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古发掘与考古发掘报告是一项科研流程中的前后两个阶段,发掘是为了搞清古代遗址或者遗迹的内涵和关系,发掘报告是为了把搞清楚的遗址或者遗迹内涵用文字、图表和其他化验报告的形式表述出版,向社会公布。没有考古发掘,产生不了发掘报告;同样,没有发掘报告,考古发掘成果也得不到社会的认可,两者是相辅相成的关系,既独立,又统一。 从上世纪80年代以来,随着我国社会的全面发展,考古成果越来越受到社会的重视,从“冷学”悄然过渡到“显学”,可以说,这是我国考古学从来未有的盛况。 在考古学发展的同时,一些问题也伴随而来。其中之一便是考古发掘报告出版的滞后问题,并且有与考古发掘工作背离的趋势,这个问题如不能及时有效地得到纠正和解决,至少会导致近三十多年的考古成果事倍功半。 一、 考古报告滞后问题的普遍性 考古报告产生于发掘之后,这是它内在规律决定的,本文所讲的滞后,不是指这个意义上的滞后,而是指一个考古报告在考古发掘完成三年、五年,甚至八年、十年后都没有出版。有人干脆将发掘资料束之高阁、藏之名山,准备让它悄然死亡或在人们记忆中蒸发。这种情况最初在一、两个省出现,就像青铜器上的“有害锈”,具有传染性,而且传播速度很快,迄今,已经蔓延到全国各省市考古部门和地市考古部门,甚至中央考古部门也不例外,都有这种使人头疼的陈年旧账。一个有趣的现象是,考古发掘项目都抢着要,然而作为考古发掘项目一部分的发掘报告,却少有人热心去做。许多单位,旧账未了,新账又至。当年做过轰动一时、极有学术价值的考古发掘,但是随着发掘结束,该项目也就偃旗息鼓。甚至有些做了数十年的项目,学界都在翘首以盼报告问世,发掘者退休了,继任者又是只管发掘,使得具有一流学术内涵的考古项目虎头蛇尾,无疾而终。 如果把各级文物局或者主管部门历年批准的考古发掘项目名单拉出来,把各级考古研究所或者地市县文管所、考古所抢救性发掘清理的项目名单拉出来,再和所出版的考古报告、简报做一对比,就可以发现,两者悬殊很大。据局部了解和推测,当在对半开,或者四六开。就是说,十个考古发掘项目中,只有四、五个发表了简报或者报告。更为严重的是,许多“全国十大考古新发现”项目中,也存在这种情况。评上十大新发现之一的项目,各省市各单位的奖励制度不同,有的省里给奖励,有的所里给奖励,有的给领队奖励,然而时过三年,有的项目居然连个简报都未发表;有的时过五年、八年、十年,却完成不了报告。令人哭笑不得。 还有一种情况令人担忧,以上所讲的历史欠账并非只是已经退休或者及即将退休的老同志留下的,有相当大的一部分,是现在正在岗位的中年考古学者留下的。现在40岁以上的人手里,有许多考古报告也没有整理完成,有的干脆暂时不整理,准备留待退休后再说。更有甚者,他们中的一部分人,还在不断申请新的项目。实际上,这批人手里积压的考古报告,可以与退休人员积压的报告“媲美”,业已形成新的问题。 二、 考古报告积压的原因 1.经费原因 以往许多报告或者简报未能完成,是由于经费原因。某些老考古发掘项目,当时不能及时整理,主要是缺少经费。拖到现在还没有整理完成,原因已经转化,年事已高,记忆衰退,资料散失,查找不易等,逐渐成了主要原因。 2.报告整理过程时间太长,与所里目前工作矛盾 现在有些所里无法把整理报告作为首要任务,是因为有一些更急迫的工作,如基本建设中的考古,抢救性发掘等。对省市、地县考古文物部门来讲,基本建设考古和抢救性发掘,是重中之重的任务,这是谁也清楚的事情。近年来各地基本建设的考古项目接踵而至,是客观事实,而且基本建设中的考古发掘,既能保护文物,符合“保护为主,抢救第一”的原则;又是所里的生命线和经济基础,自然各所都把基本建设考古作为首要任务。