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政策是党和国家为调节民族关系、处理民族问题而制定的相关措施、规定等的总和,其本质是促进各民族平等、团结、发展进步和共同繁荣,是我们正确认识和处理民族问题的重要行为准则。作为我国公共政策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民族政策对我们处理国内民族问题发挥着指导和规范作用。 我国历来是一个统一的多民族国家,这一基本国情决定了民族问题的重要性。正如毛泽东曾经强调的那样:“国家的统一、人民的团结、国内各民族的团结,这是我们的事业必定要胜利的基本保证。”不论在民主革命的进程中、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进程中,还是在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进程中,民族问题的成功解决都是我们事业成功的根本保证之一。 历史实践告诉我们,中国共产党在民主革命、社会主义建设和改革开放的各个时期中,始终把民族工作作为一项重大工作来抓,坚持把马克思主义同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开创了具有中国特色的解决民族问题的正确道路。在探索这一正确道路的过程中,我国逐步建立起比较成熟完备的民族政策体系。 理论特色——始终坚持马克思主义的指导地位 马克思主义是中国共产党人认识世界、认识中国社会、改造中国社会、开创中国现代化发展新道路的思想武器。作为中国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的行动指南,马克思主义也是我国民族政策制定的主要理论来源和理论依据。 综观我国民族政策体系的形成与发展,不仅能看到我们党对马克思主义民族观的坚持,也能看到我们党对马克思主义国家学说的坚持。自始至终,我们党都坚持运用马克思主义历史唯物主义和辩证唯物主义的方法来分析中国的民族问题。 马克思主义认为民族的产生、发展和消亡是一个漫长的历史过程。民族是人类历史发展到一定阶段才产生的,人类历史发展到一定阶段时民族会自行消亡。正如毛泽东的论述:“首先是阶级消亡,尔后是国家消亡,尔后是民族消亡。” 马克思主义认为,民族问题是社会总问题的一部分。在无产阶级革命时期是这样,在社会主义建设时期仍然是这样。民族问题只有在解决整个社会问题的过程中才能逐步解决。因此,我们党提出了社会主义时期民族问题将长期存在的正确论断。 马克思主义认为,在革命获得成功后,在多民族的大国,应该建立由无产阶级政党领导的统一的民主集中的大国,同时强调民族区域自治是多民族国家解决民族问题的一般普遍原则。因此,我们建立了由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单一制国家,积极推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促进了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发展。 马克思主义认为,民族平等、民族团结是无产阶级处理民族问题的根本原则。坚持民族平等是为了实现民族团结,而民族团结是无产阶级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事业取得胜利的基本保证。民族平等是保证民族团结实现的前提,如果没有各民族之间的真正平等,就达不到民族团结的目的。这一原则从中国共产党创建以来得到了持续的坚持。 马克思主义认为,一个民族的发展水平取决于这个民族的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所达到的程度。在阶级压迫与民族压迫消除以后,发展经济、发展社会生产力、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实现各民族的共同繁荣成为社会主义的根本任务。因此,党的民族政策的目标一直是改善和提高各族人民的经济生活水平、不断促进各民族文化的发展。 不仅如此,伴随着我国民族政策体系的发展,中国共产党对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的发展也作出了自己的贡献。尤其在新世纪新阶段,我党从12个方面归结了关于民族问题的基本理论和政策。这12个方面集中、系统地回答了什么是民族和民族问题以及怎样解决我国现阶段的民族问题,是我们党关于正确处理民族问题、切实做好民族工作的最新成果。这既是新世纪新阶段民族工作的根本指导思想,也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一个重要体现。也正是坚持了马克思主义的理论指导,我们才找到了解决民族问题的正确道路。 道路特色——始终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是近代以来中国历史发展的必然选择。十八大报告指出,以毛泽东同志为核心的党的第一代中央领导集体带领全党全国各族人民确立了社会主义的基本制度。以邓小平同志为核心的党的第二代领导集体确立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成功开辟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党的第三代领导集体成功地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推向21世纪。党的十六大以来,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经济社会发展全局,提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大战略思想,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坚持和发展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 就民族政策来看,到底走什么样的道路,才能真正实现民族平等团结,真正促进各民族共同繁荣发展,真正促进多民族国家内部的统一、稳定和科学发展?