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聊斋》,因其众多缠绵悱恻的花妖鬼狐之恋而名垂文史;《白蛇传》《牛郎织女》《梁山伯与祝英台》也因人与妖、人与仙、人与鬼矢志不渝的爱情而名列“中国四大民间传说”。无论文人墨客,还是乡野村夫,都对人与异类的婚姻爱情显示出强烈的兴趣,而二十世纪初的周作人在《童话研究》一文中提出欧洲童话的“美与兽”与中国的“蛇郎”故事都属所谓之“物婚”,包括“毛衣女”一类动植物化为人后与人的婚恋,也指未化为人的动物抢亲之类的故事等。近九十年后,黄景春博士在《中国古代小说仙道人物研究》中辟专章论述“神仙与凡人的婚恋故事”,认为“所谓异类,乃是相对于人类而言的,在现实视野中指动物、植物等,在宗教视野中则指神仙鬼怪等观念性产物”。高木立子博士在对河南民间流传的异类婚故事进行研究时,曾就“异类婚故事类型群”的定义作过一番研讨,认为异类婚故事类型群系指“以人与动物、精灵、妖怪等超自然物之间的不可思议的婚姻为主题的民间故事的总称”。 对异类婚故事的研究,鲜有将民间流传的与文人创作的故事对比进行考察的,即使偶有提及,也只限于现象描述,而未能深入探讨。因此,本文拟选取冯梦龙“三言”中的“异类婚故事”作为研究对象,采用民间文学的类型和母题分析的研究方法,窥视民间故事与作家对“三言”异类婚故事的贡献,探讨作家文学与民间文学双重视域中的异类婚故事,并由此来反思作家文学与民间文学的关系。需说明的是,本文所取“异类婚故事”舍弃了“人与动物”的婚姻故事,而专指人与能幻化为人形的动物(即俗所谓“妖”)和人的鬼魂等异类的婚恋故事,故而在“三言”一百二十篇短篇小说中,选取了十篇作为本文的研究对象。其篇目如下: 《喻世明言》卷三十四、卷二十四之《李公子求蛇获称心》《杨思温燕山逢故人》;《醒世恒言》卷三十一、卷十四之《郑节使立功神臂弓》、《闹樊楼多情周胜仙》;《警世通言》卷八、卷十九、卷十四、卷十六、卷二十八、卷三十之《崔待诏生死冤家》《崔衙内白鹞招妖》 《一窟鬼癞道人除怪》《小夫人金钱赠年少》《白娘子永镇雷峰塔》《金明池吴清逢爱爱》。 一、“三言”异类婚故事的民间文学渊源 关于异类婚故事的起源有多种说法,一般认为它是神话的遗留物,源于人类早期的图腾崇拜,如中国的“启母石”神话讲述涂山氏(狐)与禹(大熊)结合,后涂山氏变石生启,即是中国早先的一个异类婚神话。随着人类思想的演变、文明的发展,神话蜕变为传说和故事,尤其是宗教思想中的鬼神世界触发了人们的想象,产生了人神、人妖、人鬼等之间的婚恋故事,而原始的人与动物直接婚配的故事反而逐渐退出人们的视野。历代文人笔记如汉魏六朝时期《洞冥记》《博异志》《搜神记》等,大量记录了异类婚恋故事,这些作品既有录自民间的,也有道听途说后加工而成的。此外,历代文人一直有以异类婚故事为题材的创作传统,尤其是在唐代,开始出现以异类婚故事为题材的传奇,如《柳毅传书》《任氏传》。宋元明清时期也大量涌现此类作品:《艺文类聚》《太平广记》等类书杂说、各家笔记小说,通俗小说如“三言二拍”、文言小说如《聊斋志异》《荧窗异草》《夜雨秋秋录》等,也有将之创作或改编为戏剧的,如《离魂记》《白蛇传》等。 李福清强调,研究中国文学要注意民间文学对作家创作的影响。笔者认为,这点对“三言”来说尤其重要,因为里面的故事多是冯梦龙从藏书中“抽其可以嘉惠耳里者”,追溯其源流,无论是从宋元话本还是从志怪小说而来,都可看到民间文学的影子。冯梦龙正是有技巧地利用了民间文学资源,才创作出动人心魄的异类婚恋小说。这点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对于民间文学异类婚故事母题的运用;二是对民间异类婚故事所蕴含的文化精神的吸收;三是对民间故事叙事技巧的运用。以下分而述之。 1.“三言”异类婚故事中的民间文学母题美国民间文艺学家史蒂斯·汤普森(Stith Thompson)认为,“母题”(motif)就是指民间故事、神话、叙事诗等叙事体裁的民间文学作品中反复出现的最小叙事单元,具有很强的生命力。