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都知道:欧洲的资本主义是从封建主义的中世纪产生的,而中世纪欧洲是承继罗马帝国而来的,那么,罗马帝国是什么性质的社会? 我们对中国的历代王朝、对古雅典、对今天的英国美国等等国家的性质,是比较清楚的。可是,古罗马到底是一个什么样的社会?君主专制?那为什么又叫作“罗马共和国”?人民民主?那为什么又有“帝国”?实行的是“人治”?那为什么会有“罗马法”?实行的是“法治”?那为什么会有帝国后期的民不聊生乃至灭亡?继承了雅典自由民主乐观人道的精神?那为什么实行严格的社会纪律和等级制?学习了基督教的思想?那为什么在一开始要迫害基督徒,而后来为什么一把基督教列为国教,罗马帝国就灭亡了? 我们一般说中国是从封建社会演变而来的,而封建就意味着帝王专制、愚昧、男女不平等、落后、保守、思想禁锢。和中国相对应的就是欧洲中世纪,那也是封建主义的,所以是黑暗的。可是,古罗马是不是封建的?没人这么说。资本主义?更不可能。教科书上说是奴隶制,因为当时存在大量奴隶。可是,在很多社会体中都存在大量的奴隶,比如中国的南北朝时代,南北互掠良民为奴的规模就非常大,美国十九世纪的南方也存在大量奴隶,但我们不能说南北朝和美国南方就是奴隶制社会。奴隶制只是它们社会体中的一个重要方面。在古罗马,奴隶基本上是被征服的外国人以及战俘,可是在千千万万罗马人之间实行的是什么制度呢?在罗马人和外省人之间实行的是什么制度呢? 本文力图说明:就政治性质而言,古罗马社会可以被称作“农业文明阶段的军事官僚集权国家”,其国家机器和百姓之间是专制和压迫的关系。因此,古罗马和中国历代王朝的社会性质是一样的。 1.罗马共和国的元老院 在公元前8世纪时,居住在台伯河边的一群伊斯苏坎人,大约在公元前753年建立了罗马城,从此他们就被称为罗马人。罗马城位于军事要冲上,罗马人不断地对周边地区进行军事征服,到公元前6世纪末,罗马人已经占领了从亚平宁山脉到地中海海滨的全部拉丁平原。 人类的早期国家,基本上都是以军事立国。一个军事组织通过军事征服,在地理上不断地进行扩展,把越来越大的地区和越来越多的人民,纳入自己的暴力垄断控制的范围中,形成“国家”这种在范围上比原来的部落大得多的政治体。其实,今天世界上的大多数国家,就其起源来说,都是这样形成的。像美国立国时,13个殖民地自愿结合成一个国家;像今天的欧盟那样,由各国自愿结成统一的政治体,那都是少之又少的特例。没听说中国的战国时代,七个国家自愿结合成一个秦国;那是秦始皇历经艰难、用血与火的代价,才完成了统一祖国的伟大事业。魏蜀吴三国宁可坚持长期打下去,从而呈现出一幅三国演义的波澜壮阔的历史画卷,也不愿像美国13个殖民地人民那样好脾气,自愿结合成一个国家。14世纪的莫斯科大公国,也就只控制着莫斯科及其周围那巴掌大的地,是后来的伊凡大帝、彼得大帝,通过不遗余力的对外征服,才奠定了今日俄罗斯的浩大版图。所以说,枪杆子里(或者是刀剑里)出国家,基本上可以说是一条“普遍规律”,少有例外。 回到罗马。古罗马的历史,分为共和时代和帝国时代两大段。 所有人类群体的发展,都要经过氏族部落的阶段,而在这个阶段都是使用民主的方式来决定氏族部落的公共性政治事务,罗马的部落们也不例外,部落大会就是这种民主运作的机制。但也和世界所有民族一样,当部落不断对外征战时,部落首领的权利就会越来越大,而民主运作所具有的权利就越来越小;这一点在军事化特性十分强烈的古罗马体现得尤为明显:部落大会的权利越来越小,元老院的权利越来越大。这个过程贯穿在罗马共和国的历史之中。最后,掌握了军事大权的皇帝成为最高统治者,罗马发展到中央集权的帝国体制。 在罗马共和国阶段,“共和”这个词反映的是:人民在政治事务中拥有充分的权利。这在罗马国家的最初阶段是名副其实的;但随着时间的推移,罗马对外征战的不断进行,百姓们的民主权利越来越小,“共和”越来越名不副实了;罗马国家越来越成为一个贵族寡头统治的国家(Oligarch)。而到了罗马帝国阶段,皇帝又凌驾于元老院之上,成为和中国历代王朝相似的大一统农业官僚帝国。