34页。 [10]《蒙藏事务局照会先后延聘顾问熙凌阿等文附单》,《政府公报》第158号(民国元年十月初五日)第5页《公文》。 [11]参见吴丰培辑:《民元藏事电稿》,第36页。 [12]吴丰培辑:《民元藏事电稿》,第102页。 [13]吴丰培辑:《民元藏事电稿》,第109页。 [14]吴丰培辑:《民元藏事电稿》,第117页。 [15]参见中国藏学研究中心、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西藏亚东关档案选编》,中国藏学出版社2000年版,第1199--1202页。 [16]《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所存西藏和藏事档案汇编》(二),中国藏学出版社2009年版,第320—324页。 [17]《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所存西藏和藏事档案汇编》(九),中国藏学出版社2010年版,第475—478页。 [18]《大总统批令》,《政府公报》第1071号(民国四年五月二日)命令;《护理驻藏办事长官陆兴祺呈造报行署员名、履历请钧鉴文并批令》,《政府公报》第1073号(民国四年五月四日)呈;《护理驻藏办事长官陆兴祺呈造领到简任状日期文并批令》,《政府公报》第1308号(民国四年十二月二十九日)呈。 [19]《政府公报》第57号(洪宪元年三月三日)命令。 [20]《大总统指令第七十七号》,《政府公报》第364号(民国六年一月十四日)命令。 [21]《大总统指令第一千三百五号》,《政府公报》第1532号(民国九年五月二十日)命令。 [22]《大总统指令第二千八十二号》,《政府公报》第1630号(民国九年八月二十八日)命令。 [23]《大总统指令第二千四百四十二号》,《政府公报》第2036号(民国十年十月二十六日)命令。 [24]参见冯明珠:《近代中英西藏交涉与川藏边情》,台北“故宫博物院”1996年版,第425---431页。 [25]天津市历史博物馆藏档案《陆兴祺求赐陆军中将呈(残缺)》(一九二二年十二月二十三日),张黎辉等编辑:《北洋军阀史料•黎元洪卷》(四),天津古籍出版社1996年版,第1071—1072页。 [26]参见《大总统令》、《大总统指令第一号》,《政府公报》第2451号(民国十二年一月六日)命令。 [27]参见《大总统指令第八百二号》,《政府公报》第2534号(民国十二年四月一日)命令。 [28]参见《呈中央国民政府文》(民国二十年四月二十一日),陆兴祺:《西藏交涉纪要》(下),1931年8月刊印,第245页。 [29]参见《大总统指令第八百十一号》,《政府公报》第2929号(民国十三年五月十七日)命令。 [30]参见《临时执政令》,《政府公报》第3l15号(民国十三年十一月二十五日)命令。 [31]参见《临时执政令》,《政府公报》第3380号(民国十四年八月二十九日)命令;《特派国民代表会议西藏议员临时选举监督陆兴祺就职通告》,《政府公报》第3383号(民国十四年九月一日)通告。 [32]参见《特派国民代表会议西藏议员临时选举监督公告》,《政府公报》第3398号(民国十四年九月十六日)布告。 [33]参见特《派国民代表会议西藏议员临时选举监督公告》,《政府公报》第3461号(民国十四年十一月二十二日)命令。《临时执政指令第一千八百三十九号》,《政府公报》第3471号(民国十四年十二月二日)命令。 [34]参见《陆兴祺关于英印政府不承认其为护理驻藏长官并不允与藏人通信请示如何办理致袁世凯等电》(民国二年八月十六日),《元以来西藏地方与中央政府关系档案史料汇编》,第2402--2403页。 [35]参见《陆兴祺为告印政府不承认驻藏办事长官并不准与藏人通信等事致国务院电》(民国二年九月四日),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藏档案1045—368。 [36]参见房建昌:《英国秘密档案中记载的民国初年护理西藏办事长官陆兴祺——兼论印度华侨在维护中央对西藏的主权中所起的重要作用》,《西北民族学院学报》2002年第4期。 [37]参见《陆兴祺关于英印政府不承认其为护理驻藏长官并不允与藏人通信请示如何办理致袁世凯等电》(民国二年八月十六日),《元以来西藏地方与中央政府关系档案史料汇编》,第2402--2403页。 [38]参见《陆兴祺为告印政府不承认驻藏办事长官并不准与藏人通信等事致国务院电》(民国二年八月十六日),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藏档案1045—364。 [39]《陆兴祺为请速将驻藏办事长官关防造送以资信用等事致国务院电》(民国二年七月二日),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藏档案1045—368。 [40]参见《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所存西藏和藏事档案汇编》(三),中国藏学出版社2009年版,第64—69页。 [41]参见《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所存西藏和藏事档案汇编》(三),第235—318页。 [42]参见《陆兴祺为筹办护理驻藏办事长官处经过情形致国务院电》(民国二年五月三十日),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藏档案1045—368。 [43]《大总统批令》,《政府公报》第1071号(民国四年五月二日)命令;《护理驻藏办事长官陆兴祺呈造报行署员名、履历请钧鉴文并批令》,《政府公报》第1073号(民国四年五月四日)呈。 [44]参见《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所存西藏和藏事档案汇编》(三),第l99—225页。 [45]《护理驻藏办事长官陆兴祺呈送行署经常用款各册乞鉴核文并批令》,《政府公报》第1216号(民国四年九月二十六日)呈。 [46]《大总统批令》,《政府公报》第1211号(民国四年九月二十日)命令。《政府公报》第40号(洪宪元年二月十五日)命令。 [47]《政府公报》第57号(洪宪元年三月三日)命令。 [48]参见《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所存西藏和藏事档案汇编》(三),第235—333页。 [49]参见《大总统指令第一千二十九号》,《政府公报》第505号(民国六年六月七日)命令。 [50]参见天津市历史博物馆藏档案《陆兴祺荐贤呈文(附:请奖任事异常出力人员缮单)》(一九二二年十二月二十三日),张黎辉等编辑:《北洋军阀史料•黎元洪卷》(四),第1073--1080页。 [51]参见《大总统令》、《大总统指令第一号》,《政府公报》第2451号(民国十二年一月六日)命令。 [52]参见《大总统令》、《大总统指令第七百九十二号》,《政府公报》第2533号(民国十二年三月三十一日)命令。 [53]吴丰培辑:《清代藏事奏牍》,第1528、1575—1576页。 [54]陆兴祺:《西藏交涉纪要》(下),1931年8月刊印,第237—260页。 [55]中国藏学研究中心等编:《元以来西藏地方与中央政府关系档案史料汇编》,中国藏学出版社1994年版,第2497--2498页。 [56]陆兴祺:《西藏交涉纪要》(下),第236—237页。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