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地认识人类世界的历史,必须以唯物史观为理论指导。唯物史观诞生以来的150余年,世界历史发生了深刻的变化,探讨"唯物史观的新视野、新内容"的目的,是弘扬与时俱进的精神,回应唯物史观面临的挑战,以推动马克思主义史学理论的创新,不断深化对世界历史与现实的认识。唯物史观的生命力在于开拓创新,在社会实践中日益深化和扩展。这将涉及很多问题,现仅从如何"科学地认识人类的历史"的角度,有针对性地探讨以下三个问题:历史规律性问题;马克思"世界历史理论";历史认识理论和唯物史观的辨证关系。 关于历史规律性问题,笔者就"历史规律"是否可以自发实现的问题提出商榷:唯物史观认为:"历史进程是受内在的一般规律支配的","经济社会形态的发展是一种自然历史过程"。(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第243页;《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第208页)问题的关键是如何理解"自然历史过程"? 长期以来,传统的观点片面认识"自然历史过程",将着眼点放在自然运动过程和社会历史运动过程的共通性,强调它是不以人们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规律性,而忽略了人--创造历史的主体--在历史规律中的作用。因看不到人和规律之间的特殊的辨证关系,忽略人的"自我意识过程"和"自主创造过程",而盲目地认为历史规律可以自发地、自然地实现。这不是马克思主义的观点,而是19世纪机械唯物主义的残余。这种貌似马克思主义的观点还授西方理论家以把柄,攻击马克思主义的历史决定论是历史宿命论,如卡尔·波普尔等。 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揭示人类历史规律时,是从研究具体史实入手的。人类历史发展有客观规律,是一个"自然历史过程",但是,历史规律不是外在力量的赐予,不是先定的,而是产生和实现于人的社会实践之中。正是在这个意义上,历史规律被认为是"人们自己的社会行动的规律"。因此,这个过程同时也表现为人们自觉能动性和创造性、选择性的不断的实践过程,"社会生活在本质上是实践的"。我们不应割裂这种统一性。 关于马克思"世界历史"理论 ,笔者对以下三种观点提出商榷: 其一,如何理解"世界历史"?在我国学术界,一种观点将马克思所特指的历史哲学意义上的"世界历史",和一般意义上人类历史过程的"世界历史"相混淆。 前者是指当社会生产力发展到了一定的水平后,出现了"历史向世界历史的转化"。这种转化的标志是孤立的、狭隘的民族的历史,变成世界政治、经济、文化的联系急剧扩大的世界的历史,即"历史也就越是成为世界历史"。"世界史不是过去一直存在的;作为世界史的历史是结果"。(《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第88页;《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6卷(上),第48页。)资本主义"首次开创了世界历史,因为它使每一个文明国家以及这些国家中的每一个人的需要都依赖于整个世界,因为它消灭了各国以往自然形成的闭关自守的状态"。(《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第114页。)世界历史形成的过程,即是资本主义世界化的过程。 其二,马克思的"世界历史"思想所体现的历史观是"欧洲中心"论吗?西方一些后现代主义理论家,认为马克思的"世界历史"思想,没有超出"欧洲中心论"的范畴。中国一些学者认为,马克思晚年在东西方历史比较研究中,背离了"西方中心论"。 "马克思主义理论虽然也带有一定的中心论倾向,但是它的立足点是处于弱势地位的阶层,……因此在很大程度上抵消了这种倾向"。 笔者认为,马克思从来不是"西方中心论"者。"西方中心论"的实质是"种族优越"和"种族歧视"。