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歌圩”溯源 关于岭南歌俗,以宋代以来的笔记、地方志记录为盛。按潘其旭、罗远玲、陆晓芹等的整理,这些典籍对岭南歌俗的称谓有十余种。其中有的称谓体现了当地壮语对“歌”的说法,如“浪花歌”(邝露《赤雅》)、“唱欢”(民国二十九年《柳城县志》);更多的侧重描述唱歌之风俗,如:“送老”(周去非《岭外代答》)、“飞驰”(周去非《岭外代答》)、“跳月圩”(赵翼《镇安土风》)、“赶季”(《河池县志》)、“放浪”(桂平县志)、“墟会”(刘锡蕃《岭表纪蛮》)、“风流墟”(刘锡蕃《岭表纪蛮》)等。 “歌圩”的命名,最早一般上溯到清代道光年间诗人黎申产的诗。他在描写广西龙州歌唱风俗的诗中写道:“岁岁歌圩四月中,欢聚白叟与黄童。”[7]诗人另一首诗写道:“趁圩相约去歌坡,籴米归来女伴多。踯躅吮风残照里,牧童浴路唱山歌。”从这两首诗,可见每年四月举行的歌唱风俗称为“歌圩”;此外还有一种歌唱风俗是在圩日当天“赶圩唱歌”的情景,但诗歌并未明确称此为“歌圩”。 编纂于清朝光绪年间的《广西省镇安府志》描述的“歌圩”为“……惟歌圩之风尚沿苗人跳月踏摇之俗,虽严行禁止,未能尽革。插秧获稻时,男女互相歌唱,情意欢洽,旋市果饵送女家。”[8]这里说“歌圩”沿自苗人跳月踏摇之俗当存疑,只能说明在记录者眼中两种风俗相近,而且可能他了解“苗人”及其“跳月踏摇”更早。此处的“歌圩”是发生于“插秧获稻”时的男女对唱情歌。 民国时期,更多的地方志采用了“歌圩”的名称,描述也更为详尽。如: 每年春间,值各乡村歌圩期,青年男女,结队联群,趋之若鹜,或聚合于山岗旷野,或麕集于村边,彼此唱山歌为乐,其歌类多男女相谑之词”——《上思县志》(1921年)[9] “四月间,乡村男女指地为场,赛歌为戏,名曰‘歌圩’。”——《龙州县志》(1936年)[10] “沿边一带风俗,最含有人生意义的,则为歌圩。歌圩在春忙前的农暇时候举行,其日子各地各不相同,今日为甲地歌圩,明日为乙地歌圩,以轮尽各村为止。”——《广西边防纪要》(1940年)[11] 这些记录也说明“歌圩(墟)”集中在春季,地点为“山岗旷野”、“村边”或者某个特定场所。至于为何称此种歌唱风俗为“歌圩”,从《龙州县志》看,似乎来自当地人的自称,——即桂西和桂西南的土语方言。刘锡蕃在《岭表纪蛮》中进一步解释“歌墟”的“墟会”: “墟会有节会、常会两种,节会即以岁节之日行之,常会则不拘节期,凡农隙之日,每值墟期,即会歌聚饮于此。其闹热虽次于坡会,然三日五日一墟期,到者常达数千人,亦殊有可观。此等歌墟,在镇南田南两道之地,为数尤多。……(农忙之时,亦有定期墟会者;如养利、凭祥、扶南、崇善等邑,则以三四月行之,镇结、龙茗等邑,则以三月四五月五七月十六七行之)。”[12] 从中我们看到,“墟会”一者与节日有关,一者和称为“墟”的集市有关;农忙时还有定期的歌墟墟会。此外,《岭表纪蛮》还记载了一年一度或两、三年一度的歌俗,称为“坡会”。这与前引清代黎申产的诗中提到的四月“歌圩”、“趁圩唱歌”两种歌俗形态似有相似之处。 则“歌圩”在清代和民国阶段的文献里有两种含义:一是以歌为圩——节期或农暇时男女群集聚会作歌,是为“歌圩”;二是圩日会歌——赶圩之后群集会歌。文献中以第一种用法为多。这种来自桂西和桂西南自称的歌俗汉译——“歌圩”——看来就成为后来学界对壮族歌俗的统称。 然而,一个有趣的问题是,“圩(墟)”的意思究竟为何?“歌圩(墟)”之“圩(墟)”与“歌”形成一种什么样的关系?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