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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树喆]桂中上林县西燕镇壮族民间师公教基本要素的田野考察(2)

http://www.newdu.com 2017-11-07 作者提供 杨树喆 参加讨论

    三、教法与科法
    广西一些壮族地区的师公和道公有“道公管死人,师公管活人”的分工 [1],即道公只做为亡魂拔解超生的幽事,而师公则主要为生人禳灾纳吉利、驱鬼治病。西燕镇的情形与此略有不同,当地师公既可以为生人禳灾纳吉利、驱鬼治病,也可以为亡魂拔解超生,用师公的话说是“道公只管死人,师公则死人活人都管”,而道公则不一定能“管活人”。也就是说,西燕镇师公教的教法属红、白事兼作。
    但是,当地师公习惯上并不是按照红、白事来划分其大小各种法事,而是按照是否动用锣鼓来进行划分。凡是不动用锣鼓的法事都属于小法事,又称“小师坛仪式”一般只需1—2名师公即可,又分为若干小类:(1)求神类——祈求从神灵那里获得超自然力量以保平安,如“开光”、“升家神”、“安灶”、“添粮”等;(2)酬神类——认为家中能人畜平安,事业得以兴旺,是因为有神灵的护佑,所以要酬谢神灵,如“礼谢土府”、“礼谢灶神”、“小还愿”等;(3)驱鬼类——人们有各种不测之灾,认为是厉鬼或各种妖魔作祟,所以要进行各种驱鬼祛邪的仪式,如“隔觞”、“解谢白虎流霞”等。以上是师公们最经常的仪式活动。其最大的特点是属于单个师公(有时也带一个弟子作助手)独立进行的仪式。由此又派生出一系列的相关特点:如由于是单个人的仪式,因此一般只需用宝剑、师刀、铜铃和符 等法具,既不需动用锣鼓,也不需设置师坛,而只需给主家原来的祖龛上香和献祭简单的供品,或用一个簸箕作为可移动的供桌;仪式过程中一般不需念诵长篇的经文,只念一些简单的咒语,有时跳一些简单的行罡步舞的动作,最后就抛符 落地以占卜结果;仪式时间一般较短,长的最多半天,短则十来分钟;仪式有一定的规范,但随意性较大,神秘性与世俗性相混融等等。
    凡是动用锣鼓的法事都是师公班集体进行的大法事,又称“大师坛仪式”,也分为若干小类:(1)“打醮”——又称“做斋”。在庙堂进行的叫“庙斋”;在社坛进行的称“社坛平安斋”;(2)“道场”——即为成年死者超度亡灵,特别注重为非正常死亡者超度亡灵;(3)“存龙”——即请东西南北中五方之龙到本村境(本家、本墓地)驻守,以确保人畜(或亡灵)安宁;(4)“大还愿”——信士向神灵祈求的某种意愿得以实现后,进行的各种酬谢神灵的仪式;(5)“升神”——大凡新建或修复寺庙后都进行升神法事以求神灵禳灾赐福。大师坛仪式由于是师公集体性的活动,因此在仪式规模、时间以及师公人数上也就不同于小师坛仪式。通常是,仪式规模和持续时间由主家(个人或全体村民)根据自己的经济状况来决定,一般的进行一个昼夜,稍好的三、五、七、九个昼夜不等。若超过三个昼夜以上的则称为特大型师坛仪式。规模和时间确定之后,再由掌坛师公决定邀请多少位师公来组成一个班子,共同去完成此项仪式。一昼夜的大师坛仪式,需要5-7名师公;三昼夜或以上的大师坛仪式,则需要8-14名师公。一般说来,法事持续的时间越长需要的师公就越多,因为仪式中不仅必须设置师坛和使用锣鼓伴奏,还要戴着面具和手持各种法器进行通宵达旦的歌舞表演,而这些工作都需要师公们分工与合作来完成;但也不能多多益善,因为这里边牵涉到仪式结束后所得报酬的分配问题,人多了只能少分。
