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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微]现代性论争中的民间文学(3)

http://www.newdu.com 2017-11-07 中国民俗学网 吕微 参加讨论

    但是五四以来,对于本土的民间社会是否有能力充分地表达“人”的现代主题是有过争论的,争论的起因在于中国民间社会性质的模糊性。在汉语的常识语汇中,“民间(非官方)”一词始终需要其否定的方面──官方来定义,这说明民间不是一个具有自身统一规定的实体,而是一个与官方保持既分既合关系的价值 --社会连续体,因此民间才无法自我定义,也就是说民间始终没有生成为与国家真正分离的社会(本文称民间为社会只是临时性的,或者说将民间认同于现代西方意义的社会只是五四以来的知识错觉)。现代性的实质在于人的本质是由人自我定义而不是由神(或官方)来定义的。现代以来中国民间的本质仍然需要官方从其否定方面加以定义,说明民间仍然或者只能作为传统文化秩序──价值结构中的反文化、反价值力量而很难作为具有现代性质的新文化、新价值力量而存在。其次,由于“存在之连续”的文化秩序、价值结构,无论神圣的人(祖先)还是世俗的人(百姓)都以“人”为能指符号,这更造成了本土传统的“人”的含混性质,官方的“人”当然是具有宗教身份的人,而民间的“人”却未必就已是纯然的世俗的人。所谓世俗的人按照韦伯(M·Weber)的思想应指能够合理化地自我规定的现代的人,显然本土传统民间的“人”与此尚有距离。在传统官方与民间的结构关系式中,由于官方垄断了价值认同的基本源泉和渠道,因此民间价值规范(祖训)的原始文本只能由官方来提供。民间世界因其自我定义必须时时依赖官方世界从而显现出自身的传统依附性质,就此而言民间只是传统的社会结构与价值结构整体中的一个亚结构或反结构(依附性地与主导、正统结构共生共存),民反官的理念及语式因而也就只能是一种传统结构的正文之外的异文。就本质言民间异文是以官方所提供的本文为原型的,因而民间异文的变异范围也就难以超逾官方本文所规定的程度,民间造反语式也就无法根本否定传统共同体的共时性深层结构,而只能否定其历时性表层结构的偶在性生成形态。这就是说,尽管民间异文是以官方本文的反文本状态存在和传承,但民间异文的功能仅在于对官方本文的补充与调整,并可达成对于官方本文与民间异文共同拥有的深层结构的类型认知。本土传统民间的“人”的上述双重性质(对神圣的“人”的反抗与依附,以及既使用“人”的符号又不具备“人”之自律性本质)于是引发了五四学者对国民性的争论,显然对国民性的争论主要出自对本土传统民间的“人”作为现代性力量的期望与失望。19
    与本土传统的民间社会相比,近代以来西方的市民社会( civil society )则已生成为能够自我定义的结构实体。市民社会从封建制度的缝隙中滋生出来,有自己统一的市场基础和独到的价值准则──自律的“人”的现代主题,市民社会的世俗世界和民主生活于是构成对宗法社会的神圣世界及君主生活的真正否定。此处的问题是,既然与市民社会相比,民间社会尚不构成一种真正意义的自律社会(自身没有自主、统一的生存空间),因而也就无法实质性地承载自律的“人”的现代主题,那么五四学者为何仍然给予民间社会以超前的厚望?合理的解释有两种:第一,在现代西方的知识示范面前,民间社会是中国现代知识精英可能动员的唯一真正具有现实力量的群体,尽管从民间社会中尚未生成一种类同近代西方市民社会的实体结构。第二,尽管民间社会仍从属于传统的社会与价值结构,但是由于本土价值结构的历史化张力样式给予了民间生活以更多的自由空间,20加上前近代以来民间社会的确已发生了一些引人注目的变化,于是五四学者在民间文学、民间文本中就发现了“借男女之真情,发名教之伪药”(冯梦龙《叙山歌》)等“人”的主题的“现代”表达(问题在于这种表达是否即是现代性的,如后期陈独秀就认为民主话语的超时代性,他认为,只要存在压迫话语也就一定存在反抗话语,因此民主并非一定是现代性的表达而是从属于任何文化结构的反文化亚结构21)。