这里的“大一统”是指罗马帝国控制了辽阔的疆域,这和中国的历代王朝相似,却和中世纪欧洲不同,中世纪欧洲是不存在一个类似罗马帝国的大一统国家的。 罗马共和国和罗马帝国合称为罗马国家。 当时罗马最有权力的政治机构,就是大名鼎鼎的元老院。约翰•麦克指出:“可能共和国最重要的机构是元老院,它起源于伊苏斯坎人的贵族元老会议,当时该会议是专门为国王提建议的。在共和国期间,元老院给执政官提出各种有关国策的提议。由于执政官的任期只有一年,而元老们则可以一直做下去,所以元老院成为罗马帝国稳定和持续性的保证。••••••起初,元老院在法律方面只有建议权;但随着其权势的增长,后来它作出的建议就成为了法律。”1元老院的成员都是组成罗马国家的各氏族的首领,也就是当时罗马最有势力的一批人,而且其职位都是世袭的。元老院从元老中推举出两位执政官主持日常的国家行政和司法管理的任务。他们要按照元老院的旨意办事。如果两人意见不一致,那就要由元老院来仲裁。在罗马共和国的初期是有国王的,但后来被元老院废除了,以执政官代替。 当时罗马的另一个政治机构叫作“国民大会”(Assembly),由全体成年男子选出代表组成。从理论上说,这个机构可以否定国王提出的建议,可以决定是否对外宣战。在早期,由于部落的民主传统还比较强大,所以国民大会确实具有很大权利;但随着对外征战的不断进行,其实权越来越小,以至后来只是一种名义上的权利了。伯恩斯说:“它只是一个批准性的机构,无权提出议案,无权修改国王的政策。在大会上,如果没有得到国王的点名邀请,哪个代表都不能发言。”2 随着罗马不断的对外征战,随着贵族阶层的权势越来越大,罗马的社会分化日益加重,罗马社会日益分成两大阶层:显贵与平民。显贵们是有权势的贵族,是有钱有大量土地的大地主,而且往往是同一个家族,又有权又有钱又有土地,他们都是罗马各氏族的首领以及亲戚,七大姑八大姨之类。这个阶层的人垄断了元老院的席位,也垄断了各级官员的位置。 平民则包括农户、手工业者、小商人。他们往往要依附于那些显贵,为他们种地,为他们打工,为他们打仗。他们也就因此可以得到有钱有势的显贵们的保护。平民们要向国家缴纳很重的税,还要服兵役,但却不能担任任何官职,只能参加国民大会。而且他们经常感到司法对他们不公平。他们甚至不知道他们究竟有哪些政治权利,因为当时罗马的法律是不成文的,而且解释权只在执政官手里。一个欠了债的穷人,经常被法官判为到债主家去做农奴抵债。在这样沉重的阶级压迫下,平民们终于在公元前5世纪起来反抗了。 我看的西方历史的书中,没有一本谈到反抗的具体情节,反正,反抗是取得了成果。第一个成果是在公元前470年取得的。平民们迫使显贵们同意设立一个保民官,他有权在官员对平民作出违法行为时,去保护平民的权益。在公元前450年,颁布了12铜表法,该法列明了罗马自古代传下来的传统法律,平民们自此知道了他们到底有哪些权益是受到法律保障的。第二个成果是在公元前366年取得的。平民们被允许担任较低级的官员,特别是当时选出了第一个来自平民的保民官,而且这个保民官后来还进了元老院。第三个成果是在公元前287年,通过了一个法案,规定国民大会上通过的政策,元老院无权否决。 但这些成果的意义不能被夸大。这些成果并不意味着平民的权利被大大提升了,他们只是意味着官员的权利受到了一定的限制。罗马的国家机器对于罗马平民来说,仍然是专制的。正如蒙森(Theodor Mommsen)所说,“罗马从来没有放弃过这样的立国原则:人民是被管理者,而不是管理者。”3国民大会的权利仍然只是形式上的,元老院仍然一如既往地执掌着实质性的权利,少数几个平民进入元老院也于事无补,因为他们很快就被那些贵族们拉拢过去,与贵族们同流合污了。佩里•安德森(Perry Anderson)说:“保民官和国民大会••••••并没有从本质上撼动共和国寡头统治的权利系统,而只是附着在其外围,在实际生活中他们的重要性长远远小于他们正常具有的潜力。•••••保民官一般是相当富裕的人,在很长一段时间内成了元老院驯良的工具。因此,罗马共和国保持着传统的寡头统治。”