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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 娟,逄文昱,韩 庆:从明清册封琉球使录看钓鱼岛主权的历史归属

http://www.newdu.com 2017-11-04 中国人民大学清史研究所 佚名 参加讨论
 
    原文出处:《大连海事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3年第6期,第76—79页
    作者简介:王 娟a,逄文昱a,韩 庆b,大连海事大学 a. 航海历史与文化研究中心; b. 航海学院,辽宁 大连 116026。王 娟( 1963 - ) ,女,研究馆员
    摘要: 明清政府派往琉球的册封使节所留下的使录中,记载了中琉关系、中琉航路、地理山川、航行事故等内容,其中有关钓鱼岛的记载,可以确证其自古以来就是中国领土。其一,不论以姑米山还是赤尾屿为界山,钓鱼岛均在其以西海域,不在琉球疆域之内,自然归属中国一方; 其二,“黑水沟”(冲绳海槽) 为中琉两国的自然分界,以“沟”为界,以水色变化为特征,钓鱼岛列屿与琉球群岛分属不同地质单元,从而从地质地理上证明钓鱼岛列屿归属中国。
    关键词:钓鱼岛; 琉球; 姑米山; 赤尾屿; 黑水沟
    位于中国东海大陆架上的钓鱼岛列屿,是我国台湾省的附属岛屿,由黄尾屿、赤尾屿、南小岛、北小岛等 8 个小岛屿组成,其中钓鱼岛面积最大,约有5 km2,黄尾屿次之,约 1 km2,是中国大陆的自然延伸,与东部的琉球之间有深逾 2000 m 的海沟相隔。无论从地理位置、地质构造还是国际法的角度来评判,钓鱼岛列屿皆属中国领土。而从历史文献来看,这种主权归属至明清时期已经十分明确。明清中央政府册封琉球使臣所留下的使录中,不乏对钓鱼岛的相关记载,这些简单的文字描述,恰为钓鱼岛主权归属中国提供了有力的文献佐证。
    一、几种载有钓鱼岛列屿的册封使录
    提及钓鱼岛,不得不谈明清时期中国与琉球的关系。自明洪武五年( 1372 年) 琉球成为中国的藩属国后,至清同治五年( 1866 年) 的近 500 年间,中琉之间建立起特殊的政治关系———琉球国的每位国王嗣位,皆请命我明清朝廷册封,明清两朝统治者在接到册封请求后,派遣册封使团从福建出发,途径钓鱼屿、黄尾屿、赤尾屿,远渡重洋抵达琉球,完成册封,这已形成为一种固定模式。册封使回国后会将出使琉球国的详细情况记录下来,其内容涉及很广,包括航行线路、沿途地貌、水文气象、航行事故、册封礼仪,以及琉球国的山川地理、社会制度、风土习俗等,正本呈报朝廷,同时将副本刊刻流传下来。
    明清两朝遣使琉球共 20 余次,前 10 余次并没留下任何文字记载,自明嘉靖十三年( 1534 年) 册封使陈侃返回国撰写第一部《使琉球录》后,以后的使臣便效仿这种做法,都依例将出使琉球经过及亲身经历和耳闻目睹之事,写成专门报告,且文体多样,有“录”“志”“纪”等。