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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小甫]拜火宗教与突厥兴衰——以古代突厥斗战神研究为中心(2)

http://www.newdu.com 2017-11-07 象牙塔·国史探微 2007-03 王小甫 参加讨论

    二、鸟身祭司的象征意义
    那么,在葬具上将通常所见护持火坛的祭司赋予斗战神的形象有什么特殊的意义呢?我们先来看一下作为斗战神的化身Vareghna鸟在拜火教里的作用:
    斗战神的第七种化身是Vareghna鸟,这似乎又是一种夸张的描述。为什么一只鸟要为徒手者寻求武装呢?我们还得求助于隐喻,它表明,这只鸟象征着一个自由的灵魂。一个人摆脱了七大行星的影响,摆脱了物欲,因而正等着飞向阿胡拉·马兹达——那就是用一只鸟作为象征所指代的灵魂。这Vareghna是一种特别的鸟,它在善界方面操劳,而且可以大致被比作一只渡鸦(raven)或乌鸦(crow)。该鸟被描绘成上部是锐利的——即它身体的上半尖锐而小,有利它攻击任何敌人。它被描绘成有着厚实的下部,那就是说,它身体的下半部笨重而大。隐喻显示,这鸟在它的下半部保管着其他一些善的功课,它带着这些飞行,以便交给那些应该得到的人。它就像一个驿使,带着货物无所畏惧,甚至愿意付出生命加以保护,这些货物不送达预定的领取人,它就不会停息。颂歌(Yasht)把该鸟描绘成比其他鸟都要迅捷,意思是它以最快和最有效的方式去进行托付给它的工作。它以飞行这种特殊的方式吸引虔诚者的注意,从而把他引向他需要去的地方。
    该鸟被描绘成在拂晓第一个起飞,从而唤醒他人。黑夜表示一个人绝望时的黑暗;拂晓则表示斗战神的到来。该鸟但愿这事赶快发生:斗战神将武装那徒手的人,以便他能向邪恶的人开战。这鸟据说掠过了高岗、山峰、树林的顶尖,以及河谷的深处,聆听其他鸟儿们的喧哗。其他鸟儿指的是另一类灵魂,他们正在努力以抵及阿胡拉·马兹达。它们的歌声不是别的,正是这些灵魂激动的祈祷声,他们很快就要达到他们的目的了。河谷的深处指的是“灵魂”(Ruvan)活着和死后的劳作。高岗和山峰的顶部指的是那些获得解放以及为其他人的解放而工作着的灵魂。树梢指的是普通老百姓的祈祷,为了他们一天受到的任何好坏而感谢阿胡拉·马兹达。这鸟便聆听所有这些灵魂的倾述,安慰他们,想要照亮那黑暗的地方,希望他们群起开化,通过斗战神的作用而达到较高的程度。
    斗战神的这一奇妙化身通常显示给那些由于他们自身的活动而濒于财政崩溃边缘的人们。因此,一个确实贫困和贫穷的人,他极其需要钱,比如,为他的孩子们举行受信礼(Navjote),将会得到这只鸟的显灵。既然他在绝望中流浪,Vareghna鸟飞行的特殊方式将会引起他的注意。一旦这种情况发生,这鸟通常是把该人引到一个地方,那里可以找到足够的钱,以解决他的真实需求。这就是斗战神的工作和隐喻的精髓。[34]
    显然,斗战神化身Vareghna鸟的宗教作用与其作为宗教祭司的角色是一致的。然而,对于拜火教的信徒而言,斗战神的作用和意义并不止此。
    近年的研究表明,在东伊朗文化世界,尤其是在外出活动的粟特队商和聚落里,祭司(宗教事务)往往是由叫做“萨保/萨宝”的队商首领兼领的。[35]在传统社会里,实际上更可能是外出的队商首领由祭司充任。这种情况仍见于近代以前的印度帕西人移民社群。帕西人(Parsees/Parsis)是萨珊波斯被阿拉伯人消灭以后逃往印度的波斯难民,一直保持着自己的拜火教信仰和社群组织。“移居印度的帕西人手里并没有固定的成文法典以裁定社群的内部制度和秩序。他们作为一个少数族群,并没有自己自主的政治组织,涉及到刑法问题,他们实际上是接受各自统治者的审判。另一方面,内部民事调解和宗教争执则留给帕西人自己,因此,司法行政多少世纪都掌握在神职人员手里。既然大祭司(Dastur)作为这群难民的首领或发言人在Sanjan[36]与Jadi Rana大公谈判,从而使得帕西人定居印度成为可能,祭司们的领导作用显然是无可争议的。在萨珊伊朗,大祭司们已经掌握了最高民政官职,[37]那么,在社群处于一种政治领导缺位的状况时,大祭司应该起到首领的作用是最自然不过的事。在古吉拉特(Gujarat)邦每一个有帕西人群体定居的地区和城市,都有一个为首的大祭司家庭行使发言人(对外)和调停人(对内)的职责。”[38]