从中国民族政策体系形成与发展的历史过程中,我们深刻地认识到,正是对于社会主义道路的坚持才确保了民族政策的成功。 在革命战争年代,我们党就积极探索以社会主义的原则来解决民族问题。在社会主义建设的各个时期,我们党充分考虑了多民族统一国家走社会主义道路的基本事实。在社会主义基本制度的确立时期,确保了民族地区的社会制度变革,引导翻身解放的各族人民走上了社会主义道路、实现了民族平等、建立了社会主义民族关系、确立了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开辟时期,开始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不断加快各民族特别是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促进各民族的共同繁荣。因此,我国民族政策之所以成功,其根本原因在于社会主义制度的确立、发展和完善。 社会主义道路保障了全国各族人民成为国家和社会的主人,真正掌握了自己的命运,实现了各族人民根本利益的一致。社会主义道路保障了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实施和发展,实现了国家统一领导下各民族自主管理本民族内部事务。社会主义道路促进了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促进了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社会、经济、文化事业的大发展。社会主义道路促进了民族关系和谐发展,形成了民族大团结,各族人民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的坚实政治基础。 我国的社会主义建设事业曾遭遇过挫折,但我国的民族政策并没放弃对社会主义道路的坚持,相反,经过“拨乱反正”,我国的民族政策更加坚定了对社会主义道路的坚持。这是因为我们党已经认识到民族问题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事业中的重要地位。正如胡锦涛同志所强调的:“正确处理民族问题,涉及我国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与和谐社会建设各个方面。我国的民族问题必须放到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全局中来解决,解决好民族问题又有利于推进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 制度特色——不断推进民族政策的制度化、法制化 在正确理论的指导下,我国民族政策的制定和实施有了明确的方针和方向。可贵的是,自革命战争年代开始,我们党的民族政策就具有了向制度化、法制化发展的趋向。新中国成立后,尤其是改革开放以来,把民族工作纳入法制化、规范化轨道,已经成为贯彻依法治国方略和实施依法行政的重要内容。 经过长期的实践,我们党在追求民族政策制度化和法制化的进程中获得了一些成功的经验。首先,自革命战争年代起就确立了少数民族权利的宪法保护制度。1931年11月,在中华工农兵苏维埃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上通过的《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宪法大纲》中,就规定了苏维埃政权处理民族问题的基本方针。1941年,毛泽东在《陕甘宁边区施政纲领》中提出“依据民族平等的原则,实行蒙、回民族与汉族在政治经济文化上的平等权利,建立蒙、回民族的自治区,尊重蒙、回民族的宗教信仰与风俗习惯”。这一主张也体现在《陕甘宁边区宪法原则》中。其后,在《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以及后来颁布的《宪法》中,都明确规定了我们处理民族问题的原则和政策。这些规定不仅从个体权利上,同时也在集体权利上对少数民族权利给予了宪法保护。 建立和完善了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使其从“基本国策”逐步确立为“基本政治制度”,成为与人民代表大会制、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多党合作制并列的三大基本政治制度之一。我国民族区域自治的实践广泛而深入,推动了民族自治地方的社会变革,保障了各族人民当家做主的权利,促进了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确立并巩固了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历史发展表明,民族区域自治符合我国的国情,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重要内容,是解决我国民族问题的政治发展道路,对于解决我国民族问题具有制度的优越性和旺盛的生命力。 经过多年的探索和发展,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历史地位、基本经验、规律与特点已经得到了具体的把握。正如胡锦涛同志所指出的:“民族区域自治,作为党解决我国民族问题的一条基本经验不容置疑,作为我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不容动摇,作为我国社会主义的一大政治优势不容削弱。” 新中国成立60多年来,随着时代进步,我国民族法律法规体系建设也从初步建立到基本完善,取得了重大成就。目前,我国已基本形成以《宪法》关于民族区域自治的规定为核心,以《民族区域自治法》为主干,以国务院及其职能部门制定的关于民族区域自治的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以及民族自治地方制定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自治区和辖有民族自治地方的省(市)制定的地方性法规为主要内容的民族法律法规体系,较好地保障了少数民族的平等权利和合法权益,保障了民族区域自治这一国家基本政治制度的推行,对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维护地方稳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起到了重要的保障作用。 