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古典社会学家的遗产:比较方法 自从社会学这一学科产生起,很多社会学的理论来源于对不同社会类别所孕育出的行为类型的差异性和相似性所进行的比较研究。在这方面古典社会学家的研究提供了很好的范例。如马克思对人类社会所有社会历史时期的研究,迪尔凯姆对人类行为规律性的解释,而韦伯的比较研究更呈现出一种多样性的特点。这三位大师和他们同时代的学者,很重要的一个贡献就是他们建立了社会学的“单位观念”。这一贡献,成为人们在对社会事项进行解释的基本变量,而比较分析就是对他们观念的发展。 古典社会学家的思想基础主要由两个方面的内容组成,一是社会学传统的二元对立的视角,如社区—社会,权威—权利,身份—阶级,宗教的—世俗的等;一是对传统和现代之间的对比。迪尔凯姆和韦伯的比较社会学也是在此基础上得以升华和发展的。 (一)迪尔凯姆的比较社会学 迪尔凯姆是比较社会学的开山鼻祖,他最先提出了比较社会学这一名称,他的社会学方法的一个核心就是比较方法。 对于社会团结的根源、性质和结果的探讨,贯穿于迪尔凯姆的经验研究的始终。他的所有著作强调的是一种集体意识的观点,其社会学的中心概念就是社会事实。他认为社会事实是控制个人外在行为的外来力量,每当人们违反社会的规则或要求时,此种控制个人行为的力量就会发生作用。如他在《社会分工论》、《宗教生活的基本形态》和《论自杀》中都强调了有关社会事实的问题。 迪尔凯姆认为比较社会学就是社会学本身,在他看来有两种方法可以用来解释社会事实,一是分析其功能,一是讨论其历史。在分析社会事实内在的特点的基础上,注意不同社会之间的社会事实的异同。纵观迪尔凯姆的比较研究方法,主要表现在如下两个方面: 1.历史学的比较法:比较不同社会或同一社会在不同时期的差异。其重点是放在与社会学理论相关的历史研究上,而非单一历史事件的描述。迪尔凯姆认为,历史学只有超越单一历史事件或对个人的描述而上升到比较的层次,才具有解释的能力,也才能算是一门科学,当历史学与社会学运用比较方法时,这两门学问就成为一体了。 2.人类学的比较方法:历史的比较是时间的比较,而人类学的比较是两个或两个以上社会之间的比较,也是空间的比较。迪尔凯姆认为社会学对这方面的研究,并不在于描述该民族的每一项特征,而是在解释这些特征存在的原因及其对文化的贡献和功能,进而发现两个或两个以上社会的共同特性。如《分工论》中对社会团结(social solidarity)的分析,指出同质性的简单社会与机械团结相对应,异质性的文明社会与有机团结相对应。把劳动的分工、社会的整合从功能的角度予以阐释。认为人与人之间的依赖性增加,合作就成为必要,如同有机体生物的各分子间相互依赖合作生存一样。社会中个人之所以能分工合作,共同生存的原因完全系于一种超个人的外在约束力量,即社会事实,这也是一种集体意识。 可见,注重社会内部的比较,即对同一社会内部所发生的不同社会事实的比较,是迪尔凯姆比较社会学的重要基础。而迪尔凯姆的这些主张,对于之后发展起来的社会人类学产生了很大的影响。第一,他所揭示的功能论的观点,使得人类学对于现实社会现象的分析,从简单化的进化论模式的因果论的藩篱中脱离出来,对于社会人类学的发展有着重要的意义。第二,功能主义的分析强调社会整体中的部分对于社会整体的维持的功能,即强调社会因素之间的相互关联对于构成一个整体的意义。这种视角成为人类学整体论的基础所在。这两种观点与英国的结构功能主义人类学有着直接的关系,在某种程度上可以说迪尔凯姆的观点是结构功能主义人类学的直接源泉。 (二)韦伯的比较社会学 与迪尔凯姆运用的比较法不同,马克斯·韦伯的研究所涉及的领域非常广泛,他的社会学的比较观点其实是针对马克思而发的,他并不认为人的行动与社会结构的变迁可由经济因素来解释。他进行广泛比较研究的领域主要涉及三个,即宗教社会学、政治社会学和经济社会学。(注:关于韦伯的观点,详见[德]马克斯·韦伯著、于晓等译:《新教伦理与资本主义精神》,三联书店1987年版;[德]马克斯·韦伯著、林荣远译:《经济与社会》,商务印书馆1997年版。) 韦伯学术研究的核心是探究了近代资本主义及近代欧洲理性主义的性质。其比较研究的意义在于通过欧洲与其他世界的对比,来促进并且深化近代欧洲人的自觉。 