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何谓“歌谣”? 1921年1月,胡愈之的《论民间文学》在上海发表。这篇在北京大学“征集歌谣”之后 和《歌谣周刊》出版之前出现的文章,虽没有被钟敬文等总结进“北大中心”说的回顾 里,却被其他论述视为民国时期中国学界最早较为系统地介绍和讨论“民情”(folklore)和“民间文学”的要文章[1](P190-191)、[2](P31-33)。胡愈之(1896~1986 年,浙江人)以西方关于“民俗学”的研究为依据,指出研究“民间文学”(“民情”、 “民俗”)在欧美发达已久,在中国却是创举,因此特撰该文以做引子。 根据胡愈之的介绍与陈述,所谓“民间文学”(“民情”、“民俗”)具有如下要点: (1)“民间文学”可与西文的folklore一词大略相同,因不易对应,只好勉强译为“民 情学”。 (2)“民情学”所研究的事项有三,“民间文学”位居其一(此外是“民间信仰与风俗 ”和“民间艺术”),所以“民间文学”是“民情学”的组成部分——并且是最重要部 分。 (3)“民间文学”是“原始人类的本能产物”和“民族感情的自然流露”。其基本特征 在于:群体创作、口头文学(oral literature)以及流行民间。 (4)“民间文学”保存在“野蛮人类”和“文明人类的儿童与无知识人民”中;在前者 为“跳舞”、“神话”和“歌谣”,在后者则是“故事”与“歌曲”。[3] 那么“歌谣”的含义是什么呢?对此,民国前期的“歌谣运动”中,学者们曾下过很大 工夫加以讨论。 周作人说,“歌谣”的字义与“民歌”相同,指“口唱及合乐的歌”;“民歌”就是 “原始社会的诗”(周作人《歌谣》,《自己的园地》1923年)。胡怀琛的专著《中国民 歌研究》指出,民歌就是“流传在平民口头上的诗歌”。这样的诗歌,歌咏平民的生活 、没染着贵族的色彩,没经过雕琢,“全是天籁”。 汪馥泉的讨论别具一格。其开头先对民歌的生活形态进行绘声绘色的描绘,然后才进 入理论式概括。他以生动的笔调写道: 我们趁在等电车的时候,时常可以在穿一身蓝布小衫的工人的嘴里,听到在哼着《泗 州调》(略)的“哎——哟,哎——哟”(略)的声音。跑到只几个姑娘们在“扦箬叶”的 小工作场上,她们有的时候竟整天介在《正月里来是新春》地哼着。“我们在楼上……”(《孟姜女》底谱子)的声调送来。跑到街上去,那批叫花朋友,空闲着便在唱 “小小无锡城吓,盘古到如今……”(《无锡景致》)了。去年战争时,卖小书的朋友把 新编的江浙《战争五更调》等在街上唱介起劲。到我们乡下去一看,那位有阿Q性朋友 “小鬼阿猫”到热天专门在桥“浪”(即“上”也)拉高了喉咙,唱他的“姐在呀,房中 呀,打牙牌,……”(《打牙牌》)。乡间识几个字的小姐们,在枕头边,床面前桌子抽 斗里或香烟匣子里,总放着些“小调”书;有的时候,也低声地唱唱哩。至于“捏铁把 柄”(我乡“农人”称呼也)朋友,他们和“文明世界”太隔离,所以唱的“山歌”也另 是一派,大约是“小长工”、“老长工”、“断私情”、“结私情”之类…… 这段在当时众多论述中显得十分新鲜的文字,或许正由于能把“叫花子”和离“文明 世界”太远的“农人”称朋友,于是才对“民间歌谣”的风貌做了可说是极为传神的勾 画:不仅有人物、有场景而且还有唱词、有曲调;夹叙夹议,真切可感。在被“略”的 部分中,其实际还对所描述的对象作了细致说明,比如原文的“哎—哟,哎—哟”之后 ,就用括弧加注的方式,补充道:“声辞里的‘哎哟’这么唱的,据我所知,实是‘泗 州调’底一个特征”;在《无锡景致》的后面,解释说“叫化朋友底真正所谓《讨饭调 》,听说也有种种调子的,但不详。”接下来,文章的作者先续表一番感叹——“大哉 ,民歌之普及民间也,荡荡乎,我将怎样说它比红楼、水浒、诗经、楚辞底势力大得万 万千也?”然后才开始对何谓“民歌”试作概括,言“民歌”就是:把一种大家共感的 感情,用声音自然的言语-文字表现出来的东西。[4] 不过,在同一时期从理论上对“歌谣”加以系统界说的,当数朱自清和他开讲的“歌 谣”课程及其延伸成果《中国歌谣》。1929年,被聘为清华大学教授的朱自清开设了“ 歌谣课”,因在当时保守的中国文学系里属“首开”之课,“在学程表上显得突出而新 鲜,很能引起学生的兴味”(浦江清语)。课程前后持续了大约三年。尽管当时授课用的 讲义《歌谣发凡》中经铅印本《中国歌谣》的增补,在二十年后才正式出版,其对“歌谣”含义的理论梳理仍给人留下了深刻印象。这样的印象,一是见于朱的弟子王瑶等人后来的回忆,一是见于几代同行的称赞评说。有的视其为中国“歌谣学”的奠基作品 [5](P52),有的则称之为“民间文学课程的发端”[6](P79)。 朱自清对“歌谣”的界说,先是从汉语的字面意义上进行梳理,指出中国所谓“歌谣 ”的意义向来极不确定,不是合乐与徒歌不分,便是独创与群作不明,大体只能是指“ 口唱及合乐的歌”;接着以“五四”为界,认为“我们”对于歌谣的正确认识始于其时 。参照西方学者的论述,此种关于歌谣的“正确认识”与“民歌”(folk-songs或people's song)一词最为切合。其中的“民”,指不大受文雅教育的社会;“歌”则指 不以印本形式留存,而只“在民众口里活着”的群体传唱。在1928年为罗香林《粤东之 风》写的序里,朱自清也强调过“歌谣”的特点在于“唱”,而惟其“以声音的表现为 主”,故“真正的民歌”字句大致都很单调,仅供耳听,难以文传:佳处只在声音,不 在文字。 据今人考证,朱自清虽不受后来总结“歌谣学运动”的主流论说重视,甚至显得像一 个歌谣学运动中的“背影”,但在其登上清华大学讲堂首开“歌谣课程”的前后,显然 是认同并接受了该“运动”基本主张和做法的。[7]朱自清的同代好友、为其著写跋的 浦江清曾在日记中写道,“佩弦(朱自清字)方治歌谣学,从周作人处借来数种书研读” 。而从《中国歌谣》里对当时歌谣研究界相关论述的大量参引和深入评述来看,朱自清 对“歌谣”含义所作的分析和判断,应当说是具有相当代表性的。 这样,既然“歌谣”属于底层民众的口头传唱,没有文字传承,又不受正统官书重视 ,长期消隐在民间社会看不见的日常底层之中,所以要想研究的话,首要任务只能是先 行采集——若无材料的齐备,所谓歌谣研究只能停留在“好事者的谈助”之上[8](P63- 129)。也就是说,要想真正认识民众,就得了解“民情”(folklore),而要了解民情, 就得去采“民歌”。 可见,从“民”的发现到“歌谣”的采集,“歌谣学运动”的参与者们实际走着一条 由“民”而“学”,又由“学”而“民”的循环往返之路。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