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将一些节日作为假日。 至少在秦朝,官吏已有休假制度,称为“告归”。此后,一直到清代,休假制度都作为一项人事管理制度存在着。虽然我国传统社会不同朝代的官吏休假制度有所不同,但一般都包括休沐假[7]、事假、病假、赐假和节假。 节日放假应该从汉代就开始了。据《汉书·薛宣传》:“日至休吏。”即冬至和夏至日放假,且假期还不止一天。《后汉书·礼仪志》记载,“冬至前后,君子安身静体,百官绝事,不听政”,“日夏至,礼亦如之”。 以下的表格大致反映了唐代至清代官吏节日放假的状况。
由上表可以看出,虽然各朝各代的节假长短不一,以哪个节日为假日也有很大不同,但是,从总体上而言,将一些岁时节日作为文武官吏的假日却是它们共同的特点。需要说明的是,能享受节假的并非只有文武官吏,其他人等,如学生、编配囚徒、服役丁夫和工匠等,也有长短不同的节假。如宋宁宗时,《庆元条法事类》就规定,“役丁夫”,元日、寒食、冬至、腊日各放假一日;“流囚居作”者,元日、寒食和冬至各给假三日。 3、 积极参与节俗活动 积极参与节俗活动,是传统社会官方与节日关系中的重要内容。这大致可以分为两种情况,一是官方在节日里举办一些礼仪活动,官方代表人物以统治者的身份参与节俗。二是作为官方代表的统治阶级上层人物也作为俗民以积极的姿态参与到节俗活动中来。 先看第一种情况。官方在节日里举办一些礼仪活动,这在各朝各代都屡见不鲜。如立春前迎春至少从汉代起就成为一种官方礼仪,这一惯制延续到清末方才罢休。清朝的礼制对于迎春礼做了如下规定: 直省迎春之礼:先立春日,各府州县于东郊造芒神、土牛。春在十二月望后,芒神执策当牛肩;在正月朔后,当牛腹;在正月望后,当牛膝,示民农事早晚。届立春日,吏设案于芒神、春牛前,陈香烛果酒之属,案前布拜席。通赞执事者于席左右立。府州县正官率在城文官丞史以下朝服毕,诣东郊。立春时至,通赞赞:行礼。正官一人在前,余官以序列行,就拜位。赞:跪,叩,兴,众行一跪三叩礼。执事者举壶爵,跪于正官之左,正官受爵酌酒,酹酒三,授爵于执事者,复行三叩礼,众随行礼,兴,乃抬芒神、土牛,鼓乐前导,各官后从,迎入城,置于公所,各退。[16] 由于中央政府对于迎春礼仪做了统一规定,当时各地方政府基本上都按照礼制的要求行事。江苏《阜宁县新志》记载了清末当地官方举行迎春礼的情况: “立春”前一日,知县乘显舆,率县尉、医学、阴阳学、僧会司、通会司,赴东郊社稷坛(坛门有扮春官者,伺知县至,呼曰春官迎见),行迎春礼,旋宴楼中,盖取古饮蜡义也。宴毕喧游街衢(夫役舁芒神像、春牛前行,名司员乘舆随之,均有仪从,殿以知县卤簿,杂乐工数人高唱歌词,曰“说春”,以行者各执春花。入观海门,出靖淮门,由迎熏门回署,置芒 神像、春牛于头门内,待次日交春时知县执春花三鞭春牛,曰“鞭春”),为升平乐事。[17] 不仅立春日官方举行特定的礼仪活动,明清两朝都有皇帝在社日行亲耕礼的做法。如清代惯例,社日前一天,皇帝先到中和殿阅视祝祭文字和亲耕用的农具、种子等物。社日当天,在仪仗和乐队引导下,皇帝驾临先农坛,先祭坛,后行开耕礼。开耕时,先由皇帝在藉田中扶犁播种往返三次,然后王公往返五次,九卿往返九次,最后皇帝宣布全国春耕开始。又如冬至日,各朝都有郊天之礼。清明日、中元节等节日,地方官员又会抬城隍神像出行,祭于厉坛。 再看第二种情况。我们以元正、立春、端午、腊月二十三为例: 拜年是元正的习俗,这天,历代皇宫都会举行正旦朝会,实际就是君臣互相拜年。在唐代,“会朝元正无不至,受命上宰须及期”[18]。朝贺过后,皇帝赐宴。宋、元、明、清亦都有元旦朝会。清代元旦朝会之后,皇帝要与后妃共进团圆饭,其中最有特色的团圆饭是素馅饺子。饺子中有包着小八宝、小如意等金银制品的,据说吃了大吉大利。 立春日,宋代学士院的文人们就要为宫中书写进献立春贴子,贴于禁中诸阁。明代宫廷中无论贵贱都嚼吃萝卜,叫做“咬春”,并吃春饼和菜。 端午节,唐代皇帝会向大臣赐百索。元代则在节前几日就已开始准备节物,中书礼部向皇帝进御扇,宣徽院等向朝廷进献金纱、彩索、胭脂、以及酒醴、香粽、凉糕等。达官贵人之间也互相馈赠画扇、彩索、拂子、凉糕等物。明代宫中,除了有赛龙舟、在万寿山前插柳以及欣赏御马监勇士跑马走解等节日活动外,还吃粽子,佩戴艾叶,观赏石榴花,饮用朱砂、雄黄、菖蒲酒,画治病符。清代宫中端午节习俗与明代大同小异,届时宫中门上都要插上菖蒲棒,房中贴五毒符,挂天师、钟馗像,皇帝及家人头戴艾蒿,腰佩五毒和龙舟等图案的荷包。 腊月二十三(有的地方在二十四日)是祭灶的日子,这天清宫中也要以麦芽糖祭灶。届时,皇后、皇帝对灶神拈香行礼后焚烧神像,送灶神升天。 虽然我们只举了几个节日的例子,但实际上,传统社会官方的代表人物几乎参与到所有传统节日的节俗活动中去。由此,我们可以说,在传统社会,传统节日不仅是民间的节日,也是官方的节日。 笔者曾在一篇拙文中表述过“官方与民间合力决定习俗发展” 的观点,其中官方力量是指政府及其代表人物对民俗事象所施加的作用力;“某种民俗事象一旦形成,就具有很强的轨范性,在不断的重复中,俗民会形成自觉维护习俗惯制的力量,”这种力量即民间力量。“同一时期,当二者的方向一致时,合力最大,表现出来就是习俗的兴盛;当二者的方向相反时,合力最小,就会出现该时期内习俗的衰微”。[19]正是由于传统社会中官方力量与民间力量在维护节日方面保持了一致性,才促成了传统节日长时间的传承和兴盛。目前不少学者针对当下我国传统节日式微、法定假日中只有春节是传统节日的情况,提出国家应将一些重要的传统节日也作为法定假日的原因之一,大约也在于他们看到了官方力量的重要作用。当然这一提法意味着他们同意官方对传统节日进行以复兴传统节日为目标的积极干预,并采取将节日定为法定假日的方式。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