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次,如何结合《公约》精神促进“一带一路”国家的人文交流。在《非遗公约》的框架下,教科文组织建立起来的三类非遗名录连同国际援助一道成为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四重国际合作机制。与生物进化的线性特征不同,文化的进化往往是通过非线性的方式达成,有时可能要跨越遥远的时空距离。不同文化之间的交流互鉴,对于人类进步而言,其意义和作用,往往超乎我们的预想。文化交流上的难和易,也往往都与文化交流的特质有关。 通过《非遗公约》名录观察文化合作的现状,颇能说明问题。在世界遗产名录中,按主题统计,海洋与海岸49 处,陆地建筑149 处,文化景观103 处,林地91 处,城市190 处;按跨境计,共有37 处(其中文化遗产19 处、自然遗产16 处,混合遗产2 处,濒危遗产1 处),虽然涉及65 个国家,但在已列入的1073 处遗产中占比不高。而综观非遗名录中,有个现象引起我们注意,那就是一带一路国家完成的跨国联合申报,比起其他地区来,在数量上多,在参与范围和规模上也比较大,且不论《非遗公约》较之《世遗公约》还“年轻”太多:在一带一路国家已列入名录的258 个项目中,有20 项是两个或两个以上国家联合申报的,占所有联合申报项目的三分之二[17]。其中有两个项目的联合申报超过了10 个国家:一是是“猎鹰训练术:一宗活形态人类遗产”,由18 个国家联合申报;二是“诺鲁孜节”,由12 个国家联合申报。一看便知这两个项目都是主要在传统丝绸之路沿线国家的主导下完成的。阿拉伯联合酋长国牵头发起“猎鹰训练术”的联合申报,参与国家还有奥地利、比利时、捷克共和国、法国、德国、匈牙利、意大利、哈萨克斯坦、大韩民国、蒙古、摩洛哥、巴基斯坦、葡萄牙、卡塔尔、沙特阿拉伯、西班牙、叙利亚,这些国家横跨亚洲、欧洲和非洲。诺鲁孜节由伊朗发起,参与申报国家还有阿塞拜疆、印度、伊朗、伊拉克、哈萨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巴基斯坦、塔吉克斯坦、土耳其、土库曼斯坦、乌兹别克斯坦。丝绸之路沿线国家尤其是中亚国家联合申报的项目明显高于其他地区,就是这类文化遗产拥有诸多共享因素的一个表征。 假如我们看一看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政府间委员会评审机构就“猎鹰训练术”所作决议,就会对《非遗公约》及其《操作指南》所蕴含的理念有更为切近一点的理解。决议指出:猎鹰训练术最初是一种获取食物的方法,但随着时间的推移,该传统在社区内部和不同社区之间逐渐形成了与自然保护、文化遗产及社会参与的更多关联。训练猎鹰,繁育它们,与它们建立更为密切的关系,成为许多国家的常见做法,虽然在一些具体环节上有所不同,但训练猎鹰的基本方法,大体上是相同的。训鹰人认为他们自己是一个群体,还认为训鹰活动意味着与过去的联系,与自然环境和传统文化传统的联系。决议特别强调该传统为相关社区提供了归属感、自豪感和持续感,以及增强了文化认同。也强调该传统对“自然状态”的尊重,以及对自然环境的保护,对保护猎鹰物种的积极意义等侧面。这里传递了至少这么几层意思,包括但并不限于:关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有助于增强关于人类文化多样性的理解和包容,有助于与鼓励和推动不同文化之间的彼此欣赏和对话,有助于增强特定文化传统的社区和民众对自身文化的自豪感和自信心,有助于环境保护和人类在利用自然资源时应有的小心谨慎,取用有度的态度,有助于在动物的使用和驯养过程中,具有人性和人道主义的情怀,也就是说给予动物应有的关爱和尽量顺应它们的天性而与它们建立关系等。这些层面的考量,乃是一种既尊重不同文化传统,又符合现有联合国人权文件精神的立场。这里鲜明地、毫不含糊地传递了关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人类社会可持续发展之间的直接关系,进而对这种关系对人类社会的长久发展的意义做出了比较完整的阐释。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