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常民”和“民众”——民俗主体和民俗研究的对象 在前面,我们讨论过日本民俗学界对“常民”概念的分析,从实体的“常民”到抽象意义的“常民”,以及对常民内涵的相对化作业,标志日本民俗学对民俗主体不断扩大。由原来的稻作农民扩大到包括都市手工业者,商人,甚至武士知识分子阶层,以及现代社会的城市工薪阶层。这个转变是在明确主体意识主导下进行的,是民俗学发展的时代要求所决定的。那么在中国的情形是如何呢。 我们从表1关于民俗的定义中可以看到,对民俗的创造,传承,享用的主体,钟敬文使用“人民大众”,乌丙安使用“民间”“人民”“大众”。在中国最具权威的《现代汉语词典》中,这几个词是用来互相解释,可以说是同义的。在钟敬文,乌丙安的论著中,对“人民、大众、民众”等词并没有具体的界定。 对于“民众”的内涵,叶涛,吴存浩在其《民俗学导论》中有一个解释,“民众”应是相对于“官员”,“民间”是相对于“官方”而言的。而“民俗”则是与“官方礼仪”相区别的。[7]也就是说,民俗的主体主要是“非官方”的。 如果按照这个范围理解,民俗的主体除了指从事农耕生产的农民,渔业生产的渔民,牧业生产的牧民以及从事林业生产的人们,也包括乡村知识分子,城市手工业者,商人,艺人,宗教人士,乡绅,秘密结社的成员等等。而除了官员以外都是“民众”的话,其涵盖的范围也依然近似于“全民”。而且在具体的民俗事象中,官民不分,或不能分的情况比比皆是,例如乌著的“古都民俗文化遗产”一节,把殷墟,古都洛阳,咸阳,长安等古迹都列为民俗文化遗产,这些皇帝或高官贵族的墓葬,当然也可以作为了解当时的民俗的材料,但决不能说没有“官方”的成分。在葬礼中提到药物存尸,指少数高僧所用,则更不是什么一般“民众”所能为之。 钟著中“民间科学知识”所举中国古代数学,物理,天文,历算以及医学如本草学的发展。这些所谓民间的科学技术可能初期萌芽于民间,但经过知识分子的如刘歆,祖冲之,张衡,李时珍等人的提炼总结,为全民族所共享,这中间不可避免有所谓上层社会的介入和支持。因此有相当大的一部分根本无法区别哪些是“民间的”、哪些是“官府的”。因此,民俗主体的“全民性”,或可说是中国民俗学的一个特点。 产生这样的区别,原因或许是因为日本的民俗学从诞生的那一天起,就承担了一个重构日本民族文化原型的沉重使命。而构成日本文化原型的部分,应该是纯而又纯的最为“本土”的部分。柳田国男认为,能作为日本文化核心部分的就是稻作文化,这就是他要把民俗的主体界定为“稻作农民”,研究的地域界定为村落,而且排除了最上层和最下层人的缘故。 然而,中国民俗学起源于五四启蒙运动中的文学革命和移风易俗的政治革命的需要、对于广大“民众”疾苦的同情。在五四时代,知识分子阶层,官僚阶层,资产阶级和广大“民众”的界限是不言自明的。但是今天,这些界限逐渐模糊消失以后,民俗学的主体如何界定呢。在这一点上,日本民俗学界的文化意义上的“常民”的概念,值得我们借鉴。 我们也注意到,在日本的这两本民俗学概论著作中,“常民”并没有作为基本概念出现,而是用“民众”来替代。但是从分析的内容来看,基本上延续了“常民性”的概念,从研究村落发展到研究都市民俗,都贯穿了一个对“民之常”的关注。 2.民俗学的目的和课题 关于民俗学研究的目的,日本两本民俗学的著作都没有列专节讨论。这主要的原因可能和日本民俗学史的阶段性特点有关,众所周知,直到上个世纪的六十年代为止,柳田国男都强调民俗学的研究不是重新构筑历史的图景,而是通过对民俗传承演变的研究,为现实问题的解决找到可行的方法,是一门“经世济民”之学。而随着民俗学体系的完善和其地位在日本学界的确定,日本民俗学讨论的中心已经不再是关于民俗学性质,目的等方面,而转移到以资料处理为中心的方法上。 但是民俗学出现危机的今天,民俗学如何适应时代的需要,成为日本民俗学界的一个重要课题。因此,这两本书中不约而同的把“现代社会和民俗学”作为专题来讨论。要求民俗学不仅对过去的事实作出描述,更要对今天的变化作出反应,成为“出声的民俗学”。 在中国的民俗学著作中,代表性的说法是钟敬文提出的观点,“民俗学的任务,是帮助我们认识民族历史与文化传统,解释和改造现实社会生活。”这一点和日本同行的观点大体相同。 在民俗学研究的课题方面,日本同行在基本完成了日本本土村落的民俗调查后,开始把眼光转向都市民俗学和比较民俗学等新领域,并对民俗学的“现代”课题投入更多的注意。如移民的民俗,战争与民俗,国家权力对民俗的影响,教育中民俗的作用等。 而中国民俗学概论中则较少涉及这些内容,而把主要篇幅放在总结过去的研究成果,对民俗事象进行分类解说方面。对民俗学的现代课题,除了在民俗学的任务和性质的部分中提到要积极研究现代社会的诸多问题,为社会发展服务之外,没有在学术领域的开拓方面提出具体的意见。在这个方面,日本同行似乎走到了我们的前面。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