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如何整理搜集来的口头传承作品,自50年代以来,一直存在激烈的讨论和争执,不同学派在此问题上各持己见。不过,在对民间文学的书刊进行直接或间接的检查时,他们却似乎在某种程度上取得了共识。比如,他们都把民主的和革命的成分当作“精华”看待,对所谓“黄色”主题和所谓的“封建迷信因素”,一直视为“糟粕”。直到80年代,对社会中个别群体和少数民族的侮辱性内容,均被认为具有“错误的阶级观点”。但是,另一方面,对色情和宗教因素的禁止,则在中国由来已久,并非是共和国成立以来才开始的(注:傅玛瑞(Flitsch, Mareile):《吉林长白山地区民间叙事传统中的人参体系》(Der Ginsengkomplex in den Erzhltraditionen des Jiliner Changbai-Gebietes), Frankfurt a.M.: Lang, 1994, also《习俗和故事中的“索拨棍”:吉林汉族民间文学中挖参人的物质文化》(The Suobo Staff in Custom and Tale.Ginseng Seekers' Material Culture in Jilin Han Folk Literature.), in Techniques et culture, Paris: 29, 1997, pp.41—65, also《搜集整理:从口头到文本—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民间文学的整理过程》(Souji zhengli-Vom Wort zum Text.Volksliteratur in der VR China im Proze Bihrer Systematisierung., in Bernhard Führer Hg.In Zensur: Text und Autoritt in China in Geschichte und Gegenwart, Wiesbaden: Harrassowitz Verlag 2003), also Der Kang.Eine Studie zur materiellen Alltagskultur buerlicher Gehfte in der Manjurei, Wiesbaden: Harrassowitz Verlag, 2004。)。 50年代末期以后,随着不同学术派别之间的路线斗争的发展,民间文学内容的政治标准也变得日益严苛。严格遵照原初资料的搜集整理方法受到批评,受极左思潮影响的“改旧编新”方法在60年代初期占据了上风。这一进程在“文化大革命”期间达到了高峰,这便是对民间文学的完全拒绝,因为民间文学作为“四旧”之一,被认为是阻碍中国发生改变的因素。许多搜集者和研究者都成了政治斗争的目标。 直到1978年以后,民间文学作为一门学科才得以恢复,与此同时,钟敬文和许多其他学者也得以平反。在很短的时间内,中国民间文学研究者确立了新的方向。首先,他们要集中于长期被忽略的民间文学民俗学研究。他们认识到,以往的岁月损失巨大,而中国的现实日常生活将在短期内迅速发生巨大的变化,在这一显而易见的事实面前,要再次实施搜集民间文学资料的计划,是一项不可回避的任务。因此,中国产生了新形势下的首例民间文学国家项目申请报告书。 中国民间文学三套集成 1984年5月28日,中国文化部、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中国民间文艺研究会联合发布了开展搜集整理民间文学“三套集成”的第84/808号文件。该文件指出,中国丰富的口头传承是一笔巨大的财富,该项工作的目的是“让民间文学更好地为人民服务,在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中更好地发挥作用”[2] (P1—2)。 该文件还提出,要编辑和出版“中国民间故事集成”、“中国民间歌谣集成”、“中国民间谚语集成”。其他类似艺术形式的搜集整理工作也将同时在“全国十套民族民间文艺集成”项目中展开。 