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我国的叙事学研究方兴未艾,受到不少研究者的强烈关注并积极践行。叙事学研究凭借自身的理论活力和学科渗透力,在国内学术界正呈如火如荼之势:一方面,国内学者叙事学方面的论著不断问世;另一方面,西方叙事学家的著作不断在国内翻译出版。在这股研究热潮中,有一种看法正日渐成为叙事学研究者的共识:叙事学研究要获得更大的学术空间,就应走出结构主义的“牢笼”,走跨学科的发展之路。 翻看近年来的叙事学论著,我们不难发现:在国内学者的相关研究中,“历史叙事”、“哲学叙事”、“教育叙事”、“法律叙事”、“社会叙事”、“心理叙事”、“新闻叙事”、“图像叙事”、“电影叙事”、“网络叙事”之类的成果时有所见——“叙事”几乎成为一切人文社会科学共有的概念和共同关心的话题。总之,与国际叙事学研究中的跨学科趋势相呼应,我国叙事学研究的这一趋势也日趋明显。 作为一个既受惠于传统的结构主义叙事学理论、但又对其狭隘性和封闭性感到不满的叙事学研究者,我在处理很多复杂的文学叙事问题时,曾有意无意地借鉴过其他学科的一些思想和方法;而且,我也曾“跨出”文学的门坎,就历史叙事、图像叙事等许多重要的问题发表过看法。面对如今叙事学研究的这股跨学科潮流,我在研究实践和反思中形成以下看法。 跨学科研究更符合“叙事”现象本质 叙事学研究的跨学科趋势并不是远离“叙事”现象本身,恰恰相反,这种跨学科研究倒是更符合“叙事”现象的本质。 众所周知,叙事是人类与生俱来的一种基本的人性冲动,当人开始成其为人的时候,就已知道如何叙事,原始人围着篝火讲述故事的画面就是早期人类会“叙事”的证据。所以,我们可以说:叙事的历史几乎与人类的历史一样古老。从一开始,叙事的范围就并不囿于狭隘的小说领域,它的根茎伸向了人类文化、生活的各个方面。一首童谣、一段历史、一组漫画、一部电影,实际上都在叙写某个事件;一组对话、一段独白、一个手势、一个眼神,实际上都在讲述某些东西……在文化、社会、国家和人类历史的所有时期,都存在着不同形态的叙事作品。“叙事”在时间上具有久远性,在空间上具有广延性。叙事现象从一开始就不是某一个“学科”可以限定的,它在本质上就具有“跨学科性”。 然而,把叙事这一重要现象正式纳入研究的视野,却是晚近的事。20世纪60年代末,受结构主义思潮的影响,叙事学作为一门学科在法国正式诞生。结构主义叙事学的研究领域主要局限于文学,主张对叙事虚构作品进行内在性和抽象性的研究。首先,结构主义叙事学在确定研究对象时,主张将叙事作品视为一个内在自足的体系,它不受任何外部规定性的制约。其次,结构主义叙事理论强调研究对象的静态、共时性,它分析、描述的并不是个别的、具体的叙事作品,而是存在于这些作品之中的抽象的叙述结构。结构主义叙事学的局限性主要表现在:在不同程度上隔断了叙事文本与社会、历史、文化语境的关联;而且仅仅着眼于文学中的小说叙事,在研究中把文艺中的戏剧叙事、诗歌叙事、图像叙事以及历史叙事、新闻叙事、教育叙事等其他学科中的叙事现象排除了出去。这种狭隘的研究视野显然是与“叙事”现象的丰富性和广阔性不相符的。 正是由于意识到了结构主义叙事学的局限性,近年来,越来越多的学者有意识地拓展叙事学研究的领域,并借鉴其他学科的思想和方法来从事叙事学的跨学科研究。在我看来,这种跨学科研究并不会像有些学者所担心的那样离“叙事”越来越远,反倒是更贴近了“叙事”现象的本质。 重视叙事现象的丰富性 在叙事学的跨学科研究中,建构涵括所有叙事现象的普遍理论模式的想法固然诱人,但在此类研究中,不应为了理论抽象的需要而无视叙事现象的丰富性;同时,在研究中也应重视不同叙事媒介的特性并尊重各学科的本质属性。 显然,叙事学的跨学科研究既包括叙事学向其他学科吸收材料和思想的一面,也包括其他学科向叙事学借鉴方法和理论模式的另一面。在这种双向的借鉴中,如果能始终意识到叙事现象的丰富性,并尊重不同叙事媒介的特性和不同学科的本质属性,那么这种跨学科研究肯定是有益无害的。然而,如果做不到这一点,则建构出的所谓普遍或一般叙事理论,就可能成为空中楼阁或没有任何解释力的抽象理论。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