目前保存至今的有 20 余部“使录”著作,主要有明嘉靖陈侃( 1534 年奉使) 的《使琉球录》,明嘉靖郭汝霖( 1561 年奉使) 的《使琉球录》,明万历萧崇业( 1579 年奉使) 的《使琉球录》,明万历夏子阳( 1606 年奉使) 的《使琉球录》,明崇祯杜三策( 1633 年奉使) 从客胡靖撰的《杜天使册封琉球真记奇观》,清顺治至康熙张学礼( 1654—1662 年奉使) 的《使琉球记》,清康熙汪楫( 1682 年奉使) 的《中山纪略》《中山沿革志》和《使琉球杂录》,清康熙徐葆光( 1718 年奉使) 的《中山传信录》,清乾隆周煌( 1755 年奉使) 的《琉球国志略》,以及清嘉庆赵文楷( 1799 年奉使) 的《使琉球记》、李鼎元( 1800 年奉使) 的《使琉球录》及齐鳗( 1808 年奉使) 的《续琉球国志略》等。这些使录在记述航路过程中,多将钓鱼岛列屿作为航标列出,而正是这种不加格外说明的罗列,更加有力地证明钓鱼岛历史主权归属中国。
    二、使录对中琉界山的认定
    使录中关于册封航程的详细记录,自然提及中琉分界。从使录的记载看,中琉以山为界。界山确定,位于界山一侧的钓鱼岛所属自然明确。最早记录使录的是明嘉靖年间作为正使出使的给事中陈侃,他于嘉靖十三年( 1534 年) 受命,与行人高澄从福州出发,乘封舟渡海册封琉球王尚真,回国后将出使情况翔实记录下来,在“史事纪略”中有这样一段记载:
    五月朔,余等至广石,大舟亦始至。二日,祭海登舟,守巡诸君设宴为饯。是日,遂别诸君,慨然登舟。连日风逆,五日始发舟; 不越数舍而止,海角尚浅。至八日,出海口,方一望汪洋矣……十日,南风甚迅,舟行如飞; 然顺流而下,亦不甚动。过平嘉山、钓鱼屿,过黄毛屿,过赤屿,目不暇接,一昼夜兼三日之程。夷舟帆小不能及,相失在后。十一日夕,见古米山,乃属琉球者; 夷人鼓舞,喜达于家。夜行彻晓,风转而东,进寸退尺,失其故处; 又竟一日,始至其山。
    上述引文中所说的钓鱼屿、黄毛屿、赤屿就是现在的钓鱼岛、黄尾屿和赤尾屿。这段记载从两个方面证明了钓鱼岛属中国。其一,陈侃将一路所经过的主要岛屿都做了航标,前 10 天只是把所经地域名称一一列出,并没有明确标注归属,而第 11 天傍晚见到“古米山”( 姑米山,即今久米岛) 后,标志已进入了琉球海域,由本国踏入他国领地,必然要对异国的地域加以归属地的特别标注,于是强调“古米山,乃属琉球者”。对于前 10 天所经岛屿,因其属中国领土,则完全没有特别标注的必要。其二,对船上夷人情绪变化的描述,也从侧面印证了钓鱼岛的归属。当看到“古米山”后,琉球人开始兴奋,因为久别家乡,思乡心切,为马上到了自己的家而欢呼。这说明“古米山”确为中琉两国的界山,以西为中国所属,以东为琉球所属,而位于界山西侧的钓鱼岛为中国所辖不言自明。
    “史事纪略”中还有一段关于界山的记载:
    计十六日旦,当见古米山; 至期,杳无所见。执舵者曰: 今将何归? 余等亦忧之。忽远见一山巅微露,若有小山伏于其旁; 询之夷人,乃曰: 此叶璧山也,亦本国所属。若更从而东,即日本矣。
    引文中说,“古米山”附近的叶璧山也是琉球国土,而再往东,便是日本了。很明确,只有叶璧山以东才属日本,那么往西包括钓鱼岛在内的诸个小岛显然非属日本。
    明崇祯六年( 1633 年) ,杜三策为正使去琉球封尚丰为中山王,胡靖作为杜三策的从客同行,归国后撰《杜天使册封琉球真记奇观》,其中有这样的记载:
    六月四日,船从广石解缆,沿山带河观者填道,江小船巨,弗敢扬帆,梅花所水军,将数百小艇于江中,以巨缆牵之,由五虎门出大海,始掀五帆,乘浪如飞,真有一泻千里之势。八日落暮,过姑米山,夷人贡螺献新,乘数十小艇,灭没巨浪中,比至系缆船旁,左右护驾,深夜举灯,如江上渔火,上下零乱。镇守姑米山夷官,远望封舟,即举烽闻之马齿山,马齿山闻之中山……次日,舟到海涯,即那霸港口,遂卸风帆,夷官群拥出迎,各投禀谒,率夷人千余拽船入港。