在正式宣布开始“民间文学三套集成”工作的同时,该文件也对到当时为止的民间文学工作进行了总结:肯定了50年代和60年代的工作,谴责了“文化大革命”期间对民间文艺资料的破坏和对艺术家和搜集整理者的迫害,充分肯定了“文革”以后各地抢救民间文艺资料的努力,但同时也指出区域性搜集工作的限制与不足。发动者还考虑到另外一个因素,即当时在世的讲述家和老艺人大都已步入高龄,几乎没有后代可以继承,其艺术将面临断层,于是搜集工作被列入计划之首,并要加紧实施。 老一代民间文学工作者的搜集作品也被考虑列入其中,包括他们的部分早期出版物(有的是被加工过的)(注:按规定,在可能的情况下,要与现存的记录反复核对,然后进行筛选。但是筛选的标准却没有精确表述。关于这个问题,参见中国民间文学集成总办公室编《中国民间文学集成手册》,内部资料,1987年版,第4页和第68页。)。在三套集成的卷本中,还收入了一些以前曾出版过的文本。 为了便于实施计划,一个全国性的机构“三套集成办公室”宣告成立了。从前不同学术观点的代表人物均承担了该机构的领导工作:钟敬文、贾芝担任主编。中国民间文艺研究会此时改称为“中国民间文艺家协会”,具体主抓该项计划的实施。在项目进行之初,1984年7月,“集成办”在山东威海召开了第一次工作会议。同年9月,“三套集成”项目的主要负责人在云南昆明举办了培训班。“三套集成”工作的最初经验是从云南开始的(注:“云南省民间文学三套集成”在整个项目中被赋予特殊的意义。参见《中国民间文学集成工作手册》,1987年版,第9—10,174页。项目的大事年表亦可参见该书,或参见姚居顺、孟慧英《新时期民间文学搜集出版史略》,辽宁大学出版社,1989年版。)。在各省市、自治区,那些已鬓发花白、曾活跃于50年代的民间文艺研究者们纷纷出任顾问和编委。该项目的经费由国家财政部门资助。 1985年,搜集工作在所有行政区划单位展开。在准备阶段,搜集者都明确了他们在即将开始的工作中所应遵循的规则和方法:他们应当做“充满敬意的听众”,尽可能准确地做笔录,以便日后在书面转录时得以再现“语言和内容的完美”。搜集者要提交某一地区民间文学总体状况的报告(注:关于这个问题,有详细列表,说明应该搜集哪些信息资料。)。在搜集民间文学作品时,要采用科学的方法。此外,要根据规定的格式,对文本和讲述人的详细情况做卡片登记。在搜集时,还要借助现代技术设备,如录音机、照相机和摄像机等,进行记录,以便在书面转写时,保证民间文学学术意义上的精确性。但是,这些都是纯粹的理论设想。在80年代中期,在搜集工作真正进行的地区,上述现代技术设备的普及程度还微乎其微。组织者们似乎也明白当时的现状,因此制定和印行了一些非常详细的指导性文字,以便使搜集者学会如何做符合学术规范的笔录:要求对讲述者、搜集者的个人背景以及资料搜集的情形应该有所记录,以便保证学术上的准确性和可靠性;对相关资料和照片也要做附录;对少数民族民间文学作品要求用本民族语言做记录,然后译成汉语[3] (P2—6)。 被搜集上来的书面文本要求能够表现、保留和传播民间文学的完美性。但对不同体裁作品的书面转写也会有不同的要求。比如,对民间叙事的转录,应该从口头形式转化到与之相对应的书面文本形式,尽可能保持原貌。作品的题目,母题,与情节相关的人物、语言和风格均不可改变,不能附加整理者的主观评论和意见。编者应首先遴选需要转录的民间叙事作品,然后逐句记录下来。全篇作品要分段,按开头、正文、结尾结构顺序排列。对需要说明的文字应做注。对不同异文要详细地记录下来,做综合归纳,尽可能形成一种“完美”的全本[3] (P60—64)。对少数民族讲述人要尊重其本民族的文化,汉族搜集者应注意杜绝将自身的观念和审美意识强加于对方的作品之上:“如果有些少数民族认为黑牙齿、长脸或者单眼皮美,那么就不应该改成白色的牙齿,圆脸和双眼皮。”[2] (P66)在这里,需要提及的是,随着“三套集成”工作细则的颁布,许多关于民间文学研究的理论文章也相继发表。在苏联民间文学研究专家和神话学家李福亲的建议下,20世纪70年代在苏联民俗学家和民间文学研究者当中流传的田野工作手册被翻译出版。它们当时是为大学内部使用而编写的,作者是尤·科鲁格洛夫(Ю.Г.КРУГЛОВ)[4]。所有这一切都表明了(中国民间文学三套集成)项目的基本学术取向。 