一个民间故事可能只有一个母题,也可能由多个母题复合而成,如果由若干母题按相对固定的顺序组合,就成为一个“母题链”,或称为“类型”。“三言”异类婚故事既有对单一母题的运用,也有对于“类型”的运用。李福清认为,民间故事内部母题在发展变化中有其自身的规律,“一个母题可以有三种不同的形式:一般的形式、淡化(减弱)或强化的形式。”按照这一理论,笔者通过对“三言”异类婚故事母题的历史轨迹及其发展进行分析,并与民间异类婚故事史上的有关母题进行比较,认为民间异类婚故事母题在“三言”异类婚故事中主要以三种形式存在:作为创作主体的民间文学关联母题、作为创作中介的过渡母题及作为创作链接的复合母题。 1.1 母题强化:作为创作主体的民间文学关联母题“母题强化”是指,民间故事中的母题虽经时间的洗礼,发生了不同程度的变异,但在通俗小说中仍起着关联全篇的作用,是通俗小说的“关联母题”,小说的主要内容均围绕此母题而展开。在“三言”中,作为创作主体的民间文学关联母题出现的异类婚故事篇目有:《李公子救蛇获称心》《崔衙内白鹞招妖》《杨思温燕山逢故人》和《崔待诏生死冤家》等。本文以《李公子求蛇获称心》为例,兼及其他文本进行分析。 晋干宝《搜神记》卷二十载“断蛇丘”地名的来历,即有“得报”的雏形,今本《搜神记》卷四载《商人欧明从青湖君求婢女如愿》,梁宗懔著《荆楚岁时记》中转载《山堂肆考》“挞如愿”习俗,录有《录异记》《异记》中的“乞如愿”条,鲁迅校录的《古小说钩沉》中对《录异传》“求如愿”一则进行注解时,注明校补底本有《类林》《初学记》《类林杂说》《御览》《海录碎事》等书。可见,“求如愿”的故事曾被广泛地记录下来,“求如愿”的民间风俗十分盛行。现将《古小说钩沉》所校《录异记》中“如愿”一文录入如下: 昔庐陵邑子欧明者,从客过。道经彭泽湖,辄以船中所有多少投湖中,云以为礼。积数年,后过,见湖中有大道,道上多风尘,有数吏单衣乘车马来候,云是青洪君使要。明知是神,然不敢不往。须臾,遥见有府舍门下吏卒,明甚怖,问吏,恐不得还。吏曰:“无可怖!青洪君以君前后有礼,故要君;必有重送,君皆勿收,独求如愿尔!”去,果以缯帛送,明辞之。乃求如愿。神大怪明知之,意甚惜;不得已,呼如愿使随去。如愿者,青洪君婢也,常使之取物。明将如愿归,所欲辄得之,数年大富。意渐骄盈,不复爱如愿。岁朝,鸡一鸣,呼如愿,如愿不起。明大怒,欲捶之。如愿乃走。明逐之于粪上。粪上有昨日故岁扫除聚薪,如愿乃于此得去。明不知,谓逃在积粪中,乃以杖捶使出。入无出者,乃知不能。因曰:“汝但使我富,不复捶汝。”今世人岁朝鸡鸣时,转往捶粪,云使人富也。 宋刘斧《青琐高义后集》卷九“朱蛇记”载大宋李元事,元无名氏《夷坚续志前集》卷二“放龙获报”的内容与“朱蛇记”相似。明《六十家小说》中也收录了这一故事,原名为 《李元吴江救朱蛇》。冯梦龙《李公子救蛇获称心》取材的文本可能直接来源于《青琐高义后集》与《夷坚续志前集》,并吸取了民间故事中“救蛇得报”的母题。 “三言”龙女故事的关联母题已经形成一个早已较为固定的关联母题链,可归纳为:“救蛇—入水—得如愿—如愿助夫—失如愿”。就源流而言,最早的“救蛇得报”母题在晋代便已出现,所得报酬为夜明珠,救蛇人为隋侯,宋代已具备较完整的李元故事的情节。季羡林、刘守华等先生认为,中国的“龙女”故事与印度的佛经故事有关,吕微也对此表示赞同。但无论如何,一则吸收了外来因子的“龙女”故事,本是解释民间风俗或者民间风物的传说,到了明代历经民间说话、民间杂剧等形态,最后由冯梦龙改编为通俗小说,这是“龙女报恩”这一母题不断得到加强的过程。纵观“龙女”故事的发展,自《搜神记》中的《商人欧明从青湖君求婢女如愿》传说始,以下几个母题始终未变,而且出现在每一个文本中:母题A“救助”;母题B“入水”;母题C“秘嘱”;母题D“得宝”;母题E“失宝”或“惩罚”。至冯文,除母题C“秘嘱”外,这些母题都出现,虽有一些改变,但仍可视为民间传说与几代文人创作相融合的一个阶段性成果,只是不可避免也打上了冯梦龙自己的烙印。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