马克思在分析世界历史时,确实经常讲到"中心",但其所指的是历史矛盾运动的"中心",而非历史观意义上的"中心",两者不能混淆。1845年,马克思、恩格斯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首次提出"世界历史"思想,在论证"历史向世界历史转变"这一命题时,始终使用的是"全球的"、"普遍的"、"世界历史性"、"世界历史意义"等概念;"世界历史"理论的分析单元是世界而非民族和国家,只是在研究具体的世界历史进程时,才关注"中心",特别是世界经济发展的中心、革命运动的中心。 其三,马克思"世界历史"理论和"全球化"理论。一种观点认为,马克思恩格斯《共产党宣言》中的世界历史理论,论述了全球化的形成过程、动因、阶级实质、终极趋势。当代全球化的进程,证实了这些科学预见。另一种观点认为,世界历史理论与全球化两种理论加以比较,便会发现二者之间有诸多一致之处。但二者之间有本质区别同样是不争的事实,主要表现为主体区别、制度区别、价值取向区别、逻辑线段区别。 无论是马克思的"世界历史"理论,还是"全球化",理论,都属于一定的历史范畴,考察它们之间的内容和联系,不能脱离具体的历史环境,因此有以下两点值得重视:1.现代电子信息技术的发展对全球化已经产生了并继续产生革命性的影响。互联网被认为是"加速全球化进程的兴奋剂"。2.一些西方学者认为,全球化是一种新的社会现象或制度。警惕西方的一些全球化理论,正在转化为新的意识形态。 关于历史认识理论和唯物史观的关系,在中国学术界有两种有一定代表性的对立观点:一种观点认为,"我国史学界对历史学和历史学认识的多元化已经实际形成",而历史认识论研究的兴起,则是标志"多元化已经实际形成"的史学思潮之一。另一种观点认为,"历史认识论是唯物史观在当代的重要生长点","有必要把历史认识论作为唯物史观的重要分支学科来建设"。 这两种观点虽然各不相同,但都忽略了历史认识是社会认识的一部分、历史认识主体是社会历史主体的一部分这一基本事实。而这,恰恰是我们研究历史认识理论的前提和基础。理解历史认识论和唯物史观的关系,关键是如何科学地认识主体性,以及历史认识主体和客体的辨证关系? 其一、不同的历史认识主体因哲学观点、政治立场、知识基础、生活经验、情感和性格气质不同,表现出不同的主体意识。以唯物史观为理论指导,但不应把唯物史观的基本原理变成脱离社会生活实际的教条。列宁:"只有不可救药的书呆子,才会单靠引证马克思关于另一历史时代的某一论述,来解决当前发生的独特而复杂的问题"。(《列宁全集》第3卷,第13页。)企图用现成的公式来研究历史的人,实际上没有主体意识,其"研究"只能是低水平的重复。 其二、加强主体意识,要有强烈的史学理论创新的欲望和行动。创新是科学的本质。是古老的历史学永葆青春的动力。史学理论的创新以主体意识的不断加强为基础。没有史学理论的创新,就没有历史学的进步。 其三、历史认识的过程,是认识主体对客体的一种观念的反映关系。在历史研究中,主体意识的发挥,并不能达到"完全客观"地、"真实"地反映历史的"真实面目"。之所以如此,是由历史认识的相对性决定的。人类社会的历史矛盾运动既是相对的,也是绝对的,那么,对其进行科学的历史认识必然受其制约,表现为相对与绝对的统一。这样,任何历史认识都不可能穷极历史的真理,而只能不断接近对历史本质的认识。 其四、反映"不是简单的、直接的、照镜子那样死板的行为,而是复杂的、二重化的、曲折的、有可能使幻想脱离生活的行为"。历史认识理论是能动的反映论。历史认识的过程,是历史认识主体"创造"的过程,当然,这种创造的前提是承认客观的物质世界,而不是随心所欲的"创造"。只有这样,才能和西方新康德主义历史哲学家(狄尔泰、文德尔班、李凯尔特等)、新黑格尔主义历史哲学家(布拉德雷、克罗齐、柯林伍德等),以及分析的历史哲学家(波普尔、亨普尔等)划清界限,同时批判地汲取他们一些人理论中的合理内容,如克罗齐"一切真历史都是当代史"、柯林伍德历史过程是各种思想的过程,"一切历史都是思想史"等命题。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