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中国基层社会秩序的讨论一直受到国家-社会框架的深刻影响,并逐渐从探究国家与地方之间关系的结构性机制溯源其上,重新开始关注传统家-国关系构造的历史渊源。本文尝试从社会史的角度切入这个问题,以影响近世思想至深的明代“大礼议”为背景,以明代霍韬的双重身份——“礼臣”与“乡宦”为线索,以其双重身份下的社会行为为主轴,重做作行动者的观念分析,试探庙堂礼制建构与宗族重建之间的思想关联,以“互构”的视角尝试关照国家与社会的历史形成过程。 关键词:大礼仪;霍韬;家国;行动者;观念分析 作者简介:储卉娟,中国人民大学社会与人口学院,讲师,主要研究方向为法社会学、知识社会学与城市社会学。 明嘉靖一朝,有一件极其重要的事件,史称“大礼议”。简略地说,就是世宗皇帝朱厚熜以藩王之子继承大统,一变而成为皇帝,之后极力为生父母争取礼制上的正统地位,因而与官僚们进行的一场持续近二十年的斗争(白寿彝,1995;孟森,2002;南炳文,1985;牟复礼,1992;傅衣凌,1993)。在此过程中,家-国,嗣-统,成为皇帝与士大夫争论的焦点。对于后人而言,这一斗争也因此成为旨在重新界定家-国观念体系的重要思想史事件。 孟森先生从士大夫的角度入手,认为“大礼议”事件是“嘉靖一朝士大夫气节之表示”,将之定位于嘉靖皇帝欲崇敬本生父母的“私心自用”与士大夫阶层“始终以祀事为害政之枢纽,崇奉所生”的公心之对抗(孟森,2002:185)。此说影响甚广,但将一场关于礼制的二十年廷议简化为公私权力的争夺,无异于将关注点完全限制于斗争的根本目标,而忽略了论辩中言辞、话语的内在意义。 针对于此,学界从不同角度有所推进。根据尤淑君(2005)的整理,有三种具代表性的思路:承继孟森并有所发展的皇权-道统说;思想史层面的朱学-王学对立说;以及近年来较为活跃的革新-守旧斗争说。简而言之,“皇权-道统”对立的分析框架,将恣意王为的皇帝和秉持公心的士大夫的斗争,转化为皇权与道统两种正当性来源的较量,以此来透视明代中期合法性的争夺,解释其后道统衰落的缘由(张治安,1972;Carney Fisher,1977;朱鸿,1978),但此种议论未能区分士大夫内部的分化:何以杨廷和一方就代表了“道统”的全部,而站在杨廷和对面的张骢等人则应当被驱逐在“道统”、“儒生”之外?又何以张骢等人既然代表皇权,又何以在“大礼议”后期站到了皇帝的对立面?此间转化何以可能? “朱学-王学”对立说与“革新-守旧”对立说仿佛一个硬币的两面。前者认为大礼议事件是朱学与王学冲突的思想体现与政治激化,强调从此场论辩中所衍生的关于天理、人情的争论来检讨当时的社会背景,将思想发展与社会情境做密切勾连(唐长孺,1987;阎爱民,1991;张琏,1997;左东岭,2000;邓志峰,2006),后者则强调政治斗争,将“大礼议”事件本身视为斗争工具,指出嘉靖是为了变法需要大展皇权,因此发起大礼议,摒斥旧臣,扫清新政障碍(罗辉映,1985;张显清,1988;张立文,2002;田澍,2002)。如果说“朱学-王学”对立说旨在淡化“大礼议”事件与皇权的勾连,将其描述为礼臣们所属学派的观念战争,从而将政治行动简化为学术行动,那么“革新-守旧”对立说就是将一切学术行动都归结为政治谋划,几乎彻底取消了事件中的思想维度。 以上思路虽然秉持观点迥异,却共同划定了有关“大礼议”之争的基本问题域:这不是一场普通的利益之争,皇帝与礼臣参与这一事件究竟所持动机为何,直接决定了研究者如何理解这场争论所开放出的历史意义。沿着这一问题的思路,我们可以进一步思考:是否可以将人们的行动嵌入“对抗国家的知识分子”、“学派差异造就的观念之战”、“打着礼制幌子的纯粹政治利益斗争”这些简单模式之中的一种? 清代考据学的努力,在此问题之下,似可带给我们更多启发。毛奇龄站在历代礼学的脉络中,直接入手分析“大礼议”中有关礼的争论,辨析张璁等人的人情论和杨廷和等人的濮议论,指出他们的议论背后隐藏的实际主张,以及与礼不和之处[1](张寿安,2001:241-255)。由此,有学者尝试回到有关“礼制”的言辞本身,充分理解行动者的复杂动机:在大礼议这场以前途与性命为赌注的斗争中,参与者究竟基于什么原则选择立场,他们争取的又是何物?在各种激烈议题的核心,他们自身认定的“礼”与“非礼”究竟是什么?简单地说,什么样的“礼制与名分观念”造就了这一事件?尤淑君指出,“当嘉靖君臣讨论‘大礼’时,双方皆牵引出‘天理’是否重于‘人情’、‘尊尊’是否高于‘亲亲’及‘大公’是否必须‘无私’的讨论串,其争执的中心点显然不在于谥号字数的多寡,而是在于身份(identity)的判定”(尤淑君,2005),并从名分礼秩与皇权重塑的角度,具体论证了大礼议中皇帝与礼臣的行动及其背后的名分坚持,及其对于整个嘉靖朝政治文化的影响(尤淑君,2006:23-24) 然而,尽管对行动者的研究已从“气节”“学派”“利益”具体化为“观念”,但以上研究均局限于观察庙堂一端。换言之,以朝堂为行动主体唯一的意义建构领域,“大礼议”意义的讨论因此也局限于国家观念层面。因此,当科大卫对礼制的研究将视野扩展到明代基层社会时,令人有惊喜之感。他注意到明清的宗族建构运动与礼仪改革的某种同步性,而前者的核心条件则被归结到明初的里甲登记和中期由“大礼议”开启的礼仪改革(科大卫,2009:127)。在此基础上,一种新的可能探讨路径被勾勒出来:“大礼议”一事的走向和过程——同时具备礼臣和乡宦身份的参与者的行动——发生在岭南地区(但不限于此)的地方社会结构变迁,三者之间有无可能存在深层的相关性? 科大卫对此亦有未暇详论的判断:“通过里甲登记,通过礼仪改革,珠江三角洲的百姓得到了朝廷的承认,也因此改变了身份。一个建立在礼仪上的权力机构成形了,它把地方社会和国家结合起来,在此过程中,一个阶级也从草莽百姓中诞生”(科大为,2009:127)。在此,他所强调的是珠江三角洲百姓对于上层礼仪改革的利用:国家层面的礼仪合法性被假设为不证自明,地方社会只是搬用其礼仪结构来加强自身的合法性。 然而,下层社会的结构与运动也可能反馈给这些置身其中的礼臣。那些并非逢迎之辈的严肃礼臣,在“大礼议”事件中所表现出的礼制与名分观念,如对统、嗣、大小宗,亲亲与尊尊问题的认知,除了来源于各种官方文本儒学思潮的熏陶之外,与日常生活中的实际礼法安排、时事舆论是否存在某种关联? 因此,本文希望把宗族重建的历史过程作为社会史的背景,对来自岭南浙西南区域的大礼议参与者,重做“行动者的观念分析 ”,并以兼具礼臣与乡宦身份的霍韬为切入点,做一尝试。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