在这种形势下,必然产生任务多,时间急,人手少的情况。为了解决此问题,只好把报告整理暂且放在一边,调领队先去应付燃眉之急。这也是报告积压的原因之一。 3.报告整理的时间和劳动强度远远超过发掘 报告积压还有一个主要原因,这个原因与领队的素质有关。在一般情况下,尤其是现在,考古发掘的时间较短,而报告整理的时间要数倍甚至十倍于发掘时间,这要视整理者的业务水平来决定。另外,不容回避的事实是,许多工地的发掘主要依赖技工,而整理却主要依赖于业务干部,尤其是领队。整理的过程,是个既吃力难受又漫长甚至痛苦的过 4.领导层不重视造成的报告积压 在许多领导心目中,往往把考古发掘和考古报告分开来看,只表彰好的考古发掘,不表彰好的考古报告,有的很少或者不把报告整理看做考古发掘的有机组成部分。在此观念影响下,各级文物局很少把报告完成的情况和进度作为考古工作检查的内容。还有的领导重展示而轻报告,久而久之,也成了考古报告积压的一个原因。 5.矛盾造成的报告积压 有一部分的报告积压,是由矛盾造成的,这些矛盾很复杂,有的是各级文物部门的矛盾,有的是单位领导与整理负责人的矛盾,有的是整理者之间的矛盾。这些矛盾得不到及时调解,导致资料积压,无法整理。 三、问题解决的途径 一个重要的考古发掘项目,是由它的内涵和学术价值决定的;一个完整的考古发掘项目,自然包含了发掘和报告整理两部分工作内容,虽说发掘和报告整理分前后阶段,但都是该考古发掘项目的组成部分,不能重此轻彼,更不能重此废彼。报告不完成,就是这个项目没有完成,就无法向社会交账,其重要内涵和学术价值也无法被人利用和参考。这样的发掘,只有个人意义和价值,却没有社会意义和价值。这样的项目,即使最后展示出来,供人参观,也可以说,把大的社会意义和学术价值大大打了折扣。 1.用法制手段促进考古报告的及时出版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中,都提到考古发掘的审批和发现品的保管分配等问题,但是都没有提到考古发掘结束对资料必须整理出版,也都没有关于考古报告出版的奖惩规定。但在国家文物局的《考古发掘管理办法》中,专门有这方面规定:“考古发掘报告的编写工作要在发掘结束后的3年内完成。年度发掘报告应在当年完成编写工作。”以前由于这种情况不严重,用“办法”的形式就可以约束,现在考古报告积压情况日渐严重,《考古发掘管理办法》需要与时俱进地作些补充修改,非常有必要在适当时候,将此内容列入《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中,或者由国家文物局专门制定一个有关规定文件,使考古报告出版的问题上升到法制程序。 2.建议各级文物局采取有效措施解决此问题 解决此问题,一是靠政策规定的总体强制性,二是要有具体的措施,要通过几种渠道来管理,这些措施渠道,我感到不能少了如下几项内容:(1)建立详细的业务档案制度;(2)对旧账未了者一般应少给新项目;(3)对那些如期完成考古报告者,在申请新考古发掘项目时,要给予优先权;(4)建立考古报告完成情况奖惩制度,完成早的和质量好的,一定给予奖励;完成晚的和质量差的,一定给予惩罚。奖惩的金额不能只是象征性的,必须有一定的刺激力度,才能多劳者多得,少劳者少得,达到先进者更先进,落后者赶先进的管理目的。 只有这样引进竞争机制,才能打破大锅饭制度,鼓励多干创新,优胜劣汰,保持一个行业的蓬勃发展态势。(《中国文物报》2011年9月23日3版)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