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歌圩”的“壮化”与“现代化” 当代学界在“歌圩”名下综合的歌俗内容十分驳杂。1963年编印的《广西各地歌圩情况》记录了各地形态不一的“歌圩”。有人讨论的“歌圩”包括瑶族的“砍牛”、苗族“跳月”、芦笙会[25];有的“歌圩”在确定的地方每年举行一次(如龙州四月十三日的歌圩)[26];有的又认为“在什么地方都可成歌圩”,“请结婚或满月酒时,歌圩就在家里举行”[27]…… 到了1998年出版的《壮族歌圩研究》,则明确地把“歌圩”与“壮族”联系起来,把这些形态不一的“歌圩”进行了系统的分类: 1、节日性歌圩:A)农历节日的歌唱活动(如农历除夕夜的“舂堂歌”、正月初一的“买新水”歌俗、中秋节歌俗等);B)春秋季“歌圩期”的歌唱(如农历正月初一至初三在平果姆娘山歌圩进行的歌唱、正月二十七日在德保足钦歌圩的歌唱等) 2、临场性歌圩:“劳动歌会”、“圩市会唱”、“婚娶会唱” 3、竞赛性歌圩:如广西邕宁县的“放球”、“还球”、贺县的浮山庙歌圩等[28] 从中可见,研究者的兴趣不在于从“歌圩”本身的意义出发去界定、论述与此符合的歌俗,而在于那些形形色色的“壮族歌俗”如何构成相对完整的文化体系,并如何与壮族社会生活形态发生紧密的勾连。 就民间文化的研究历程看,20世纪50年代以来,随着各民族社会历史工作调查工作的展开和人类学、民族学学科理论的影响,地方政府组织的民间文学、音乐的搜集工作常常以“民族”为单位进行[29],研究方面更多涌现出关于文学、音乐的“民族属性”、文化形态分析的成果。[30]“歌圩”研究也体现了这种学术范式下的知识呈现:力图选取“相对稳定的民族民间传承文化事象”作为“认识壮族”的标志;为此追溯壮人歌俗历史、考辩源流、区分主次,勾勒出一幅从“原始社会”时期传承至今、衍生出各种变体的“歌圩”图谱。 这个“歌圩”图谱成功地成为“壮族文化”的标记,起着与其他民族文化相互区分的作用。1998年《满族研究》刊登了一段简短的“歌圩”介绍: “‘歌圩’也叫‘歌墟’是盛行于壮族地区的群众传统歌节。‘歌圩’历史悠久,……解放后,歌圩成了文化娱乐、体育比赛和物质交流相结合的民族节日。 “歌圩日期各地不一,一般在每年春秋二季。节期一至三五天不等。还有不定期的小型歌圩,一二十人即可进行。歌圩上,人们穿着节日盛装,尽情歌唱……”[31] 不少普及性读物、公共媒介也用类似的文字把“歌圩”介绍成为壮族“传统节日”、“传统习俗”等。在各民族的歌俗中,“歌圩”代表着壮族歌节,和苗族的“游方”、么佬族的“走坡”、西北民族的“花儿会”对举[32]。在民族传统节日介绍中,“壮族歌圩”和“白族三月街”、“羌族新年”、“傈傈族刀折节”、“傣族泼水节”、“彝族火把节”等一同成为各民族的典型节日[33]。 20世纪50年代以来的人类学家质疑族群“客观特征论”,认为以往学界总是根据客观文化特征来判断族群的本质,这种作法值得商榷。因为客观文化特征与人群经常呈现重叠又不尽相同的情况[34]。从这个意义上看,“歌圩”之名从泛用于广西各族的歌俗逐渐“收缩”为一种壮族歌俗,即为自在的具有过渡性变化的文化人为地划定了界限,这个界限的依据就是关于壮族本质特征的认识观念;进一步地,“壮族歌圩”与其他民族的苗族“游方”、么佬族“走坡”、白族“三月街”等对举,强化了民族的文化特点和民族间的文化差异。“歌圩”之名,重点在于借用一个包含岭南古音的称谓,使壮族地区的歌俗在形式上“壮族化”[35]。 如今时而与“歌圩”替换使用的,还有“歌会”、“歌节”两种命名。 “歌会”的“会”之意,为“聚合;合在一起”[36]。所以以“会”来修饰歌俗、民俗的称谓较为常见,如“苗族赶歌会”、“壮族三月三歌会”、“白族石宝山歌会”、西北地区的“花儿会”等等。惟其意义普通,故“歌会”难以单独起到区分差异的作用,必须在之前加上表示特定内容的词语。 “节”的原意指“竹节”,“泛指植物枝干交接的部位”或“骨节相衔接之处”,含有“交接”、“衔接”之义。[37]用在“节日”里面,最初指的是天地时气交和之节韵。中国传统节日有不少即来自日月时令的交会。故“节”原本与生活在自然节奏之人的生活方式有内在关联;还与宗教、政治事件有关。由于“节”的重要性和普遍性,20世纪80年代旅游经济发展以来,各地政府陆续推出具有地方特色的“旅游节庆”活动,如“山东曲阜孔子文化节”、“哈尔滨国际冰雪节”、“大连服装节”、“上海国际旅游节”;一些民俗活动,往往也以“××节”来再命名后推出。如凉山彝族“火把节”,原名的音译为“睹则”(“睹”的意思为“火”,“则”的意思是“偿还”)[38]。“歌圩”也常常转化为“歌圩节”、“歌节”,突出的例子是1983年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依据广西部分地区的“三月三”歌圩活动,把每年农历三月初三定为广西的“民歌节”。 这些形形色色的现代节日,利用传统节日的资源——比如时间、民俗——来唤起大众的广泛的注意和兴趣,实则“旧瓶装新酒”,添加了“经贸唱戏”的内容。同时,一些传统民俗活动冠以“节”的名义有组织地举办,已经与其宣称的“节”之原型拉开了一定的距离。其功能只是在“节”的命名下,把少数民族的民俗“翻译”成可被汉语文化体系迅速吸收的一种现象,激发起外人想象其具有“传统的”、“盛大的”、“欢乐的”等意义。故把与“歌圩”相关的歌俗称为“歌节”,使得“壮族化”的“歌圩”变得“汉化”。进一步地,广西区政府从1993年起利用农历三月三“壮族歌节”的象征意义,举办“广西国际民歌节”;从1999年开始又改至每年11月举办“南宁国际民歌艺术节”。这以政府组织、逐步走向市场、目的在于促进旅游、招商引资、带动经济的“城市节庆”,被认为结合了传统的、原生的民间文化形式与现代的、精英的文化元素,体现了多重话语杂糅的现实情境。此种意义上的“歌节”是民间“歌圩”、民间“歌节”“现代化”的体现。[39] 有趣的是,2005年10月14日,中国-东盟博览会暨南宁国际民歌艺术节的开幕晚会,以“四季歌圩”为主题。导演声称此创意来自“广西壮族歌圩节”,并作了这样的发挥——“我们将春、夏、秋、冬四季融入广西民间歌圩中,用四季的颜色把广西最朴实、最原始的歌圩做到极致”。[40]在此前一年的南宁国际民歌艺术节,开幕式晚会的序幕也以“和平歌圩”为题[41]。“歌圩”这个转译自岭南古代文化的语汇,经过文人、学者的分析、定义,在公共媒介广为传递,如今嵌进运用声光影的技术手段制作的现代舞台盛宴,在“民歌节”的文本中成为一个具有地方魅力的但漂浮的能指。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