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个特点是“知风俗”的主体的扩大。在胡的自序中提到为了“多数人谋幸福”而“周知风俗”的必要,其主体固然还是为政者。但是,其书的目的并不尽在此。他的同道曾任孙中山秘书、并担任号称民国第一大报《大公报》总编辑的张炽章(季鸾)、在为这本书作的序中,对此书的意义有如下评价: 外人之讥我曰:“中国并非一国家,中国人并非一国民。”吾诚耻之,而不能辩,何则? 普及国家主义之前提,在于知彼知己。易言之,必知世界,知本国,而后可以涵养爱国爱群之心,而我则两失之也。 甚者且不知中国之大与久。夫于其地其人,既毫无观念,又不辨共同之历史文化,则虽同胞亦犹之异族矣,中国纵地大民众,不过如游牧民族偶聚居于一大沙漠中耳,求其爱国爱群,安可得乎。 盖风俗乃历史产物,乡间习俗,皆有渊源,一事一物,俱关文化,故能知古今风俗即为知中国之一切。[18] 张氏的逻辑非常清楚,涵养爱国之心,必先培养国家意识,而国家意识是建立在国家认知的前提之下的。而风俗是一国文化的基础,“能知古今风俗即为知中国之一切。”张的上述言论,和日本早期提倡民俗学的芳贺有共同之处。芳贺在创建日本民俗学时曾说: “大凡一国之国体,政治、法律、宗教、社会等各种组织,从某个意义上说,都是民俗之反映。不了解其民俗、则无法理解其国家”。 “德国之乡土研究极为盛行。通过乡土的口头传承来开始进行国民教育。这也是教育的基础所在”,“通过民俗研究、进一步发挥乡土的趣味、涵养爱国精神”[19]。 和英法等最早实现现代化的国家相比,德国、日本、中国都面临民族国家建构的时代课题。所以,对待民俗的态度也有一致性。 我们在前面提到在近代民族国家意识的养成,需要将“国土的一体性、国民的一体性、通时的历史的一体性”通过文化建构的方式具象化、可视化。而作为生活文化的“风俗”则是最容易“体感”的文化。将抽象的“中国”、“中华”、以风俗为主题,按照省市县的排列,并而述之。无疑是给读者构筑了一个有具体形象的国家图景。而这里的读者,已经不再是过去承担“移风易俗”的圣人贤人,而是每一个“国民”的预备生。换言之,了解风俗的主体,开始转化成普通的人民。 由此,“风俗”由前近代的mores和folkways的复合体逐渐转变成一种特定地方社会的生活文化。虽然在不同的语境和使用者中,其涵义还是有微妙的差异。但是,它已经接近我们今天常用的生活习惯的语感。它最后作为folklore的译语没有能够固定下来而被“民俗”所取代,大概和“民俗”中的“民”对那个时代的知识人的吸引力不无关系。 五、当“风俗”遇到了“学” 近代之前的“风俗”概念,包含了极其丰富的内涵。随着西学东渐,“风俗”开始和近代民族国家的建构产生连动。张亮采的《中国风俗史》以风俗为线索,将政治文化、典章制度、文人风气、生产方式、生活习俗融为一体。以历时的角度,建构中国通史,体现出中国固有风俗概念在接受西学的影响后,发生的独特变化。张氏的《中国风俗史》可以说是前近代风俗观的近代终结。在此之后,源自西方的学术分科概念逐渐定型。政治史、经济史、文学史等叙述方式开始成为历史叙述的主流。而胡朴安的《中华全国风俗志》则以通时的角度,我们展示了“中国”,“中华”的空间形象。胡著中呈现的风俗概念,和张著已经有显著的不同。已经基本上接近我们今天所理解的“民间传承”、“民间习俗”的概念。 从张亮采到胡朴安的时代,也正是民俗学在中国萌芽的时期。在当时的学术界,指称民间传承的风俗概念,逐渐成为民俗学研究的一部分,1923年5 月24日北京大学成立“北京大学风俗调查会”。用的虽然是风俗调查会的名称,但调查的内容和研究的对象实际就是民俗学的事项。在此后的关于民俗学研究和学科发展的讨论中,绝大多数人都把风俗作为民俗学研究的一部分。比如在北大风俗调查会的旨趣中写到:“风俗为人类遗传性与习惯性之表现,可以觇民族文化程度之高下;间接即为研究文学、史学、社会学、心理学之良好材料。”而风俗调查会的具体内容则分环境、思想、习惯三大类,每项再具体细分,共计32类,几乎涵盖了社会生活的物质的和非物质的所有方面。在这里,风俗是和民俗作为同义语来使用的。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