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明末北京居民节日生活的形态和特征 根据有关记载,我们可以基本厘清明末北京居民节日生活的形态和特征,主要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1、节日的时间安排 根据《帝京景物略》的记载,我们制成下表。 表格一
该表显示,这一时期北京的节日共有26个,每个节日持续的天数长短也颇有差异,它们并不均匀地分布在一年的十二个月份之中:年末的十二月和年初的一月节日数最多,节日密集,节日时间也最长,它们前后相续,成为一年当中的高峰期。如果从上半年和下半年来看,则上半年的节日数量和节日时间都明显多于下半年。尤其下半年的8月到11月,节日稀疏,成为一年当中的低潮期。26个节日之中,绝大多数为北京与其他地方所共有,但亦为其所独享者,如耍燕九的正月十九日和洗象的六月六。东岳仁圣帝诞和碧霞元君诞则是庙会性质的地方性节日,尤其后者,节期达18天之长,从而使四月成为北京城市年度节庆的又一个高峰期,这与其他地方四月往往是节日低潮期形成了鲜明对比,也令北京居民的生活节奏明显与其他地方有所不同。 尽管有月度分配上的差异,但总体上看,明末北京的居民拥有相当可观的节日时间,由于节日时间往往就是娱乐时间和消费时间,这意味着明末的北京居民一年中有大约27.6%[12]的时间是在消费娱乐中度过的。有学者在谈到明代北京城市的发展时曾经说它“由一个生产兼消费的城市变成一个以享乐消费为主的城市”[13],其节日数量之多节期时间之长可谓一个有力的证据。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