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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洲的封建专制和封建压迫(下)(20031121)

http://www.newdu.com 2017-11-11 未知 newdu 参加讨论
马克思认为,资本家只给工人留下维持工人自己及其后代生活的物质产品,然后拿走其他的剩余产品。领主的心肠也不比资本家好多少,通过地租及种种超经济手段的盘剥,领主也只让隶农们维持着十分基本的生活。虽然隶农在人身安全上受到领主的保护,并有一块世袭土地供自己耕种维持生存,但他们的生活是十分贫困的,而且没有尊严可言。
     伯恩斯这样描写隶农的生活:“在播种和收获的季节里,他至少从日出劳动到日落;劳动的报酬十分微薄。他的家一般是简陋的小屋,是用一层糊了泥巴的篱笆建造的。在茅草的屋顶上开个口,这是烟的唯一通道。地面就是泥土,从上面下来的雨和雪使泥地变得又湿又冷。农民在一只箱子里塞进些稻草当他的床铺。一只三条腿的凳子是他的安乐椅。他的伙食粗糙而单调——不是黑面包就是褐色的面包。······如果收成不好就得捱饿。饿死的事情决不是没有听说过。他当然是文盲,而且是迷信和恐惧的牺牲品,也时常受到邪恶的领主管家的骗。农民生活最悲惨的一面,可以说他是一个被蔑视、没有任何社会地位的可怜虫。贵族和市镇居民们很少提到他们,就是提到他们,所用的也是最鄙视、最恶毒的语言。”6这就是1000年前,90%以上欧洲人的生活。
    
