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学因此填补了民间社会的精神真空,且佛学的平民精神正不仅停留于说教,而是具体贯穿于其一系列社会和文化活动中,佛学因此首先盛行于民间。表面看来最出世的佛教,在民间从事的实在是最世俗最实际的事情。民间佛教与名士高僧心目中佛教绝非一般天地。 儒家哲学的公共性与佛教哲学的私人性,也可从其对待死亡的态度上看出。死亡是每个人都无法回避的终极问题,而孔子则用一句话就将之轻轻地打发了,夫子云:“未知生,焉知死。”儒家虽最重丧礼和祭礼,但其丧礼的目的与其说是让人体会死亡的不可避免性及生命的有限性,还毋庸说是致力于回避死亡事实并强调生命的永恒性,丧礼的一系列繁文缛节都是为了使因死者退位而留下的权力真空得以填补,是使其权力顺利地让渡给他的继承人,从而使死者的生命在后继者身上得以永生,家族的血统及依存于此血统的爵位、封邑等,实际上就是生命永恒性的寄托,故儒家丧礼竭力消弭因死亡导致的无序、淡化对死亡的哀伤,所谓“顺变节哀”是也。但此义只对有着明确的家族谱系和稳定的家产的贵族才有效,《仪礼》中因此只有贵族丧礼的记述,所谓“礼不下庶民”是也,平头百姓无家无业,他们有的只是生命,即使这生命也是朝不保夕的,时刻都可能被天灾人祸所剥夺,平民没有庞大的家族和产业作为其生命寄托和延续,因此,对草民百姓来说,生命虽低贱,却也因此而更珍贵,死亡因此而更无可回避更可怕。因此,他们就需要一种“死亡哲学”,能让他们对死亡泰然处之,佛教关于尘缘空无的学说和西天福地的畅想正好迎合了这一需要。这也就难怪,民间丧礼从儒家教化的课堂变成了寺院僧众的道场。 另外,佛教未象儒教那样被统治者奉为国教,这实在是佛教之幸,正足以促使佛教极力开发民间市场。实际上,统治者奉儒学为国教,非但不能利之,反倒足以害之。盖儒学既为“国学”,也就成了仕途的“敲门砖”,则功成名就者自有官方的俸禄赖为供养,因此自然就懒于进取和教化,而后进学者一心钻研仕途,更无心于教化了。这实在是儒学的悲剧,也是一切官方学说的悲剧:一种思想一旦列为官方哲学,则必然没落、僵化,对此,亦不妨借今证古。一切官方哲学,无论其如何鼓吹,最终都免不了被人民唾弃的命运。 而佛教既非“国营”,则必须自力更生。在历史上,佛教虽在北朝被几度奉为国教(其每次受崇总继之以毁教之灾),但它在大多数时间里,仍是以民间宗教的面目而存在,虽常有朝廷的接济,但其主要的赞助者仍是民众,民众才是佛教僧侣们的衣食父母。佛教徒深明此义,故积极参与民间生活,以聚材谋利,佛家参与组织的民间互助、慈善机构实在是寺庙香火钱的重要来源,佛家普渡众生的慈悲之怀说穿了实出利己之心。自我生存的需要,自然转化为自我扩张的动力,佛教因此当仁不让地填补由国家政治及其意识形态(儒学)在民间留下的权力和文化真空。寺院组织义社、义邑,兴办商业,主办庆典,操持礼仪,乃至施舍捐助、诊病行医、抽签占卦、祈雨祀神等等,无所不为,无孔不入,以至于许多原本属于儒家势力范围的活动为佛家所夺,如祭龙祈雨即为典型一例,许多原本为儒教性质的节日为佛教所染,许多本土古神为佛教菩萨所僭越,如观音菩萨取女娲的生殖神的地位而代之。而佛教(以及道教)文化及其信仰也就随着寺庙的经济、社会活动渗透到民间并深入人心。 以上对佛教所言在某种程度上也适用于道教,道教本源于本土民间巫术,因此与民间生活有着更紧密的亲合性,但由于道教在其形成之初就以异端的形式(太平道)出现,因此遭到官方的长期压制,其对整体文化的影响略逊于佛教,但由于其与民间巫术的天然联系,民间巫仪、信仰和叙事在道仪道藏中得到更本色的流传,故道教在中国民间文学和文化的流变史上有特殊的意义。 说儒学对民间文化的影响逊于佛教、道教,并不意味着民间就是佛和道的天下。民间文化兼容并收、瑰丽多彩,非哪家所能独断。以上所论只是想说明那种认为儒家是中国文化主流的观点实属误解,文人学士囿于正统文献认识历史,遂误认文献中的历史为真正的历史,民间历史和民间精神因而遭到了彻底的遗忘。 把儒家文化作为中国传统文化的主流,实际上一直是中国知识分子自我想象,这一想象因深得历代专制统治者的欢心而被演绎成了贯穿这个中国历史的神话。当我们一旦将这一神话消解,所谓“新儒家”和“国学热”实际上就成了可鄙的自慰和可耻的虚张声势。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