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宗族建构I:建立祠堂 嘉靖二年,霍韬受到杨廷和派的打压,称病归家。四年,他在家乡建立了自己这一支霍氏的开基祖的祠堂。在某种程度上,此举打破了《明集礼》承继自《礼记·祭法》中的规定——“庶士,庶人无庙”的规定,引起了相当大的争议。霍韬建设宗祠的行动固然引人注目,却并非不可理解。当时至少有两条社会活动的脉络可以与之相联系。 首先,这可能是岭南地区士人“齐整礼仪”以改造地方的集体事业之一部分。霍韬与力主推广儒学正统礼仪的魏校、湛若水、方献夫等人相交甚深。后者从正德年间开始,便致力于捣毁淫祠佛寺,将之转变为书院或社学,霍韬对此表示过极大的赞赏和敬佩。霍韬在致广东总督林富的一封书信中说:“生复扩充执事之教,聚吾同祖而下兄弟子孙百口共食,粗立纲纪,俾嗣有守焉,亦执事惠教之及也。聚居图一幅奉览,后有家规、学规、乡约,大率润泽前哲之成训者,俟梓完奉上,领终教之幸。”[14]可见霍韬建立祠堂,与他当时在乡下实行的一系列措施一样,与彼时彼地若干地方官员和本地士绅一起在乡村中推行教化,建立儒家礼仪秩序的行动相呼应。 其次,其他被贬斥的礼议重臣的行动,也与霍韬相近。此一时期,突破礼制的并非霍韬一人,方献夫也在家乡建立了家庙。如果说方献夫的行动还可以被归结为同乡影响,那么远在温州的张璁也同样“创造”族谱建立家庙,这不禁令人猜测其中蕴含着极强的政治色彩,是在表达对皇帝倡孝道的支持(科大卫,2004:23)。 也正因如此,霍韬在此时建立祠堂的意图和基本设计格外值得注意,其中应当是寄托着他对于家的构造及理想家族生活的认知与期待,乃至对礼制的观点。 霍韬并非来自显贵之家。他的四世祖为了逃避黄萧养之乱,来到佛山附近的石头乡。当时这个未来的霍氏宗族最多只有四家人,而且都是白丁,也没有任何证据显示他们共同到任何祖坟祭祖,当然也没有祠堂。霍氏祠堂之所以建立于嘉靖四年,并成为霍氏众家的凝聚点,都是因为霍韬当时显贵的个人身份。 但霍韬所做的第一件事,便是序谱并追溯同族祖先。始、高、曾、祖、考、妣主,五代祖先神位同祀于一堂之中。 “创大宗祠,中为始、高、曾、祖神位,而以各房叔伯之祖附之。或问‘各房之祖同祠,礼乎?’公曰:‘高祖于曾祖,父子也。一父数子同居共食,礼也。生可共食,没独不可共享乎?若只宗子嫡孙入祠,则三四世后各房皆舍其祖而拜嫡子之祖,生者安乎?礼非从天设地产,因人情耳。况家礼有附食之文乎?’霍氏之合祀各组于宗祠,自公始也。”[15] 可见,这个宗祠最初的设计原则就是共产合爨。宗族各家生要同居共食,因此死后也要同祠共享。嘉靖五年,霍韬特别带领宗族男女聚集在大宗祠,宣读《合爨告家庙文》: “惟是今日,实我孙子女妇百口聚食于此,呜呼,祖考生我,孙子分爨,迄我余五十祀,幸今复合。”[16] 通过这样的设计,将原家族内部繁衍分化的家庭重新统一在始迁祖的血缘范围内。为了配合这一设计,霍韬也制定了会膳制度,即合族每逢朔望集中在大宗祠聚餐。会膳制度严格按照长幼尊卑的礼制规定来执行,以巩固大宗祠延续传承的作用,领导族人建立同居同财的大家庭。 从以上来分析霍韬内心关于宗族的基本观念,大概可见以下几点: 1)推崇开基祖。虽然几乎完全是由于霍韬的建构,才产生了“霍氏家族”,家族的基石是霍韬的政治身份和功业,但考察宗祠建构的始末,可知霍韬在很大程度上认为开基祖才是宗族合法性的来源。 2)孝道为先。孝道是宗族生活的首要原则,结合他对于明世宗考兴献王的态度,实际上可以说,霍韬认为孝道是一切生活的首要原则。 3)同居合爨。这是宗族生活的理想形态,同祖兄弟之间应共享财产。 4)合族凝聚。霍韬心目中的宗族建设榜样,是南海九江三世共居的陈氏宗族。相应地,他违反一般做法,要求把宗族各派祖先的神主牌位统一供奉在一个祠堂里,因为他相信,祠堂就应该是个不分家的大家庭。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