    2012 年在山东泰安东平发现的《东原杜氏族谱》中保存了杜三策出使琉球文献《三策公册封琉球记》,亦为胡靖所撰。该文献与《杜天使册封琉球真记奇观》所记录的文体方法上有差异,增加了多处夹批,对记事文词予以点评,或诠解文章结构,或鉴赏文辞曲折,有助于对胡记之解读。《三策公册封琉球记》云:
    余从天使( 杜三策) 五月二十三日自三山起行……六月四日从广石解缆……由五虎门出大海……八日薄暮过姑米山,夷人贡螺献新,乘数十小艇灭没巨浪中( 此处夹批: 远望一番如画) 。比至,系缆船旁,左右护驾,深夜举灯,如江干渔火,上下零乱(此处夹批: 近观一番如画) 。镇守姑米山夷官远望封船,举烽闻之马齿山,马齿山闻之中山。
    两种文献中关于琉球国界的记述完全一致,印证了钓鱼岛归属中国。文中记录了杜三策一行,行至姑米山后,始有琉球国人迎接护驾,姑米山之镇守将官并向国中举火上报,这便表明,姑米山为琉球国门,也是与明朝的交界所在,姑米山以西属于明,不属琉球,从而证明钓鱼岛确属于中国。杜三策使团成员真实记录下了这一地理状况,杜氏后人并将其文保留于族谱中,为钓鱼岛归属提供了实据,此也可视为杜三策此行的历史贡献之一。
    明之后,清朝延续了对琉球的藩属统治,先后八次派使节前往琉球册封国王,使臣回国后多留有使录,但详略差异很大,以徐葆光所著《中山传信录》最为广博详尽,影响深远。康熙五十八年 ( 1719年) ,清廷派遣翰林院检讨海宝任正使,苏州府长洲县人徐葆光任副使,测量官平安和丰盛额陪同,前往琉球册封尚敬王。徐葆光归国后著有《中山传信录》一书,详细记述了册封琉球国王、测量琉球国的经过,以及琉球的山川地理、制度文化等内容。其中,赴琉航海部分和琉球地理方面的记载涉及钓鱼岛海域领土管辖。其中抄录了一段琉球人程顺则在《指南广义》针路簿的一段文字,对姑米山界山的叙述如下。
    指南广义云: 福州往琉球由闽安镇出五虎门、东沙外开洋,用单( 或作乙) 辰针十更取鸡笼头( 见山即从山北边过船,以下诸山皆同) 、花瓶屿、彭家山;用乙卯针并单卯针十更取钓鱼台; 用单卯针四更取黄尾屿; 用甲寅( 或作卯) 针十( 或作一) 更取赤尾屿; 用乙卯针六更取姑米山( 琉球西南方界上镇山) ; 用单卯针取马齿; 甲卯及甲寅针收入琉球那霸港。福州五虎门至琉球姑米山共四十更船。
    此处记载已经十分明确,姑米山作为琉球国西南方疆界上的重要岛屿( 山峰) ,是其国与他国疆界的分界岛屿,而钓鱼岛在姑米山以西,明显不在琉球国疆界之内。充分说明当时对这一疆域的认知已经达成了共识: 姑米山作为界山,以西为中国领土,以东为琉球国土。这种认定不仅是中国使臣、测量特使给出的,就连程顺则等琉球官员也同样认可。这也进一步验证了明陈侃《使琉球录》中对“古米山,乃属琉球者”的认证。
    另据郭汝霖使录的记载,赤尾屿也曾为中琉界山。郭汝霖为明朝嘉靖四十年( 1561 年) 册封琉球王尚元的正使,其使录中关于中琉界山作了如下记载:
    闰五月初一日,过钓屿,初三日至赤屿焉。赤屿者界琉球地方山也。再一日之风,即可望姑米山矣……初六日午刻,得风乃行,见土纳己山。土纳己山琉球之案山,洋路从姑米山而入,正也。时东南风旺,用舵者欲力驾而东,势既未捷,至申刻乃见小姑米山。小姑米山在琉球之西,稍过即热壁山。幸而小姑米山,夷人望见船来即驾小( 舟 + 华) 来迎,有二头目熟知水路,且曰: 既不能从大姑米山入,何可傍土纳己山而入? 其中多礁。予等闻之骇。二头目一面令夷船入报,渠遂躬在余船,道驾从小姑米山而入,且云得一日一夜之力,即未遽登岸,可保不下熟壁山矣。予等厚赏赐之,昼夜赶行。