     四、农民的暴力反抗和起义
    
     从9世纪到14世纪,庄园里隶农的暴力反抗就不断出现,那都是隶农们对庄园制度的残暴和弊端的抗议。隶农拒绝为领主做劳役地租之外的“强制服役”,认为自己没有这个义务;他们使用暴力来抗交家庭税和婚姻税;他们有时会拒绝交纳“进入金”,还会捣毁领主的水磨坊;他们会拒绝领主对自己婚姻的干涉;有时会在领主法庭上拒绝接受判决结果。但大多数的农民反抗,规模都非常小,所以只能叫做暴力反抗,不能叫做起义;在中世纪的欧洲,规模较大的可谓是农民起义的事件只有少数几次:821年法里西安农民起义,997年诺曼第农民起义,1024年布勒通农民起义,1075年下萨克森农民起义。
     这些暴力反抗,一方面是规模很小,只局限在一个或少数几个庄园;另一方面是农民并不空想把领主的统治地位打倒,然后自己取而代之,而只是谋求减轻一些压榨的程度。也就是说,农民们并不幻想打破当时的社会关系格局,而只是想让领主对自己的盘剥减轻一些,而且农民们尽量把这种要求诉诸于领主法庭,或国王的巡回法庭,虽然判决结果总是有利于领主。
     这和罗马帝国晚期普遍的民不聊生从而导致人们纷纷铤而走险成为土匪海盗,和中国历史上每到王朝末期总会有大规模农民起义,形成鲜明对比。我认为其原因也和中世纪时欧洲政治上的封建状况有关。
     在欧洲封建时代,对农民们暴力压迫压榨的人是领主;相比于一个国王乃至一个皇帝,领主所统治的农民要少得多、统治的地域要小得多。可以说,领主直接面对隶农。这样,他自己就可以决定对隶农们压榨到什么程度才是恰到好处的——既能充分地搜刮隶农,又不至于使隶农感到难以忍受。大多数领主是理智的,他们会尽量去把握这个平衡点,从而维持住庄园里的秩序。当然会有少数领主残暴凶狠,那就会激起隶农的反抗,但因为一个领主控制的范围是有限的,所以属于这位凶狠残暴领主的隶农,人数也有限,暴力反抗就只会是小规模的。
     但罗马帝国或中国的历代王朝,都是一个个大的统一的政治体,其统治管理集团人数众多、而且分成很多层次。皇帝作为最高层次,更多考虑的是如何维持长治久安,考虑的是统治集团的整体利益和长远利益;但因为国家太大,他必须依靠各级官员。和皇帝相比,这些官员会觉得自己只是在为皇帝打工,所以他们不会像皇帝那样,自觉地从整体的、长远的角度考虑问题,他们之所以不敢过分贪污压榨,只是因为皇帝为了国家的长治久安而颁布了纪律。但他们又时时受到自己牟利冲动的驱使,或多或少地突破、违反皇帝制定的纪律。他们天然的倾向是更多地搜刮百姓,而且感觉自己属于大的统治集团,所以江山是稳固的,受到压迫压榨的百姓们是翻不了天的,孟子说的什么水能载舟亦能覆舟的话,是纯粹耸人听闻。如果各级官员们受自己的这种天然倾向的驱使而行为越来越过分,如果皇帝所掌控的整体纪律逐渐松懈,则会出现大面积的对百姓压榨的加重,从而导致大面积的农民起义。
     也就是说,在传统的农业社会的国家中,统治集团对百姓们的关系,是既压迫压榨,又要有所节制。压迫压榨体现的是一个个统治集团成员的局部利益和短期利益,有所节制体现的是统治集团的整体利益和长远利益。这两个方面必须保持在一个平衡点上。而欧洲封建时代的政治状况则有助于统治者们——一个个领主——保持这种平衡点。但罗马帝国或中国的历代王朝,因为统一控制的地域和人口庞大,所以很难保持这种平衡。结果就是,越到王朝后期,就越倾向于各个官吏的短期利益和局部利益,从而破坏统治集团的整体利益和长远利益,最终造成民怨沸腾,王朝倾覆。
     这和一间公司的经营有类似之处。一间小公司,不容易出现浪费现象,也不容易出现雇员利用职权营私舞弊,损害公司利益牟取个人私利,因为有老板随时直接地进行监督;但一间大公司,出现浪费现象的可能性就大很多,中高级雇员利用职权营私舞弊的可能性也大很多。所以,如何既调动中高级雇员们为公司卖力工作,又能健全制度、防止他们利用职权营私舞弊,是大公司老板需要解决的一大课题。
     到了中世纪晚期,统一的民族国家开始出现,也就出现了比以前范围大很多的农民起义,包括:1358年的法国“扎克雷”起义,1381年的英国瓦特·泰勒起义;而且反抗程度要比以前的农民的暴力反抗大很多,他们要的是打倒贵族领主们的统治地位。法国“扎克雷”起义以“消灭一切贵族,一个不留。”为口号,他们捣毁贵族的城堡,杀死贵族领主,焚毁一切有关农奴义务的档案。英国瓦特·泰勒起义的口号是:“当亚当耕种,夏娃纺织,那时谁是贵族?”(有点类似“王侯将相,宁有种乎?”)他们一度占领伦敦城,杀死了坎特伯雷大主教和财政大臣。这些起义都被镇压下去。
     为什么农民起义从来不会导致民主,而工人的游行示威和武装起义就能最终导致民主呢?米瑟斯(Ludwig v.Mises)曾经这样说明贵族领主们为什么愿意放弃奴隶制的一个原因(当然不是唯一原因):“自由劳动可以创造远远高于奴隶劳动的生产率。在奴隶制条件下,劳动者没有兴趣发挥他们的最大劳动能力,他们的工作热情和劳动量仅限于能够避免遭到惩罚的程度,而这种惩罚只有在没有完成最低限度的工作量时才会发生。(而)自由的劳动者懂得,若要得到更多的报酬,就必须付出更多的劳动。因此,他们全力以赴地工作,以便能够增加自己的收入。”7也就是说,废除奴隶劳动,既符合奴隶的利益,又符合奴隶主的利益。我们可以循着米瑟斯的思路对上述问题做一解释。
     领主主要是考虑:如何从佃农的生产成果中多榨取一些剩余产品走;而在农业生产中,通过调动农民的生产积极性从而创造出更多的财富,这种余地和空间是比较小的,这样领主们也就不用多考虑佃农们的意愿、心情,高兴得干,不高兴也得干;反正你农民高兴不高兴对我领主所得的剩余产品和财富影响不大。如果你农民敢于反抗,不承认我对土地的占有权,不让我领主榨取你的剩余产品的话,我地主就用暴力手段镇压。这样,领主和隶农始终是一直紧张的关系。在这一关系中领主占主导地位,他们为了自己的利益而不愿意放弃对农民的压迫压榨关系。这样,农民起义就不能在领主和农民之间,形成一种理性的、协商的关系。
     在资本家和工人的关系中,资本家同样是要试图尽量多拿走工人的一些剩余产品;但是,在工商业生产中,通过调动工人的生产积极性从而创造出更多的财富,这种余地和空间,要比农业生产大得多。这样,资本家们为了自己的利益,就要多考虑工人们的意愿、心情,最好是带着发自内心的微笑走进车间,因为你工人高兴不高兴对我资本家所得的剩余产品和财富,影响是很大的,比如,会导致公司在市场上的竞争力下降,这是资本家很不愿意见到的;而且工商业生产所要求的分工协作的特性越来越强,一旦工人罢工,将给资本家带来严重损失;而如果雇员们十分努力地为公司工作,则公司竞争力会提高,由此而带来的利润增长,从理论上讲是无限的。因此,如果工人们感到不高兴乃至反抗,资本家就要在两种互相矛盾的对策中选择:一是用强力维持现存的分配关系,这样,就资本家自己的当前利益来说比较好,虽然工人们会不高兴;另一种是对工人让步,换得工人们对工作的更好的投入,这样虽然分配所得的比例小了,但总的蛋糕做大了,就资本家自己的长远利益来说比较好。在这两种对策的交互作用下,资本家们慢慢地更多地倾向于第二种对策,也就慢慢地越来越对工人们让步,不仅是在经济上,而且在政治上,最后让工人们得到了和自己一样的政治权利和选举权。从这个角度说,民主政体是人们互相妥协,以求得更好合作的一种人际关系的组织方式。
    
