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墓志须参考多重史料 除极少数显赫人物外,宫人墓志多由营办丧事的部门统一书写,基本格式固定,几无体现个人生平细节的信息。因此在使用墓志进行研究时,需要认识其不足之处,避免失误。 首先,宫人群体成分复杂,我们不能以个别宫人的史事模式化其群体形象。如同样是保母,高宗保母所受的荣宠远高于肃宗保母,这是帝王情感和国力限制等综合因素决定的。同样是宫人参政,卫国夫人王氏和宋若莘就备受肯定,而贺娄尚宫、宋若昭等则身败名裂,这同样深受复杂政治因素的影响,而不是她们的行为本质有所不同。 其次,唐以前的宫人墓志多出现于晚清民国时期,考古信息缺失甚多。唐代宫人墓志虽多出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但墓葬信息的公布也很不对称。除墓志以外,墓葬的规格、形制、葬具等,对判定墓志内容以及对宫人群体展开全面研究具有重要意义。因此,在使用墓志史料时,须尽可能获取和关注墓葬的整体考古信息。 虽然墓志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补纠传统史料的疏漏,但墓志的主体毕竟是人物,志文也大多简略隐晦,它们无法取代传统史料的基础价值,只有将二者结合起来,分辨各自的优势,才能取得实质性推进。 最后,目前发现的唐代宫人墓志主要集中于高祖至玄宗期间以及懿宗、僖宗时期,史料分布存在缺环。研究唐前期的墓志,有传世文献可互为印证;研究中后期墓志,则面临缺少“纸上遗文”的问题,但这也对探究宫人制度变迁提供了研究空间。 (作者单位:中国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所)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