此外,中国还加入了《联合国消除一切形式种族歧视国际公约》、《禁止并惩治种族隔离国际公约》等一系列保护少数民族权利的国际公约。 实践特色——构建了内容完备、保障有力的民族政策体系 经过中国共产党几代集体领导在不同时期的实践和创新,我国已经构建了一个由政策价值系统、政策理论系统、政策组织系统、政策工具系统等组成的政策体系。 政策价值系统汇集了我国民族政策的总体目标和具体目标以及具体目标下各类子目标。政策理论系统汇集了90年来党对民族问题的基本认识、基本主张、理论来源和理论发展。政策组织系统汇集了党和国家民族工作的机构体系、政策制定、执行和监督的组织架构及其运行的行政结构。政策工具系统汇集了我国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统一、民族关系、少数民族发展等的法律、法规、民族政策等。这也是我国解决民族问题具体手段的集合,其中既有从国家宏观发展角度出发的政策,也有从地区发展角度出发的政策,当然也包括很多细化的微观政策。此外,在党的组织系统、国家的权力机关系统、行政系统、民主政治协商系统中均有民族事务机构设立,同时国家民委设立了委员制,这些都充分显示出我国民族政策组织体系的完备。 在我国,民族政策的制定、贯彻和执行,并不仅仅是民族事务部门的事,也不仅仅是针对少数民族推行的政策,其政策工具的多样化以及政策目标的多层次性,决定了要彻底解决民族问题就必须建立一个思想观念、组织制度、执行监督有机结合的一整套社会政治体系。 这一体系的完备决定了民族政策在制定、贯彻实施、评估和修订中有良好的组织保障,在深化社会管理创新的过程中,也促进了民族工作的规范化、科学化、民主化。这不仅确保了民族政策的落实,也彰显出我国在民族政策的制定、实施、监督等方面已经形成一个有机的实践体系。 时代特色——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地完善民族政策 任何理论的提出、制度的确立、政策的推行都不是立竿见影的,而是一个在实践中贯彻、检验、改进、完善的过程。中国民族政策体系的形成与发展也是逐渐走上正确解决民族问题的道路的,体现了与时俱进、不断发展和完善的过程。 与时俱进是马克思主义的理论品格,他们总是善于根据变化了的情况遵循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不断对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作出新的回答。习近平同志强调:“坚持实事求是,就是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来研究和解决问题,坚持理论联系实际来制定和形成指导实践发展的正确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在实践中检验真理和发展真理。” 就我国民族政策的发展来看,以毛泽东同志为核心的第一代中央领导集体,确立了以民族平等、民族团结、民族区域自治、各民族共同繁荣为核心的民族理论和民族政策,引导我国各民族走上了社会主义道路,实现了中华民族发展史上最广泛、最深刻的社会变革,开创了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的正确道路。 以邓小平同志为核心的第二代中央领导集体重新确立了我国民族工作的方向,把民族工作重心转向为经济建设服务,巩固和发展了社会主义新型民族关系,开辟了历史新时期我国各民族蓬勃发展的崭新局面,推动我国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在改革开放进程中迈出了崭新步伐。 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党的第三代中央领导集体,深化和发展了党的民族理论和民族政策,制定并实施了西部大开发战略,采取了一系列重大举措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发展,有力地维护了民族团结、社会稳定、国家统一,把我国的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全面推向了21世纪。 党的十八大报告将民族关系的和谐视为夺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胜利的重要前提,提出了“全面正确贯彻落实党的民族政策,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牢牢把握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主题,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加快民族地区发展,保障少数民族合法权益,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促进各民族和睦相处、和衷共济、和谐发展”的号召,旨在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创造坚实的政治、经济和文化基础。 总之,理论是行动指南,道路是发展方向。当今世界,不论在国内政治生活中还是在国际关系中,民族问题都有着极其重要的影响。纵观全球热点地区的冲突,大都与民族问题处理不当有关。经历了国内国际形势的考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依然保持着独有的活力,我国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取得了巨大的成就。我国的民族政策,在理论、道路、制度、实践以及发展上都发生了解决民族问题的“中国模式”的积极效用,彰显了马克思主义解决民族问题的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也为世界各国贡献了中华民族解决民族问题的政治智慧。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