    郭氏的记载明确将赤屿( 即赤尾屿) 作为与琉球的界山,而从钓屿( 即钓鱼岛) 行进两天才到赤屿,很明显钓鱼岛位于界山赤尾屿的中国一侧。作为册封使节,对疆域的意识是非常清晰的,肯定了中琉两国的疆界,换言之,赤屿以东为中国所属,以西则为琉球所辖,而钓鱼岛的归属不言自明。
    三、使录对中琉界海( 沟) 的认识
    明清使录相关记载表明,中琉对于界山的确定已达成共识。而从地质结构看,钓鱼岛和琉球群岛相隔一条深海沟即冲绳海槽,两者不是同一岛群,属不同的地质单元,从而形成自然的分界。这种地理认识在使录中也有体现。钓鱼岛、黄尾屿、赤尾屿及台湾岛均坐落在水深不足 200 m 的中国大陆架上,从大陆架到琉球海沟,海面形成一条宽宽的落际,即黑潮。清初,这一带被称为“沟”或“郊”,也有称为“黑沟”、“黑水沟”的。册封使的船经过这里时,都要献上猪、羊等祭礼,举行避海难的祭祀,这似乎成了一个惯例。
    “沟”作为中琉两国疆界的提法,不乏多处。《明史》纂修官,兼修《崇祯实录》,历官至福建布政使的汪楫,于康熙二十二年( 1683 年) ,作为册封琉球正使,率使团出使琉球,并把使团册封琉球的史实加以考述,写成了《使琉球杂录》。该使录共有五个部分,“使事”“疆域”“俗尚”“物产”“神异”,内容非常翔实,是一部了解清初中琉关系的大全。其中在“神异”中,明确记载这里是“中外之界也”:
    二十五日( 康熙二十二年六月) ,见山,应先黄尾、后赤屿,无何,遂至赤屿,未见黄尾屿也。薄暮,过郊,或作沟,风涛大作。投生猪羊各一,泼五斗米粥,焚纸船,鸣钲击鼓,诸军皆甲露刃,俯舷作御敌状,久之始息。问: “郊之义何取?”曰: “中外之界也。”“界于何辨?”曰: “悬揣耳。”然顷者恰当其处,非臆度也。
    从汪楫册封船队过了“沟”后,因为横亘于赤尾屿与姑米山之间的这道“海沟”,海深浪急,行船安全受到严重威胁,所经此地的中国船舶为了求得安全,必须举行过沟祭海仪式,船员们要向海里投下活猪、活羊各一头,再泼下五斗的米粥,并焚烧做好的纸船,敲锣打鼓,全体人员都拿出各种兵器,如临大敌一般做好战斗准备,只有这样才能辟邪镇妖,待平安过了这个“郊”、“沟”或称“黑沟”、“黑水沟”,就到了姑米山,即琉球的领地。汪楫记述的祭祀仪式就是在琉球海沟这里举行的,因为他们十分清楚出了海沟往东就是进入外国,即琉球地界了。从地理上来讲,琉球海沟将琉球群岛与中国大陆架截然分开。从航海者的心理来讲,琉球海沟是海难的多发处,因此对这个“中外之界”认识颇深。从明代的陈侃到清代的徐葆光,都不约而同地记录下这些“过沟”,“过赤尾屿,望姑米山”的航海过程,他们之间具有内在的、一贯性的联系,即以十分清晰的疆域意识,明确地记录下中国与琉球两国的海上边界。
    关于“过沟祭”的情况,除汪楫外,在以后的很多使录中也都有类似的记载。
    明万历三十一年( 1603 年) ,明廷派兵部给事中夏子阳与行人王士祯同行赴琉球册封,夏子阳责成福建地方官员赶造海船,以便速去琉球。万历三十四年( 1606 年) 三月船成,夏子阳一行于五月初四日启程。