在各县完成普查的基础上,一些县卷本被编印出来,供内部使用。对编者而言,各卷皆应具备科学性、全面性和代表性三特征。民间叙事被按照主题类型进行分类,这样就可以制作该主题类型的分布图。一些学者和专业工作者再从县卷本中筛选出一些文本用来编辑市(区)卷本,最后形成省卷本(包括直辖市卷本和自治区卷本)。所有集成卷本的总体框架和印制形式都有统一格式[5] (P75)。从不同县、市(区)和省卷本中,我们还可以看出某些文本在不同书面转录阶段时的形态。据初步估计,全国编辑出版的各类资料本可望达到12500册[5] (P2)。 在该项目启动十余年后,1977年,《民间文学论坛》杂志刊登了关于“全国三套集成工作”的第一份统计报告,当时该项目尚未结束。根据这项统计数字,1984年至1990年大约有200万人参与了该项工作,共搜集民间故事184万个,民间歌谣302万首,民间谚语748万条,资料总额可达4亿字。到1997年,县、区、市级资料本大约有3000卷。1996年以来,各地开始陆续出版省(市)、自治区卷。这些卷本印刷质量上乘,装潢精美,并附有照片、地图、专业术语词汇表和类型索引,对重要搜集者和讲述者还有简短的介绍。当时大约三分之一的省卷本均已出版[6]。 我们仅看这些搜集卷本的数量,便几乎不可能对“三套集成”的价值有所怀疑。我仔细阅读了其中的四个省份共220册市(县)卷本,发现,它们当中蕴藏了很多极珍贵的细节资料,可以给人带来诸多意想不到的学术收获。在此,值得一提的是《中国民间文学三套集成辽宁卷本溪市补遗资料本》。该资料本“是从本溪市明山、南芬两区的全部稿件和市直的一些自然来稿中选编而成的”。当地的明山和南芬两区由于经费和人力等诸多因素限制,无法自行编印成册,由其上级单位本溪市集成办编印成补遗资料本,将所有资料全部收入,未加筛选,其目的是妥善保存,以免流失。所以,此卷本的语言和内容加工很少,一些有学术价值、但在其他地方的县卷本中可能不会被接纳的口传故事,也被收录进来。某些在编者看来过分不雅驯的词汇和字眼,被用叉号代替(但对熟悉当地语言文化的读者来说,不难明白被叉号代替的那些字词的原意)。 自民国时期至20世纪70年代,中国民间文学搜集活动一直是学术界集中讨论的话题之一。《中国民间叙事类型》的作者、美籍华裔民间故事类型研究者丁乃通(Ting, Nai-tung)得出这样的结论: 大多数文本正如编辑者和搜集者强调的那样,忠实地再现了情节。中国的搜集者在注释和评论中对搜集实践的描述,可以使人从中看出他们在哪些方面受到了束缚。根据这些情况,就有可能在最大的程度上重构原初资料(注:丁乃通(Ting, Nai-tung):《1850年以来的中国的口头叙事》(Chinesisches Erzhlgut von ca.1850 bis heute),原刊:《童话百科全书—口头文学历史与比较研究手册》(Enzyklopdie des Mrchens.Handwrterbuch zur historischen und vergleichenden Erzhlforschung), Berlin: De Gruyter 1977/1999, S.1335—1361。《中国民间故事和主要经典文学中的故事类型索引》(Type Index of Chinese Folktales in the Oral Tradition and Major Works of Classical Literature), [FF Communications Vol.XCIV—3, No.223].Helsinki: Suomalainen Tiedeakatemia, 1978.另见:徐丁丽霞(Hsu Ting, Lee-Hsia):《中国民间叙事文献指南》(Chinese Folk Narratives: A Bibliographical Guide)[Chinese Materials Research Aides Service Center, Incl.Bibliographical Series No.4.].San Francisc Chinese Materials Center, 1975.)。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