    这就是说,尽管民间之“民”尚未最终突破“四民”的传统范畴,但同时也必须承认,宋元以来随着国家、社会一体化程度的降低,官方 --民间的二分连续模式正在发生一些静悄悄的“法变”,即随着民间领域与官方领域的进一步分离,民间开始向民间社会过渡,民间社会不再仅仅是官方以外互不统属的庞杂范畴的否定性集合,而是朝着具有一定自身基础及自律空间的肯定性方向演变。在民间社会中,一些类似近代以来西方自律的人的因素日渐显现(其中一些因素出现的时间甚至早于西方)。这些新的因素包括:经济领域随着土地所有权的私有化,相对于国家依附农民的社会独立农民的涌现,其制度性标志就是对于自营或经营农民的政策──法律承认(明代的一条鞭法和清代的地丁银制),私有土地和独立农民(包括自营或经营地主)已经构成中国前近代民间社会的重要基础;思想领域对于政治专制的批评、对于道德自律的提倡,艺术领域比如民间文学对于自然自我的表达,总之,对于“私”(个体主体性欲求)之合理性的肯定。22问题在于如何看待这些新的现象,这些“新变”究竟是传统结构内部出现的(自由资本主义)崭新要素?还是传统结构(自由封建主义23)本身配置的必要条件?正是由于上述现象本身可作“传统──现代”两歧性解释的模糊性,五四以来学者们对民间社会作为传统内部的对抗性力量是否同时可以被提升为现代生活的建构性力量展开长期的争论。中国民间社会兼有传统性和现代性的身份紧张使得其对现代性方案的表达必然是既有效(就对传统的破坏而言)同时也有限(就对现代的建设而言)。在理论争论中并在实践过程中,民间社会一方面被用为实现现代目标的符号与实体力量,另一方面又展开对民间社会从现代性角度予以批判性的阐释与转换(如对民间文学中封建性糟粕的扬弃和对民主性精华的继承,民间社会既被认作是启蒙的依靠力量同时也是启蒙的改造对象)。就此而言,五四并非“全面反传统”,认为五四学者对传统持有整体的否定态度是惑于五四学者的激烈言词,五四学者只是借助传统中的小传统打倒大传统。24由于相当多的五四学者坚持传统中的民间力量可以被激活并转换成为现代性要素,故五四学者才对进化论持特别欢迎的态度(比如胡适即持进化的文学历史观,他认为,传统中由进化而生成的民间话语──白话实在是一种现代性力量);但也正由于中国现代性方案中的民间内容,使得中国的现代性方案始终保持了与传统的深刻联系。
    就此而言,中国的现代性进程的确呈现出内在理路( inner logic),25尽管中国的现代性问题是在西方冲击下才由知识精英明确提出的,但现代性目标的实现只能诉诸本土现实的社会力量,而无论这种力量是否已经成熟得足以承载起这一目标,况且本土现实的民间社会似乎已表达过朦胧的现代性要求,五四的功绩就在于将这种朦胧的表达发掘出来,并解释和转换或者说将其激活为真正现代性的力量(如胡适之于白话文学,周作人之于平民文学、民间文学,胡、周在发掘、解释白话、平民、民间文学时都诉诸本土传统)。站在内在理路的立场才可以认为,中国现代民间文学学科不是西方现代学术的整体移植,而只是借助了西方学术的表层语汇,其深层理念无疑已经本土化,将民族性目标的边缘性理念转化为民主性目标的下层性理念显然与新文化、新文学运动的基本问题--借助本土传统的世俗民间世界否定神圣官方世界--内在地相关。