4 在对外方面,立国初期的军事成功,极大地激励了罗马人,他们是一个骄傲而且富有侵略性的民族。他们发起的战争一个接着一个,他们从一个胜利走向又一个胜利,公元前2世纪尚未结束,整个地中海地区已经尽归罗马所有。 2.农业社会中控制性的官僚军事集团所处理的三大关系 下面我们开始进入罗马帝国时代。 不论是五大洲的哪个国家,不论是处在什么年代,只要她是处于农业社会,在该国国内,都会有一个占统治地位的官僚军事集团。对于这个集团,我从三种关系上考察:该集团对其他国家、其他民族的关系;该集团对该国百姓的关系;该集团内部的权利分配关系,即其内部的权利分配的状况以及权利组合的结构。 其一,从罗马共和国到罗马帝国,该集团对其他国家、其他民族的关系一直没变:主要是军事征服关系。在征服初期,主要是掠夺当地的财产。财产一部分收归罗马国家所有,一部分被贵族元老们瓜分。当罗马在各行省的统治秩序进入正常阶段后,对行省的征敛就采取征收苛捐杂税的方法。罗马用的是“保税制”,包税者一般是骑士,他们每年从罗马当局那里承包上交这笔税金,然后就提高税额,对行省居民进行敲骨吸髓般的搜刮。另外,行省居民还要负担驻扎在当地的罗马军队和官吏的各种费用。其二,对罗马本国百姓的关系也一直没变:主要是压迫和压榨关系,通过沉重的地租、通过苛刻的税收、通过贪官污吏,所以元老院成员和骑士成为罗马最有钱的人。其三,就该集团内部的权利结构来说,有一些性质也是一直没变的。因为在对于其他国家和其他民族的关系中主要靠暴力说话,在对于本国百姓时也主要靠暴力来保证自己的优势地位,因此,该集团所要发挥的最重要的功能,就是要发挥出最大的整体暴力力量。所以,在集团内部,要特别强调纪律,要强调严格的上下级关系,强调服从命令,强调统一行动。另外,为了该集团的整体利益,为了保证该集团本身的长治久安,就必须有一整套内部的组织结构和组织原则,比如元老制。其实,其他农业国家的君主的世袭制,或者中国古代的宰相制,也都是这种结构和组织原则。君主的世袭制就在人类历史上发挥过十分重要的作用。在那些没有实行君主世袭制的农业国家,在王位继承时经常发生争夺王位的内乱,而在实行君主世袭制的国家,比如中国和日本的历代王朝,王位继承就平稳得多。 另一方面,这种集团内部必定存在着一些小集团,或者说是小派别。他们各自抱成一团,他们虽然也讲忠于国家,但更讲忠于某一个将军,或某一个元老;而这些小集团互相之间,则钩心斗角、争权夺利,从而使整个集团的权利分配状况和权利结构发生变化。当然,这种内部斗争必定削弱该集团的整体力量,损害该集团的整体利益;如果内部斗争激烈的话,则会导致该集团内部、乃至整个社会的混乱和动荡。 在公元前后,罗马国家从共和国转变为帝国。但在这一转变中,占控制地位的官僚军事集团与其他国家、民族的关系,与罗马国家人民的关系,都没有发生改变。改变的只是该集团内部的权利分配关系,即其内部的权利分配的状况以及权利组合的结构。 3.罗马共和国转变为罗马帝国 在公元前一世纪,罗马的一些元帅率领各自的军队展开了互相之间的内战,他们把广大的罗马疆土以至意大利本土都变成了战场。这些元帅是:苏拉,马略,克拉苏,庞培,安东尼,恺撒,屋大维。从公元前90年到公元前30年,这些英雄们进行了持续不断的内战,最终的胜利者属于屋大维,他后来被称为奥古斯都大帝。 上述的罗马内战,实质上就是一场军阀混战,一场发生在互相对立的若干军事团体之间的厮杀。前面说过,在任何一个农业社会里,都会存在一个在社会上具有统治地位的官僚军事集团,我们分析了该集团的三大关系。但是,该集团究竟属于哪些人呢?要知道,在当时的社会里,有无数的人对成为这个集团中的一员朝思暮想、垂涎三尺。因为,进入这个集团,就意味着地位、权势、金钱、美女,上述苏拉、马略、克拉苏、庞培、恺撒、安东尼、屋大维等人所浴血奋战的,就是为了成为这样的集团的领袖;我们更应该看到,在每一个这些伟人的背后,都有着千万个各自追随他们的士兵。一旦某一个伟人领导的集团成功,这个集团内的大大小小的将士们都将分得胜利的成果。 罗斯托夫采夫论述道:“内战本质上已变成了一场争权夺势的斗争,这是元老院议员阶级中能力最强和野心最大的一些贵族彼此之间为了在政府中夺取压倒优势而进行的一场斗争。