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2-3月,陕西省考古研究所始皇陵考古队在清理一处秦代窑址时发现了百余具人骨架,推测他们是因修建始皇陵工程而死去的劳动者。这是秦陵地区继赵背户修陵人墓地、姚池头刑徒墓地和东五小区修陵人墓地以后发现的又一处修陵人墓地。这些墓地人骨的出现对研究修陵人的身份、等级、来源和人群的亲缘关系以及人群的生活待遇包括饮食结构等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笔者受邀在现场对所有人骨做了初步的观察。 该窑址位于临潼区秦俑馆前,东为三任村,南临庞沟村,西距秦俑馆东大门500米,北侧为临马公路。从地貌看,窑址曾受到南部骊山上洪水的冲刷,骨架出自窑址旁边一个距地表约10米左右深的大坑中。人骨自上而下层层叠压,十分密集,葬式杂乱没有规律,可见大多数人都是在死后很快地被随意扔弃此处;仅上层有个别骨架似乎表现出比较明显的、有意识采取的屈肢葬式,包括仰身屈肢、侧身屈肢和蹲踞葬式。在人骨清理时发现很多零碎的蓆纹朽迹,估计是用来掩埋尸体的。从人骨堆积的现象推测,每一层人骨的掩埋可能是在比较集中的短时间内完成的,而人骨的层与层之间会有一段时间的间隔。伴随人骨出土的有各式瓦片、陶片及铁质生产工具和铁环等少数刑具,刑具与人骨分离,未发现任何墓志或其他能够说明人群来源的证据。 多数骨架都比较完整,仅存头骨或残肢断臂的不完整骨架为数甚少,这可能是因为窑址遭到洪水的冲刷、坑体坍塌而致使,不象是人为的原因所造成。因骨架紧密叠摞,骨质受压严重,而且埋藏环境曾受到水的侵蚀,所以人骨保存状况较差,一经采集,骨骼就会粉碎或断裂。面对这种状况,所有的骨架在现场都尽可能进行了鉴定和观察,包括性别、年龄、病理、创伤和一部分骨骼的测量。性别的判断主要以骨盆的性征为标准,同时结合头骨和体骨的形态特点,故其准确性较高。年龄的判断是根据牙齿的磨耗程度、骨缝和骨垢的愈合情况以及可观察到的耻骨联合面的磨损状况共同决定的。 共观察鉴定了121个个体,全部为15岁以上的成年人,大多数个体的年龄相当年轻,人群的平均死亡年龄仅24岁,绝大多数为15-35岁的青壮年。其中,15-23岁的青年个体有66个,占全部人数的54.5%,24-35岁的壮年期个体为37个,占30.6%,36-55岁的中年期个体只有8个,仅占6.6%,未发现56岁以上的老年个体,有10个个体因骨骼受到破坏,只能判断为成年人。所有个体中,只有一例被怀疑为女性,另外两例因保存的骨骼太少而无法判定性别,其余个体均为男性。从这样的性别比例分析,那一例女性也可能属于鉴定误差。 从现场对人骨形态的粗略观察,有一个基本的印象是骨骼都很粗壮,包括一些15、16岁的刚成年个体也是如此。上、下肢骨的肌脊显著隆起,一些个体的小臂骨(尺、桡骨)明显有被肌肉强烈牵拉而形成的骨适应结构。另外还发现4个个体有骨折现象,3例骨折发生于上肢的小臂,1例发生在小腿的胫骨。此外,一些个体的上、下肢骨都出现程度不同的关节炎。以上的骨骼鉴定结果都表明这些人群当时从事繁重的体力劳动,其身份应该是秦陵建设服徭役者或刑徒。从人骨的出土状态和骨骼上未见明显的致命性创伤推测,所有的个体基本上是正常死亡后被及时掩埋处理,活埋的可能性很小。导致这些身强力壮的青壮年人死亡的原因可能主要是劳动强度过大而使身体最终不堪重负致死,也不排除传染病致死的可能性。 秦代男女成年的标准是男子身高六尺五寸(150厘米)即为成年,女子身高六尺(139厘米)即为成年,未成年者不负刑事责任;现代法律意义上的成年标准为18岁,而体质人类学上的成年标准为14或15岁。学术界一般对古代人群的年龄划分采用的是体质人类学的标准。那么从骨骼的身高考察新出土的人骨是否符合秦人的成年标准呢?以现场测量的91个个体的股骨最大长来估算人群的身高范围在156.4-178.8厘米,平均身高167.4厘米,达到了秦人男性成年的身高水平。最低身高的个体是一名刚超过15岁的男性。 根据史料记载,秦代刑罚以劳役刑为主、附加肉刑。有些肉刑在骨骼上不会留下痕迹,有的可以在葬式或骨骼上反映出来,如赵背户墓地的人骨发现“头骨上有刀伤痕迹,腰部残断”,有的个体“骨架身首异处,四肢骨与躯干骨分离,堆置叠压,显系肢解”,这些人被认为是受刑而死。还有一种断足的刑罚也能在骨骼上表现,秦代称为斩左趾。笔者在采集窑址人骨的同时也对出土骨架的每个部位骨骼都做了比较仔细的观察,没有发现任何肢解、腰斩、断手足或武器的砍砸、割锯等伤痕现象,那么他们是否施行过其他的肉刑而在骨骼上未能反映,我们不得而知。 比较目前发现的几处修陵人墓地,其墓葬方式和人员构成都有所不同。赵背户墓地有不规则的长方形墓坑,每一个墓坑掩埋多具尸骨,死者除大部分为20-30岁的青壮年男性外,还有少数女性和未成年儿童。姚池头墓地是大型的圆坑葬,坑内叠压着一层层尸骨,这种埋葬形式与本文介绍的窑址坑人骨相似,姚池头墓的死者身份被认为低于赵背户墓地的人。东五小区的修陵人墓地只进行了局部发掘,发现了砖棺墓、瓦棺墓和木棺墓,有的墓葬还有陶器随葬品,这些墓主人被认为是修陵人员的管理者,具有较高的身份和地位。如果这些墓地确系秦代修陵人死后的葬身之地,那么,对修陵人死后采取不同规格的安置很可能与他们的身份地位有密切的关系。 在不同阶段参加秦陵建设的人员属地不尽相同。据文献记载,陵园大规模修建时期曾征调了来自全国各地的70余万人在此劳作。考古发掘的资料验证了文献的记载。如出自赵背户墓地的18块墓志表明了部分修陵人来自现在的山东省、江苏省、河南省和河北省,基本上集中于东部地区。在一些陶文和兵器题铭上显示出与陵园工程有关的部分工匠的来源,如来自秦国都城或地方官署和民间制陶作坊等。 考察人群的来源,除了依靠墓志等文字资料外,对人骨材料的研究也是重要的一个内容,包括骨骼形态学的分析和人骨DNA的研究。遗憾的是,窑址人骨保存状况不好,头骨多数严重受压变形或残碎,难以获取令人满意的测量数据。不过从现场的观察似乎还是能够感觉出个体间的颅面部形态特征差异,这也许可以间接地反映出人群来源的多元化。 今后对这批人骨的牙齿形态、骨骼病理和创伤、齿病、食性分析及人骨DNA的研究都将陆续开展。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