    移民社群的这种状况使我们有可能为鸟身祭司乃斗战神化身这一比定提供进一步的论据。因为,“在拜火教社群里,斗战神一直享有巨大的声望,即使是在萨珊王朝灭亡以后。事实上,斗战神之所以总是保有其突出地位,既由于后来同‘战神之火’(vərəθraγan- ātar, the ādūr ī warahrān or the Ātaš Bahrām)的联想,更由于他作为出门人和旅行者保护神的作用。”[39]玛丽·博伊丝则指出:“他(斗战神)被尊为一个重要的保护神,而在稍后的时代则作为行人商旅特有的守护神;他的颂歌(yasht)总是为那些行进在旅途中的人们所刻意吟诵。”[40]帕西人认为,他们能安全地从伊朗到达印度,也是受斗战神的庇护。据《Sanjan年代记》(Kisseh-i-Sanjan,1600年Navsari的Bahman Kaikobad写的波斯语诗歌)所记传说,帕西人迁徙途中在海上碰到了一场猛烈的暴风雨。先辈们向斗战神祈祷,希望救助他们脱离风暴,允诺以他的名义奉祀一座巨大的火庙。风暴消退,感恩的帕西人就奉祀了印度第一处斗战神之火——Iranshah,作为他们感激的标记[41]。在拜火教里,所谓“斗战神之火”就是最高级圣火[42]。
    实际上,斗战神作为行旅保护神这一特点至少可以追溯到伊朗高原的希腊化时代。在克尔曼沙赫(现在叫做巴赫塔兰Bakhtaran)附近的贝希斯敦(Behistun/Bīsotūn),在那著名的大流士摩崖附近,路边的岩石上开凿了一座神龛,雕造供奉的是希腊神话中光荣的战胜者赫拉克利斯(Herakles Kallinikos)。[43]该神龛有一条希腊语铭文,表明其开凿于公元前147年左右;同时它还有一条尚未完成的阿拉米文铭文。神龛位于东西方交通主干道(即由德黑兰经哈马丹去往巴格达的大路)的路边,这一位置表明,它是为希腊和伊朗两种信徒设计的,因为战胜者赫拉克利斯在希腊化时代被比定为斗战神轧荦山(Verethraghna),而后者对拜火教徒而言就是旅行者的守护之神。这样,沿着这条重要干道从该岩石旁边经过的伊朗人可以在那里献祭,祈祷他的保护;同时,希腊人则祈求他们自己神明的亲切护持。[44]
    因此可以认为,斗战神作为商人行旅的护佑之神,这应该是祭司被赋予其化身形象的重要原因之一。同样可以设想,在祭司被赋予斗战神化身形象的地方,该社群多半是离乡背井、出门在外,当然,也可以引申为身处文化故土甚至伊朗世界之外。就目前刊布的材料来看,葬具上事火祭司为鸟身的文物均出土于中原内地或蒙古高原;而在出土于中亚和粟特本土的类似葬具上,事火祭司均为人形,[45]二者间的区别值得注意。至少,最近的研究表明,尽管粟特人在中古中国被直接称为商胡、贾胡、兴(生)胡,行商色彩极为浓厚,可是在其本土,商贸却成了“粟特艺术中最缺失的部分”;“撒马尔干壁画的所谓‘异国风情’特征中,明显缺少了贸易和长途商旅的信息,大量不同形式的粟特壁画都是如此”;“整个粟特本土艺术甚至没有一个表现粟特商队的场景,也没有一艘商船”;“绘画题材中缺失商业活动场景的安排是如此的统一,所以不能仅仅把它归咎于材料的缺失”;“粟特地区虽然主要是一个商贸社会,但它的艺术从来不为商人喝彩”。[46]这种情况强化了我们的推测,即葬具上的斗战神化身形象主要是作为离土在外社群的保护神而被赋予祭司从而政教首领的。