    从边缘性的 folk到下层性的“民间”,当然只是对西方学术话语加以本土转换的一个开端。民间社会并非承担现代问题的理想类型,民间社会带有明显的传统胎记,因为民间社会曾是传统这一整体的一个组成部分甚至构成条件。民间社会要能成为真正的现代性力量,就必须对民间社会予以结构重组。中国现代民间文学学科对其核心理念──“民间”不断阐释的过程即是这一实际的改造进程在象征层面的隐喻;或者反过来说,中国现代民间文学之核心理念──“民间”的释义变化也为实践行动提供了相应的知识建议。26对下层性“民间”理念的进一步释义主要是由中国化的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的阶级论提供概念工具的,即用阶级论重新构造语义含混的民间论。如上所言,当中西方发生面对面知识冲突的时候,本土传统的民间社会尚未成熟到拥有一个自律、统一的基础空间,还是一个相当松散的、只能由其否定方面(官方)来定义的准实体结构,那么民间社会之现代转换的一个重要目标就是如何使其获得自身的统一性和自律性基础,用阶级民间论释义等级或阶层民间论即在此意义上发生。
    五四的“民间”理念是在与“官方”理念的对立中被设定和把握的,这时的民间与大众、民众、人民、平民、小民等语义含混的词汇混淆在一起,因此所谓民间在相当程度上还是官方以外各色人等的非同质集合,举例说来,民间的平民、小民包括“工匠、商贩、兵卒、妇女、游侠、优伶、娼妓、仆婢、堕民、罪犯、小孩……”等等, 27但是很快,无产阶级的概念就舛入了民间,比如主张民间文学“是一般民众──不论其为智识阶级或无智识阶级”的“演述口传文学”的杨荫深在1930年写作《中国民间文学概说》时已开始认为民间文学是属于无智识阶级、无产阶级平民的文学,而与智识阶级、资产阶级贵族的文学相对立。28于是当杨荫深将无产阶级平民文学纳入民间文学的释义范围时,民间文学与folklore“乡民知识”本义的误差已失之千里。正如罗素所指出的:“‘无产阶级'……的概念,也许是同样浪漫化了的,却完全是另一种东西。”29但是,由于五四学者先已为“民间”作出了下层性的定位,这就为日后接纳同样来自底层社会的、无产阶级的口传文学举行了成功的奠基。
    50年代以后,中国现代民间文学家对“民间”的释义进入阶级论一统天下的时代,中国现代民间文学家们用“人民”和“劳动人民”来释义“民间”,而劳动人民又被进一步限定为从事体力劳动的生产者,主要是指工人和农民也包括士兵,因为士兵被认为是穿上军装的工农。比较五四学者和新中国学者对于“民间”的释义,民间的构成显然已发生了重大变化。如果说20年代学者在讨论“民间”理念时他们的目光还面对着传统的农业──乡土社会(如上引顾颉刚举例的小民都是具有传统身份的人),他们的“民间”理念还包含着传统共同体中的市民范畴;那么新中国学者在讨论“人民”理念的时侯已把目光投向现代,在“劳动人民”、“体力劳动者”这些概念当中无疑已包含了现代产业工人,与此同时,传统市民及“资产阶级知识分子”却被排除在用“体力劳动”、“生产”限定的“人民”之外了。30因此同样是上层、下层的二分模式,贵族、平民之分与劳动生产者、非劳动生产者之分已不可同日而语,在生产者、劳动者背后,有马克思主义经济学范畴的知识援助,通过“被剥削阶级”这一分析范畴,民间至少在象征层面获得了自身的统一性、自律性并被寄予了实现多种现代性原则(比如公有制基础和民主集中制、科学历史观等上层建筑原则)的期望。民间社会于是被象征性地转换为本土现代社会、现代国家的建构原理和建构力量,而民间文学也就成为以“现代人”为主题、以“阶级论”为语式的本土化现代性方案在象征层面的知识表达。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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