韦伯的社会学的一大特点,就是具有一种很强的历史意识,即用比较史学的一些方法来研究历史社会。它的学术研究的焦点集中到探讨“近代资本主义为何”或“近代欧洲理性主义为何”等问题上,同时比较近代欧洲及其之外的世界,并确立其研究取向。他的比较社会学研究,在思考和立论方式上,常常是以现代问题意识为出发点,把历史事件联系到现在进行探究,这就实现了社会学的实践意义,即将过去和现在相连接,使研究者的研究自觉地进入到对现代具体问题的分析上来,在此基础上探明因果关联。韦伯提到两种因果关系,这就是历史学的和社会学的。历史学的因果关系决定一个历史事件发生的独特环境;社会学的因果关系则试图建立两个现象之间的规则性关系,以政治、宗教、人口或其他相关的社会因素来解释两个现象的关联。韦伯处理任何领域的研究,都会注意到近代欧洲,比较欧洲及欧洲之外的国家,如他对中国的研究等。他在进行比较研究时,还有一个很重要的方面,就是如何使政治、经济、文化、法律、科学、宗教等各领域彼此关联,进而掌握比较的整体结构。 韦伯提出了理想类型的概念作为研究的分析工具,用以探讨个案里的类似点和差异点。这些类型描述了一个社会制度或信仰体系的普遍特征,这些特征存在于它的纯形式之中,而不受构成一个唯一的历史综合体的其他因素的影响。在韦伯的社会学中,理想类型的应用是其比较研究的基础。理想类型所包含的概念就是,由于社会现象具有多样性和可变性,只能根据其特征的最极端的形式来对它进行分析,因为他的纯粹的特征永远不可能被观察到。这就是任何类型只要是抽象的,就是理想的。理想类型所提供的一些假设,用以寻求并联结事件间的相关性。 在比较研究上,韦伯对资本主义文明体系的解释,并没有从世界各国的政治、社会或经济因素中去寻找,而是从当时世界各国的宗教伦理中去发掘其根源。他也不是寻求现代化或工业化的基本条件,而是探讨宗教意识与工业化的关联。他认为基督教新教伦理才是西方工业革命和资本主义的渊源。他对非西方社会的研究,是为了旁证他对西方的结论,其中不乏很多主观臆断的东西。 从上看出,韦伯对科学知识的论述与迪尔凯姆形成鲜明的对照。迪尔凯姆社会学在进行研究时,主张应抛弃一些预想,研究者应该使自己的思想摆脱一切预想的束缚,与社会现实保持一种较为被动的关系,并强调经验性研究的重要性。他的观点如果作为一种普遍的方法论纲领,存在着一定的问题,这就是对于社会化较高的人而言,如果完全抛弃其预想是完全不可能的。而韦伯认为,有限的人类思想可能对无限大的现实进行的一切分析,都要以一个心照不宣的假设为基础:只有这个现实的一个有限的部分,才构成科学研究的对象。韦伯设想研究者的价值预想和它的科学探索之间,存在着更为密切的联系。 在有关社会学的论题中,迪尔凯姆确立的是有别于心理学标准的社会标准,坚持社会行为的独立性,认为社会生活的本质不可能用纯心理因素进行解释。而韦伯社会学的出发点显然不同于迪尔凯姆,他把一个明显的心理标准纳入在社会学和社会行动的研究中,他认为在社会行动中,个人是有其动机的。 迪尔凯姆偏重于把一系列统计资料看作是一定“事物”的标准化表现形式,它们不同于个人附加于这些事物的任何意义;在韦伯看来一种统计资料是一个行动者的主观含义的反映。 然而,社会学的这种比较研究,并没有随着迪尔凯姆和韦伯的研究被引向深入。在美国的社会学里,这种方法在早期并未受到重视,对这一方法得以充分应用和发挥的是在社会人类学领域。受迪尔凯姆的理论影响颇深的社会人类学家拉德克利夫—布朗,把古典社会学领域中的“比较社会学”的概念进一步系统化和具体化,使这一领域的研究得以在社会人类学领域不断地升华和发展。他指出:“如果要获得人类社会的科学知识,这也只能通过对一些不同类型的社会进行系统考察和比较才能获得。像这种比较研究我们称之为‘比较社会学’。正是在这种社会学中,社会人类学能够被称其为一部分。如果或当比较社会学成为一个确定的学科时,社会人类学就会被合并到这个学科里。”(注:[英]A·R·拉德克利夫—布朗著、夏建中译:《社会人类学方法》,山东人民出版社1988年版,第117页。)一直到第二次世界大战开始后,因形势所需,一些社会学者才和人类学者一道,进入异文化、异民族的社会进行比较研究。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