     如果说罗马帝国以前的欧洲,是处于原始农业文明阶段;那么,在罗马帝国和中世纪阶段,欧洲则处于典型的农业文明阶段,也就是说,农业生产是当时社会生产的主体。农业文明的一大特点是:人们在生产上不需要结成较大范围的合作关系。就生产生活的合作来说,一个家庭、一些亲戚、一个村庄就已足够。再远一点,人们之间在生产生活上就没有什么关系了。
     费孝通在《乡土中国》中论及农业社会的人际关系时说:“从人与人在空间的排列关系上说就是孤立和隔膜。······从农业本身看,许多人居住在一处是无需的。耕种活动里分工的程度很浅,至多在男女间有一些分工,好像女的插秧,男的锄地等。······耕种活动中既不向分工专业方面充分发展,农业本身也就没有聚集许多人住在一起的需要了。······中国乡土社区的单位是村落,从三家村起可以到几千户的大村。我在上文所说的孤立、隔膜是以村与村之间的关系而说的。孤立和隔膜并不是绝对的,但是人口的流动率小,社区间的往来也必然疏少。······乡土社会的生活是富于地方性的。地方性是指他们活动范围有地域上的限制,在区域间接触少,生活隔离,各自保持着孤立的社会圈子。”7因为社会上的绝大多数人从事的是农业生产,所以社会是乡土性的,人们之间是孤立隔膜的;但如果社会上的绝大多数人从事的是分工协作的工商业,那么人们的相互联系就会不断增多,乡土性就越来越少,最终达到全球化。这一发展顺序,不仅西方是这样,东方、中国同样如此。
     如果说农业文明使人们之间没有什么生产生活上的合作与联系,那么工商业文明则使人们自觉自愿地发生越来越广泛、越来越丰富、越来越复杂的生产生活上的合作与联系。
     人从猿变成人,首先学会的是捕猎、采摘,然后是种植。同时,也在一点点地发展着手工业、发展着商业,并在发展手工业(后来是工业)和商业的过程中,自觉自愿地去逐步摸索、学会人们之间如何合作,如何相处,如何发生关系,发生什么关系。这种自觉自愿性,是和战争、暴力、强制正好相反。为什么为了从事工商业生产而去和别人建立关系就是自愿的呢?因为工商业生产强调的是大家合作去创造财富,财富创造得越多,最终大家分得也越多,利己的同时又在利人,何乐而不为呢?
     在农业社会中,也存在各种关系,比如血缘关系、地缘关系、官僚的组织关系等,但这些关系,都不能按同一原则扩展到全社会。而分工协作、等价交换的工商业关系,却可以以同一原则,把社会的绝大多数成员都吸纳进来,甚至把全世界的绝大多数人都吸纳进来。
     反过来说,如果没有工商业的发展,现代社会的一切都是谈不上的。
     所以,正如我们下面将要看到的,是工商业及其所要求和所带来的人际关系的逐步扩展,导致了欧洲逐渐由罗马帝国和中世纪的社会状况,演变到近代和现代的社会状况;同时,也导致了今天中国社会状况的演变。
    
     注释(略)
     注释
     1.亨利·皮朗,《中世纪欧洲经济社会史》,上海人民出版社,2001,56页。
     2.伯恩斯,《世界文明史·第二卷》,北京:商务印书馆,1987,第7页。
     3.John E.Martin,《Feudalism to Capitalism》,The Macmillan Press Ltd,1983,30页。
     4.亨利·皮朗,《中世纪欧洲经济社会史》,上海人民出版社,2001,60页。
     5.John E.Martin,《Feudalism to Capitalism》,The Macmillan Press Ltd,1983,43页。
     6.伯恩斯,《世界文明史·第二卷》,北京:商务印书馆,1987,19页。
     7.米瑟斯,《自由与繁荣的国度》,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4,63页。
     8.费孝通,《乡土中国》,北京:三联书店,1985,3~4页。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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