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道光、咸丰之际,湖北各州县地丁银的平均征价至少达到1. 506 两/两,高于法定标准35.7%。而在支出方面,除去户部控制下的正项,地丁盈余主要充作地方各级政府(尤其是州县)的行政经费,以及地丁银的征收用款。这些收支惯例在道咸之际成为制度的重要组成,一方面说明雍正年间的地丁定章已基本失去原有的作用,同时也体现出财政集权管理下的分散性。 【关键词】地丁银;地丁征价;地丁盈余;田赋管理 【来源】《近代史研究》2013年第4期 点击下载全文 (责任编辑:admin) |
【摘要】道光、咸丰之际,湖北各州县地丁银的平均征价至少达到1. 506 两/两,高于法定标准35.7%。而在支出方面,除去户部控制下的正项,地丁盈余主要充作地方各级政府(尤其是州县)的行政经费,以及地丁银的征收用款。这些收支惯例在道咸之际成为制度的重要组成,一方面说明雍正年间的地丁定章已基本失去原有的作用,同时也体现出财政集权管理下的分散性。 【关键词】地丁银;地丁征价;地丁盈余;田赋管理 【来源】《近代史研究》2013年第4期 点击下载全文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