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持人语】口述历史的兴起,标志着史学研究的视野已从单纯文献求证转向民间社会资料的发掘,这是新世纪中国历史学发展的新趋向。从其兴起和初步发展的历史过程———有组织的历史写作、自由主义历史写作到个人主义历史写作来看,可知其得以成功的合法性在于难以否认的真实性、基于道德的客观性和由此发生的巨大市场。本期特邀历史学者左玉河、秦汉、朱浒从不同视角呈现中国口述史的发展现状、探究中国口述史的文化身份并借助个案分析阐释口述历史写作的基本学术规范,意在倡导一种理性而科学的历史研究,并通过这种手段和途径,促进我们民族国家作为一个命运共同体谋求自我认识、互相理解以建立价值共识和政治认同,并为共同利益采取行动。──胡粲然 近年来,随着史学观念的转变及现代电讯技术的发展,“口述历史”作为历史学的一门新兴分支学科,日益受到大众媒介和学术界的普遍关注,并呈现出方兴未艾的良好态势。口述历史的兴起,是当前中国学术发展的一大趋势。它的出现,标志着史学研究的视野,已从单纯文献求证转向民间社会资料的发掘,这是新世纪中国历史学发展的新趋向。以西方理论及方法为指导,许多学者致力于中国口述历史研究,出现了一批冠以“口述史”的出版物。口述历史在备受人们青睐的同时,也引起了不少非议。本文在对近年来国内公开出版的口述史著作考察基础上,对目前中国口述历史研究的若干重要问题略作简评。 一、口述史料与口述历史 什么是口述历史?这是研究口述史时首先遇到并无法回避的问题,也是欧美口述历史学界长期争论不休的重要问题。中国学界引入西方口述历史概念后,也同样延续了这种争论。目前出版的口述历史理论著作主要有四种:保罗·汤普逊著、覃方明等译《过去的声音———口述史》(辽宁教育出版社2000年版),杨祥银著《与历史对话———口述史学的理论与实践》(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4年版),周新国主编《中国口述史的理论与实践》(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5年版),唐纳德·里奇著,王芝芝、姚力译《大家来做口述历史》(当代中国出版社2006年版)。在这些著作中,人们对口述历史的概念定位分歧较大。 唐纳德·里奇认为,口述历史是以录音访谈的方式搜集口传记忆以及具有历史意义的个人观点。路易斯·斯塔尔认为,口述历史是通过有准备的、以录音机为工具的采访,记述人们口述所得的具有保存价值和迄今尚未得到的原始资料。保罗·汤普森也认为,口述历史是关于人们生活的询问和调查,包含着对他们口头故事的记录。他们之间观点的差异是明显的:唐纳德·里奇视口述历史不仅是口述史料的收集和整理,而且包括了对这些资料进行阐释的“个人观点”;斯塔尔和汤普森则将口述历史视为采访所得的原始记录,实际上等同于“口述史料”。 中国学者在界定“口述历史”时,同样存在着两种观点:一是视口述历史为“口述史料”,二是视口述历史为口述史料基础上进而提升到研究层面的东西。杨祥银认为,口述历史就是指口头的、有声音的历史,它是对人们的特殊回忆和生活经历的一种记录;钟少华则认为:“口述历史是受访者与历史工作者合作的产物,利用人类特有的语言,利用科技设备,双方合作谈话的录音都是口述史料,将录音整理成文字稿,再经研究加工,可以写成各种口述历史专著。”[1]两者观点有很大差异。 “口述历史”概念分歧的背后,隐藏着“口述史料”与“口述历史”的差异。口述历史等同于口述史料吗?多数学者持否定意见,并主张严格将两者区分开来。有人指出:“口述史料,是从史料学的角度,特指史料留存的一个种类;口述历史,是从历史学的角度,特指表述历史的一种方式。”[2]凡根据个人亲闻亲历而口传或笔记的材料,均可称为口述史料;它可以呈现为口传史料、回忆录、调查记、访谈录等形式,但不能称为口述历史。口述历史概念的内涵是:收集和运用口述史料,再现历史发展过程的某一阶段或某一方面。口述史料限于提供种种研究历史的素材,口述历史则着重于以自己独有的方式阐释历史。