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1949年后中国的“民族识别”和“民族”构建 说到这里,我们应当回顾和梳理一下1949年前后中国政府和学术界对“民族”这个核心概念的界定和应用。 在清末和民国时期,“蒙古民族”、“满洲民族”、“汉民族”、“藏民族”等称谓在西方人和日本人的诱导下就开始在国内流行,汉人反满排满的狭隘“汉民族主义”一度甚嚣尘上,中国人在对“民族”这一概念的理解和应用上已呈混乱的局面。也正因为如此,顾颉刚先生在抗日战争危急的1939年发表《中华民族是一个》的文章(顾颉刚,1996),试图正本清源。 20世纪50年代,中国政府参照苏联的思路和制度设计,在全国开展了“民族识别”工作,先后识别出56个“民族”,同时保持了“中华民族”的提法。这就使得“民族”这个重要的核心概念被用在两个性质完全不同的群体层面上,一个是包含了全体国民的“中华民族”,另一个是中华民族内部的56个“民族”。这一双重使用无疑造成了对“民族”这一概念内涵理解和应用方面的混乱。按照现代西方国家的话语体系(“公民的‘民族’模式”)的应用规则,强调国家政治共同体意涵的“中华民族”应称为“民族”,对于强调“血缘和文化共同体”的56个“民族”而言,更恰当和更科学的称呼应当是“族群”。 我们可以从翻译用词的角度来对这几个核心概念的内涵进行解读。长期以来,我们在汉语中把中华民族译为“Chinese nation”,并参照苏联在俄译英时的译法,把中华民族内部的56个“民族”译为“nationality”,以示区别。把中华民族译为“Chinese nation”符合国际惯例,如同把“Indian nation”译作“印度民族”,把“American nation”译作“美利坚民族”,把“French nation”译作“法兰西民族”。但是把56个“民族”译为“nationality”是否适当,近些年来已经出现争议。 今天许多国家的《入境签证申请表》中的“nationality”一栏,要求申请者填写的是国籍。按照美国学者郝瑞(Stevan Harell)的观点,当中国人把境内的56个“民族”译为“nationality”时,“英语人类学家们推测中国的民族学家们完全误译了‘民族’。他们真正要说的,与其说是nationality,倒不如说更像ethnic group一些;就此而言,他们对这些‘民族’(等于ethnic group)的分类就是不恰当的。……伴随人民自决观念形成,术语nation和nationality就与政治独立或政治自主权有了不可分割的联系”(郝瑞,2001)。在郝瑞看来,中国的56个“民族”相当于其他国家的“族群”(ethnic group)。正是在国外友好人士的提醒和外交部的敦促下,21世纪初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的英文译名从“State Nationality Affairs Commission”正式改为“State Ethnic Affairs Commission”,按英文理解即是处理“族群事务”的机构,这一修订符合这些特定概念(nationality,ethnic group)的国际通用涵义。 如果把一国境内具有“血缘共同体和特定文化”特征的群体称为“民族”,那么由此萌生的“民族意识”和“民族主义思潮”将会导致通过“民族自决”途径实现独立建立“本民族”的民族国家的政治运动,这对所在国的国家统一和领土完整必然造成威胁。苏联和南斯拉夫政府把国内许多具有共同血缘、文化特征的族群识别为“民族”,并在个人身份、政策待遇等方面把各“民族”成员加以区分,通过特殊的行政区划建制(自治共和国等)将这些族群“领土化”(the territorialization of ethnicity)(Suny,1993:110)。英国学者霍布斯鲍姆指出:“悉心致力于在那些从未组成过‘民族行政单位’(亦即现代意义的‘民族’)的地方,或从不曾考虑要组成‘民族行政单位’的民族(例如中亚伊斯兰教民族和白俄罗斯人)当中,依据族裔语言的分布创造出一个个‘民族行政单位’的,正是苏联共产党政权本身”(Hobsbawm,1990:166)。当中央政权出现政治危机时,正是在这一思路下进行的“民族建构”最终导致苏联和南斯拉夫联邦以民族共和国为单元发生政治解体。苏联和南斯拉夫在国内实行的“民族构建”所带来的政治风险,对于同样进行了“民族识别”工作和相应制度构建、政策设计的中国,是必须严肃思考和讨论的。 九、“跨境民族”如何翻译? 国内有的论文对“跨境民族”给出的定义是:“跨境民族(Transnational Ethnic Group)是指历史上形成的,现分布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国家并在相关国家交界地区毗邻而居的同一民族”(杨焰婵等,2015)。从该文提供的英文译法来看,“trans”这一前缀的含义有“横过、横断、贯通、超越……”等,“ethnic group”就是族群,所以该文提出的“transnational ethnic group”更适于被理解和译为“跨越-贯通民族界限的族群”。据周建新介绍,“外国学者分别使用cross border ethnicity、cross border ethnic group、group striding over the border、aboriginal group which straddle the border、frontier peoples等等”(周建新,2002:2),这里提到的词汇也是“ethnic group”,即族群。有篇文章对“跨国界民族”总结的特点包括:第一,跨居于不同国家的各部分已拥有不同国籍;第二,跨居于不同国家仍有相对集中的聚居地;第三,跨居于不同国家的各部分仍保持认同(王清华、彭朝荣,2008)。这些也是公认的“族群”的典型特点。所以,无论是对外国学者用词的介绍还是对“跨境民族”特点的归纳来看,这些研究者们所指的“跨境民族”、“跨国界民族”,实质上还是“跨境族群”。 我们再看看国际学术界是否有相关的固定专用术语。如果把“民族”与英文的“nation”相对应,那么,“跨境民族”似乎可以译成“a cross border nation”,而“跨境族群”可译为“a cross border ethnic group”。我们在多部英文字典如《英汉大词典》(陆谷孙,1993)、The American Heritage Dictionary(Morris,1969)和英文百科全书如The Macmillan Encyclopedia(Isaacs,1981)、The Columbia Encyclopedia(Bridgwater and Kurtz,1963)、International Encyclopedia of the Social Sciences(Sills,1968)中都查找不到相应词汇,可见在国际学术界尚未形成公认的专用术语,中外学者们仍然使用“ethnic group”或“people”来称呼这些(跨境或非跨境)群体。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