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道士孙甑生本以养鹰为业,後因放鹰入一窟,见狐数十枚读书,有一老狐当中坐,迭以传授。甑生直入,夺得其书而还。明日,有十馀人持金帛诣门求赎,甑生不与。人云:“君得此,亦不能解用之,若写一本见还,当以口诀相授。”甑生竟传其法,为世术士……天宝末,玄宗固就求之,甑生不与,竟而伏法。[33] 老狐所传之书而作为汉人的孙甑生不解,应该也是以西域文字书写的经籍。 例证六:《玄怪录》卷四“华山客”条:一女子自称妖狐,学道多年,遂成仙业,希望党超元能够将猎狐射死後,将尸体送回旧穴。超元答应後,女子赠其药金五十斤,嘱其“非胡客勿视。”……人验其金,真奇宝也。即日携入市,市人只酬常价。後数年,忽有胡客来诣,……超元出示,胡笑曰:“此乃九天液金,君何以致之?”於是每两酬四十缗,收之而去[34]。 此条材料也间接可证明妖狐与胡人之间那种密切的联系。 例证七:《太平广记》卷四四八引《纪闻》“叶法善”条:说是一官宰上任之时发现自己妻子失踪,疑为一婆罗门勾引而去。於是,拘执胡僧,鞭之出血,带去见叶法善: 及入院,叶师命解其缚,犹胡僧也。师曰:“速复汝形。”魅即哀请。师曰:“不可!”魅乃弃袈裟於地,即老狐也。师命鞭之百,还其袈裟。复为婆罗门。 此条材料可说明胡僧与“狐”之间的密切关系。《广异记》中此类例证甚多,下面三条全取之於此书: 例证八:《广异记》“李元恭”条,有狐见形为少年,“自称胡郎”,此狐引一善弹琴之乐者,“言姓胡,是隋时阳翟县博士,悉教诸曲,备尽其妙,及他名曲,不可胜记。”[35] 西域地区,一直是所谓“新声”的主要输入地。六朝隋唐之时,来到中土的很多胡人皆善於演奏乐器,有的因此而开府封王。曹国人曹婆罗门,北魏时以弹龟兹琵琶著名当世;子曹僧奴,僧奴子曹妙达,在高纬时,“以能弹胡琵琶,甚被宠遇,俱开府封王。……其何朱弱、史醜多之徒十数人,咸以能舞工歌及善音乐者,亦至仪同开府。”[36]北朝时,西凉乐、龟兹乐、疏勒乐、安国乐、康国乐、天竺乐等等纷纷传入中土。而到唐朝更是有很多胡地新声纷纷传入。这位弹琴“备尽其妙”,并传入不少名曲的“胡博士”,显然很有可能是一位胡人。 例证九:《广异记》“焦练师”条: 唐开元中,有焦练师修道,聚徒甚众。有黄裙妇人自称阿胡,就焦学道术,经三年,尽焦之术,而固辞去。焦苦留之。阿胡云:“己是野狐,本来学术,今无术可学,义不得留。”焦阴欲以术拘留之,胡随事酬答,焦不能及。乃於嵩顶设坛,启告老君,自言:“己虽不才,然是道家弟子,妖狐所侮,恐大道将隳。”……坛四角忽有香烟出,俄成紫雲,高数十丈,雲中有老君见立,因礼拜陈云:“正法已为妖狐所学,当更求法以降之。”老君乃於雲中作法,有神王於雲中以刀断狐腰,焦大欢庆。老君忽从雲中下,变作黄裙妇人而去。[37] 且不说野狐自称阿胡,可作“狐”“胡”相通之证,此条材料无疑反映了胡、道斗法、道不胜胡这一背景。中国的本土宗教道教与外来宗教、方术、文化上的争斗自东汉以来就一直没有断绝,在亲佛教的文献中,多次记载了佛道斗法而道教惨遭失败的事例,此条材料无疑是这种背景下的产物。 例证十:同书的“唐参军”条,这是更有说服力的一条例证: 唐洛阳思恭里,有唐参军者,立性修整,简於接对。有赵门福及康三者投刺谒,唐未出见之,问其来意,门福曰:“止求点心饭耳。”唐使门人辞云不在。二人径入堂所,门福曰:“唐都官何以云不在,惜一餐耳。”唐辞以门者不报。引出外厅,令家人供食,私诫奴,令寘剑盘中,至则刺之。奴之,唐引剑刺门福,不中;次击康三,中之,犹跃入庭前池中。门福骂云:“彼我虽是狐,我已千年。千年之狐,姓赵姓张;五百年狐,姓白姓康。奈何无道,杀我康三,必当修报於汝,终不令康氏子徒死也。”[38] “千年之狐,姓赵姓张;五百年狐,姓白姓康。”这可能是唐时俗语,它使我们知道,经常出现在早期志怪中的“千年老狐”、“百年老狐”的提法,完全不是对狐这种动物的神话性幻想,而是对西胡汉化程度的纪实性描述。入汉时间越长,文化上、血统上与汉人的融合就越彻底,最後连姓氏中也看不出胡姓之痕迹;而入汉时间稍短,文化上、血统上与汉人还有距离,那么,尚还保留着“白”、“康”这样的胡姓。所以,这里“狐”无疑即是“胡”之代称。 例证十一:《太平广记》卷二百四十二引《辨疑志》“萧颖士“: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