    由于西燕镇壮族师公教兼做红、白法事,因此其科法自然也就包括文、武两科。这两种科法的内涵与外延,既各有不同的表征,又互有融渗的成分。武科专指以武威慑、驱逐邪神恶煞为内涵和外延的科仪、科法或法术动作。其基本仪范是“落神”,即旨在藉降神附体以驱鬼压煞,集科仪、科法、法术于一炉的典型的武科之法。武科的科法动作雄健勇猛,多是头戴师冠、面具,身着师服上阵,同时伴以紧锣密鼓,因此场面极为阳刚火暴,但惊而无险,且常常杂有滑稽杂耍的动作,个别法事如“上刀山”、“下火海”等,其精彩程度毫不逊色于一场精湛的武术杂技表演。相比而言,文科科法的含义相对含糊,既泛指法事进行中各种礼赞奉诵类科仪、科法和法术动作,以及歌颂神迹神威、具有戏剧意味的科仪及其表演动作。其基本仪范是“断后”,即是劝送鬼神离境,盟威永不得返的代表性的文科科法。但文科的科法动作既有肃穆庄重的醮谢祷请姿势,也有娴静恬雅的女态身段,还不时揉进高踢腿、单脚跳步
    四、唱本与科书
    唱本和科书是指师公在进行仪式活动时所诵唱的文本。这些文本均为世代相传的民间手抄本,据初步调查大约有数十种,都是用古壮字手抄而成 [2],每部数十行至数百行不等,最长的达两千余行,多为五言或七言壮族山歌体,有押脚韵排歌和押腰脚韵勒脚歌两种样式。[3]当地师公们对他们烂熟于心的唱本和科书自有一套分类方法,他们通常根据唱本和科书所唱述的对象和使用的场合,将其分为“师唱本”、“圣唱本”、“杂唱本”和“科仪本”四大类。
    师公分类法中的“师唱”、“圣唱”和“杂唱”,实际上应该是“唱师”、“唱圣”和“唱杂”,因为按照壮语的语法规则,中心词总是前置。这是根据唱本所唱述的对象来归类。其中,师唱本唱述的对象是师公所供奉的三十六位祖师和衙师,其内容主要是唱述他们的身世、功绩以及在祭祀中的非凡神力,如《唱三元》、《唱四帅》、《唱甘王》、《唱莫一大王》、《唱白马三娘》、《唱布伯》等。师唱本一般在白天或前半夜演唱,演唱时通常是歌、舞、乐交替进行,歌者围坐在师坛两旁诵唱,同时为舞者击鼓敲锣伴奏;舞者则身着师服,头戴与唱述对象相合的面具,在师坛中央以鼓为戒行罡步舞;歌者不舞,舞者不唱;每舞一方诵唱一段,舞完东西南北中五方,歌者也唱完了一部师唱本。圣唱本的唱述对象是师公所崇敬的七十二位贤圣,其内容则是唱述贤圣们的身世和功德,如《唱盘古》、《唱唐宣》、《唱东灵》、《唱黄祥》、《唱闵子骞》、《唱二十四孝》、《唱罕王》等。圣唱本的演唱,除了少数唱本如《唱玉女解秽》也采用与师唱本相类似的方式之外,一般都是在午夜子时以后进行,演唱时采用“坐唱”的方式,没有舞蹈,只需唱者自敲锣鼓伴奏。至于杂唱本,其对象则是一些具有训诫意义的神话传说人物,如《唱送师人》、《唱破狱》、《唱表文》、《唱森如王》等。上述三类唱本的共同特点是:(1)都具有一定的故事情节,不少唱本偏重于情节叙述和人物形象刻画,风格很细腻,具有较高的文学价值,有的由于经历了上百年的锤炼,并不断吸取壮族民间文学的营养,因此在艺术上达到了较高的水平 [4];(2)一般只在举行大筵头仪式时演唱。
    与上述唱本不同,科仪本没有明确的唱述对象,也没有故事情节,但其内容更加庞杂,唱述的场合和方式也更加灵活。无论是大师坛仪式还是小师坛仪式仪式都可以诵唱,打击乐伴奏也可有可无,可高声诵唱,也可低声念念有词,还可以采用独唱、喝唱、领唱、对唱等方式。总之,采用什么样唱述的方式,完全由师公根据仪式的实际需要来决定。科仪本的内容比较庞杂,大体可根据其适用的仪式场合,分为以下若干种类:(1)超度亡灵常用科书,如《解冤总式密录》、《元皇奏亡终送升虔朝见牒疏》、《雷五都总鬼名经》、《灵宝简文》、《置天门引路科》、《武坛请圣科赏兵科》、《收兵法》等;(2)打解结、禳关、打十保福、架桥、谢坟与安龙谢土、送星宿、打扫屋、送菩萨常用科书,如《禳关科》、《保福科》、《架桥科》、《谢坟科》、《谢土科》、《元皇送星宿科》、《具打扫屋秘诀》、《抛送五海科》等;(3)应七、还愿、回喜神常用科书,如《应七忏化用大悲咒》、《酬恩表意科》、《回喜神一宗》等,(4)其它科书杂经,如《请师科》、《灶王经》、《牛王经》、《五谷经》、《回送天府遣瘟科》等。可见,师公教自有一套庞杂的宗教经籍体系。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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