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34年6月26日,胡适给孟森一信。“《太后下嫁考实》大稿送还,承赐先读为快,感谢感谢。今早别后,车中读此文,至佩先生不轻置信之精神。惟读后终不免一个感想,即是终未能完全解释‘皇父’之称之理由。” 随后,孟森回胡适一信。“惟因摄政王既未婚于太后,没有暧昧,必不称‘皇父’以暴其恶。故知公然称‘皇父’,既未下嫁,即亦并无暧昧也。复请再鉴,并示当否?” 以上是上世纪三十年代北京城里两位学者的通信,现在读来,其彬彬有礼,其翩翩风度,让我们感受到上一代知识分子的“学”和“养”两方面的高度。不过,胡适之的质疑,孟心史的反诘,对于清初三大疑案之一,清世祖之太后孝庄下嫁摄政王的说法,究竟是有是无,读者还是不得要领。 其实,这件疑案,只能有两个答案,非此即彼,非彼即此。持正方观点者,认为多尔衮极其好色(非一般的好色),孝庄为巩固其子福临大位,而以孤孀身份下嫁这位强人,通过婚姻手段,实现政治结盟;持反方观点者,认为异族统治的高压政策,造成满汉民族之间的抗争,那些持不合作态度的文人,那些持抵触情绪的民众,便努力抹黑新兴政权。恶意丑化多尔衮与孝庄过从甚密的关系,无中生有,制造谣诼。 孟森是否定论者,否定的理由就是“求其明文则无有也”。学者重史料,轻传闻;重文字记载,轻口头文学,遂撰文析驳。对这种“不轻置信”治学态度,胡适表示“至佩”。至佩是一回事,不因至佩而认可孟森的观点,这就是胡适的风格了。从顺治四年起,年刚十岁的幼帝福临,对多尔衮的称呼,忽然由“皇叔父摄政王”改为“皇父摄政王”,这是孟森最难自圆其说的。胡适并非肯定论者,但也不是否定论者,因为“终未能完全解释‘皇父’之称之理由。” 一字之改,兹事体大。 第一,早不改,晚不改,半路上想起来改,莫名其妙。 第二,早不嫁,晚不嫁,几年过去了想起来嫁,悖于常理。 第三,汉民族,当然也包括满族,对于血缘、血亲、嫡系的父子关系,看得绝对的重,非常的重。 只有在下列三种情况下,才可以承认另外一个男性,为继父,为养父,或为乾爹。 第一,父死母嫁, 第二,同宗继祧, 第三,结拜乾亲。 对福临来讲:皇太极为努尔哈赤第八子,多尔衮为努尔哈赤第十四子,称为叔父摄政王,也顺理成章之事。孝庄嫁皇太极,孝庄之妹嫁多尔衮,即使改称姨父摄政王,也是说得过去的。突然间改称为皇父摄政王,明摆着授人以柄,抗清志士张煌言有诗:“上寿称为合卺樽,慈宁宫里烂盈门,春官昨进新仪注,大礼恭逢太后婚。”与孟森文中所说“无南北,无老幼,无男妇,凡爱述老传说者,无不能言之”的太后下嫁,决非空穴来风,平地而起,而是见诸诏书,相当于那时政府的红头文件,这才沸沸扬扬,成为历史疑案。 这份公诸天下的《顺治五年冬至郊天恩诏》,让孟森颇费口舌,他的论点是,因为多尔衮“有大?劳,宜增加殊礼,以崇功德”,“由报功而来,非由渎伦而来。”这个“父”,孟森认为“实符古人‘尚父’、‘仲父’之意”。这种牵强之至的解释,休想说服胡适,即使愚钝的老百姓也难认同。 倘因多尔衮“有大?劳,且增加殊礼”,对偌大王朝而言,诸如封侯拜爵,世袭罔替;诸如裂土分茅,莫与之京。只要想做,只要能做,无论精神上的最高褒奖,无论物质上的最重酬谢,无不说到做到,立刻兑现,足以报答摄政王的不世之功。只是尊之为“尚父”,恭之曰“仲父”,除非多尔衮一时性脑残,才不会接受这一份空头人情呢!只有一个可能,那就是顺治的母亲与多尔衮的“叔嫂”关系,改变为“夫妻”关系,由“叔”而成继“父”,“皇父摄政王”才站得住脚。 据章开沅氏《清通鉴》,顺治四年七月乙巳(初六日):“摄政王多尔衮谕示,前令辅政德豫亲王(其同母弟多铎)”和硕郑亲王(其堂兄济尔哈朗)共听政务,今和硕郑亲王已经停罢,止令辅政豫德亲王与闻。”顺治十二月丙申(三十日):“辅政德豫亲王多铎及和硕亲王济尔哈朗率大臣请摄政王多尔衮在皇帝(即时年十一岁的顺治)前率众臣行礼毕,不必跪拜。谕曰:‘以后凡行礼处,跪拜永行停止。’”顺治五年二月戊辰(初三日):“定远大将军肃亲王豪格自四川班师回朝。三月初六日,诸王、贝勒、贝子、大臣会议,以其出征无功,且将希尔艮冒功事隐瞒,显系旧念未除;又将为其而死之罪人杨善之弟吉赛升为护军统领,实乃乱念不忘。虽三次戒饬,犹不引咎,应拟死。得旨:‘免肃亲王死,幽系之,夺其所属人员。’豪格后瘐死狱中。” 发生在这两年间的政治事件,其实是多尔衮全面“谋篡”的系统工程:第一,本是双摄政王之一的济尔哈朗被免;第二,其弟多铎登上权位高峰;第三,不再行跪拜礼,凌驾于顺治之上;第四,处置肃亲王豪格,“幽系”,然后“瘐死狱中”;豪格为皇太极的长子,从理论上讲,为王位的第一继承人,也是他唯一的障碍。那麽,顺治之母孝庄皇太后,还看不出来路人皆知的司马昭之心吗?很显然,下一步,明朝建文帝朱允?被其叔父永乐帝朱棣“革命”的结果,就可能落到福临头上。时年三十六岁的孝庄,下嫁时年三十七岁的多尔衮,以此化解她儿子可能面临的危机,也不是没有可能。 从《清史鉴》顺治七年正月己卯(二十五日):“摄政王纳已故肃亲王豪格妃福晋博尔济锦氏为妃”的记载看,好色而且毫不在乎的多尔衮,与孝庄这场政治婚姻,绝不能因为“求其明文则无有也”而断言其无。在中国广袤的土地上,文化落后地区,兄长死后,叔嫂通婚,并不认为是伤风败俗之举,这不是可以用汉族的礼教伦理观来判断是非的。再而言之,满清入关,经三百年的逐渐汉化,对其祖辈失德的记录,肯定删改得了无痕迹。 这种从帝王起居注起,到正式国史,动辄修正的恶习,也并不是满清政权的首创,历朝历代,都这样干的。所以,我对于史,从司马迁的《史记》开始,无论过去的,还是后来的,当然更包括现在的,都持半信半疑态度。可以读,不可以信,可以引以思考,不可以据以当真。大概没有偏见,无以成文人;没有矫情,难以成历史。鲁迅先生曾经说过的一句极其睿智的话:“一部中国历史,概括起来,无非欺和瞒这两个字。”细细想去,真是很有道理的。 也许,这话说得有点绝对,但有助于我们自省,如何避免去做别人思想的奴隶。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