    不过,在伊朗艺术的历史长河中,各个时期流行的模式和艺术风格不同,斗战神的图像也随之采取不同形式。在塞琉古王朝、安息王朝和早期萨珊波斯,斗战神被雕刻成希腊的赫拉克利斯的样子:一个裸体的男性形象,手持大棒,显示身体强健。稍后的萨珊时期,该神祇被描绘成萨珊王朝的战胜之火,即在印章和钱币上见到的ātaš ī Wahrām,以及描绘成《亚什特》(Yašt)第14篇(即斗战神颂歌)所列举的各种不同的动物化身,从而图示在萨珊艺术之中。[47]
    可是,我们在葬具上见到的鸟身祭司既然是斗战神的化身之一Vareghna鸟,那么其上半身的人形又从何而来,或该作何解释呢?我认为,这鸟身人形正反映了拜火教里斗战神与灵光神特殊的密切关系,上半身的拟人造型应该就来自著名的“王者灵光”。
    上一节我们已经提到,Vareghna鸟是斗战神和灵光神共有的化身形象。专门的研究者认为,在东伊朗文化世界,斗战神和灵光神关系非常密切。在贵霜钱币上,斗战神(Vərəθraγna)用希腊字母写做ORLAGNO,该神祇被图示为戴着有翼冠饰——一个伊朗象征符号的特有母题,以此将其比作灵光神(Xvarənah),即比作贵霜的光耀神(FARRO)。在这种象征符号背后,很可能就是《阿维斯塔》中有关Vareghna鸟是斗战神和灵光神二者化身的观念。[48]而灵光神最典型的象征,就是著名的“王者灵光”。
    在宗教神话中,灵光神伴随着君主、英雄、先知等正直、诚实、公正的领袖人物,一旦他们对正道(asha)做假,神就立刻弃离他。[49]所以,灵光神是首领们的福运象征。[50]所谓“王者灵光”即古代波斯浮雕上那种带翅膀和鸟尾的光盘(Faravahar / Farohar / Farrah),上部为一个男性显贵的形象(如贝希斯敦摩崖上所见)。这一图案过去被欧洲学界当作是拜火教最高神阿胡拉·马兹达(Ahura Mazda),近年的研究已经纠正了这一误解。[51]一般认为,这个图案的每一部分都具有宗教上的象征意义:从中央光环上冒出来的大胡子男性象征人的灵魂;他上面的手展开向上作祝福状,要人们记住高尚的事物和去天堂的路径;另一只手握着一个环,那是承诺之环,提醒拜火教徒总是保持自己的诺言;身上有三层羽毛,代表拜火教的“三善”,即善思、善言和善行;中央光盘是一个无尽的环,象征着精神永恒不朽;从中央光环下垂的两条绶带,象征着人所面临的二元选择,要么行善,要么作恶,这代表了拜火教的道德二元观。[52]有的说法还把翅膀和尾巴分开,翅膀上为五层羽毛(如波斯波利斯王宫基座外壁浮雕上的精致版本),意味着先知的五篇《伽萨》圣歌、拜火教每日的五个时辰、五种官能、以及灵魂投奔神主必须经过的五个神秘阶段;尾巴则是灵魂前进的方向舵,三层尾羽象征“三善”,等等。[53]
    “王者灵光”的宗教象征我们在出土葬具的鸟身祭司图案上还能观察到一些,如:腰带(等同中央光环)和由腰间下垂的两条绶带,[54]三层羽毛(虞弘墓、安伽墓);祭司奉火与臂间上扬的飘带亦可视为保持承诺与向上祝福动作的等价物。最明显的一处不同在于,虞弘墓葬具上祭司在事火的同时做着以手掩口的动作(安伽墓和史君墓的祭司图像则带着口罩)。据研究,以手掩口是拜火教举行哀悼仪式的特有手势。在波斯波利斯附近大流士陵墓入口的石刻上,面朝大流士的三个贵族,全都举手以袖掩口做出哀悼的手势。迄今为止,拜火教祭司在为死者念诵超度经文时还要做这种手势。[55]在已经刊布的粟特本土撒马尔干的“大使出行图”壁画中,南墙所绘为国王率大队人马前往父母陵寝祭奠,“画面里有些随从带着举行仪式用的口罩(padam)”,[56]显然也是属于哀悼行为。因此可以认为,葬具上祭司形象原本应是哀悼形式,只是由于特殊的需要,才被改造成了鸟身人形(斗战神+灵光神)。