    二十六日,过平佳山、花瓶屿。二十七日,风忽微细,舟不行,而浪反颠急; 舟人以为怪事,请作彩舟禳之,而仍请余辈拜祷于神。甫拜毕,南风骤起,人咸异焉。午后,过钓鱼屿。次日,过黄尾屿。是夜,风急浪狂,舵牙连折。连日所过水皆深黑色,宛如浊沟积水,或又如靛色; 忆前使《录补遗》称: “去由沧水入黑水,信哉言矣! ”二十九日,望见( 米 + 古) 米山,夷人喜甚,以为渐达其家。午后,有小( 舟 + 华)乘风忽忽而来; 问之,为( 米 + 吉) 米山头目,望余舟而迎者; 献海螺数枚,余等令少赏之。夷通事从余舟行者,因令先驰入报。是日,舟人喜溢眉端; 其晕船呕哕、连日不能兴者,亦皆有起色矣。三十日,过土那奇山,复有一小夷舟来迓; 即令导引前行。午后,望见琉球山,殊为欢慰; 然彼国尚未及知。比遣官并引港船至,时已夜矣。舟人疑有礁,不敢进,即从其地泊焉; 盖去那霸港四十里也。次日为六月朔,世子遣法司、王舅等官具猪、羊、酒、果来劳从者; 并率夷舟十余只布左右,以缆挽舟。次日,始达那霸港。登岸询之,夷官金仕历等船尚未至; 盖漂在北山,越二十日始得还国,计隔封舟匝二旬矣。
    上述记载中,有两处可以明确钓鱼岛的中国属权。其一,与陈侃使录相似,从对船上琉球人到达家乡的喜悦之情的描述中,可以判读出姑米山为中琉之疆界———眼望姑米山,连数日晕船呕吐的琉球人,皆有起色; 当望到琉球山,特别高兴。这充分说明姑米山为中琉之界山,以西的疆域为中国所属,故钓鱼岛为中国领土是显而易见之事。其二,对水文的描述,明确了中琉的自然分界———过了黄尾屿,海水的颜色发生了变化,为深黑色,因群岛南侧形成海沟,黑潮经过这里所致。赤尾屿一侧紧靠海沟,所以封舟连日过水看到的都是黑色海水,这也说明这里为琉球与钓鱼岛的分界。
    清乾隆二十一年( 1756 年) ,乾隆帝以周煌为册封琉球副使,随同正使全魁册封尚穆为中山王。周煌远赴琉球国后,细心观察当地掌故及风土民情,并着手纪录,回国后又参引大量史籍,认真整理编辑,写成《琉球国志略》,其中关于中琉“沟”“界”是这样记载的:
    (琉球) 环岛皆海也。海面西距黑水沟与闽海界,福建开洋至琉球,必经沧水过黑水沟。
    说得很明确,琉球西边以黑水沟与福建的海面分界,从福建到琉球必经过黑水沟,黑水沟以西的钓鱼岛毋庸置疑地归属中国。除上述三位使臣提到界沟之说外,李鼎元( 1800 年奉使) 的《使琉球录》及齐鳗( 1808 年奉使) 的《续琉球国志略》中也都有关于界沟之说,且观点均与上述如出一辙。概言之,明清官方、士人乃至民间航海者已经有了这样的概念: 以黑水沟为界,东属琉球,西属中国,而位于黑水沟西侧的钓鱼岛自然归属中国。
    四、结
    明清政府派往琉球的册封使节所留下的使录中,关于对中琉界山和界海的记载表明: 其一,不论以姑米山还是赤尾屿为界山,钓鱼岛均在其以西海域,不在琉球疆域之内,自然归属中国一方,这已是两国政府官员、航海人士以及普通民众的共识。其二,“黑水沟”( 冲绳海槽) 为中琉两国的自然分界,以“沟”为界,以水色变化为特征,钓鱼岛列屿与琉球群岛分属不同地质单元,从而从地质地理上证明钓鱼岛列屿归属中国,明清册封使臣及航海人员对此已有深刻的认知。使录记录钓鱼岛列屿及相关航标时,使用平述的语言进行罗列,并不加格外的强调,这正说明钓鱼岛列屿归属中国不需要特别指出,本来就是一个两国人士众所共知的常识。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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