••••••这是为了个人势力和个人野心而在京城和战场中同时进行的一场战争。••••••内战实际上变成了由野心政治家所率领的组织严密、训练精良的军队之间的战争。••••••参与战争的都是罗马的职业军人。他们之所以打仗,是因为他们希望在敌对行动停止时能得到一笔丰厚的报酬,那就是土地和金钱。”5政治斗争有两种,一种是出于政见不同,各有各的政治理想,各有各的施政纲领。另一种就只是争夺权势,就政治纲领来说则大同小异。比如中国几千年王朝更替,政治上则基本上是千篇一律:君主制、老百姓交赋税和地租、儒家文化。上述罗马内战同样如此。罗斯托夫采夫说:“(在庞培和恺撒的竞争中)恺撒获胜了。而恺撒之所以能得胜,是因为他是一个更优秀的组织者,一个有军事天才的人,一个在他的兵士中声望极高的人。而在国家大事方面,庞培的道路和恺撒的道路所不同者非常细微。”6那么,当时的罗马老百姓们又是怎么想的呢?罗马老百姓大概可以分成豁得出去敢于冒险的和豁不出去不敢冒险的两大类,豁得出去的罗马老百姓就去当兵了,如果自己跟随的将军恰好打赢了,那就有可能分得土地和金钱乃至做官,当然也可能阵亡或受伤。豁不出去的就还是在家种地,对于他们来说,内战决不是什么好事。罗马人民的心中也一定在呼喊:“罗马人不打罗马人!”,可是,无济于事。因为那几位罗马的伟人,以及追随他们的将士们,为了自己的利益,已经顾不了那么多了。罗斯托夫采夫又说:“内战时期是罗马国民几乎人人都遭受大苦难的时期。••••••许多人不论贫富都丧失了自己的财产,领袖们把这些财产拍卖来充实他们空虚的府库,或分给打了胜仗的兵士。经济情况一直没有稳定过。每一个人都有朝不保夕之虞。意大利的人心是完全动荡不安的,这里有一个需要,也只有一个需要,那就是和平。••••••奥古斯都对于帝国国民普遍存在的心理了解的很清楚。••••••每个人都愿意承认奥古斯都和他的统治,只要他能恢复和平和安宁。”7今天的全世界人民,提起独裁都是十分的反感;可是,在一个军阀混战、内忧外患的动荡岁月,如果有一个人能带来和平、安定和秩序,老百姓就已经感恩不尽了,何必再去多计较独裁不独裁、专制不专制呢? 所以弗斯特在《人类和文明》中指出:“由于奥古斯都结束了长期的内战、不停的劫掠,因此受到罗马人民发自内心的崇敬。人们自觉自愿地把他看成一个‘神’,这种对皇帝的崇拜一直持续下去,成为一种维系罗马帝国的强大力量。”8依靠军事大权上台的屋大维,把共和国变成了帝国,他当上了皇帝,成为真正的集政治、行政、军事、宗教大权于一身的专制君主。元老院已成为他手中的政治工具。罗马在屋大维接手时,已经完成了一大半“大一统”的伟业。到公元前130年的时候,罗马就已经有了9个行省,包括欧洲的西西里、撒丁尼亚、科西嘉、马其顿、山南高卢、西班牙、伊利尼亚;非洲的阿非利亚;亚洲的亚细亚。到了恺撒和屋大维时代,更是扩张到不列颠,以及莱茵河、多瑙河流域。这样的版图,在欧洲历史上,可以说是前无古人、后无来者。和我国的秦朝、汉朝有的一比。不同的是,在中国,大一统的局面自秦汉以后世代相传;而在欧洲,大一统的局面自古罗马以后再也没有恢复,拿破仑和希特勒虽然也曾占领过大部分欧洲,但为时都很短。就本书论及的欧洲的地域看,即南、西、北欧,其政治权利的中心,一直就是分散的;而在中国的地域上,自秦汉以来两千多年的时间内,政治权利集中统一的时间居多。 奥古斯都,这位统治着如此大的疆土、如此多的臣民的君王,这位欧洲的秦皇汉武,自公元前30年成为罗马元首到公元14年驾崩,在他的岗位上一直兢兢业业,勤勤恳恳,经营着他的大一统的事业。 他整顿原有的官僚机构,整顿军队,将其缩编为28个精锐的军团,制定了统一的货币制度,创立了统一的邮政系统,建立了统一的法院体系。在安排官员时,他力图让那些有才能有经验的人担任各级行政领导,他知道这对于帝国的长治久安是很重要的。他有着十分充沛的精力,对各行省的官员实行着严密的监管。 总之,在奥古斯都的领导下,罗马政局安定,人民安居乐业。就罗马帝国的历史而言,奥古斯都是第一个、也是最有能力的皇帝。 (责任编辑:admin) |