因此,口述历史是研究者基于对受访者的访谈口述史料,并结合文献资料,经过一定稽核的史实记录,对其生平或某一相关事件进行研究,是对口述史料的加工、整理和提升,而不是访谈史料的复原。从这个意义上说,唐纳德·里奇的对“口述历史”概念的界定较为准确和合理。 口述史料包括当事人自己以口述的语言风格写下的文字性东西,以及别人为当事人的口述所作的记录。如果是他人所记,不应该是进行过大改造、加工的东西,而应尽量符合口述内容的原生态。若是经由执笔者进行了从语言形式到内容的过多加工和研究性创造成分,就成了包含“口述史料”而又有别于单纯口述史料的口述历史“著述”。这样的“著述”便成为真正意义上的口述历史成果。 口述历史与口述史料有所不同,这个不同表现在它本身已经包含对文献的查询。口述史料是不需要加工的;但口述历史是必须经过整理者加工的。而这种加工,最重要的一项就是与文献史料比较后对受访者的口述进行了筛选。界定了“口述历史”与“口述史料”两个概念,便会很清楚地看到,现在通常谈论的所谓“口述历史”,多局限于“口述史料”层面,并未提升到“口述历史”层面;目前国内出版的大量冠以“口述史”的出版物,多是“口述史料”著作,而非严格意义上的口述历史著作。 二、回忆录与口述历史著作 近年来,市场上出版了大量回忆录、访谈录,其中重要的有:李维汉的《回忆与研究》、薄一波的《若干重大决策与事件的回顾》、《汪东兴回忆录》、吴冷西的《十年论战》、《彭德怀自述》、《黄克诚自述》、《刘英自述》及黄峥执笔的《王光美访谈录》等。这些多是当事人口述或笔录由整理者执笔完成的著作,是否属于“口述历史”范畴?对此,也有较大争议。 有人认为,“口述史是亲历者叙述的历史”,而不仅仅界定为“亲历者口述的历史”。“叙述”的含义显然大于“口述”,因为叙述除了口述外,还有“笔述”。回忆录、访谈录及人物传记等,显然是“笔述”的结果。按照口述史是“亲历者叙述的历史”的界定,当事人无需别人代劳而自己用笔写下亲身经历,也算“口述史”之内。这样,便将回忆录、访谈录及人物传记和历史著作中的各种口述史料均纳入“口述史”范围。正是本着这样的思路,当代中国出版社策划出版的《当代中国口述史》丛书,除了将《吴德口述:十年风雨纪事》收入外,还将带有较浓厚笔录色彩的汪文风著《从“童怀周”到审江青》、汪东兴著《汪东兴回忆:毛泽东与林彪反革命集团的斗争》及李海文整理的《师哲口述:中苏关系见证录》等收入。当代中国出版社编辑部的“出版说明”解释说:在酝酿这套《当代中国口述史》丛书的过程中,“我们发现:有些亲历者可以自己动手撰写,有些亲历者生前对其亲人讲述自己所亲历的事件或与一些人交往的情形,其亲人以回忆的形式述出。很显然,这些记述都是十分宝贵的当代中国史料,因此,我们也将它们收入这套丛书”。[3] 因为这套“丛书”的首要宗旨是存史,为当代中国史研究提供可信的史料,故收入回忆录性质的著作是能够理解的。但将作者“笔述”的回忆录、访谈录纳入“口述史”,容易混淆“口述历史”的性质,因而一些学者提出了不同意见。有人质疑道:“有些亲历者可以自己动手撰写”的书能说是口述史吗?这样收进去,是否名不副实,文不对题呢?[4] 通过录音访谈将口述历史记录加以整理成为著作,属于口述历史范围,是口述历史的主要方式,这是没有异议的。若把自己写的“笔述”也纳入口述历史,无疑扩大了口述历史的范围,或许真的存在着混淆“口述历史”自身特性的倾向。因此,有人主张必须严格区分“访谈录”和“口述史”。访谈录是对受访者采访的一个记录,它可以是围绕一个主题进行采访,也可以围绕几个主题进行采访;它可以是围绕受访者经历的历史进行采访,也可以围绕现实问题对受访者进行采访。可见访谈录不同于口述史。因为口述史是在对相当数量的访谈录进行研究的基础上,对一定的历史问题给予实事求是的说明,并给予本质上的解释和对其规律的揭示。口述历史是历史研究过程后的成果,一般的采访而形成的采访记录是采访后的记录,它只是口述历史研究的资料而已。[5]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