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民间文化普查,目的在于: 一,通过普查摸清一个地区流传的民族民间文化的主要类别和形态、蕴藏情况、流布地区、传承范围、传承脉络、衍变情况以及采集的历史。 二,通过普查发现承载民族民间文化数量较多而又独具天才的讲述者、传承者、表演者,从他们的讲述或表演中记录、采集有代表性的民族民间文化作品和事象。 三,通过普查记录或录制与民众生活有密切关系、甚至影响着民众生活和群体社会的各类传统民间作品和民间技艺,以及岁时节日、庆典仪式、风俗习惯、民间信仰等民俗事象。 20 世纪的最后 20 年,围绕着“十部民族民间文艺集成志书”而进行的那次普查,虽然刚刚过去了不到十年的时间,但在这个时段中,社会所发生的变革是异常剧烈的,特别是商品经济渗透到了社会的每个角落每个阶层,对民族民间文化的影响也是非常显著的,甚至是百年不遇的。故而本次民族民间文化的普查,除了那些过去没有调查过的几大领域——民俗生活、手工技艺、民间美术等,要做重点的、全面的、科学的调查外,还要对过去曾经调查过的民间文艺形式做重复和全面的调查与采录,以便积累自上次调查以来新发掘的资料和嬗变中的材料,从而对社会发展对文化变迁的影响进行比较研究。 (三)普查的指导原则 第一,每个参加普查工作的人员,都应力求做到以 马克思主义的唯物史观 分析民族民间文化的发生、发展以及在漫长的历史途程中出现的种种现象。目前我们所传承和享受的民族民间文化,大多是从原始文明到农耕文明漫长的社会条件下,被民众集体创造出来并以口传心授的方式一代代传承、“滚雪球”似地发展而来的(传统的民间文化总体上说来体现了民众的世界观,但并不是自觉的创作),也有一部分是在新的社会条件下被创作出来的。民族民间文化滋养了一代代民众的心灵和精神世界,给一代代的民众以人生的知识和道德伦理教育,伴随着人类社会的始终,成为稳定社会和群体的重要力量。同时,民族民间文化也像人类本身一样受到历史的局限,看不到民间文化的局限,也是非历史主义的,因而是片面的。 第二,要充分尊重民众的创造性,以 全面性、代表性、真实性 为普查工作的指导原则。所谓 全面性 ,即在普查和采集过程中,要避免教条主义和机械主义,以马克思主义历史唯物史观为指导,坚持全面调查和采录。所谓 代表性 ,即在普查中,任何人都不可能对一切民间文化现象平均使用力量,要善于发现在一个地区的范围内,哪些形式、哪些作品、哪些类型、哪些民俗现象是有代表性的,抓住了这些形式、作品、类型、民俗现象,就抓住了主流的或主要的东西。所谓 真实性 ,即按照民间文化作品和民俗表现形态,真实地、不加修饰、不加歪曲地将其记录和描述下来,更不要以自己的想象或凭自己的知识和爱好去篡改民间文化作品。从以往的情况、特别是 80 年代的调查来看,主要的倾向是后者,即不愿意下苦功夫作实地调查、忠实记录,或随意按照自己的意愿和趣味或按照当前的政治口径和政策要求乱改乱编,不能提供民间流传的“原汁原味”的调查资料,或拿古书上记载的已经变化了的古代民俗事象来代替现代流行的民俗事象。当下学术界和媒体上对过去的某些调查资料的非难,也主要在是否合乎“真实性”这一点上;只有合乎“真实性”的调查材料,就达到了科学性的要求。只有把 全面性、代表性、真实性 三者结合起来、统一起来,符合这“三性原则”的普查和采录成果,才经得起历史的检验。 (四)普查的大体步骤 由于各民族和地区的情况和基础不同,普查的时间只能做大体的规定。从全国来说,民族民间文化普查工作,目前已经陆续开始,预计到 2008 年底保护工程第一阶段结束时大体完成。对于全国性的文化普查来说,这个时间并不宽余,各地必须要树立只争朝夕的精神。 民族民间文化的普查,要充分利用冬春农闲时间进行,也要抓住民俗节庆的时机做现场调查。不论任何地区,都应有“抢救优先”的思想。对于那些已经掌握的高龄和病危的民族民间文化传人,要优先安排调查采访和抢救搜集,以免造成“人亡艺绝”的遗憾。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