    可是,这就出现了一个问题,既然拜火教传统习俗是曝尸天葬,为什么我们却能够见到并讨论这些陵寝、葬具呢?我们注意到,这些陵墓、葬具有一个共性,即其主人均为王者、显贵或首领人物。据权威学者的研究意见,王者的遗体之所以被保存下来,很可能与有关国王的“王者灵光”观念有关,认为既然还留在他的陵墓里,就可以继续眷顾他的继承者和广大民众。所以从居鲁士(Cyrus, 约前600-前529)大帝开始,阿契美尼德王朝及其后继的安息王朝、萨珊王朝,都保持了一种特殊的礼俗,即将国王遗体防腐,将其放进维持使用的岩石或石制墓穴中。而且,有证据表明这种礼俗也传到了草原上。[57]尽管国王以下的显贵所筑石室主要是为曝尸之后的瘞骨之用,[58]但既然某些石室要以精美的雕刻来作装饰,说明“王者灵光”的观念仍然还有影响,人们指望首领的在天之灵还能继续福佑他的社群。当然,从留有碑志题记之类的现象也可以看出来,“很多拜火教徒显然也有一般人那种对死者表示纪念的想法”。[59]我想,这应该也是我们今天能够见到虞弘墓、安伽墓等拜火教风格的瘞骨石室和葬具的一个重要原因。[60]
    中国境内还发现过其他一些有拜火教艺术风格的墓葬文物,例如安阳出土北齐石棺门柱上的火坛与祭司,据传出自山西北齐墓加彩石雕屏风画(现藏日本Miho博物馆)等,事火祭司均戴口罩作举哀状,但全身为人形,与前述出土于中亚和粟特本土的瘞骨瓮上祭司形象一样。[61]我以为,这种情况应该就纯属“很多拜火教徒显然也有一般人那种对死者表示纪念的想法”在中土的具体体现,和指望显灵的“王者灵光”观念恐怕已经毫无关系了。故宫博物院藏北魏苟景墓志志盖“上方二半人半鸟神,一捧莲,一捧树叶,中为荷花荷叶,摇曳有姿。下方左为牛,右为羊,有翼和尾羽,中间绘花卉,画中升起火焰,火焰中出现一方形祭坛。”[62]有说这也是拜火教文物,但上方半人半鸟者并非事火祭司。牛、羊倒都是拜火教中斗战神的化身形象,却和灵光神没有关系,[63]因此不能适用我们对鸟身祭司的理解。[64]
    综上所述,我想做一个推测:葬具上的事火祭司图作鸟身人形(斗战神+灵光神),很可能是伊朗世界之外宗奉拜火教的政教首领瘞骨石室的一个特点。那么,首领们这样做有什么意义呢?我们来看一个典型的例子。据研究,唐朝叛将安禄山是粟特胡人,从柳城胡人聚落到幽州军事集团,安禄山都是首领甚至最高首领。[65]《安禄山事迹》略云:“母阿史德氏,为突厥巫,无子,祷轧荦山,神应而生焉。是夜赤光傍照,群兽四鸣,望气者见妖星芒炽落其穹庐。其母以为神,遂命名轧荦山焉(原注:突厥呼斗战神为轧荦山)。后乃冒姓安氏,名禄山焉。”[66]“禄山”一名,据我看就是伊朗语roshān“光、明亮、光辉的”一词的音译。因此,安禄山以其两个名字,宣示了自己是斗战神和灵光神二位一体!为什么要这样呢?《新唐书·逆臣安禄山传》有一段讲得很明白:“至大会,禄山踞重床,燎香,陈怪珍,胡人数百侍左右,引见诸贾,陈牺牲,女巫鼓舞于前以自神。”[67]就是要神话自己!《安禄山事迹》里还有一些这类记载,如,禄山奏云:“臣焚香告天曰:臣若不行正道,事主不忠,(虫)食臣心;若不欺正道,事主竭诚,其虫请便消化,启告必应。”所谓“正道”显然就是拜火教的asha,灵光神依首领对其态度真伪决定取舍。禄山又奏:“荐奠之日,神室梁生芝草,一本十茎,状如珊瑚盘叠。臣当重寄,誓殄东夷,人神协从,灵芝瑞应。”所谓“芝草一本十茎”,应该就是拜火教的Baresman/Barsom,即拜火仪式上主持祭司手里拿着的枝条或草束。[68]又有“禄山醉卧,化为一黑猪龙首”的说法,公野猪为斗战神的化身之一。玄宗曾“于御座东间为(禄山)设一大金鸡帐”,金鸡应即斗战神和灵光神共有的化身Vareghna鸟。又说“开元、天宝中,人间多于宫调中奏突厥神,亦为禄山之应”,[69]等等。这些都有利于我们提出的推测。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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